營業秘密重要判決
- 1競業禁止條款範圍及有效性認定-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重勞上字第7號民事判決(1121129)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2分公司提出營業秘密刑事案件告訴,非屬合法提出告訴-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智重訴字第3號刑事判決(1121227)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3營業秘密刑事案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智訴字第3號刑事判決(1120808)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4營業秘密刑事案件-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智訴字第4號刑事判決(1120626)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5營業秘密之要件判斷-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1 年度智重訴字第 2 號刑事判決(1120516)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6營業秘密之要件判斷-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判決 110 年度民營訴字第 8 號民事判決(1120413)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7公司未使機密資料不易被任意接觸,未限制接觸機密資料者之使用權限,且僅設置事後監控措施,難認已採取合理保密措施-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109 年度刑智上重訴字第 2 號刑事判決(1120427)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8非車輛製造業界周知之特定車種動力底盤設計藍圖及其相關商業資料,採取合理保密措施者,屬營業秘密-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04 年度重勞訴字第 11 號民事判決(1120330)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9111營業秘密精選判決彙編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10有關營業秘密之「秘密性」、「合理保密措施」等要件之認定-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8年度民專訴字第101號中間判決(1120224)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11有關不動產底價資訊是否符合營業秘密之 「秘密性」判斷-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110年度刑智上重訴字第 6 號判決(1120118)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12秘密性係屬於相對秘密概念,知悉者具有一定封閉性即屬之,不得以可接觸人數眾多,即推認其不具秘密性-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8年度刑智上訴字第50號判決(1110913)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13種苗之父母本原種,在符合秘密性、經濟性及合理保密措施等要件下,係屬營業秘密標的-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9年度智訴字第2號判決(1111028)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14營業秘密刑事案件-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109年度刑智上更(一)字第 8 號刑事判決(1101119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15營業秘密民事案件-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108 年度民營訴字第6 號民事判決(1101126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16被告知曉系爭檔案為營業秘密,但無證據證明被告於大陸地區公司使用系爭檔案,或為於大陸地區公司使用而索取系爭檔案,無從認定被告有營業秘密主觀犯罪意圖-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109 年度刑智上重訴字第 1 號刑事判決(1101103)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17授權特定公司使用之技術資訊,已簽訂保密協議者,不喪失營業秘密之秘密性-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107 年度智訴字第 4 號刑事判決(1110325)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18110營業秘密精選判決彙編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19僅依據被告「知悉」自家公司與大陸地區公司合作開發技術,尚不足證明被告有域外使用之「意圖」-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109 年度刑智上重訴字第 4 號刑事判決(1110127)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20僅將機密資訊檔案置於設有帳號密碼的資料夾,而未實質管制監控,仍不足認已採取合理保護措施-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8年度民營訴字第6號民事判決(1101126)國際及法律事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