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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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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亞及南亞國家智慧財產權益維護專區

日本專利局與馬來西亞專利局於2020年10月1日正式施行P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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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專利局與馬來西亞專利局自2014年10月1日起試行PPH,日前雙方同意自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PPH。正式施行與試行時期的PPH申請要件相同,若無其他特殊因素, PPH將會持續進行。

取材自:台一雙週專利電子報第256期。

  • 發布日期:109-11-12
  • 更新日期: 114-04-29
  • 發布單位: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點閱次數: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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