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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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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亞及南亞國家智慧財產權益維護專區

印度德里高等法院設立智慧財產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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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日前正式廢除智慧財產上訴委員會 (Intellectual Property Appellate Board, IPAB)(可參閱2021 年4 月22 日出刊之第269 期台一雙週專利電子報),所有待審案件將轉移至高等法院。
德里高等法院於2021 年7 月6 日發布新聞稿,宣布設立智慧財產法庭 (Intellectual Property Division, IPD),避免智慧財產領域訴訟程序之重複性和判決間相互衝突。
德里高等法院智慧財產法庭將處理並裁決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所有事項,包括以下項目:

  1. 原始程序和上訴程序;
  2. 書面請願書(民事);
  3. 通常首次上訴 (Regular First Appeals, RFA);
  4. 首次上訴 (First Appeal from Order, FAO);
  5. 所有智慧財產權類別之全部新申請;
  6. 智慧財產權訴訟;
  7. 舉發申請案;
  8. 撤銷申請案;
  9. 來自商標註冊、專利管理和著作權註冊辦公室的任何其他上訴;
  10. 根據《商標、著作權、專利和設計法》過往由IPAB 處理的所有其他程序。

取材自:台一雙週專利電子報第276期。

  • 發布日期:110-08-02
  • 更新日期: 114-04-29
  • 發布單位: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點閱次數: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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