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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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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亞及南亞國家智慧財產權益維護專區

巴基斯坦設計專利細則內容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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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於2023年3月11日公布設計專利細則的新規定,並於公布日起即刻生效,以下列舉部分修正後新項目規定。

規費全面調漲設計專利全數項目規費。

新分類:採用第14版羅卡諾分類。

圖式:可使用照片、3D模型電腦繪圖或任何形式之組合提交圖式,色彩可為彩色或黑白。

答辯期限:原答辯期限為審查報告發出日起2個月內回覆,現可透過繳納延期費用最長延期至6個月。

復權:若該設計專利申請案因未符合規定而失效,可於6個月內繳納規費辦理復權。

資料來源:Adoption of new regulations for Designs Rules, JAH Intellectual Property, September 26, 2023.


取材自:台一雙週專利電子報第333期。

  • 發布日期:113-02-01
  • 更新日期: 114-04-29
  • 發布單位: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點閱次數: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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