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正式公布《通用AI實踐準則》,確保歐洲通用AI模型之安全性及透明性
歐盟人工智慧法案(EU AI Act)於2024年8月1日生效,該法案第3條第63款將使用大規模數據進行自我監督(self-supervision)訓練的AI模型定義為通用AI(General-Purpose AI,下稱GPAI)模型,該模型具備顯著的通用性(generality),且無論以何種態樣進入市場,皆能執行各種不同的任務,並可整合至系統或應用程式。
依據歐盟執委會2025年7月10日發布新聞稿,執委會於7月10 日收到GPAI實踐準則,該準則由13位專家編擬,並徵詢超過1,000位利害關係人(含模型提供者、中小企業、學者、AI 安全專家及相關公民組織等)的意見。此準則旨在協助業界遵循《人工智慧法案》中有關GPAI的規範,以確保歐洲GPAI模型的安全性及透明性,而該規範自2025 年8月2日起適用。對於新開發的模型,相關規定於一年後由歐盟執委會的AI辦公室開始執行;對於既有模型,則於兩年後開始執行。
GPAI實踐準則由透明化、著作權及安全保障等三章(Chapter)組成,相關要點簡摘如下:
- 透明化:GPAI實踐準則提供模型文件表單,內容含模型提供者之基本資料、模型架構及設計、授權與使用政策及條款、訓練過程與數據、耗能及計算資源,以利供應商記錄通用型AI模型必要資訊,確保模型具備足夠透明度。
- 著作權:GPAI實踐準則提供五大措施,例如GPAI模型僅能自可合法獲取且受著作權保護的網路資料中,進行重製及擷取(extract)程序等,以確保GPAI模型符合歐盟著作權相關法律。
- 安全保障:部分GPAI可能對基本人權及安全造成系統性風險,例如降低化學或生物武器之研發門檻,GPAI實踐準則提供有關風險管理的最新實務做法,協助模型提供者履行歐盟AI法案制定的相關義務規定,例如降低化學或生物武器之研發門檻,以評估及降低該等對基本人權及安全所造成之系統性風險。
倘歐盟會員國及執委會認可(endorsed)GPAI實踐準則,未來自願簽署該準則的GPAI模型提供者,即能經由遵守該準則,證明其履行AI法案相關義務。相較於以其他方式證明其履行AI 法案相關義務者,簽署該準則的GPAI模型提供者,可負擔較少的行政作業,其法律確定性亦隨之提升。執委會另將於GPAI 相關規定生效前發布GPAI指南,作為歐盟AI法案的補充文件。
- 發布日期:114-09-02
- 更新日期: 114-09-04
- 發布單位: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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