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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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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啟動「SEP調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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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東京地方法院於2026年1月成立「標準必要專利(SEP)委員會」,同月19日公布「SEP侵權訴訟之審理概要」,明確揭示未來該院對於SEP訴訟之審理方針與程序,並於2月1日啟動SEP調解制度,盼透過調解機制處理以全球SEP授權合約為核心之跨國爭端。

      在訴訟特徵上, SEP案件多非爭執侵權或專利有效性,而是聚焦於雙方是否以「公平、合理且非歧視性(FRAND)」條件進行真誠授權協商;若調解未成,調解過程中之交涉態度得於後續訴訟作為判斷依據。

      關於SEP侵權訴訟之審理概要,是以促進當事人就SEP專利組合之FRAND授權費率儘速形成合意為目標,原則上於第1次期日即勸告雙方和解並集中進行交涉;SEP案件通常主要爭點在於是否構成權利濫用,如和解未成,法院將依雙方交涉經過及證據進行判斷。審理過程中並避免專利箝制(hold-up)或反專利箝制(hold-out)等極端交涉態度,必要時法院亦得提出授權金和解方案;另雙方在提出授權金方案時,應具體明示授權金計算依據,被告提出方案時,須一併提供相關銷售資料等證據,倘被告未自願提出計算授權金之必要證據,法院得認定被告無意依FRAND條件取得授權。

       此外,日本在SEP制度上以調解與和解為主要處理方式,與英國、中國大陸由法院判決決定全球授權金或發布禁制令之作法不同,目的在促進當事人儘早形成授權合意並降低產業衝擊。

  • 發布日期:115-03-31
  • 更新日期: 115-03-31
  • 發布單位: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點閱次數: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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