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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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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歐洲創新法」草案!成立智慧財產權專責中心、建立IP估價機制,助企業融資與技術商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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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盟執委會於本(2026)年9月9日正式提出了「歐洲創新法」(European Innovation Act, EIA)草案,同時搭配「監管沙盒理事會建議案」。這項政策的核心目標,是為了幫助歐洲最頂尖的創新構想在本土順利完成開發、取得資金並擴大規模,進一步強化歐盟的科技主權與長期競爭力。

本次提案聚焦解決歐洲創新生態系現有的兩大問題—「無形資產融資困難」與「研發採購流程缺乏統一」,重點摘要如下:

 

一、完善IP估價機制,協助企業善用智慧財產權取得融資

      許多新創與成長型企業(Start ups & Scale ups)手握優質專利與智慧財產權,卻常因無形資產「估價太難、標準不一」,導致金融機構不敢放款或投資。

• 設立歐盟智慧財產局(EUIPO)專責中心:未來EUIPO將成立專責單位,訂定全歐盟通用的IP估價與資訊揭露自願性架構,並建立「IP估價師自願性認證制度」。

• 打造全歐智慧財產數位撮合平台:建立數位化集中市場,協助IP買賣與授權對接,促進無形資產的流動與二次交易。

• 發展智慧財產擔保融資:提供專業技術支援與市場數據分析,協助公私立金融機構開發以IP為擔保品的金融工具。

• 效益預期:預估行政成本每年可節省約3,500萬歐元;同時透過IP擔保融資與風險投資,每年約可釋出高達102億歐元的額外資金。

 

二、統一跨國研發(R&D)採購規則,加速創新產品上市

      過往歐盟各國公共採購研發服務的規定零碎,使新技術難以迅速推向市場。

• 建立歐盟統一規則:為政府單位的研發採購提供明確法律保障,並放寬多數符合條件的研發採購可直接適用成員國補助規則。

• 採用「歐盟優先」原則(EU Preference Rules):研發採購原則上對歐盟及簽有國際協定的夥伴國開放(目前含歐洲經濟區與西巴爾幹國家),且合約中至少50%的研發活動必須在上述國家境內進行。若符合條件的投標者不足,則可進一步放寬資格;若涉及重大公共安全,亦可限制僅由歐盟本土實體參與(國防軍事採購則由各國自主決定是否適用)。

• 推廣商業前採購(Pre-Commercial Procurement, PCP):鼓勵政府透過分階段採購(如設計、原型製作、產品測試)來降低研發風險,並原則上將智慧財產權所有權保留給研發廠商,讓企業能自由將成果商品化。

• 數位化與效益:未來研發採購將全面透過「每日電子招標入口網站(TED)」及歐盟公共採購數位市場進行電子化招標。預計可為政府節省10億歐元行政成本,並為企業創造256.2億歐元的額外利潤。

 

三、導入通用「監管沙盒」框架,給予創新測試安全空間

      為解決目前各國法規測試環境碎裂的問題,歐盟將在尚未被現行法規涵蓋的新興領域,建立通用的歐盟監管沙盒參考框架。讓企業、研究機構與政府能在受控環境及有限時間內測試新產品或新服務,既能協助創新者釐清法規適用性,也能讓監管單位了解未來修法方向,同時確保公眾利益不受損害。

      另歐盟執委會針對「歐洲創新法」草案,於本(2026)年10月12日至12月7日展開公眾諮詢,廣泛徵求各界意見與修訂建議。

 

  • 發布日期:115-11-04
  • 更新日期: 115-11-04
  • 發布單位: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點閱次數: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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