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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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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動態

歐盟「人工智慧法案」第50條「透明度義務」自2026年8月2日起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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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盟「人工智慧法案」(AI Act)於2024年8月1日生效,多項條文規定分階段於不同時間點陸續適用。其中,第50條「對特定AI系統提供者及部署者之透明度義務(Transparency obligations for providers and deployers of certain AI systems)」,自2026年8月2日起適用。

  人工智慧(AI)快速發展,使人們越來越難以區分AI生成及操縱的內容與人類真實的創作,進而衍生出大規模錯誤資訊、操控、詐欺、冒充及欺騙消費者等新風險。歐盟新的「透明度義務(transparency obligations)」有助民眾辨識何時正在與AI互動、何時接觸到AI生成的內容,使民眾能在充分掌握資訊下作出選擇,並更妥善防範錯誤資訊或遭受欺騙。
 

一、 特定AI系統提供者及部署者的透明度義務

(一)標記及標示AI生成內容

  由特定AI生成或操控的內容,必須以清楚、明顯的方式加以標示(labelling),並加上機器可判讀的標記(machine-readable marks)。歐盟已開發一套圖示,可用於標示AI生成內容。以下情形適用上述揭露義務:

1、 深偽內容(deepfakes):模擬現有人物、物件、場所、實體或事件相似的影像、音訊或影片。
2、 特定工具:使用情緒辨識及生物特徵分類工具。
3、 公共利益內容:以告知大眾公共利益事項為目的,且未經人工審查或編輯控制的內容。

(二)明確告知使用者正在與AI互動

  使用者必須清楚被告知自己不是在與真人,而是正在與AI互動,例如:聊天機器人、AI代理(AI agent)及虛擬助理(avatar)。
  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EC)已發布指引,協助AI系統提供者及部署者履行上述透明度義務,並說明如何證明符合相關要求,包括透過遵循相關的實務規範(code of practice)。

 

二、 新規定的執行與罰款

  國家市場監督機關(National Market Surveillance Authorities)、歐盟人工智慧辦公室(European AI Office),以及歐洲資料保護監督機關(European Data Protection Supervisor),負責執行透明度相關規定,並得對違反義務者處以罰款:

(一) 對企業最高可處1,500萬歐元,或全球年營業額3%。
(二) 對歐盟各機關、組織最高可處75萬歐元。
(三) 對中小型企業(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SMEs)及小型中型企業(small mid-cap companies, SMCs)則會考量比例原則。

 

  「人工智慧法案」旨在建立歐盟單一市場及協調一致可信賴的AI規範,以促進AI的創新與應用。該法案著重於因應AI對人類健康、安全及基本權利可能造成的風險,同時維護民主及法治。落實該法案現已成為歐盟執委會的重要工作。

  • 發布日期:115-10-01
  • 更新日期: 115-10-01
  • 發布單位: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點閱次數: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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