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非傳統商標審查基準」,並自中華民國114年8月1日生效。
經濟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7月23日
發文字號:經授智字第11452800490號
修正「非傳統商標審查基準」,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八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非傳統商標審查基準」
部長 郭智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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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4-07-24
- 更新日期: 114-07-25
- 發布單位:商標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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