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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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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告欄

    有關弘音公司向里民活動中心推銷租用電腦伴唱機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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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雲林地方的里民活動中心反映弘音公司要求於8月30日前租用其伴唱機,否則會有侵權問題,造成里民困擾一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說明如下:

    一、經向弘音公司瞭解,該公司表示8月30日是該公司提供租用伴唱機之優惠方案的截止日期,如里民活動中心無租用該公司伴唱機的需求或意願,均予以尊重,不會強行推銷,目前亦不會對里民活動中心提告,該公司表示會加強對各地經銷商的教育訓練,若地區的經銷商仍以提告侵權等不當行為來推銷,歡迎逕向該公司反映,電話:02-8913-1999。

    二、智慧局已積極宣導各里民活動中心購置伴唱機或灌歌應索取保證書,保障自身權益,同時建立灌歌管理機制,不要灌錄來路不明之歌曲,這樣才能讓民眾安心唱歌,如有任何利用電腦伴唱機產生的問題,歡迎立即向智慧局反映求證,電話:(02)2376-7139,施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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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弘音公司向里民活動中心推銷租用電腦伴唱機之說明1080822 PDF64.83KB,下載1次
    • 發布日期:108-08-22
    • 更新日期: 114-04-28
    • 發布單位:著作權組
    • 點閱次數: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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