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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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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告欄

公告辦理「智慧財產權交流及協助產業創新活動-各國商標法制及實務最新發展研討會」之補助資格條件及補助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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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辦理「智慧財產權交流及協助產業創新活動-各國商標法制及實務最新發展研討會」之補助資格條件及補助比率。
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作
業規範」第2點第1款。
公告事項:
  一、補助之項目:辦理「智慧財產權交流及協助產業創新活動-各 國商標法制及實務最新發展研討會」(工作項目詳計畫構想書)。
  二、申請期間:115年8月13日至115年8月23日前,函送工作計畫書一式5份、聲明書及資格條件證明文件至本局(臺北市辛亥路二段185號3樓) 
  三、申請程序詳計畫構想書。
  四、補助資格條件
   (一)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全國性工商團體,具有舉辦商標研討會等智慧財產權交流活動之執行經驗。
   (二)熟悉智慧財產權產業政策,能適時提出政府建言供政府參考者。
   (三)具備智慧財產創新研發專業人才培訓機制,並針對產業關切議題能適時舉辦相關研討會、說明會之能力。
   (四)具備發行、營運智慧財產權相關期刊及電子報,提供國際及智慧財產資訊之經驗。
   (五)具有完備之專案管理、財產管理、人事管理、會計管理及內部稽核等制度。
 五、審查方式:由本局就申請補(捐)助者提出之工作計畫書,審 查其資格條件、可行性及經費之合理性,經核定後,辦理補
        助簽約事宜,詳如計畫構想書。
 六、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本計畫補助1家,受補助單位 應自籌至少新臺幣100,000元,補助比率上限為80%,補助金
        額上限計新臺幣400,000元。
 七、全案預算金額概估:本局115年度核定之補助金額計新臺幣 400,000元。
 八、檢附本案計畫構想書、契約書及聲明書各1份。

檔案下載

  • 附件1_計畫構想書 PDF153.5KB,下載6次
  • 附件2_契約書及附記條款特別聲明 PDF291.11KB,下載9次
  • 附件3_聲明書及附件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PDF300.13KB,下載7次
  • 發布日期:115-08-13
  • 更新日期: 115-08-13
  • 發布單位:商標權組
  • 點閱次數: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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