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刑法修正沒收專章,總統令修正公布商標法、著作權法及光碟管理條例修正條文
104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之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已將沒收修正為具獨立性之法律效果,不再為從刑;另依同日修正施行之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10條之3第1項規定,本次修正之刑法自105年7月1日施行。為配合上開修正,本局修正「商標法」第98條、「著作權法」第98條及「光碟管理條例」第15條、第17條條文,業於105年11月30日總統令修正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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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05-11-30
- 更新日期: 114-05-13
- 發布單位: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點閱次數: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