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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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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公告

「著作權法第87條及第93條條文」修正案,於中華民國108年5月1日公布,並自5月3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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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8年4月16日立法院通過之「著作權法第87條及第93條條文」修正案,業經5月1日總統令公布,並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規定,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

公布日期:108年05月01日
號次:第7421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8年5月1日 華總一經字第10800043331號 茲修正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及第九十三條條文,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經濟部部長 沈榮津

檔案下載

  • 著作權法修正第八十七條及第九十三條條文 PDF75.81KB,下載6次
  • 「著作權法第87條、第93條條文」修正後之相關問題 PDF501.02KB,下載5次
  • 發布日期:108-04-30
  • 更新日期: 114-05-13
  • 發布單位:著作權組
  • 點閱次數: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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