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發明及設計專利申請案申請延緩實體審查作業要點」修正草案
一、為便利申請人更加全面運用延緩實體審查制度,以進行專利布局及專利商品化的準備,本局擬修正「發明及設計專利申請案申請延緩實體審查作業要點」(如附件),放寬發明及設計專利申請案延緩審查之期限;另為避免濫用延緩實體審查制度而遲滯審查程序,增訂延緩實體審查之相關限制,修正重點包括:
(一)明訂發明專利申請案延緩實體審查之申請,以一次為限;得申請延緩實體審查、續行審查日期之期限,由現行三年放寬為五年。(修正規定第二點、第四點)
(二)明訂設計專利申請案延緩實體審查之申請,以一次為限;得申請延緩實體審查、續行審查日期之期限,由現行一年放寬為二年。(修正規定第三點、第四點)
(三)明定專利專責機關得不受理延緩實體審查之申請,或終止延緩實體審查程序之依據。(修正規定第七點)
二、對於上開修正草案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案於本局網站「最新消息/法規公告」(網址:https://www.tipo.gov.tw/tw/tipo1/890.html) 公告起14日內,提供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智慧財產局專利爭議審查組
(二)地址:臺北市辛亥路二段185號3樓
(三)聯絡人及電話:葉哲維(02)2376-7638
(四)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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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_發明及設計專利申請案申請延緩實體審查作業方案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 PDF129.04KB,下載88次
- 發布日期:114-10-27
- 更新日期: 114-10-27
- 發布單位:專利爭議審查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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