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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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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公告

115年10月22日行政院院會通過「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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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因應數位科技發展,強化設計保護之國際趨勢,今(22)日第4026次行政院院會通過「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次修法重點如下:

    一、因應虛擬實境、擴充實境等數位科技設計的多元化,鬆綁現行設計須應用於「物品」(例如顯示裝置)之限制,修正「電腦圖像」及「圖形化使用者介面」可單獨為設計專利保護標的,以切合產業發展趨勢。

    二、因應設計產業為避免被仿造,常以多個近似設計來保護產品,參考海牙協定、歐盟、美國等國際立法例,鬆綁現行「一設計一申請案」原則,允許「二個以上近似之設計得以一件申請案」提出,符合產業需求,並簡便申請程序。

    三、設計專利的優惠期期間由現行6個月放寬為12個月,可與國際接軌,並讓申請人於公開發表或展示產品後,就該公開事實不會喪失新穎性或創作性,仍有機會獲准專利。

    四、放寬設計專利於核准審定書送達後3個月內,也可以提出分割申請,讓申請人有更充裕的時間,進行彈性的設計專利布局。

    五、針對專利權利歸屬之私法爭議,可能發生於承攬、冒名申請、出資聘請研發等情形,爭議當事人有達成協議者,均可申請變更權利人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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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PDF513.59KB,下載4次
  • 發布日期:115-10-22
  • 更新日期: 115-10-22
  • 發布單位: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點閱次數: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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