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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判決
項次 | 判決分類 | 判決日期 | 判決字號 | 相關法條 | 判決簡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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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 | 行政判決 | 100-08-11 | 100年度判字第1425號 | 註冊時商標法第37條第3款;現行商標法第23條第1項第8款 |
依商標法應受評定制度審查,於有符合商標法不得註冊事由時,其商標權即應予撤銷,此為商標法所明定。系爭商標既與上開據以評定商標、標章構成近似而有爭商標所註冊時商標法第37條第3款及現行商標法第23條第1項第8款所定不得註冊之事由,被上訴人據此而撤銷系爭商標之註冊,於法即無不合,上訴人尚無從主張信賴保護原則而得解免系爭商標之撤銷註冊。 |
662 | 刑事判決 | 100-08-01 | 100年度刑智上易字第42號刑事判決 | 商標法第30條第2項、第82條 |
被授權人既經商標權人合法授權,商品上標示之商標與商標權人申請註冊之商標近似程度如何,以及服飾品質良窳即非商標權違反之問題。 |
663 | 刑事判決 | 100-08-30 | 100年度智易字第15號刑事判決 | 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3款、第81條 |
善意先使用營業之受讓人受善意先使用規定之保護 |
664 | 行政判決 | 100-08-25 | 100年度行商訴字第29號行政判決 | 商標法第23條第1項第12款 |
著名商標之保護,著重於該商標所表彰之識別性及信譽,已廣為消費者普遍認知,為防止他人有意利用或甚至無意但因著名商標之著名性而受有利益,致發生不公平情事,因此對著名商標之保護,商品或服務是否類似已非重點。然為免保護過當,仍須以有致相關公眾混淆誤認之虞或有減損著名商標或標章之識別性或信譽之虞者為要件。 |
665 | 行政判決 | 100-07-02 | 100年度行商訴字第27號行政判決 | 商標法第23條第1項第13款 |
倘先註冊商標所表彰之來源為知名之公益團體,而使用先註冊商標商品之相關消費者,依通常社會觀念具有認同上開公益團體之設立目的、宗旨或表彰其與該團體間具有人格屬性之鏈結時(例如:曾經參與該團體之活動或曾經該團體授予一定資格),先註冊商標商品之相關消費者之注意能力應較高,其於判斷該商標與其他商標近似與否之標準顯高於一般日常消費品之消費者。 |
666 | 行政判決 | 100-06-16 | 100年度判字第996號判決 | 商標法第57條第1 項第2款 |
註冊商標經提起異議,迄未審結,非屬商標法第57條第1項第2款所稱之「正當事由」 |
667 | 行政判決 | 100-06-02 | 99年度行商訴字第165號行政判決 | 商標法第23條第1 項第13款 |
據以核駁商標到期未經延展,有情事變更原則之適用 |
668 | 行政判決 | 100-06-02 | 99年度行商訴字第232號行政判決 | 商標法第23條第1 項第12款 |
「大長今」為著名商標 |
669 | 民事判決 | 100-05-25 | 100年度民商訴字第6號民事判決 | 商標法第61條、第63條第1 項第3款 |
商標法第63條第1項第3款倍數核定之考量標準 |
670 | 行政判決 | 100-06-30 | 100年度行商訴字第30號行政裁定 | 商標法第40條,公司法第25條、第84條第1項第4款 |
申請商標異議,若未見於解散當時之議事錄,又非決議解散當時已經申請有案而未辦完之事務,即非屬清算範圍內之未了事務,非得視為未解散,當事人能力自有欠缺 |
671 | 民事判決 | 100-04-21 | 99年度民商訴字第32號 | 商標法第29條第2項、第61〜64條、公平交易法第20條第1項第2款 |
直接侵害商標行為、間接侵害商標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業務上信譽損害、登報請求權之判斷 |
672 | 刑事判決 | 100-05-19 | 100年度刑智上易字第20號刑事判決 | 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3款、第81條第3款 |
善意先使用以原使用之商品或服務為限,無地理區域及業務規模之限制 |
673 | 行政判決 | 100-02-17 | 99年度行商訴字第174號行政判決 | 商標法第23條第1 項第2款 |
商標識別性 |
674 | 行政判決 | 100-05-19 | 100年度判字第805號判決 | 商標法第23條第1項第13款 |
評定審定處分作成後,發生據以評定商標之專用權被廢止之事實,行政訴訟程序無須予以審酌 |
675 | 行政判決 | 100-04-21 | 99年度行商訴字第245號 | 商標法第23條第1 項第13款 |
商標部分經聲明不專用時,商標近似程度之判斷;據駁商標權人實際經營業務與商品服務類似程度之判斷 |
676 | 行政判決 | 100-03-29 | 100年度裁字第828號裁定 | 商標法第23條第1 項第13款 |
相關消費者的意義 |
677 | 行政判決 | 100-04-14 | 100年度判字第520號 | 商標法第23條第1項第13款 |
外文商標混淆誤認之判斷;有無混淆誤認之虞係以系爭商標於異議審定時之事實為判斷基準 |
678 | 行政判決 | 100-05-04 | 99年度行商訴字第215號 | 商標法第57條第1 項第1款 |
系爭商標有無自行變換商標或加附記,致與據以廢止商標構成相同或近似,而有使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之判斷 |
679 | 民事判決 | 100-05-18 | 100年度民商訴字第1號 | 商標法第61條 |
於網站網頁廣告上使用「葉全真」文字作為關鍵字,是否為商標使用之判斷 |
680 | 民事判決 | 100-04-27 | 99年度民商訴字第35號 | 商標法第61條 |
「Tutti Frutti」為描述性標識之判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