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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判決
項次 | 判決分類 | 判決日期 | 判決字號 | 相關法條 | 判決簡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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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 行政判決 | 100-11-03 | 100年度行商訴字第100號行政判決 | 商標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同條第4項 |
「24h 購物及圖」商標是否具有識別性 |
242 | 行政判決 | 100-11-10 | 100年度行商訴字第103號行政判決 | 商標法第23條第1項第13款 |
系爭「香蕉國際」商標,是否與據爭「香蕉共和國 (”Banana Republic” in Traditional Chinese)」商標近似? |
243 | 行政判決 | 100-12-01 | 100年度行商訴字第99號行政判決 | 商標法第23條第1項第12、13、14款 |
商標圖樣是否近似而有混淆誤認之虞? |
244 | 行政判決 | 100-12-22 | 100年度行商訴字第126號行政判決 | 商標法第23條第1 項第13款 |
商標圖樣是否近似而有混淆誤認之虞? |
245 | 行政判決 | 100-09-01 | 100年度行商訴字第71號行政判決 | 商標法第23條第1 項第13款 |
商標法第23條第1 項第13款所定「同一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之要件,應依其註冊時所指定使用之商品或服務判斷之,與其實際使用情形如何尚屬無涉。 |
246 | 行政判決 | 100-10-20 | 100年度行商訴字第97號行政判決 | 商標法第23條第1 項第13款 |
反向混淆仍有商標法第23條第1項第13款之適用 |
247 | 行政判決 | 100-11-03 | 100年度行商訴字第63號行政判決 | 修正前商標法第37條第7款、第14款;現行商標法第23條第1項第12款、第14款 |
據以異議商標著名性之認定;地緣關係及業務經營關係之認定 |
248 | 行政判決 | 100-07-02 | 100年度行商訴字第27號行政判決 | 商標法第23條第1項第13款 |
倘先註冊商標所表彰之來源為知名之公益團體,而使用先註冊商標商品之相關消費者,依通常社會觀念具有認同上開公益團體之設立目的、宗旨或表彰其與該團體間具有人格屬性之鏈結時(例如:曾經參與該團體之活動或曾經該團體授予一定資格),先註冊商標商品之相關消費者之注意能力應較高,其於判斷該商標與其他商標近似與否之標準顯高於一般日常消費品之消費者。 |
249 | 行政判決 | 100-08-11 | 100年度判字第1425號 | 註冊時商標法第37條第3款;現行商標法第23條第1項第8款 |
依商標法應受評定制度審查,於有符合商標法不得註冊事由時,其商標權即應予撤銷,此為商標法所明定。系爭商標既與上開據以評定商標、標章構成近似而有爭商標所註冊時商標法第37條第3款及現行商標法第23條第1項第8款所定不得註冊之事由,被上訴人據此而撤銷系爭商標之註冊,於法即無不合,上訴人尚無從主張信賴保護原則而得解免系爭商標之撤銷註冊。 |
250 | 行政判決 | 100-08-25 | 100年度行商訴字第29號行政判決 | 商標法第23條第1項第12款 |
著名商標之保護,著重於該商標所表彰之識別性及信譽,已廣為消費者普遍認知,為防止他人有意利用或甚至無意但因著名商標之著名性而受有利益,致發生不公平情事,因此對著名商標之保護,商品或服務是否類似已非重點。然為免保護過當,仍須以有致相關公眾混淆誤認之虞或有減損著名商標或標章之識別性或信譽之虞者為要件。 |
251 | 行政判決 | 100-06-16 | 100年度判字第996號判決 | 商標法第57條第1 項第2款 |
註冊商標經提起異議,迄未審結,非屬商標法第57條第1項第2款所稱之「正當事由」 |
252 | 行政判決 | 100-06-30 | 100年度行商訴字第30號行政裁定 | 商標法第40條,公司法第25條、第84條第1項第4款 |
申請商標異議,若未見於解散當時之議事錄,又非決議解散當時已經申請有案而未辦完之事務,即非屬清算範圍內之未了事務,非得視為未解散,當事人能力自有欠缺 |
253 | 行政判決 | 100-05-19 | 100年度判字第805號判決 | 商標法第23條第1項第13款 |
評定審定處分作成後,發生據以評定商標之專用權被廢止之事實,行政訴訟程序無須予以審酌 |
254 | 行政判決 | 100-06-02 | 99年度行商訴字第232號行政判決 | 商標法第23條第1 項第12款 |
「大長今」為著名商標 |
255 | 行政判決 | 100-06-02 | 99年度行商訴字第165號行政判決 | 商標法第23條第1 項第13款 |
據以核駁商標到期未經延展,有情事變更原則之適用 |
256 | 行政判決 | 100-02-17 | 99年度行商訴字第174號行政判決 | 商標法第23條第1 項第2款 |
商標識別性 |
257 | 行政判決 | 100-03-29 | 100年度裁字第828號裁定 | 商標法第23條第1 項第13款 |
相關消費者的意義 |
258 | 行政判決 | 100-04-14 | 100年度判字第520號 | 商標法第23條第1項第13款 |
外文商標混淆誤認之判斷;有無混淆誤認之虞係以系爭商標於異議審定時之事實為判斷基準 |
259 | 行政判決 | 100-04-21 | 99年度行商訴字第245號 | 商標法第23條第1 項第13款 |
商標部分經聲明不專用時,商標近似程度之判斷;據駁商標權人實際經營業務與商品服務類似程度之判斷 |
260 | 行政判決 | 100-04-21 | 99年度行商訴字第221號 | 商標法第23條第1 項第 1款 |
iPhone trade dress Icon Screen(colour)商標是否具有識別性之判斷 |
261 | 行政判決 | 100-05-04 | 99年度行商訴字第215號 | 商標法第57條第1 項第1款 |
系爭商標有無自行變換商標或加附記,致與據以廢止商標構成相同或近似,而有使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之判斷 |
262 | 行政判決 | 100-02-21 | 100年度判字第191號 | 商標法第6條、第57條第1 項第2款、第59條第3項 |
化粧品係屬於易攜帶之物品,商家以一般旅客搭機攜帶入境方式或以小件郵遞寄送方式進入我國市場販售之情形,亦屬常見,尚難謂不符合一般商業交易習慣。 |
263 | 行政判決 | 99-11-25 | 99年度行商訴字第143號 | 商標法第23條第1 項第13款 |
倘文字商標係組合或複合字詞,比對文字商標之外觀、觀念或讀音時,應先探求組合或複合字詞中,是否有主要字詞與形容字詞之分,若有,原則上應以主要字詞為比對客體 |
264 | 行政判決 | 99-12-02 | 99年度判字第1304號 | 商標法第50條第1項、第51條第1項 |
商標法第51條第1項所定申請評定5年除斥期間之適用 |
265 | 行政判決 | 99-12-09 | 99年度判字第1310號 | 修正前商標法第77條準用第37條第7款及現行商標法第23條第1 項第 12款 |
著名商標「混淆誤認之虞」之適用,是否以相同或類似於著名商標所表彰之商品或服務為限 |
266 | 行政判決 | 99-12-16 | 99年度判字第1324號 | 商標法第23條第1 項第11款 |
著名商標附加之圖樣文字,是否有致公眾誤認誤信商品或服務性質、品質或產地之虞之判斷 |
267 | 行政判決 | 99-12-23 | 99年度行商訴字第147號 | 商標法第23條第1 項第1款、第23條第4項 |
「Minute Maid Bottle(MINUTE MAID)(2008)(3D)」立體商標(美粒果飲料瓶)識別性 |
268 | 行政判決 | 99-12-30 | 99年度行商訴字第180號 | 商標法第23條第1 項第2款、第23條第4項 |
商標識別性判斷 |
269 | 行政判決 | 99-12-30 | 99年度行商訴字第188號 | 商標法第23條第1 項第13款 |
行政自我拘束原則之例外;「靴鞋」與「衣服」為類似商品判斷之例外。 |
270 | 行政判決 | 99-12-30 | 99年度行商訴字第152號 | 商標法第23條第1 項第2款、第23條第4項 |
商標識別性判斷上,相關消費者的範圍 |
271 | 行政判決 | 100-02-17 | 99年度行商訴字第176號 | 商標法第23條第1 項第 13款 |
整(通)體觀察原則與主要部分觀察方法之關係 |
272 | 行政判決 | 99-08-26 | 99年度行商訴字第86號 | 商標法第23條第1項第13款 |
「酷叟」與「酷叟 ku-sou 機沏茶及圖」商標圖樣是否構成近似? |
273 | 行政判決 | 99-09-02 | 99年度行商訴字第79號 | 商標法第23條第1項第13款 |
「合泰一番及圖」與「和泰及圖」商標是否構成相同或近似,有無違反商標法第23條第1項第13款不得註冊之事由? |
274 | 行政判決 | 99-10-14 | 99年度行商訴字第123號 | 商標法第23條第1項第11款 | 本件系爭商標圖樣上之「紐約」是否有使一般消費者對標示該圖樣之商品或服務性質、品質、產地等發生誤認誤信而購買,而有商標法第23條第1 項第11款規定不得註冊之情形?又原告得否舉證經其使用且在交易上已成為其商品或服務之識別標識者,而得排除商標法第23條第1項第11款規定之適用? |
275 | 行政判決 | 99-10-21 | 99年度判字第1094號 | 商標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 |
本件系爭商標圖樣上之「因為信任所以簡單」是否不足使商品或服務之相關消費者認識其為表彰商品或服務之標識,並得藉以與他人之商品或服務相區別,而有商標法第5條第2項及第23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不得註冊之情形?又原告之舉證是否足以證明經其使用且在交易上已成為其商品或服務之識別標識者,而得排除商標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適用? |
276 | 行政判決 | 99-03-25 | 98年度行商訴字第220號 | 商標法第23條第1項第12、13、14款 |
有關「味香全及圖」商標與「味全及圖」、「味全活」等商標近似與否及是否混淆誤認之認定。 |
277 | 行政判決 | 99-05-20 | 99年度行商訴字第11號 | 商標法第23條第1項第13款 |
系爭「全球連鎖大藥局G+MED G-MED CHAINSTORE及圖」與據以核駁「全球WORLD/ WIDE」商標圖樣近似與否? |
278 | 行政判決 | 99-05-27 | 99年度行商訴字第38號 | 商標法第23條第1項第12款 |
系爭「阿一鮑翅設計體」商標是否近似於著名「阿一鮑魚」商標,且有致相關公眾混淆誤認之虞,或有減損著名商標或標章之識別性或信譽之虞? |
279 | 行政判決 | 99-06-10 | 99年度行商訴字第39號 | 商標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 |
「好生之德」商標圖樣是否具識別性? |
280 | 行政判決 | 99-06-30 | 99年度行商訴字第50號 | 商標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 |
「MARLBORO Roof Device Finger Print Label (Excl.MARLBORO)」商標圖樣是否具識別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