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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約定帳戶扣繳作業須知

壹、申請約定帳戶扣繳

一、申請人可利用已約定授權繳費作業之金融機構帳戶辦理約定帳戶扣繳, 請詳閱並填妥「全國性繳費()業務授權轉帳繳款申請書」(一式兩份,填寫內容請勿塗改),並加蓋帳戶留存印鑑。對印鑑若有任何疑問,請自行洽金融機構。

二、前述授權轉帳申請書兩份請郵寄親自送達本局,由本局轉送開戶金融機構進行核印手續,請勿自行繳交至金融機構

三、約定帳戶辦理時間約10個工作天(依各金融機構作業時間為準),請於接獲本局電話及Email通知約定扣繳帳戶成功後,再依照「使用約定扣繳方式繳交各項規費」所列程序繳納規費。

四、同一帳戶如曾約定為扣繳帳戶,即可依照「使用約定扣繳方式繳交各項規費」所列程序扣繳規費,無須再為約定帳戶申請。

五、全國性繳費(稅)業務授權轉帳繳款申請書」可於本須知末頁下載填寫列印或登入e網通會員後至申請約定扣繳帳戶填寫並列印。

貳、使用約定扣繳方式繳交各項規費

一、臨櫃或郵寄繳納各項規費

(一)專利或商標之各類申請案件規費,如欲以約定帳戶扣繳,請填寫「委託扣繳規費授權書」,連同申請案件或繳費單一併郵寄親自送達本局。

(二)每次授權範圍為單次扣繳,如申請人下次所送之申請案件欲以約定帳戶扣繳,仍需重新填寫上述授權書。

二、專利年費逐年定期扣繳

(一)線上約定或終止專利年費定期扣繳

      透過e網通進行線上新增或終止專利年費定期扣繳設定前(需於當年年費有效日期屆滿前30天進行設定),請先於e網通完成「網路繳納規費約定」

1.線上新增定期扣繳:收到專利證書後,如欲辦理專利案件第2年以後之年費由帳戶逐年定期扣繳,可於「全國性繳費(稅)業務授權轉帳繳款」申請成功後透過e網通線上新增委託定期扣繳,設定後將每年由帳戶自動扣繳年費。

2.線上終止定期扣繳: 申請人可自行透過e網通線上終止委託定期扣繳。終止定期扣繳後,請申請人自行審酌於專利法規定之期限內,以其他方式繳納年費,以確保權利。

(二)紙本約定或終止專利年費定期扣繳(紙本送件)

1.紙本新增定期扣繳:收到專利證書後,如欲辦理專利案件第2年以後之年費由帳戶逐年定期扣繳,請填寫「委託定期扣繳專利年費授權書」,並於當年年費有效日期屆滿前30天郵寄或親自送達本局。本局設定完成後,將寄發Email通知。

2.紙本終止定期扣繳:欲終止定期扣繳,請填寫「終止委託定期扣繳專利年費授權書」,並於當年年費有效日期屆滿前30天郵寄或親自送達本局。終止定期扣繳後,請申請人自行審酌於專利法規定之期限內,以其他方式繳納年費,以確保權利。

(三)已填寫「委託定期扣繳專利年費授權書」辦理逐年定期扣繳年費之專利案件,如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資 格者(1-3年每年減收800元,4-6年每年減收1200元),請填寫「定期扣繳專利年費減收申請書」,一併郵寄親自送達本局。

(四)如有相關問題,可洽電子申請暨專利客服專線:(02)8176-9009。

三、使用網路繳納規費

       使用網路繳納規費,可至e網通註冊會員帳號 (會員身分須與扣繳帳戶同一人,具相同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並於接獲本局電話及Email通知「全國性繳費(稅)業務授權轉帳繳款」申請成功後,選擇列印紙本送件或透過線上憑證認證方式進行網路繳納規費約定申請。

(一)紙本申請:

1.列印「網路繳納規費約定書」,並加蓋帳戶留存印鑑,郵寄或親自送達本局申請密碼。

2.申請人收到本局以掛號寄出之密碼信封,須於信封所列網址變更密碼,始可啟用網路扣繳功能。使用網路扣繳規費時,每次皆須輸入該密碼,且為單次授權扣繳。

(二)線上申請: 使用憑證線上申請網路繳納規費約定,請輸入憑證密碼後即可啟用及設定繳費密碼。

(三)如有線上操作相關問題可洽電子申請暨專利客服專線(02)8176-9009。

參、相關變更申請

一、變更約定扣繳帳戶資訊

(一)線上變更:請至「申請約定扣繳帳戶」登入e網通會員後,辦理收據寄送地址變更。若有其他聯絡電話或Email等資訊修改,請致電本局秘書室02-23766191。

(二)紙本變更:申請人修改收據寄送地址、聯絡電話或Email等資訊者,請致電本局秘書室02-23766191。

二、變更約定扣繳帳戶名稱

       申請人至原開戶金融機構變更帳號名稱者,請填寫「變更約定帳號戶名申請書」,並附變更後之存摺封面影本(須可清楚辨識戶名及帳號),郵寄或親自送達本局辦理。

肆、其他注意事項

請申請人務必留意約定扣繳帳戶內應保持足夠之餘額(含手續費),或於金融機構扣款日之前一營業日將金額存入備妥,如餘額不足則不予扣款;扣款失敗之責任,由申請人自行負擔

二、以下為本局向金融機構請款、扣款之時間:

(一)臨櫃或郵寄使用「委託扣繳規費授權書」扣繳

1.本局於當日下午3時30分前,收件申請案應繳之規費,將於次1個工作日凌晨進行扣款。

2.本局於當日下午3時30分後,收件申請案應繳之規費,將於次2個工作日凌晨進行扣款。

(二)專利年費逐年定期扣繳

      本局帳務代理銀行(合作金庫銀行)於扣款日10天前,發送Email通知約定扣繳帳戶申請人。

(三)使用網路繳納規費

1.平日使用e網通系統,於當日下午3時30分前,完成申請案應繳規費系統擇定程序者,將於次1個工作日凌晨進行扣款;於當日下午3時30分後完成者,將於次2個工作日凌晨進行扣款。

2.假日使用e網通系統,完成申請案應繳規費系統擇定程序者,將於次2個工作日凌晨進行扣款。

三、申請人就約定帳戶辦理扣繳規費時,同一帳戶同一扣款日,將收取手續費新臺幣10同一帳戶同一扣款日,最高扣繳限額為新臺幣500萬元,若同一扣款日扣繳規費超過最高扣繳限額,該次扣款即失敗,全部案件之規費均不予扣繳。

四、收件資訊​

       收件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二段185號3樓

       收件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伍、終止約定扣繳帳戶

一、辦理終止約定扣繳帳戶前之提醒

       請自行確認帳戶是否有辦理定期扣繳專利年費約定,如需使用新帳戶扣繳,請於接獲本局通知新扣繳帳戶成功後,再辦理終止原帳戶,以確保可即時繳納申請案規費。

二、辦理流程

(一)填妥「全國性繳費()業務授權轉帳繳款申請書」(一式兩份,第一行請勾選「終止」,各欄位資料皆須填寫,內容請勿塗改),並加蓋帳戶留存印鑑。對印鑑若有任何疑問,請自行洽金融機構。

(二)前述授權轉帳申請書兩份請郵寄或親自送達本局,由本局轉送開戶金融機構辦理,請勿自行繳交至金融機構

(三)終止授權程序辦理完成後,本局將以電話通知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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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 111-04-12
  • 更新日期 : 112-03-21
  • 發布單位 : 秘書室
  • 瀏覽人次 : 6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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