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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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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自己清唱的流行歌曲影片,會有著作權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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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妍很擅長唱歌,最近迷上了拍攝影片,她打算錄一段自己清唱最新流行歌曲的影片,再上傳到社群平台和朋友分享。就在準備上傳的時候,哥哥提醒她唱別人的歌拍影片放上網,可能會有著作權的問題,小妍聽了有點擔心,於是打電話向智慧局的著作權諮詢專線詢問。

      智慧局同仁向小妍說明:流行歌曲只要具有原創性(非抄襲他人之獨立創作)及創作性(具有最起碼創意高度),那麼它就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音樂著作(包括詞、曲)。錄製自己清唱歌曲的影片並上傳網路,會涉及「重製」與「公開傳輸」他人音樂著作之利用行為,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到第65條規定的合理使用情形外,應該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或其所加入的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的授權,才是合法利用。並進一步建議小妍,可先向由國內各詞曲經紀公司所組成的「台北市音樂著作權代理人協會(MPA)」以及三家音樂集體管理團體(MÜST、ACMA及TMCA)洽詢,詳細的說明及聯絡資訊可以參考智慧局網站「音樂授權Q&A?」頁面,另外智慧局亦有「音樂資訊整合查詢系統」可供小妍查詢所欲演唱歌曲之相關權利資訊。

      後來,小妍依照智慧局的建議,先取得了歌曲的合法授權,再錄製影片上傳。這次她的清唱影片不僅順利分享給朋友,也獲得了許多網友的喜愛與支持。

 

  • 發布日期:114-10-02
  • 更新日期: 114-10-03
  • 發布單位: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點閱次數: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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