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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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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告欄

115年5月號第329期智慧財產權月刊出版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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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專題—醫藥專利權期間延長相關訴訟

      醫藥品專利因攸關國民衛生與健康,依藥事法規定,其製造、加工或輸入須先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故為取得主管機關的上市許可,而無法實施其發明專利之期間,專利法有專利權期間延長制度,給予專利權人適當補償。關於專利權延長期間以及其權利範圍之認定,涉及諸多實務見解,權利人非常關注司法判決的發展。本月專題藉由近年來的行政及民事判決,整理醫藥專利權延長制度相關爭點,並分析法院對其之解釋與適用,期供醫藥業者參考。

 

 

 

 

 

 

 

詳細內容,請參閱下列相關連結

本月專題文章:醫藥專利權期間延長相關訴訟

專題一:從司法實務發展探討我國醫藥專利權延長期間之認定(林奕萍)

專題二:探討我國醫藥專利權期間延長之權利範圍——以行政訴訟及侵權判決為例(林奕萍)

本月論述文章:

論述:自然物作為設計專利構成要素之保護界線——以日本「植生土包袋」判決為中心(徐銘夆)

  • 發布日期:115-04-30
  • 更新日期: 115-04-13
  • 發布單位: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點閱次數: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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