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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 2021年技術趨勢報告:輔助技術
《聯合國世界人口趨勢報告[1]》指出,目前全球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約占總人口數的9%,但隨著醫療技術的進步,人們的平均壽命不斷增加,據聯合國預估,2030年老年人口比例將達到13%、2050年將達到23%,屆時老年人口將達到15億之多。隨著全球人口結構朝向高齡化發展,銀髮商機轉動新興經濟引擎,高齡照護的需求崛起,也帶動更廣大的輔助技術應用發展。鑑此,WIPO於近期發布「WIPO 2021年技術趨勢報告:輔助技術」(WIPO Technology Trends Report 2021: Assistive Technologies),探討該項技術目前全球專利發展趨勢與技術商品化之可行性及未來前景。本篇時事報導將重點摘譯「WIPO 2021年技術趨勢報告:輔助技術」,以使我國發展高齡化產品、輔具等相關產業業者或投資人,可以掌握全球輔助技術之發展概況,進一步結合本身之技術優勢,挖掘值得投入之新方向,甚至促成跨域整合,帶動產業技術升級,將我國打造成世界輔具智能研發新樞紐。 壹、輔助技術及整體發展趨勢介紹WIPO 2021年技術趨勢報告將輔助技術區分為「傳統輔助技術」與「新興輔助技術」兩大類進行探討,並將技術再劃分為「溝通(Communication)」、「認知(Cognition)」、「環境(Environment)」、「聽覺(Hearing)」、「移動性(Mobility)」、「自我護理(Self-care)」、「視覺(Vision)」等技術領域進行專利布局之研析。在傳統輔助技術中,全球專利布局數量最高為「移動性」技術,該項技術之專利家族數計有63,245件,占整體傳統輔助技術專利家族數量的52%,遙遙領先其他技術領域;第二大技術領域是「環境」技術,專利家族數計有21,326件,占整體傳統輔助技術專利家族數量的18%;「聽覺」技術位居第三,專利家族數計有14,198件,占整體傳統輔助技術專利家族數量的12%。其他包括「視覺」、「溝通」及「自我護理」專利家族數分別為8,133件、6,899件、6,410件,各技術領域分別占整體傳統輔助技術專利家族數量的7%、6%、5%;在傳統輔助技術中,「認知」領域之專利家族數僅有1,416件,與其他技術領域專利布局件數落差甚大。 圖 1、傳統輔助技術領域專利布局概況 在新興輔助技術中,以「聽覺」領域之專利家族數量最高,計有4,968件,占整體新興輔助技術專利家族數量的32%;「移動性」居次,專利家族數為4,526件,占整體新興輔助技術專利家族數量的29%;「視覺」專利家族數有3,036件,為新興輔助技術中第三大技術領域,占整體新興輔助技術專利家族數量的19%。另外,「溝通」與「環境」專利家族數分別為1,599件、1,157件,分別占整體新興輔助技術專利家族數量的10%及7%。在新興輔助技術領域中,「自我護理」專利家族數最少,僅有497件,占整體新興輔助技術專利家族數量的3%。圖 2、傳統輔助技術領域專利布局概況 此外,WIPO亦就輔助技術之整體發展趨勢進行分析,報告指出,新興輔助技術主要結合人工智慧、物聯網等高科技技術進行應用發展,近年專利申請成長速度是傳統輔助技術的3倍,年均增長率達17%,其重要的技術衍生產品包括:高階助行器(平衡輔助設備和智能手杖)、高階假肢(神經假肢、智慧3D列印假肢)、高階輪椅(自動駕駛輪椅、輪椅控制)和外骨骼(全身外裝、下身和上身外骨骼及其控制)等。此外,新興技術主要集中在「移動性」、「聽覺」、「視覺」和「溝通」四大領域;值得注意的是「移動性」技術,該領域之專利申請量在傳統及新興輔助技術中,都是成長最快的焦點技術。 貳、傳統輔助技術領域發展趨勢與重點資訊一、認知(Cognition) 根據統計,全球有將近3,560萬人患有失智症,隨著人口老化,罹患阿茲海默症、失智症等認知障礙疾病的人數將會不斷上升,隨著科技的進步,發展出各式各樣幫助認知障礙的患者的輔助產品,像是從簡單的時間管理產品,如:數位日曆、GPS行動定位、穿戴式裝置,幫助患者降低日常生活的困難以及提升照護人員服務品質。(一)主要專利申請國/地區:1998至2019年間認知技術領域的專利家族數共計1,416件,來自全球36個專利局,前20大專利局中以中國大陸781件、美國252件和日本236件位居前三名,而中國大陸的申請件數為美國的3倍。 (二)重要技術項目:以「藥物分配和管理」技術領域為大宗,計有596件,占傳統認知輔助技術總申請量的42%;其次依序為「鐘錶」404件,占29%;記憶支持產品205件,占18%;時間管理產品142件,占10%;計時器97件,占7%;計算功能28件,占2%。(三)成長最快速的技術領域:認知技術是傳統輔助技術中,最晚興起的一項技術領域,約有70%的專利是在2010年之後提出申請。2010至2019年間已公開的專利申請量由49件增加為126件,成長率為157%,其中以「藥物分配與管理」成長幅度最大,2013年至2017年間的年均成長率達10%。(四)申請人類型:申請人以企業為最大宗,占傳統認知輔助技術總申請量的53%,顯示此領域商業活動活絡;個人占30%,學術研究單位則占17%。(五)主要專利申請人:日本精工集團(Seiko Group)的傳統認知輔助技術專利申請量為21件位居第一,其次依序為美國Honeywell計有16件、台灣鴻海精密12件、日本松下及韓國三星各有11件。 圖 3、傳統輔助技術領域專利布局概況 二、溝通(Communication) 「溝通」涉及多種能力的使用,包括言語、聽覺、視覺、運動能力(手勢)及認知輔助領域等,因此促進溝通能力的科技可專注於一項或是多項領域的研發,以幫助溝通能力受到限制的人們。(一)主要專利申請國/地區: 1998至2019年間傳統溝通輔助技術專利家族數共計6,899件,來自全球43個專利局,前20大專利局中以中國大陸2,610件、美國2,480件和日本1,702件位居前三名。中國大陸和美國在傳統溝通輔助技術的申請量占比分別為38%及36%,成為兩大技術領導國。(二)重要技術項目:在傳統溝通輔助技術領域中,以「特殊軟體及服務」為最大宗,計有4,064件專利家族數,占此技術領域總申請量的59%;其次依序為視覺傳達1,745件,占25%;「聲音通訊:語音輸入」751件,占11%;「開關和輸入設備」535件,占8%;「聲音通訊:文字轉語音」506件,占7%。(三)成長最快速的技術領域:2011至2016年間仿真軟體的申請量以四倍速度成長,占「特殊軟體和服務」技術領域一半以上;此外,語音輸入相關的申請量在此期間的年均成長率達到39%。(四)申請人類型:企業為最主要的申請人,申請量占整體傳統溝通輔助技術的64%,個人占25%,學術研究單位則占10%。(五)主要專利申請人:美國IBM以149件申請位居第一,其次依序為日本松下115件、韓國三星113件、日本NEC 82件、美國微軟77件。 圖 4、傳統輔助技術領域-溝通專利布局概要三、環境(Environment) 傳統的「環境」輔助技術範圍非常廣泛,包括四大領域:家庭和工作場所、休閒娛樂和體育、一般環境垂直移動(樓梯升降椅、輪椅移位機等)。透過科技改善環境讓更多行動不便的人能夠更獨立的生活。(一)主要專利申請國/地區: 1998至2019年間傳統環境輔助技術專利家族數共計21,326件,來自全球51個專利局,前20大專利局中以中國大陸8,399件、日本6,017件和美國2,768件位居前三名。(二)重要技術項目:在傳統環境輔助技術領域中,以「家庭/工作場所輔助技術和設備」申請量最多,計有14,470件,占此技術領域總申請量的68%;其次依序為「文化、娛樂和休閒輔助技術」2,985件,占14%;警報2,660件,占12%;垂直可達性輔助產品1,558案,占7%。(三)成長最快速的技術領域:2013至2017年間垂直可達性輔助產品專利申請量的年成長率達41%,是傳統環境輔助技術中,成長最快速的技術領域。(四)申請人類型:個人之申請量占45%,企業占44%,學術研究單位則占10%。(五)主要專利申請人:日本松下以282件位居第一,其次依序為日本Toto 158件、日本積水化學(Sekisui Chemical)116件、日本東亞合成(Toagosei)97件、英國Stannah Stairlifts 91件。 圖 5、傳統輔助技術領域-環境專利布局概要四、聽覺(Hearing) 世界衛生組織估計全球約有5%的人口聽力受損,聽覺輔助相關技術從17世紀的助聽器到現今的數位助聽器,已成為成熟技術領域。傳統聽力輔助技術主要包括:非植入式助聽器和感應線圈,以及植入式助聽器,例如:人工耳蝸。(一)主要專利申請國/地區: 1998至2019年間傳統聽覺輔助技術專利家族數共計14,198件,來自全球47個專利局,前20大專利局中以美國7,126件、中國大陸5,299件和歐洲專利局3,751件位居前三名。(二)重要技術項目:在傳統聽覺輔助技術領域中,以助聽器和感應線圈申請量最多,計有10,381件,占此技術領域總申請量的73%;其次依序為訊號產品3,771件,占27%;隱藏字幕設備740件,占5%;影像口譯服務161件,占1%;唇語28件,占0.2%。(三)成長最快速的技術領域:2013至2017年間眼鏡式助聽器和觸覺式助聽器的申請量年均成長率分別為10%和20%。影像口譯服務自2000年來年均成長率也達到16%。(四)申請人類型:在傳統聽覺輔助技術中,企業申請量占75%,個人占17%,學術研究單位則占8%。(五)主要專利申請人:來自丹麥和新加坡的WS Audiology以1,188件位居第一,其次依序為瑞士Sonova 846件、丹麥Demant 527件、澳洲Cochlear 441件、丹麥GN Group 333件。 圖 6、傳統輔助技術領域-聽覺專利布局概要五、移動性(Mobility) 喪失部分或全部身體活動能力的人,光是在美國估計就有4,070萬人,在日常生活中面臨移動的挑戰,移動輔助技術能夠幫助這些人獨立移動、操控物體或是實現自主旅行的目標。(一)主要專利申請國/地區:1998至2019年間傳統移動性輔助技術專利家族數共計63,245件,來自全球56個專利局,前20大專利局中以中國大陸25,972件、美國16,575件和日本10,902件位居前三名。(二)重要技術項目:在傳統移動性輔助技術中,以矯形器為最大宗,計有19,921件,占此技術領域總申請量的31%;其次依序為助行器16,967件,占27%;輪椅配件12,391件,占20%;輪椅7,006件,占11%;助行器配件5,339件,占8%;改變身體位置或抬升的配件4,757件,占8%;假肢4,024件,占6%;其他移動設備和移動配案3,430件,占5%;站立框架和站立支撐528件,占1%。(三)成長最快速的技術領域:2013至2017年間助行器配件之申請量年均成長率為14%,是移動領域成長最快速的技術。(四)申請人類型:以個人為大宗,占移動性輔助技術總申請量的44%,企業占43%,學術研究單位則占13%。(五)主要專利申請人:前五大申請人以日本Toyota 462件位居第一,其次依序為冰島Össur 448件、德國Ottobock 380件、日本松下232件、美國英維康(Invacare) 219件。 圖 7、傳統輔助技術領域-移動性專利布局概要 六、自我護理(Self-care) 自我護理輔助技術用來幫助使用者能在日常生活正常活動,例如:飲食、穿衣、如廁等,幫助其獨立生活,也降低照護者的負擔。(一)主要專利申請國/地區:1998至2019年間傳統自我護理輔助技術專利家族數共計6,410件,來自全球45個專利局,前20大專利局中以中國大陸2,589件、日本2,181件和美國735件位居前三名。(二)重要技術項目:在傳統自我護理輔助技術中,以無障礙服裝申請量最多,計有3,186件,占此技術領域總申請量的50%;其次依序為無障礙飲食裝置1,358件,占21%;失禁產品825件,占13%;用於修指甲、足部和頭髮/面部護理的輔助產品550件,占9%;牙齒保健490件,占8%;性活動輔助用品57件,占1%。(三)成長最快速的技術領域:失禁產品是目前年均成長率最高的技術領域,達68%;此外,無障礙服裝於2013至2017年間年均成長率也達到7%。(四)申請人類型:以個人為最大宗,占傳統自我護理輔助技術總申請量的59%,企業占31%,學術研究單位則占9%。(五)主要專利申請人:日本王子製紙(Oji Paper)以99件位居第一,其次依序為日本嬌聯(Uni-Charm)47件、日本花王(Kao)35件、日本松下27件、日本大王製紙(Daio Paper)26件。 圖 8、傳統輔助技術領域-自我護理專利布局概要七、視覺(Vision) 某種形式的視力障礙,目前全球有2.53億盲人或中度至重度視力障礙者,並且受到人口老化的影響,人數正在逐漸上升中。傳統視覺輔助技術的發展包括:眼鏡、放大鏡、濾色器等,或是點字設備、觸覺設備等,幫助人們克服視覺障礙。(一)主要專利申請國/地區:1998至2019年間傳統視覺輔助技術專利家族數共計8,133件,來自全球53個專利局,前20大專利局中以中國大陸4,089件、美國2,260件和日本1,995件位居前三名。(二)重要技術項目:在傳統視覺輔助技術中,以眼鏡申請量最多,計有4,251件,占此技術領域總申請量的52%;其次依序為觸覺設備2,241件,占28%;放大鏡1,329件,占16%;互動產品396件,占5%。(三)成長最快速的技術領域:2013至2017年間互動產品申請量年均成長率達27%,此外,觸覺設備年均成長率也達14%。(四)申請人所屬領域:在傳統視覺輔助技術中,企業申請量最多,占54%;個人占35%,學術研究單位則占10%。(五)主要專利申請人:日本精工集團(Seiko Group)以158件位居第一,其次依序為法國依視路(Essilor)140件、日本豪雅光學(Hoya)129件、美國嬌生108件、美國IBM 68件。 圖 9、傳統輔助技術領域-視覺專利布局概要參、新興輔助技術領域發展趨勢與重點資訊一、溝通(Communication) 新興溝通輔助技術主要在於感官替代輔助科技與腦機介面(brain-computer interface)的技術發展,相較於傳統溝通輔助技術利用文字轉換語音、眼控技術幫助視力或聽覺障礙者進行溝通,新興溝通輔助技術則是加入了物聯網功能,發展出社交平台、遊戲等,提升溝通互動的多樣化型態,幫助用戶更好的融入社會。(一)主要專利申請國/地區:1998至2019年間新興溝通輔助技術專利家族數共計1,599件,來自全球39個專利局,前20大專利局中以中國大陸618件、日本及美國各298件、韓國262件位居前三名。(二)重要技術項目:在新興溝通輔助技術中,以導航設備1,093件最多,占此技術領域總申請量的68%;其次依序為感官替代輔助236件,占15%;腦機介面175件,占11%;智慧助手128件,占8%。(三)成長最快速的技術領域:2013至2017年間感官替代輔助技術年均成長率達71%,是成長最快速的領域。用於控制電腦的腦機介面技術及導航設備年均成長率也分別達到20%和18%。(四)申請人類型:以企業為最大宗(占47%),個人占27%,學術研究單位則占25%。(五)主要專利申請人:美國IBM以32件位居第一,其次依序為日本松下16件、日本NEC 14件、日本日立(Hitachi)11件、日本東芝(Toshiba)和日本三菱電子各10件。 圖 10、新興輔助技術領域-溝通專利布局概要 二、環境(Environment) 智慧家庭是新興環境輔助技術重點發展的領域。隨著物聯網和雲端運算技術成熟,亞馬遜Alexa和Google Home智慧型助理產品問世,智慧家庭不再只是討論議題,而是具有可靠和高效的技術解決方法,也促進輔助科技利用智慧科技讓產品提供使用者更聰明的反饋或是行為預測等服務。(一)主要專利申請國/地區: 1998至2019年間新興環境傳統輔助技術專利家族數共計1,157件,來自全球34個專利局,前20大專利局中以中國大陸713件、美國214件和日本178件位居前三名。(二)重要技術項目:在新興環境輔助技術中,以智慧家庭及配件504件最多,占此技術領域總申請量的44%;其次依序為輔助機器人439件,占38%;智慧城市273件,占24%。(三)成長最快速的技術領域:環境領域是在整體新興輔助科技中,成長最快速的領域,2013至2017年間年均成長率達42%,而在環境領域中又以陪伴機器人(年均成長率55%)以及垂直移動技術(年均成長率52%)為最熱門技術領域。(四)申請人類型:以企業(占54%)為大宗,學術研究單位占23%,個人則占21%。(五)主要專利申請人:日本松下以19件位居第一,其次依序為日本豐田15件、中國大陸重慶柚瓣家12件、日本索尼(Sony)和中國大陸寧波市晶杰國際物流各11件。 圖 11、新興輔助技術領域-環境專利布局概要三、聽覺(Hearing) 新興的助聽技術包括耳內植入物、非侵入性產品(如骨或軟骨傳導)以及其他先進技術,像是自動唇讀和手語轉換到語音和文字。(一)主要專利申請國/地區:1998至2019年間新興聽覺輔助技術專利家族數共計4,968件,來自全球40個專利局,前20大專利局中以美國2,379件、中國大陸2,088件和WIPO 1,498件位居前三名。(二)重要技術項目:新興聽覺輔助技術中,人工耳蝸以2,266件,占此技術領域組申請量的46%;其次依序為非侵入性骨傳導1,774件,占36%;手勢轉換語音和文字500件,占10%;中耳植入物242件,占5%;聽骨置換植入物和假肢145件,占3%;高階助聽器90件,占2%;自動唇讀44件,占1%;聽覺腦幹植入物(ABI)35件,占1%;軟骨傳導34件,占此技術領域的1%。(三)成長最快速的技術領域:2013至2017年間非侵入性骨傳導申請年均成長率達31%,手勢轉換語音和文字技術領域年均成長率也有24%。(四)申請人類型:以企業(占72%)為大宗,個人和學術研究單位則各占13%。(五)主要專利申請人:澳洲Cochlear以507件位居第一,其次依序為瑞士Sonova 494件、奧地利MED-EL 236件、瑞士Novartis 79件、中國大陸浙江諾爾康神經電子69件。 圖 12、新興輔助技術領域-聽覺專利布局概要四、移動性(Mobility) 新興移動性輔助技術包括了提供先進的解決方案,利用各項技術克服限制並為使用者帶來更大的便利性,像是新興的移動輔助產品可以學習使用者的步態、找到使用者的位置,或是讓全身癱瘓的使用者在無人幫助的情況下能夠駕駛輪椅。(一)主要專利申請國/地區:1998至2019年間傳統移動性輔助技術專利家族數共計4,526件,來自全球41個專利局,前20大專利局中以中國大陸2,266件、美國1,236件和WIPO 917件位居前三名。(二)重要技術項目:在新興移動性輔助技術中,高階假肢申請量最多,計有1,993件,占此技術領域總申請量的43%;其次依序為高階助行器963件,占21%;高階輪椅859件,占19%;外骨骼846件,占19%。(三)成長最快速的技術領域:2013至2017年間高階輪椅的申請量年均成長率為34%,是新興移動性輔助技術中成長最快速的技術。高階假肢和外骨骼的年均成長率也分別達到24%;而在高階假肢中,又以3D列印假肢/矯形外科技術成長最快,年均成長率達89%。(四)申請人類型:以企業(占44%)為大宗,學術研究單位占34%,個人則占19%。(五)主要專利申請人:日本Toyota以62件位居第一,其次依序為日本本田(Honda)52件、中國大陸清華大學47件、韓國三星46件、中國大陸上海交通大學40件。 圖 13、新興輔助技術領域-移動性專利布局概要五、自我護理(Self-care) 自我護理新興技術以使用AI、物聯網和連接等資訊技術研發穿戴式設備及健康監測產品為趨勢。(一)主要專利申請國/地區:1998至2019年間新興自我護理輔助技術專利家族數共計497件,來自全球29個專利局,前20大專利局中以中國大陸290件、美國106件和韓國76件位居前三名。(二)重要技術項目:在新興自我護理輔助技術中,健康和情緒監測(穿戴設備和非穿戴設備)申請量最多,計有262件,占此技術領域總申請量的53%;其次依序為智慧紙尿褲95件,占19%;智慧配藥和管理93件,占19%;餵食助理機器人47件,占9%。(三)成長最快速的技術領域:健康和情緒監測設備是近期最活躍的專利申請領域,2010年以後的已公開申請占此技術領域總申請量的77%。此外,2013至2017年間,非穿戴設備(例如:智慧地毯、鏡子和平台)和可穿戴設備(例如:智慧手環、虛擬實境耳機、智能服裝和鞋墊)年均成長率分別為38%和26%。(四)申請人類型:以企業(占50%)為大宗,個人占29%,學術研究單位則占20%。(五)主要專利申請人:美國Google以13件位居第一,其次依序為中國大陸柳州億望科技5件、韓國國家康復中心4件、美國金百利克拉克(Kimberly-Clark)4件、美國嬌生4案。 圖 14、新興輔助技術領域-自我護理專利布局概要 六、視覺(Vision) 新興的視覺輔助技術包括植入式,需要手術或其他醫療程序和非侵入性技術兩大類,雖然眼部植入物已經使用於治療視覺障礙數十年,然未來新興技術將朝向更精密的功能發展。(一)主要專利申請國/地區:1998至2019年間新興視覺輔助技術領域專利家族數共計3,036件,來自全球44個專利局,前20大專利局中以美國1,665件、WIPO 1,079件和中國大陸978件位居前三名。(二)重要技術項目:在新興視覺輔助技術中,人工水晶體申請量最多,計有1,323件,占此技術領域總申請量的44%;其次依序為人工矽視網膜/視網膜假體654件,占22%;智慧眼鏡340件,占11%;皮質植入物293件,占10%;擴增實境裝置236件,占8%;伸縮鏡頭114件,占4%;人工眼100件,占3%;手部穿戴裝置51件,占2%;虛擬實境裝置49件,占2%;人工虹膜20件,占1%。(三)成長最快速的技術領域:2013至2017年間具有感測器的人工水晶體專利申請量年均成長率達48%,擴增實境及人工矽視網膜/視網膜假體也分別以38%和35%的年均成長率增加。(四)申請人類型:主要申請人領域以企業58%為大宗,學術研究單位占24%,個人則占16%。(五)主要專利申請人:美國Second Sight Medical以223件位居第一,其次依序為俄羅斯S. Fyodorov Eye Microsurgery Federal State Institution 159件、美國嬌生130件、愛爾蘭愛力根(Allergan)101件、瑞士愛爾康(Alcon)80件。 圖 15、新興輔助技術領域-視覺專利布局概要肆、從「技術成熟度」探討新興技術發展概況與前景 根據報告中專家評估輔助技術各項技術成熟度的結論,新興技術似乎介於概念驗證和最小可行產品階段之間。在高階假肢的肌電控制和輪椅控制(移動性)、環境控制助聽器(聽力)、多焦點人工水晶體和人造視網膜,及VR/AR穿戴設備(視覺)、智慧助手和導航設備(溝通)、智慧家電(環境)和藥物管理和智能尿布(自我護理)等技術最接近完全商品化的產品。圖 16、新興輔助技術相關專利技術成熟度分析圖 為分析未來市場主要應用之新興輔助技術商品化發展現況,在報告中,將新興輔助技術之相關專利依據「技術成熟度」(Technology Readiness Level,TRL)分為概念階段(Research concept)、概念驗證(Proof of concept)、最低可行性商品(Minimum viable product)及商品化階段(Commercial Product)四個層次。就WIPO之分析結果,目前新興輔助技術相關專利主要集中於「最低可行性商品」階段,占所有新興輔助技術專利案的58%,分布於此階段之專利只需稍加改良或發展,便可進入商品化階段;另外,有18%的專利已經進入商品化階段,顯示新興輔助技術現有之專利,商品化程度高,市場應用將熱烈展開。圖 17、新興輔助技術-商品化程度分析圖 伍、結語我國長期以來在ICT及科技產業擁有資源優勢,近年更在醫材、輔具發展上融入高科技技術,在智能型輔助技術、提升高科技居家照護系統等領域已有相當成果,加上衛福部推動「長照2.0」政策時,亦將輔具納入長照給付項目,在輔助技術的發展上市場需求大、前景可期,透過掌握全球技術動態,並結合本身之技術優勢,促成跨域整合,帶動相關產業之技術轉型與升級,讓我國成為世界輔具智能研發新樞紐之夢想據以實現。 註[1] https://population.un.org/wpp/Publications/Files/WPP2019_Highlights.pdf42
「WIPO GREEN計畫」成功打造全球綠色技術創新生態系
1760年工業革命以來,帶動了全球經濟的蓬勃發展,但也因為大量製造與使用能源,造成氣候變遷、地球資源耗竭等負面效應。工業革命的發源地—英國體認到工業發展對地球造成的破壞,過去幾年正在採取不同措施降低工業污染,並誓言在2050年前達到淨零碳排(net zero),積極對抗氣候變遷未來可能對經濟造成衝擊;而「淨零碳排」、「碳減排」亦已成為全球重要工業發展國有志一同的重要推動政策。 一、即將邁入十年的綠色智權推動標竿-「WIPO GREEN計畫」「綠色技術」就是因應而生的氣候變遷解決方案,所謂「綠色技術」指的是「無害環境的技術」,透過技術發展達到保護環境、減少污染;在資源使用上,以永續利用為目標;並藉由廢棄物回收或發展替代性技術處理廢棄物,達到友善環境的目的。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身為聯合國智慧財產權專門機構,為響應綠色技術發展,於2012年發布「WIPO GREEN計畫」,其中一項重要目標是建置該全球性的綠色技術交流平台-「WIPO GREEN綠色技術創新平台」,技術供應者在平台上可免費進行技術推廣,技術需求者則可將需求在此對外宣達,媒合全球綠色技術交流合作,縮短技術研發期程,讓綠色技術專利得以加速實現商品化,為減緩氣候變遷做出實質的貢獻,有關該計畫的介紹,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回顧本網站2012年之「WIPO GREEN計畫介紹」商品化時事報導。WIPO Green計畫自啟動以來即將邁入第十個年頭,目前已有超過3,800項技術、100多家企業夥伴,會員包含了中小企業和全球500大公司,成功促成了700多件技術合作機會[1],在國際上更獲得日本與澳大利亞政府的資金支持,並於2015年WIPO在廢水技術移轉示範計畫(日本)及2018年促進亞洲清潔能源論壇技術媒合(澳大利亞)展現實質成果[2],與WIPO攜手幫助東南亞國家引進廢水處理解決方案,並創造與國際潔淨技術企業合作的橋樑。2021年回首展望,WIPO Green計畫已成功成為全球最具指標性的綠色能源技術發展計畫,無論是綠色技術創新平台或是各項綠色專案執行成果,WIPO Green計畫為綠色技術建立了推動模式典範,打造全球綠色技術創新生態系,特別是對於中小企業在綠色技術研發和轉型路上更具有推波助瀾的成效。 二、引導中小企業發展綠色技術,創造智權加值實現綠色升級中小企業於我國定義指雇用不到200人的企業,尤其於在發展中國家扮演著推動經濟的關鍵角色,WIPO Green計畫的各項措施和服務規劃便考量到中小企業在資金和資源的限制,提供中小企業各項免費技術創新和商品化輔導資源,讓過往習慣孤軍奮戰的中小企業或是新創企業,能夠踏出邁向綠色產業升級的第一步。重要的措施例如[3]:1.GREEN綠色技術創新平台:該平台的資料庫擁有來自全球的綠色技術及業者資訊,無論技術擁有者公開技術或是技術需求者查詢所需技術均是免費服務,鏈結供給與需求雙方可直接透過平台洽談技術合作機會,透過該平台的功能,也提供了中小企業研發成果在國際間曝光的舞台。2.授權確認清單:資金不足的企業難以委託顧問公司進行專業的技術授權評估,因此WIPO建立授權確認清單(Licensing Checklist),清楚揭露技術授權各階段的注意事項,包括:授權合約內容、授權技術/專利內容、授權方式、授權金協議、爭議解決方式等主題,讓企業在簽訂合約過程中,可先自行檢視授權範圍是否完整,適時維護自己的權益。3.專家資料庫:WIPO提供免費的專家平台讓來自世界各地的專業人士可以刊登自己的服務,領域涵蓋智慧財產權、金融、工程、保險等,讓在技術授權或商品化過程中遇到問題的企業能夠找到正確的諮詢對象。4.智慧財產管理指南:WIPO出版三項專業企業智慧資產管理指南,中小型企業工業設計指南、中小型企業商標指南、中小型企業專利指南,皆有多國語言之版本,其中也包含中文,幫助中小企業從取得智慧財產權開始到技術商品化的過程,提供完整教戰說明。5.WIPO技術和創新支持中心(TISC):面對氣候變遷是全球共通的課題,WIPO特別關注發展中國家企業對於綠色轉型的需求,因此於發展中國家設立TISC提供智慧財產管理和技術資源服務,目前共有63個發展中國家具有TISC;透過此機制,WIPO希望帶動發展中國家,發展解決氣候變遷問題的能力,共享綠色技術成果。根據WIPO GREEN公布的數據顯示,WIPO GREEN註冊會員有78%來自於少於100人的企業,並且有20%大約600項技術是來自中小企業的貢獻,WIPO專家表示,中小企業是全球私人企業經濟活動的主體,也是經濟創新、成長、就業機會及社會凝聚力的重要引擎,由於具有這些特點,因此一點也不意外中小企業是綠色技術發展的主要參與者,氣候變遷一方面可能影響中小型業傳統的經營表現,卻也為中小企業創造綠色經濟轉型契機。 三、影響綠色技術推廣的關鍵WIPO MAGAZINE 「綠色技術擴散:產業觀點」[4]一文中分享,推廣綠色技術的關鍵,除了產業研發之外,各國政府的政策及環境也是影響綠色技術是否能夠提升的因素,有助於綠色技術推廣的因素包括:1.激勵創新:全球綠色技術研發有大約80%是來自民營機構,透過政府政策影響和激勵技術創新及擴散,並鼓勵產業合作促進關鍵技術交流,或是資金和經驗等資源挹注,有助於加速綠色技術傳播,創造政府和產業雙贏局面。2.推動技術流動:綠色技術目前正在全球各國透過關鍵技術分享、研發商品化實施過程、專利授權、設備維護以及零件外包生產等模式彼此影響著當地綠色技術發展,透過技術交流過程,提升各國綠色技術應用能量。3.優化技術擴散能量:專利是建立綠色技術良好發展環境的關鍵要素,不過對於經濟發展程度較低的國家,還需要將目標國家的市場、融資環境和技術吸收能力等納入考量,才能於專利商品化過程中,發揮最高經濟效益和社會影響力。4.專利支持:專利制度讓技術方法產生可預期的成果,是促進技術移轉和交流的基礎,也可以確定共同發明的所有權,幫助企業間建立穩定合作夥伴關係,專利是綠色技術創新的重要推動力。5.建立技術協作夥伴關係:技術合作能透過集體的知識和創造力,提升創新解決方案的研發效率,不過正確的政策和環境條件可以加速技術合作的擴散.決策者應該關注如何創造企業間長期的投資及技術分享合作環境。6.吸引技術流動:政府重視綠色技術發展,可以影響國際綠色技術發展流向國內,透過合理的政策鼓勵綠色技術落實應用,營造有利的投資環境,例如取消關稅、降低採購限制等措施,可提升國際投資誘因,透過產業與政府共同努力、建立正確政策、提升在地知識能量,加速推動綠色技術解決方案。 四、承先啟後培育新世代綠色技術發明家「通過創新應對氣候挑戰-WIPO青年圓桌會議綠色指南」,是WIPO GREEN與年輕世代間的對話橋梁,希望傳達給年輕人的重要綠色創新知識,透過圓桌會議指南讓綠色技術與新世代達成連結。WIPO拋出了六大綠色技術商品化關鍵問題[5]:「什麼是綠色技術」、「智慧財產權如何保護綠色技術」、「推廣綠色技術的關鍵」、「什麼是快速通道專利審查」、「什麼是技術轉讓」、「開放式創新模式」,並提到「專利是促成技術合作的基礎,可有效促進技術傳播和發展,擁有專利的企業將更容易吸引投資者,並且透過專利授權實現創新商品化」。從過去WIPO在綠色技術推廣的努力成果來看,特別著力於促進創新研發與提升綠色技術專利申請量。另根據WIPO雜誌2020年3月可再生能源專利趨勢[6]指出,2002年到2012年是可再生能源領域的發光發熱的期間,於此十年之間,可再生能源專利申請數量增加了547%,雖然往後申請件數成長幅度有所減緩,但是2019年的專利件數仍然是2002年的3.5倍。此外,WIPO也提出一個重要觀點,雖然透過專利趨勢分析顯示申請件數成長趨緩,但是專利是一項長期的投資,像是發明專利就具有20年的專利權,專利權人可以在此期間的任何時機點進行商品化或技術授權合作,現在的專利將對未來的社會產生貢獻,因此,無論是扶植具有潛力的中小企業或是培育新世代發明家,都能感受到WIPO GREEN計畫將為新世代綠色技術打下永續發展的根基。 五、綠色技術專利審查快速通道,促進綠色技術商品化應用關鍵有鑑於改善氣候變遷的行動刻不容緩,綠色技術研發已成為全球各國及國際環境政策中的優先事項,因此由英國率先於2009年建立「綠色技術專利審查快速通道」,同年澳大利亞、以色列、日本、南韓、美國等國家也紛紛跟進,後續加拿大、巴西、中國也針對綠色技術建立加速審查制度,透過綠色技術審查快速通道機制,可以大幅縮短專利審查42%到75%的時間[7]。為鼓勵綠能技術發展,我國智慧財產局亦於2014年1月1日,於「發明專利加速審查作業方案」新增事由4「所請發明為綠能技術相關者」之申請條件,綠能技術範圍以WIPO所定義之替代能源技術領域,以及我國行政院推動「綠色能源產業旭升方案」及「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所包含之綠能產業為依據,包括:(1)涉及節省能源技術、新能源、新能源汽車等技術領域之發明專利申請案(2)涉及減碳技術及節省資源之發明專利申請案提出申請須檢附發明專利加速審查申請書及該申請案所請發明為綠能相關技術之說明,以及申請規費為每件新台幣4,000元,根據發明專利加速審查(AEP)申請案件統計資料顯示,2021年1月事由4「所請發明為綠能技術相關者」首次審查回覆平均時間僅需76.5天,由2020年年報公布發明專利平均首次審查通知為8.7個月相較之下,大幅縮短約70%的時間,有意願申請綠色技術之發明人可多加利用發明專利加速審查機制。WIPO認為,下一階段有必要建立全球綠色技術審查快速通道標準化機制,降低申請人的行政作業負擔,將有機會鼓勵更多綠色技術發明人透過綠色技術審查快速通道及早獲得專利實現商品化目標,促進綠色技術發展與應用。 六、結論從WIPO GREEN計畫十年來的成果及推動回顧,綠色技術發展關鍵在於具有破壞性創新能量的中小企業,但中小企業卻是最容易受到外在環境影響經營穩定度的一群,像是隨著COVID-19疫情爆發,大幅衝擊全球中小企業經營環境,聯合國也將每年的6月27日訂為中小企業日,提高公眾對於中小企業在全球經濟發展貢獻的認同。而WIPO GREEN計畫自2015年開始每年聚焦一項重點示範計畫,特別關懷東南亞發展中國家的綠色技術應用及幫助該些國家企業技術連結,畢竟氣候變遷是全球性的議題,綠色技術商品化應用範圍應朝追求更寬更廣發展,藉此若能把握技術發展機會,將能為企業帶來全球性的綠色商品化商機。 [1] https://www3.wipo.int/wipogreen/en/[2] https://www3.wipo.int/wipogreen/en/events/2018/news_0005.html、https://www.wipo.int/edocs/mdocs/mdocs/en/wipo_ip_mnl_15/wipo_ip_mnl_15_report.pdf[3] https://www3.wipo.int/wipogreen/en/news/2020/news_0026.html[4] https://www.wipo.int/wipo_magazine/en/2014/01/article_0002.html [5] https://www.wipo.int/publications/en/details.jsp?id=4519[6] https://www.wipo.int/wipo_magazine/en/2020/01/article_0008.html[7] https://www.wipo.int/wipo_magazine/en/2013/03/article_0002.html43
「群眾募資」讓MIT空氣淨化器打開市場大門
產品要上市了,要怎麼讓消費者看到新商品呢?「群眾募資(Crowdfunding)平台」是近年許多創新商品爭取曝光的新管道,也是創意十足、缺乏資金的創業家實現夢想的經濟來源。本次專訪的案例廠商,就是一家在台、美、日的群眾募資平台中,履次創下募資佳績的新創公司,以無耗材光觸媒空氣淨化器,在國內募資高達新臺幣2,100多萬,是原本目標達成金額新臺幣20萬元的105倍之多,這樣的亮眼成績也寫下群募平台空氣淨化器類產品募資的新紀錄。案例廠商以「實用科技、簡單設計、更好生活」作為核心價值,公司創辦人曾任台積電、美商Novellus Systems等半導體科技大廠的研發高階主管,也是資本額高達5億元LED大廠的創辦人。為了一圓創業夢,原本在LED領域擁有專業技術的他,思索從「紫外線LED(UV LED)」技術出發,發想具市場潛力的新商品,最後決定以「無耗材光觸媒空氣淨化器」為創業作品。案例公司草創時期,不僅善用政府資源爭取研發補助,並透過群眾募資的資金挹注,2020年於群眾募資平台發動兩次募資活動,均高人氣地吸引大量贊助,為商品推入市場開創契機,讓優質的技術及專利成功商品化。 政府資源為新創企業鋪路搭臺創業短短三年的案例公司,在創業初期資金與人力相對侷限的條件下,為了讓公司順利成長茁壯,案例公司選擇先行進駐清大創新育成中心。一來較容易在校園中尋求研究團隊合作,二來在租金、軟硬體資源、創業輔導資源之取得上也相對輕鬆。以技術研究而言,當有一技術構想成形,需進行前期研究的技術探索時,案例公司選擇與校內師生進行產學合作,評估技術在學理上的可行性,再將該等研究成果逐步納入商品開發中,完成技術商品化。透過這樣的合作,案例公司也從中觀察參與產學案的研究生素質,作為延攬優質人才的管道。除利用大專院校充沛的資源外,案例公司也申請政府補助資源,降低經營與研發上的風險。在創業第一年(2018年),案例公司取得「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創業天使投資」,2019年申請工業局協助傳統產業技術開發計畫(CITD),2020年取得新竹市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補助(新竹市SBIR)。回想這些補助計畫的申請、執行過程,案例公司認為對於新創企業而言,透過申請政府計畫,可讓經營團隊好好地針對研發專案的技術發展內容、執行可行性、開發時程、投入資源、產出績效等一一思考,清楚審視新技術發展的全貌,而取得的補助款項,也有效降低研發風險與資金壓力。商品化之路艱辛,技術、市場挑戰重重一般人對於空氣淨化機的印象大多是體積大、笨重、噪音大、耗電等,而且耗材花費高。案例公司為了實踐實用科技、簡單設計的核心價值,從消費者角度切入,思索在空氣品質不佳的環境中,如何讓生活周遭空氣清新的理念出發,朝可以隨身攜帶、可在車上使用或在家中不會占據大量空間的空氣淨化器進行發想,發展出巴掌大、可樂瓶大小的產品;並且在產品的技術特性上,以加強淨化與友善環境為宗旨,採用光觸媒技術加速空氣淨化、在濾網的材質上也採用清洗後可重複使用可殺菌的光觸媒材質,既環保也讓消費者貼身使用,享受好的空氣品質。經過兩年的努力,案例公司克服了技術上的種種難題;然而當商品準備上市銷售時,卻發現尋找通路以及目標顧客是商品化最後一哩路的艱難挑戰。為推廣商品,案例公司選擇從電商平台出發,但是電商平台商品眾多,如何吸引消費者目光,對於一直在半導體業服務的創業團隊來說,一切都得重頭開始學習。因此,在社群媒體或搜尋引擎中刊登廣告成為首選,但是推廣文案、投放廣告金額、客服回應等都會牽動廣告達成效益,在懵懵懂懂的摸索過程中,案例公司逐步累積網路行銷的經驗。為了深入瞭解網路行銷的操作模式,總經理更是親自參與網路行銷之專業課程,掌握網路行銷訣竅。透過網路行銷的研習場合,案例公司結識了熟悉網路行銷操作的專業小編,雙方建立合作關係後,發動網路行銷與群眾募資。在群募平台的初體驗中,案例公司從消費者角度,設計規劃商品呈現資訊,並拍攝商品介紹、實際測試影片,邀請使用者分享經驗,讓消費者對公司新開發的空氣淨化器產生信賴,也使產品在群募平台一炮而紅,甚至吸引了日本、美國、東南亞等地的代理商目光,陸續在日本Makuake、美國Kickstarter和INDIEGOGO等外國大型群募平台獲得消費者廣大迴響,成為熱門贊助商品並藉此打開國外市場通路。商標+專利or營業秘密,依智財屬性周全保護公司產品在商品化過程中,案例公司認為專利、營業秘密及商標保護缺一不可。在技術保護上,案例公司透過專利與營業秘密進行保護,就產品的結構、外觀,申請發明專利及設計專利;產品的技術核心—光觸媒材料,則是利用營業秘密保護。案例公司認為產品在市場上銷售,有心仿冒的人購買產品進而拆解結構後,很容易就可以了解產品的結構,甚至產品外觀也很容易被模仿,因此結構與外觀利用「專利權」保護是必要的,至於非業界輕易可得知之公司核心Know-How,則以營業秘密保護之。在專利布局上,案例公司通常在創意靈光乍現之時,即思索該技術申請專利之必要性。若認為有申請專利的必要,便會邀請專利事務所進行討論,借重其專業,評估專利布局的可行性。當申請過程檢索出相關前案時,雙方也會一同討論可行的技術解決方案,透過不斷地討論與溝通,讓專利事務所更加瞭解公司的技術,提升專利申請之撰稿品質,藉此完整保護公司技術。除了利用專利保護公司之技術,案例公司產品的核心技術—光觸媒材料則是以營業秘密加以保護。光觸媒是一種利用「光能」進行催化的觸媒,通常使用光觸媒的產品會在濾網上塗布或噴灑觸媒,再透過光能進行催化,一旦通道中所流動的空氣附著污染物質,通過濾網時,便可以產生氧化或還原作用,達到空氣淨化、殺菌的作用。因此,光觸媒的材料與配方比例便是案例公司產品的關鍵技術。若是為了取得專利權,於說明書中清楚揭露配方資訊,便會喪失配方機密,所以利用營業密保護核心技術是最佳的途徑。除專利及營業秘密外,案例公司創業初衷係以打造自有品牌為目標,在拓展各國市場前即進行商標註冊,避免因商標被他人搶註而使長期經營的品牌付之一炬,進而影響產品形象與市場發展性。因此,案例公司也在目前經營及預期進入的市場區域,包括:台灣、美國、日本、中國大陸等地進行商標註冊,健全產品之智權保護。群募平台創造口碑、累積名氣、加速商品落地群募平台原意是提供有創新想法的人們一個得以展現創意的舞台,透過平台向公眾募資,將創意具體實現為真實商品,因此群募平台常常是一項新創意或新商品試水溫的場域。此外,群募平台上的商品類似「預售」機制,這樣的模式對新創公司來說,可以先取得贊助款,讓生產過程的備料及製造,有資金可以支應,提高創意成功轉化為產品的機會。在國內外群募平台有多次成功募資經驗的案例公司,也提及國內、外群募平台運作模式以及社會文化的差異,會連帶影響商品化的實施。以國外的群募平台來說,贊助者很多時候是因為認同提案人的創意和理念價值而贊助,也能理解商品化需要時間等待,甚至可能最終無法形成商品,無形中給予提案人較多試驗創意的空間,因此提案人可以在創意發想階段,即提出募資計畫進行募資,再利用贊助金將創意化做商品;但在國內,贊助者多會對支持的提案抱持高度期待,希望可以儘速收到商品,因此案例公司建議有意在國內群募平台提案的創業者,可以在商品接近可量產之際,再行提出籌資計畫,如此一來可讓贊助者如期收到商品,為新商品建立良好形象。另一方面,案例公司也提醒募資提案者,需要注意募資可能發生的擠單現象,也就是說一旦募資金額超過原設定金額太多時,提案者若無法在交期內消化大量訂單,恐會引起交易糾紛,損及產品形象,因此從目標金額、期程設定到商品製造與出貨等都需要預做規劃,才能利用群募平台讓創意點子形成輿論、增加曝光度,並取得贊助而後量產,降低籌措資金及庫存壓力。重視消費者感受,爭取市場認同在講求產品功能與效益的今日,產品上市前取得商品功能驗證或檢測證明已成為必要項目,以案例公司之產品而言,為強化消費者對產品空氣品質淨化功能的信任,案例公司亦會透過將產品送交國際專業檢測機構進行病毒實驗以及去除甲醛、臭氧、金黃葡萄球菌等測試,並出具檢測報告,爭取消費者對產品的基礎信任;此外,也透過影片拍攝產品使用過程空氣品質提升的實況,讓消費者眼見為憑。除了公正的驗證報告外,辦理產品體驗會、拍攝顧客好評影片、即時回應用戶提問等,都是案例公司提升產品行銷力的手法。舉辦產品體驗會最主要的目的在拉抬顧客黏著度,同時也希望透過顧客現身說法及現場產品體驗,吸引新顧客選購產品;另一方面,在新產品推出之際,案例公司也會募集老顧客試用新產品,拍攝影片上網分享,提高人氣。積極使用網路行銷的案例公司也發現,許多消費者對於參加體驗會、協助拍攝好評影片等十分熱衷,而這些踴躍參加公司活動的消費者,也成為公司的忠實顧客。此外,在網路行銷的時代,對於顧客的感受與反應,也需要投入更多時間經營。透過網路銷售、粉絲團經營,顧客不分晝夜都可以線上提問,因此案例公司也希望儘量做到即時回應顧客需求,同時也蒐集顧客對於產品的意見作為發展新一代產品的參考,讓產品不斷進化升級。透過點點滴滴的努力,案例公司已逐步建立起自家產品在消費者心目中的優質形象。結語在群募平台吸引高人氣贊助的「光觸媒空氣淨化器」,是案例公司商品化路途中逐步摸索、學習的成果。案例公司作為新創企業,善用群募平台和網路行銷推廣商品;在核心技術與品牌的保護上,透過專利、商標及營業秘密加以保護,為公司的永續經營立下根基;另一方面更引入學校、政府等外部資源,讓技術研發可以獲得支持,抒解資金壓力,讓公司經營之路走得更遠。案例公司為了貼近消費者,打造新世代商品,積極與消費者互動,傾聽消費者心聲,並將消費者意見轉化為發展新產品的參考,更為行銷海外市場進行產品改良。未來案例公司也將持續運用國內外群募平台曝光商品,做為商品進入市場的前哨站,讓產品行銷全球市場。受訪人:錢文正總經理44
長庚大學技術合作處
2020年COVID-19疫情肆虐全球,為阻止疫情蔓延,各國皆戮力於檢測、治療與疫苗的研發。面對這場防疫大戰,國內外各產學研單位均積極投入相關研發與生產,期成為對抗病毒的尖兵,進而幫助國人儘早恢復往日正常生活。在眾多亮麗成果中,國內五大防疫科學研究中心之一的長庚大學,與長庚醫院合作研發「新冠肺炎病毒有效中和抗體檢測試劑」,成功技轉予生醫公司並完成製品,於本(2021)年3月初取得我國食藥署緊急使用授權證書上市銷售,是產學研專利商品化的實證佳績,更為我國疫情防治再添利器!這樁熱騰騰的技轉案,是長庚大學眾多技轉成功案例之一。長庚大學近10年來積極推動「研發成果商品化」,在校內透過法規修訂,鼓勵教師布局優質專利,並技轉予國內外產業加以應用;另一方面,長庚大學也與長庚醫院合作搭建技術分享平台,將校內研發相關技術結合醫院端的臨床應用,積極落實技術商品化之可行性,以降低技術需求者在臨床驗證上的風險,提升技轉意願,讓校內豐富的研發成果落地應用,驅動生醫產業技術創新之引擎,使我國加速成為全球生醫創新研發之樞紐。生醫領域之技術移轉與一般產業相比,技術商品化風險較高、研發期程亦較長,因此技術需求者在挑選技術合作項目與研發團隊上,會更加謹慎。本文將就長庚大學之技術特色、如何縮短學用落差、提升專利品質及技轉推廣等層面進行介紹,提供生醫領域優質技術與技轉服務之參考。聚焦六大技術,發展特色技術為使校內研發成果火力集中,發展產創特色,長庚大學結合校內技術長項與產業應用發展趨勢,規劃六大技術焦點領域,包括:「生化試劑與疾病檢測」、「生醫材料與智慧感測」、「智慧健康照護科技」、「功能性藥物開發」、「人工智慧與物聯網」、「永續環境與綠能科技」,引導研發團隊發展關鍵技術,提高商品化之機會,創造產業應用價值。近年來長庚大學針對專利產出、技轉績效評估等法規進行修法,鼓勵教師在學術研究之外,也應注重研發成果與產業應用,活絡了校園的產學合作氛圍。例如:長庚大學在校內教師升等評估指標中加入「專利與技轉成果」項目,且該項目之得分模式與發表論文相當,一改過去多以學術研究成果衡量教師成就的舊制,讓在專利布局、技術移轉有亮眼表現的教師們也獲得肯定。此外,在教師適任性評量及教師工作獎金中,也將專利申請與技轉績效納入評分,並在優良教師獎中增設「技合獎」,表揚技術移轉或產學合作績效卓著之教師。從上述措施可以看到長庚大學在推動產學合作友善環境的積極措施,也進一步推升該校在技術移轉上的亮麗實績與成果展現。圖 1、長庚大學六大技術聚焦領域 最高200萬元補助,三階段推動機制,提升商品化機會與技術價值主導長庚大學校內技術移轉、產學合作、創新育成的技術合作處(以下簡稱技合處),與諸多大專校院將技轉單位附設於研究發展處轄下的組織編制有所不同,20年前長庚大學成立技合處時,即將其規劃為一級行政單位,旨在以合作與輔導的模式,帶動校內各研究單位將研發成果提供給業界,進一步促成產學合作,讓豐碩的研發成果商業化,避免束之高閣。隨著長庚大學教師們對技術移轉之意願提高,技合處於2020年增設「技術產創中心」,負責盤點校內研發成果,找出具商業發展潛力的技術,將之從概念探索、初步應用驗證(TRL1~2)[1]發展為具有商品化機會的商品(TRL4~6),增加企業對校內研發成果的辨識度,提升技術移轉價值。在推動機制上,長庚大學在第一階段辦理「創新原型計畫」徵選,對校內教職員生廣發英雄帖,徵求概念型技術,通過甄選的團隊最高可以獲得25萬元經費補助;同時,技合處也透過參加各式展覽,協助校內有商品化機會的技術在公開場合曝光,增加技術能見度;當業界對「創新原型計畫」所遴選出的技術有承接意願且願意投入資金後,校方便會啟動第二階段的「技術加值計畫」,給予該計畫最高150萬元的補助,使技術得以取得更多資源進行精進與改良,提高商品化之可行性;待技術已有初期商品產生後,則進入第三階段「產品成長計畫」,由校方祭出最高200萬元的補助,進一步讓即將技轉予廠商之技術,得以引入跨領域之資源,強化量產製造能力及行銷能量,提升市場價值。在此過程中,長庚大學設立有「研發成果評量委員會」,負責評估技術成熟度、建議技術商品化開發方向、評估潛在開發案源等事務,同時更邀請外部產業專家擔任評審委員,評估各技術的產業價值、建立技術分級,以及協助教職員生與技術需求廠商洽談技轉金、合作條件、衍生利益等,透過此等機制增加技術辨識度,提升商品化機會與技術價值。圖 2、長庚大學推動技術商品化補助計畫 宣導、培訓、評量、補助、強化產業應用對於校內研發團隊的技術產出,如何提升技術保護力並成功促成技轉案,長庚大學從教師進入校園服務到技術研究產出的過程中,積極宣導專利保護與技轉運作的相關概念與輔導措施,引導研發團隊將有商業潛力的技術落地應用,相關作法如下:1.新進教師座談會宣達專利與技轉觀念 教師是長庚大學最大的資產,其研究產出對於學術、教學、產業應用等均具有高度貢獻。因此,當教師進入校園任職時,校方即舉辦座談會,由技合處講授技術產出後透過專利保護之必要性、專利申請流程,以及校方對於技轉之支持、相關配套與獎勵措施。此外,在座談會中,也會提醒教師與校外單位商談技術合作的過程中,須讓技術產出有基本的專利保護後,再對外揭露,避免喪失技術的新穎性與合作機會。2.辦理技術商品化培訓課程 為幫助校內研發團隊提升研發成果商品化之專業知識,長庚大學每年均會辦理技術商品化系列研習會,邀請國內外專家分享「智慧財產權管理實務」及「技術移轉分析」等實務經驗,讓教師跳脫學術研究的桎梏,從產業應用面瞭解商品化的運作思維,促進基礎研究商轉之可達成性。以2020年辦理的技術商品化研習會為例,長庚大學便邀請智財、稅務與產業界專家分享專利審查、供應鏈中的專利布局與技術移轉、新創團隊稅務管理及電動車專利布局等主題。3.引導教師聚焦進行技術發展 在引導教師產出具商業潛力之相關研究與專利上,長庚大學聚焦生化試劑及疾病檢測、生醫材料智慧感測、智慧健康照護科技、功能性藥物開發、人工智慧及物聯網、永續環境與綠能科技等六大技術領域。為使技術對焦,擴大技術之市場能見度,技合處會引導教師對焦研發,並定期盤點專利,讓校內產出之專利得以在六大技術領域中進行對應,或進行專利組合應用,藉此凸顯技術特色,吸引技術需求者上門合作。4.設立合議制委員會嚴格把關專利品質 為提升研發成果之品質與推廣運用,長庚大學設有研發成果評量委員會,進行專利申請案之審查,藉此把關校內專利申請的品質。審查過程分為初審與複審兩階段:初審階段由技合處邀請校內及校外相關技術領域專家,針對專利的產業應用價值、技術新穎性、進步性、專利範圍合適性,以及在不同國家進行專利授權之可能性、產品或製程進入市場之可行性、技術競爭性等層面進行評估。在複審階段,國內申請案由研發成果評量委員會進行書面審議;若欲前往國外申請專利者,則由申請案之發明人出席國外專利審查會議進行報告,讓評審委員們瞭解技術內容,進一步判斷該技術之市場應用性;而在審查過程中,若發現該技術市場潛力大,委員也會建議發明人應著手進行更完整的專利布局。5.針對專利申請、維護費用給予高比例補助 為鼓勵教師以專利保護研發成果,作為未來技轉或產學合作的基礎,凡經研發成果評量委員會審議通過之專利申請案,會依發明人之研發成果補助計畫來源經費給予不同比例的專利申請補助。若為科技部計畫所補助之發明專利,發明人僅需負擔10%的專利申請費用;非屬科技部計畫之發明專利申請案,則由發明人負擔20%。在發明專利維護費用部分,科技部研發成果之發明專利,在領證、維護費上,校方給予全額補助;非屬科技部之研發成果,則由發明人負擔20%。由此可知,長庚大學在專利申請、領證與維護費用上給予教師高度的支持,帶動校內研發成果商品化的風氣。在研發產出上,長庚大學為強化研發成果的產業應用,以及尋求臨床上的實際驗證,校內團隊技術產出過程經常會尋求外部單位之合作,例如:與長庚醫院醫師合作進行臨床實驗、與業界合作進行技術商品化之可行性評估等,而校方也樂見專利的「共同持有」,除了在申請專利過程中,主動確認發明人是否有與校外單位合作,也會協助發明人與校外單位共同申請專利。這樣的作法,與一般大專院校希望專利權獨有是相當不同的,長庚大學更傾向以「團體戰」的方式,強化各項研發成果的產業應用性。多元管道推廣,加速商品化在技轉輔導方面,技合處為了提供研發團隊從技術媒合、協商到簽約過程中之各項協助,當研發團隊有意進行技術移轉時,須填寫「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授權自我評估表」,說明專利布局情形、可應用產業、可公開/不可公開之技術內容、技術創新度、技術成熟度、預期的利用範圍與產品等資訊,讓技合處可以就個案情形,評估後續的技術推廣與服務。技合處在技術推廣上,採取的方式如下:1.媒體報導提升技術能見度 在技術推廣上,技合處除與媒體建立關係,於平面、網路媒體上進行技術資訊與技轉成果的曝光外,也會將具有市場潛力之技術拍攝成技術影片,並刊登於學校網站或進行網路推播,同時羅列校內各項可授權之專利於網站上,讓技術需求者有機會從中挖掘校內之技術產出。2.參展、參賽打造技術知名度 參展、參與專利競賽或辦理研習會等也是長庚大學推廣技術的管道之一。舉例而言,技合處會挑選具有特色及市場潛力之技術,參與智慧局舉辦的國家發明獎競賽或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等,透過賽事與展會讓校內技術有獲得獎項肯定的機會,也讓技術團隊能在推廣過程中,直接與技術需求者接觸,進行技術交流,提升合作的可能性。2020年成功完成技轉的「心震圖量測技術與慣性運動感測於醫療照護應用」技轉案,便是由技合處挑選出的優質技術。該技術乃一攜帶式心震圖量測儀器,毋須應用大型檢測儀器,便可進行「心臟衰竭」病癥快篩及心臟衰竭病發早期預警,目前在全球已有20多件國內外專利。此案在技合處的帶領下,多次參展、參賽,並獲得2017年國家新創獎及2018年未來科技突破獎等獎項,亦於去(2020)年7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授權予國內IoT解決方案廠商,將技術實現於穿戴式裝置上,提供高齡者與心臟病患者居家健康照護使用。3.實驗室高階主管參訪,建立潛在合作關係 為提高媒合成功之機會,2019年技合處結合學校「國際智慧生醫聯盟」與「電子設備協會」舉辦企業參訪活動,邀請光電與生技產業之高階主管來校實地參觀實驗室,並與學校教師直接對談交流意見,強化業者對學校研發技術之信心度,建立潛在之合作關係。該次參訪活動結束後,也促成光通訊業者與長庚大學電機系的研發團隊以產學合作模式進行初步合作,雙方於2020年聯手向科技部申請價創計畫,以「可攜式多功能3D皮膚與眼科光檢測儀」獲得補助,並於2021年共同成立新創公司,發展皮膚光學檢測儀產品。4.專業技術文獻發表,吸引國外廠商目光 在長庚大學的技轉案件中,不乏與國外合作的技轉案例,尤其是生醫領域。此類國外技轉案的合作契機,多半來自教師發表於國外專業期刊的技術文獻,受到業者關注後,由業者主動聯繫教師並尋求合作。與新加坡生技公司合作的技轉案,便是業者透過學校的公開發表文章,發現長庚大學從事「開發類腸病毒顆粒疫苗之病毒株」之研究,因此與該校研發團隊取得聯繫,開啟技術移轉的接洽、完成技術移轉簽約。在此技轉案裡,係由長庚大學提供病毒株,作為新加坡生技公司研發腸病毒疫苗與相關藥物之用,授權內容還包括買斷技術之授權費用。5.串連外部資源,搭建技術合作平台 長庚大學現有的技術移轉案例中,有諸多與長庚醫院合作開發的案例。長庚大學表示,較成功且大型的技轉案例,多為長庚大學與長庚醫院合作之技術,其產業應用性、價值性較高;加以許多生醫業者重視的是技術商品化的應用,因此在技術發展過程,多半希望能與醫療院所合作,藉此降低商品化過程中所遭遇的風險。 技術推入市場後,若廠商表示有意願承接技術,在定價策略上,技合處會盤點研發成果過去相對應的研究計畫投入成本,以及該技術未來的市場發展潛力,訂出一參考價格後,送交研發成果評量委員會進行審查,作為與廠商進行協商的基礎。此外,在與廠商進行技術交流與談判的過程中,技合處會請廠商簽訂保密契約,並由技合處代表校方進行技轉之整體溝通與行政支援,讓研發團隊專注於研究工作上,而無須擔憂技轉合作的行政與談判事宜。這也逐步形成校內發明人對技合處專業服務的信賴,願意持續投入技術移轉。技轉技術公開公告,承接廠商「商品化能力」為優先考量由於長庚大學校內之研發成果多屬於科技部之研究專題計畫,在研發經費上受到國家資源的挹注,因此在技轉案的進行上,校方相當注意利益迴避原則。在技轉案進行的過程中,研發團隊會填具「技術移轉利益衝突資訊揭露說明表」,說明技術移轉對象與研發團隊是否有利益關係。此外,在案源徵選上,技合處也會透過公開管道對外揭露技術相關資訊,讓業界有機會可以獲知校方預計對外技術移轉的專利或技術。至於在挑選技轉合作的對象上,會綜合考量企業提出的技轉條件、技術承接能力、產品量產能力,以及該公司是否有足夠資源將研發成果推入臨床、上市販售等條件,藉此評估技術承接者是否有技術商品化的潛力。以長庚大學防疫科學研究中心「新冠病毒中和抗體含量檢測技術」技轉予國內生醫公司之技轉案為例,除技轉條件優惠外,校方衡酌承接廠商是國內最大的醫療器材GMP廠、擁有90多張醫療器材許可證,且各類試劑銷售實績超過5000萬劑,因此預期業者於技術承接後,具備快速量產以及加速試劑普及化的能力,讓疫苗施打後,可以快速檢測民眾體內是否產生有中和抗體以及疫苗保護力時效。目前該技術技轉後,檢測試劑已於本(2021)年3月獲得我國食藥署核准並開始量產,而長庚大學也著手進行全球專利布局,該技術已在美國提出臨時案申請,且正積極與業者研討未來之市場區域,加速提出各國專利之申請。總結長庚大學近年聚焦六大技術主題,且透過與長庚醫院鏈結,將高端技術與臨床應用整合,強化技術商品化之可能性;另一方面,該校技合處引導研發團隊聚焦技術,選擇優質技術來源,並給予資源提升技術成熟度,擴大商品化之機會。在這樣的運作中,提升了業界與長庚大學合作的意願,更擴大了長庚大學技轉的成果。2017年科學技術基本法修法後,鬆綁了研究人員兼職規定,讓校內充沛的研發成果得以加速落地到產業中,其中便有多組校內師生所組成的研發團隊創立新創公司及研發服務公司(Research Service Corporation,RSC)[2],讓校內具市場價值的研發成果技轉至新創公司中,並由長庚大學技合處提供孵育資源、創業輔導等,促成校園前瞻研究與生醫產業落地應用,帶動我國生醫產業之技術創新,加速我國成為亞太生醫研發產業重鎮之腳步。受訪人:技術合作處陳技合長、技術合作處王執行秘書兼技轉中心主任[1] 技術成熟度(Technology Readiness Level,TRL):將創新技術從實驗室的概念研究開始,到真實環境的系統或產品應用之間的歷程,分為九級。https://www.itri.org.tw/ListStyle.aspx?DisplayStyle=18_content&SiteID=1&MmmID=1036452026061075714&MGID=746055132466656213[2]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主題網站-商品化專區-IP園地-成功案例及商品化新知-大學衍生新創研發服務公司孕育機制探討 (tipo.gov.tw)45
從「WIPO智慧財產權報告書」看2015-2019年全球專利申請概況
「知彼知己者,百戰不殆」當企業走入全球市場進行製造、銷售之際,若能掌握全球專利申請趨勢、重要市場區域技術布局概況以及全球主要專利申請人等專利資訊,將有助於企業擘劃技術發展與專利布局策略。WIPO自2011年起,每年均會就前一年度全球專利申請數量及發展趨勢發行「WIPO智慧財產權報告書」(WIPO IP Facts and Figures),最新一期「2020 WIPO智慧財產權報告書」中揭露2019年全球專利之重要布局變化,公開原始數據提供讀者下載利用,歷年「WIPO智慧財產權報告書」皆為專利申請人於全球專利布局策略之重要參考依據,不僅可以觀察到產業變遷及具備關鍵影響力之企業,更是洞悉未來技術研發趨勢、洞燭先機之關鍵。因此,本文分析「2015~2019年全球專利申請」趨勢,包括說明發明/新型專利申請變化、五大專利局(IP5)專利申請量變化、全球專利申請量前十大專利局和全球前十大專利申請人之排序變化,最後並重點概述「美、日、德、中、韓五國重要技術領域布局概況」,以利國人掌握重要市場區域及全球傑出熱門技術之發展趨勢。壹、2015~2019年全球專利申請概況一、發明、新型專利申請變化從全球各區域發明專利申請量比例觀察,2015至2019年間,亞洲地區占比均超過60%,位居第一,其次依序為北美洲、歐洲、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區、大洋洲及非洲。由圖 1可知,各地區發明專利申請量在全球之占比近五年呈現穩定發展,不過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區於2015年占比2.3%,至2019年僅有1.7%,呈現緩慢下降之趨勢。圖 1、2015~2019年全球各區發明專利申請量比例 根據WIPO統計,目前全球共有72個國家設有新型專利制度[1],從圖 2得知新型專利申請量占比幾乎由亞洲地區囊括,且申請量依然呈現逐漸成長趨勢;而歐洲地區為新型專利次要申請地區;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區則呈現逐漸衰退趨勢,此外,北美洲國家如美國和加拿大則因均無新型專利制度,故無列入此分析圖當中。圖 2、2015~2019年全球各區新型專利申請量比例 從全球區域性分析可以觀察到,亞洲是全球專利布局活動最活躍之地區,且申請量皆大幅領先其他地區,近五年發明專利申請量比例平均值達64.7%、新型專利申請比例平均值更高達97%。另一方面,從圖 3的2015~2019年發明專利申請量趨勢可以發現,自2016年起發明專利申請量皆突破3百萬件,並於2016年達到高峰,成長率為8.3%;到了2018年成長趨緩(成長率5.2%),2019年則急遽減少呈現負成長(-3%)。值得關注的是,2019年發明專利申請量成長率近五年來首度呈現負成長,這是自2009年金融海嘯之後,首次呈現負成長的情況。根據WIPO「2020年世界知識產權指標報告」中指出,2019年專利申請量下降之原因,主要受到中國大陸修法,優化其國內申請結構,進而造成2019年中國大陸居民申請量較2018年減少9%所致。圖 3、2015~2019年歷年發明專利申請量趨勢圖[2] 在新型專利方面,2015年和2016年是近五年全球新型專利申請量最活躍的期間,成長率分別達到27%和29%,2018年小幅度下滑至21.8%,2019年則來到最低點9.1%,但從WIPO新型專利申請總件數來看,2015至2019年各年度申請量仍然維持正成長狀態,詳圖 4所示。圖 4、2015~2019年歷年新型專利申請量趨勢圖[3] 二、五大專利局(IP5)專利申請量變化世界五大專利局(IP5)係指中國大陸國家知識產權局(CNIPA)、歐洲專利局(EPO)、日本特許廳(JPO)、韓國智慧財產局(KIPO)和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五大專利局於2015年至2019年間全球專利申請總量之占比排序,呈現穩定局面,以中國大陸居首,其次為美國,日本位居第三,且此三大專利局五年申請量占比平均值為72.2%。全球專利申請量高達7成以上來自中國大陸、美國和日本,五大專利局間之專利申請量差距懸殊明顯。其中,中國大陸自2016年專利申請量開始突破40%,並於2018年創下五年高峰,達到46.4%,顯示中國大陸對於全球專利布局速度非常積極。此外,由圖 5中亦可以觀察到自2016年後,美國、日本、韓國三國專利申請量比例總和仍低於中國大陸,顯示中國大陸之全球專利布局策略,將深刻影響全球專利申請發展趨勢。圖 5、2015~2019 IP5專利申請量比例趨勢 三、全球專利申請量前十大專利局全球專利申請量近五年皆由中國大陸、美國、日本、韓國、歐洲專利局(EPO)、德國和印度分別位居前七位,從表 1可以觀察到澳洲於2016年擠下巴西進入排行榜中,連續四年位居第十位;而俄羅斯自2015年到2018年穩定位居第八位,然而2019年加拿大超越俄羅斯,排序第八,俄羅斯則掉至第九位。亞洲地區由中國大陸、日本、韓國和印度作為代表進入前十大排行榜,中國大陸不僅為全球之榜首,日本、韓國、印度之專利申請量總和,甚至僅有中國大陸專利申請量40%~50%,而中國大陸也是唯一從2015年至2019年專利申請量皆突破百萬件者。表 1、2015~2019年前十大專利局專利申請量排行 四、全球前十大專利申請人排行本文整理自2015年至2019年PCT前十大專利申請人排行榜變化如表2。華為(中國大陸)、三星(韓國)、LG(韓國)、高通(美國)及三菱電機(日本)近五年PCT專利申請量皆表現強勢,每年度均進入十大專利申請人排行榜中,其中華為(中國大陸)除了2016年被中興(中國大陸)超越居首位,其餘各年皆位居申請量之榜首。表 2、2015~2019年PCT前十大專利申請人排行 進一步分析華為(中國大陸)、三星(韓國)、LG(韓國) 、高通(美國)及三菱電機(日本)五大企業2015年至2019年間專利申請量趨勢變化,2019年除了三星呈現逆勢成長,其他四家企業均呈現衰退趨勢;華為於2018年專利申請量達到高峰5,405件,成長率達34.3%;三菱電機自2015年起專利申請量維持成長趨勢,至2018年達到高峰2,812件;三星於2017年起申請量開始積極上升,並於2019年達到高峰2,334件;高通近年來專利申請量起伏不大,於2019年稍有滑落;LG於2017年達到高峰1,945件,爾後則呈現緩慢下降趨勢,詳表2及圖 6。圖 6、2015~2019四大企業專利申請量趨勢 由前述分析得知,中國大陸近五年全球專利申請量均位居全球第一,其中關鍵專利申請人為華為、中興、京東方、OPPO和平安科技等五家企業。自2015年起前十大專利申請人排行第一位皆為中國大陸企業,由華為和中興位居伯仲之間。進一步分析2019年排序,中興2019年專利申請量衰退未在排行榜內,推估是受到2018年美國商務部宣布7年內禁止美國企業向中興通訊採購之禁制令,對該企業營運造成影響;華為則於2017年起連續3年蟬連排行榜冠軍;2019年日本三菱電機以2,661件獲得第二位,但申請量僅有華為的60.3%,差距甚大。OPPO和平安科技則首次進入排行榜,OPPO為中國一線手機製造商,平安科技則致力發展金融科技(Fintech),顯示中國大陸企業於全球專利布局崛起速度非常迅速,也極易受到全球政經環境改變之影響而衰退。貳、美、日、德、中、韓五國重要技術領域布局概況根據「WIPO智慧財產權報告書」,2016年至2018年間,美、日、德、中、韓等五國分別於「運算科技」、「數位通訊」、「電子/機械/能源裝置」、「測量」、「機械元件」、「醫療科技」、「光學」、「運輸」等八大技術領域專利布局能量及專利申請比例如圖 7所示。從圖7技術領域布局分析可以發現各國技術專長和優勢領域:2016~2018年間,中國大陸主要發展技術集中在「運算科技」、「電子/機械/能源裝置」、「測量」;美國則著重發展「運算科技」、「醫療科技」、「數位通訊」;日本則以「電子/機械/能源裝置」、「光學」、「運輸」為主;德國以「運輸」、「電子/機械/能源裝置」、「機械元件」;韓國則是以「電子/機械/能源裝置」、「運算科技」、「數位通訊」。以技術領域來看,2016~2018年間,「運算科技」領域以美國占12.5%居首,第二位為韓國占8.2%,第三位為中國大陸占7.3%;「數位通訊」領域以美國占7.8%居首,韓國占6.3%;「電子/機械/能源裝置」領域則是呈現多國競爭之現象,以日本占10.1%居首,第二位為德國8.8%,第三位為韓國占8.7%,第四位為中國大陸占6.6%。「測量」領域以中國大陸占比最高(6%);德國為「機械元件」領域主要申請國家,占比7.3%;美國為「醫療科技」領域主要申請國家,占比8.5%;「光學」領域以日本的專利申請量最多,占6.1%。「運輸」領域則由德國以10.3居首,第二位為日本(5.8%)。圖 7、2016~2018年美日德中韓重要技術領域布局 參、結語從WIPO全球專利申請量顯示,亞洲地區的專利申請量居冠,其中以中國大陸申請量最多,遙遙領先其他世界各國;不過在有效專利件數部分則是以美國位居第一。根據「2020 WIPO智慧財產權報告書」統計,2019年全球有效專利件數約1,490萬件,其中美國有效專利約310萬件,其次為中國大陸約270萬件,第三位為日本210萬件。此外,從近五年十大專利申請人排行變化趨勢,可以觀察資通科技產業之相關企業引領全球專利申請之發展,值得關注的是,2019年中國大陸企業平安科技崛起,顯示中國大陸積極布局金融科技技術,並已有具代表性之企業出現,後續發展值得相關技術投資者密切追蹤。 [1] https://www.wipo.int/patents/en/topics/utility_models.html,In which countries can utility models be obtain條目[2] 2017年因中國大陸專利申請件數之計算基準調整,故該年度WIPO未發布發明專利申請成長率數據。[3] 2017年因中國大陸專利申請件數之計算基準調整,故該年度WIPO未發布新型專利申請成長率數據。46
看包『妝』點子王,用專利厚植企業永續競爭力!
吸睛巧思的產品包裝設計,會提高消費者的購買意願,不僅保護商品本身,更可以藉以提升商品品牌價值。然而產品包裝容易被抄襲模仿,該如何進行保護?本次訪談的案例公司,就是一家專門協助客戶解決各式各樣紙製包裝問題的業者,其藉由專利申請策略,成功提高抄襲者的進入障礙,更讓業主放心將產品包裝需求交給他。有別於一般產品包裝業者,案例公司將產品包裝賦予結構設計及環保概念,除在我國及美、日、德、澳、中國大陸等國家/地區獲得數十項專利,其作品也多次獲得德國紅點設計獎、IF設計獎,並在我國、法國、中國大陸之發明展中獲得發明金頭腦獎、銀獎及銅獎。案例公司辦公空間裡所有看的到的東西,從桌子、櫃子、椅子、吃的、用的、喝的、玩的,全都是紙做的,將包裝融入力學結構設計,不僅強化產品保護性,更讓複雜的包裝簡化,使成本降低外,產品的技術特徵同時兼顧產品保護及功能性,讓消費者驚豔設計巧思的同時,也對產品留下深刻印象,並在全球限塑的潮流中,以「紙」的解決方案一飛衝天,在國際舞台一鳴驚人。本次訪談中,談及創意設計如何與專利保護相輔相成,藉由獨特的產品設計創造營銷口碑,透過專利保護策略,讓有包裝設計需求的業者不必擔心侵權疑慮影響公司信譽,也更放心將產品包裝設計交給他們負責,因而有機會成為亞尼克蛋糕、7-11、星巴克、鼎泰豐等公司的包「妝」設計師! 創意—解決生活中不便的想法案例公司的公司名稱以包「妝」取代包「裝」,理念來自認為傳統的包裝設計服務都是一次性的,且設計好壞各人感受不同,難以打造公司的經營利基。為創造產品差異化,1990年左右案例公司開始轉型,將產品設計結合力學結構,以紙為題材,提供各式紙的解決方案,透過「妝」點產品,加乘產品價值,獨一無二的設計概念一旦獲得認可,與客戶的合作就可以長長久久,為公司帶來穩定的收入。近20年以來,案例公司研發理念也從「設計1.0」進化到「設計4.0」。「設計1.0」時期,產品研發理念主要講求包裝完整、可安全運輸;「設計2.0」時期,著重在利用紙張結構達到省紙、環保的目的;「設計3.0」時期,以再利用概念出發,利用石頭紙等材質,讓包裝可以循環重複使用;「設計4.0」時期,則是藉由創意的包裝結構,吸引消費者目光,在包裝盒上加印廣告,使包裝成為一種「廣告載體」,做為產品營銷的利器,也創造新型態的營運收入。以案例公司榮獲法國發明展銅牌獎的排隊神器—好折凳為例,運用紙張特性及結構設計達到可提、可坐、可站、可收的功能,輕巧耐用的紙結構設計,改善現有折椅占空間、又具重量不易攜帶的問題,獲得知名車商的喜愛,在提盒上印製廣告、贈送給客戶、車友等,讓他們出外排隊、參加演唱會或露營時,可以隨身利用。透過創意的設計,讓消費者印象深刻,也讓車商品牌價值更加分。此外,市場的長青產品77足球巧克力,也委託案例公司設計全紙打造的「足球彈珠台」,結合業主產品意象搭配世界盃足球賽事活動,創造成功的品牌行銷,讓消費者在享用巧克力時,也可以利用足球巧克力,回味打彈珠的樂趣,增加產品行銷的趣味性。為保護創新研發成果,案例公司藉由在多國申請專利來防堵仿冒抄襲。在一次與國外洽談合作的經驗中,競爭對手攻擊案例公司的產品有侵權疑慮,案例公司隨即亮出多國專利證書,證明產品已取得多國專利保護,最後成功取得訂單。隨著創意的不斷產生並實現商品化目的,案例公司也持續於重要市場區域進行專利布局,以求創意可以透過專利的保護,遏阻仿冒者的抄襲。專利—企業永續競爭力的靠山 俗語說:「江湖一點訣,說破不值錢。」一語道破設計包裝產業長久以來所遭遇的困境—產品包裝的設計結構,人人都可以拿到手,而且可以依樣畫葫蘆地仿效,因此透過專利加以保護設計,尤其重要。案例公司在產品研發階段,即開始著手進行專利申請,使創意的結構設計與想法在產品問市前即受到法律的保障,並且會與業主先行確認智慧財產權歸屬。至於是什麼樣的設計值得申請專利保護呢?案例公司主要以「產業廣泛應用」的設計作為專利申請標的,例如:電影院常銷售的爆米花及飲料套餐組合,在食物與飲品分開包裝的情形下,造成消費者必須同時手拿飲料與爆米花的不便,為了解決這個產業廣泛需要的餐盒需求,案例公司在餐盒的設計上,從最早以1991年申請的「多功能外帶餐盒」專利作為基礎,不斷創意變化,到目前「雙掛飲料包裝盒」解決可適用於不同尺寸的飲料杯,並且讓收納空間更小的設計,迄今已有10種以上關聯技術研發成果。在申請專利的時候,專利申請範圍以產品技術特徵作為主要申請要項,讓專利具體發揮保護力,例如:各式餐盒上的提把、提卡等結構設計即單獨申請專利保護,讓這些結構可以模組化運用,並且廣泛應用在不同的包裝設計上。透過上述嚴密的專利保護,讓客戶見證案例公司的研發實力,也更安心與案例公司合作。在專利布局區域上,考慮商品銷售市場的需求性,案例公司布局主要以我國、美國及中國大陸為優先,並結合當地文化及產品特性,選擇是否進行專利申請。例如:「方便取食之餐盒設計」,主要是因應消費者逛街時,會順便購買食物或飲料,邊逛邊吃,因此在設計上提供無須打開包裝就可以享用美食的設計;而這種即時享用的習慣,並不符合日本的飲食文化,因此該項設計就不會申請日本專利。此外,案例公司在專利布局時,也會評估產品是否具備拓展至全球市場的潛力。若屬於高度創新、不易被迴避設計的研發產品,便會於美國甚至其他國家進行專利申請。近年案例公司銷售模式轉向「設計4.0」概念,嘗試與廣告業者合作,在餐盒外觀上印製廣告,讓餐盒可以做為廣告載體,為廣告主進行宣傳,例如爭取與NBA、大聯盟合作,讓各球隊、贊助商或周邊廣告商以「競標」的方式,爭取在餐盒上印製公司/商品廣告,於球賽中擴大宣傳之效。類似可廣泛應用的專利,包含有:結合明信片功能的相框、手機擴音文具座、飲料杯提掛裝置等,即在多國申請專利,讓此類產品可以順利行銷各國。在設計產業,產品市場需求瞬息萬變,在行銷上講求時效,因此專利布局也講求「快速」,以即時取得專利保護權利。案例公司會搭配申請新型專利,讓各項結構設計快速取得專利權保護。對於產品設計積極利用專利保護的案例公司,過去也曾利用專利對市場上的仿冒者提出專利訴訟主張,且在起訴前達成和解,取得80萬的賠償金,成功捍衛公司的專利權。商品化—口碑行銷年創億元營收佳績案例公司之包裝設計,以B2B業務為主,其合作窗口為各企業的採購單位,但在採購單位重視成本的前提下,各項「創意設計」並非採購的評估要項,因此案例公司在商品推廣上經常無法快速獲得成效。為打破此僵局,案例公司除爭取與知名企業合作打響口碑外,也積極參與扶輪社、獅子會、台灣連鎖暨加盟協會、台灣工研新創協會等社團,在社團中進行演說,接觸企業經營者,將創新創意的概念擴散出去,爭取企業認同,創造合作機會。多年來的積極經營,案例公司的創意與專利實力受到產業肯定,過去曾有多家企業的包裝設計業者遭受侵權警告,或意欲轉單由案例公司協助設計包裝,案例公司也憑藉豐富的結構設計經驗與厚實的專利布局實績,化解客戶在產品包裝設計上的智財侵權糾紛危機,進而成功取得訂單。案例公司的創意思維,在口碑行銷下,創造了商品化的輝煌戰績。儘管面臨包裝設計產業不易延聘行銷專才的困境,也渴望有人引薦走入更多產業與全球市場,但這家年營收近億元的包妝設計公司,在國內市場上已寫下許多創新、創意的商品化實績。結語在包妝設計產業以創意聞名的案例公司,自1991年開始布局專利以來,擁有多國專利,迄今仍以「創意」在環保、限塑的時代潮流中,提出各式紙的解決方案,透過運用專業的力學結構及模組化設計,激盪出多元的商品包裝組合,並持續進行多國專利的申請,讓客戶買的安心、用的安心;同時更以「設計4.0」的概念,為公司打入全球市場蓄積雄厚的競爭力,再創商品化的巔峰。受訪人:曹仲標 總經理47
嶄新智財管理融合ESG經營思維,創造商品化競爭優勢
為強化我國公司治理藍圖,我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簡稱金管會)指定臺灣證券交易所設立「公司治理中心」,並自2014年起辦理公司治理評鑑[1],透過比較整體市場公司治理之成效,提供投資人選股依據,同時也能協助企業瞭解未來推動公司治理所需努力的方向,進一步引導企業間良性競爭,藉以提升我國公司治理整體表現。評鑑指標參考G20/OECD公司治理原則及國內外重要公司治理相關評鑑、發展趨勢及法令規章,每年公告評鑑指標。在今(2020)年發布之「109年度公司治理評鑑指標」[2],首次將智財管理納入評分項目,並特別指出【若取得臺灣智慧財產管理系統(TIPS)或類似驗證,則總分另加一分】,突顯智財管理對企業永續發展、風險管控之重要性。金管會在今年更進一步推動「公司治理3.0」[3],強調企業關注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以下稱ESG)等永續發展議題的重要性,透過強化董事會職能、提高資訊透明度、強化利害關係人溝通、接軌國際規範以及深化公司永續治理文化等5大面向,帶動企業落實公司治理,強化國際競爭力。ESG是評估企業永續經營與道德的重要指標。隨著地球村時代來臨,全球供應鏈成為各產業未來發展趨勢,企業必須擺脫過去獨善其身的經營模式,走向世界尋找合作夥伴。因此,如何建立永續性的供應鏈管理機制,將成為競爭的致勝關鍵。過去衡量企業經營表現主要以財務收益作為評價,如EPS(每股盈餘)等,隨著永續家園的意識抬頭,各界更關心的是企業在投資過程中對於整體環境和社會創造的附加價值。ESG是依據環境(Environmental)、社會 (Social)、公司治理 (Governance)三項指標,經由專業機構評估後給予企業一個ESG分數,並且將ESG評分報告書公開供投資人參考。亞洲公司治理協會(ACGA)公布2020年亞洲公司治理評鑑結果,在12個亞洲國家中,我國排名第四,僅次於澳洲、香港及新加坡[4]。近年來,企業在ESG的風險評分成為促成商業合作的必要條件之一,最具代表性的案例像是蘋果電腦,不僅自身致力於實現ESG,對於供應鏈的管理,蘋果電腦也要求合作企業必須達到ESG的要求,否則將無法加入蘋果供應商的行列。今年蘋果電腦也透過《2020 年環境進度報告》[5],宣布2030年每部售出的蘋果產品將實現零碳排,對氣候環境的影響降為零;半導體龍頭台積電也宣布將於2050年達成使用100%再生能源(RE100)目標[6],成為全球首家RE100半導體會員,顯示ESG不僅是一種企業社會責任,也已經深入整體供應鏈環節的一部分,實踐ESG是企業成功將產品或服務推展到全球市場的重要關鍵之一。 從公司評鑑落實智財管理,增強企業競爭力為規範我國企業加強落實ESG責任,臺灣證券交易所、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等單位,要求上市櫃公司需編制各年度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並透過「公司治理評鑑機制」,全面衡量公司經營管理之完善性。自2020年起,臺灣證券交易所發布修正《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37條之2[7],將建立智慧財產管理制度列入上市櫃公司治理評鑑指標之一,以及在「109年公司治理評鑑指標」同步增設智慧財產管理指標,目的在推動企業全面落實智慧財產管理,完善企業治理架構,減少侵權訴訟對企業營運的傷害,增強技術研發保護及提升產品國際競爭力。近十幾年來產業競爭越來越激烈,侵權訴訟已不僅止於用於保護創新研發,更是企業間用來打擊競爭者市場發展的手段。根據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2019年國內企業智財現況調查報告》,受訪企業中有58%曾發生智財糾紛;而從2015年至2019年間智財糾紛趨勢觀察發現,除了著作權爭議有明顯下降以外,專利、商標和營業秘密之爭議則是沒有太大幅度變化[8]。企業陷入侵權訴訟,不僅造成企業營運龐大損失,更會在ESG留下違反公平競爭紀錄,嚴重傷害企業形象。因此今年的修法藉由規範上市櫃公司全面落實智財管理制度,可望幫助企業迴避侵權爭議、提升智財價值,奠定永續發展基礎,促使我國企業ESG表現更具競爭力,進一步鞏固商品化市場。 導入TIPS管理系統,雙倍提升智財評鑑績效公司治理評鑑第2.27項:「公司是否制訂與營運目標連結之智慧財產管理計畫,並於公司網站或年報揭露執行情形,且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若取得臺灣智慧財產管理系統(TIPS)或類似之智慧財產管理系統驗證,則總分另加一分。)」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新修訂的智財管理評鑑指標能確保企業將「PDCA智財管理循環制度」納入公司治理架構,並從五個面向開展,包括:1. 政策目標的擬定、2. 取得/保護/維護/運用管理制度的建立、3. 資源的提供、4. 風險或機會的因應、5.稽核改善。[9]2020年評鑑結果預計2021年4月底前公布,屆時投資人將能夠清楚掌握我國上市櫃公司智財管理與發展趨勢。以「PDCA管理循環」進行智財管理之步驟如下: • P(Plan規劃): 依據公司內外部環境、議題,評估機會與威脅,建立與營運策略相關之智財政策、目標與智財管理作業流程。 • D(Do執行): 企業內部實施與操作智財管理作業流程。 • C(Check檢查): 利用稽核手法,監督各部門是否落實智財管理之作業流程,且其智財管理產出、運作成效是否符合公司智財政策、 目標之要求。 • A(Action行動): 依據檢查結果,提出矯正或預防措施,持續改善智財管理制度之運作成效。其實早在2008年,經濟部工業局便委由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執行「推動企業建置智慧財產管理制度計畫」,期望藉由TIPS的建立與推動,實現「全面普及我國廠商、財團法人、研究機構智慧財產管理制度」的願景;同時建立公平、公正之驗證機制,俾利企業取得具備智慧財產管理能力之證明。公司治理評鑑第2.27項於今年正式實施後,將一舉推動我國上市櫃公司智財管理提升至董事會層級,董事會須落實智財管理評估監督義務,並於網站或年報公開揭露智財管理資訊。本文依據公司治理評鑑中有關智財管理之內容以及TIPS認證重點,彙整與智財管理相關之評鑑指標基礎分數和進階得分之要件供企業參考,協助企業快速銜接公司治理評鑑中的智財管理指標。(一) 基礎分數-達成評鑑內容三大要件: 評鑑內容揭露三大基礎得分要件,包括:1.公司是否依據營運策略制定智財政策、進行目標及流程管理、2.年度智財管理計畫與執行情形是否定期向董事會提出報告、3.公司智財政策及執行成果是否對外揭露。企業若要拿下基礎得分,可透過以下作法實現上述目標:1.依循公司營運策略,建立智財管理政策、目標 面對全球化競爭,企業在經營方面須審慎省思本身之優勢、劣勢,以及外部環境可能帶來的威脅、風險或潛在發展機會,從而制訂企業之營運策略,並從中歸納出智財管理上對應之政策、目標等,使智財管理政策與目標得與公司營運策略進行連結。評估公司經營之重大議題與風險時,較容易發現「智財權保護尚未周全」,因此,將「專利保護」、「營業秘密保護」設定為重要管理議題,以求健全智財管理機制,強化公司之知識資本。 2.建立智財管理制度 為使公司各部門於日常業務流程中,建立與落實智財取得、保護、維護、運用之管理制度,公司之智財管理已不再只是研發、法務/智財部門的專責工作,全公司各部門也需在智財管理上加入新的思維與管理措施。以「提升專利商品化優勢」為例,在智財管理上可以透過以下作法來強化管理: • 前案調查:在產品設計階段,透過專利檢索以掌握技術發展現況、進行創新設計或技術迴避。 • 研發紀錄:完整保存研發過程之產出文件與時間點,一旦遭遇智慧財產權爭議,可作為防禦證據。 • 權利化:將研發產出透過專利、商標、著作權、營業秘密等智慧財產權加以保護;此外,企業應定期盤點各類智財權清單,掌握企業本身擁有之無形資產;同時,進行權利之維護、評估,並依各國智財法規繳交維護費用,以延展權利期間。 • 委外管理:公司研發、生產製造過程若有委外情形,應明訂契約,約定保密、智財權歸屬、智財爭議事件雙方所負義務等事項,並由法務部門或委託律師協助確認契約內容,以完整保障企業權益。 • 機密管理:資訊/總務部門需要配合機密管理,在資訊安全、門禁設施等面向強化管理機制,避免研發或商業機密資訊外流。此外,也需加強公司全體同仁機密管理意識,妥善進行資訊保密。 • 人員管理:人資部門需在延攬新進員工時,掌握員工過去的智財背景,了解新進員工是否有與前東家簽訂保密、競業禁止條款、研發成果或智財產出等。若有相關情事,應進行相應之迴避管理,以免公司日後落入智財爭議的紛爭之中。 • 行銷文宣管理:行銷/企劃部門在設計宣傳文案上,需要注意是否侵犯他人著作權,創作完成後是否對著作權原件進行管理等。 企業因所在產業、公司經營項目、內部文化等差異,對於智財管理需求各有不同,因此可參考上述策略建立適合公司之智財管理制度,讓智財產出獲得適當保護、降低侵權風險,或是打造出具有競爭優勢之智慧財產,透過授權、讓與等商業化策略,為公司帶來全新的營運收益。3.向董事會定期報告智財計畫與執行成果 智財制度之推動有賴公司高階經營者之支持,因此公司推動智財管理制度的過程中,若能尋求董事會之充分支持以及資源挹注,將使智財管理制度推動更加順暢,且能提高員工之認同感,強化智財管理落實之成效。是以,為使智財管理得以正向循環並獲取支持,公司經營團隊需定期向董事會提報智財管理計畫與執行成果,使其瞭解公司之智財運作。4.對外揭露智財計畫與執行成果 公司之智財計畫與執行成果,在必要時可以透過公司之網站、年報、智財報告書等形式對外公佈,使上游供應鏈成員瞭解公司對於智財管理之重視,進而在爭取訂單、供應鏈評鑑過程中獲取信任;又或者是帶動下游供應鏈成員強化智財管理,促成供應鏈成員一同打入國際市場。因此,透過智財成果之揭露,可讓供應商、投資人、客戶等外部人員,瞭解公司的智財管理理念,藉此提升公司形象,同時亦可帶動產業供應鏈重視智慧財產權,使產業一同邁向以建構智財管理為基礎的正向循環。(二) 基礎分數-達成評鑑內容三大要件: 檢視企業是否落實一套管理系統/制度,透過第三方公正單位進行驗證是企業常採用的手段,一如ISO9000是國際性的「品質」認證體系,企業獲得認證後,便可證明其在產品或服務品質上已具備一定水準。TIPS驗證亦是如此,在經濟部大力向企業推動TIPS之下,截至2019年已協助2千多家企業建立智財分級管理制度、近3百家企業取得TIPS認證。從今(2020)年開始取得TIPS認證更可為公司治理評鑑總分加1分,將激勵企業踴躍申請TIPS以及取得智慧財產管理能力之具體證明。 企業在智財管理上若只注重管理流程的建立,不但無法具體掌握各部門智財管理落實程度與執行成果,終將使制度流於形式。因此,企業在建構智財管理制度的過程中,若要精進智財管理品質並獲得TIPS認證,必須以「PDCA管理循環」為基礎,發展智財管理與稽核架構。 當企業在建構智財管理制度時,可延聘獲得工業局TIPS認證資格之專家協助導入,或申請工業局TIPS分級輔導,引入專家輔導資源,將管理策略失誤降至最低,順利取得TIPS認證,為公司評鑑總分外加1分,達到加乘效益。TIPS有助於提升商品化效益建立完整的智財管理制度,可以幫助企業對內保護研發成果,在專利商品化的過程中,有更明確的專利實施流程,例如:在研發前期需做前案檢索、在研發過程中需進行專利布局或透過營業秘密保護技術;或是在專利取得後,定期盤點公司專利清單,瞭解專利運用情形,將尚有商業價值的專利對外授權、讓與等,甚至幫助企業建立危機處理機制,及時因應專利糾紛,降低侵權紛擾。根據TIPS綜合各家企業導入TIPS系統及取得該項認證之實體效益[10],顯示企業在對外競爭力上有顯著的提升,也獲得更多市場合作機會,例如提高客戶對於公司產品之滿意度與信賴感、提升企業品牌形象、肯定智慧財產管理能力等,也因為具有完整智財檢索、分析流程,降低了技術重複投資的成本,有助於創造獨家核心技術,提升技術移轉與授權之機會,創造智財附加價值。舉例而言,取得TIPS認證之典範企業台糖研究所[11],於2009年成功導入TIPS制度,近年因事業轉型,研發領域延伸至生技、保養、保健及有機農業等相關領域,在建立完整智慧財產管理制度後,有利於台糖公司向內、外部單位推廣研發成果或進行技術開發合作,幫助企業成功升級轉型。 結語ESG促使全球產業升級轉型,不僅投資者關注ESG企業,消費者更將ESG納入購買產品的考量之一,例如製造過程是否造成環境汙染、勞工工作條件的妥適性以及所使用的技術是否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等。消費行為不只是滿足生活所需,更多的是表達對企業的認同與支持,因此對於企業主而言,在技術研發以及商品化的過程當中,必須要對ESG各個面向進行全盤的檢視與考量,尤其是智慧財產管理制度在企業對企業(Business to Business,簡稱B2B)或是企業對客戶(Business to Customer,簡稱B2C)的經營模式皆是重要基礎,影響層面深遠。商品化成功的定義不再只是產品是否為企業創造獲利,而是該產品是否符合市場消費者對ESG的期待。企業應改變經營思維,長期布局智財與ESG發展策略,達到企業、消費者及社會三方共好的永續循環產業生態。 註:[1] https://cgc.twse.com.tw/front/evaluationOverview[2] https://cgc.twse.com.tw/evaluationCorp/listCh[3] https://www.sfb.gov.tw/ch/home.jsp?id=992&parentpath=0,8,882,884[4] https://cgc.twse.com.tw/pressReleases/promoteNewsArticleCh/4026[5] 減碳超前部署 Apple宣示2030全部碳足跡歸零[6] 台積電正式加入RE 100 化解內外綠能壓力[7] http://www.selaw.com.tw/LawContent.aspx?LawID=G0100259[8] 2019年國內企業智財現況調查報告p38[9] https://cgc.twse.com.tw/latestNews/promoteNewsArticleCh/3609 [10] https://www.tips.org.tw/body.asp?Sno=BECJ[11] https://www.tips.org.tw/company_page.asp?sno=BC48
國家發明創作獎金牌獎得主分享「專利商品化」成功經驗
隨著高齡化、健康照護等議題發燒,醫材產業成為下一個兆元[1]產業,在我國5+2創新產業計畫中,生醫產業名列其中,為加速生醫產業的發展,「生醫產業創新推動方案」中更以「精準健康」為主軸,希冀產業透過大數據平台之運用,結合國內在生技-資通訊(Bio-ICT)上之利基與潛力,進行創新發展,與全球生物醫療科技產業接軌,驅動我國下一個世代產業之成長。醫材產業是生醫產業發展的一環,與生技、醫藥產品一樣,醫材商品的上市除了利用專利保護創新技術外,隨著全球各國醫材產業管理法規不同,產品上市前需於銷售地取得許可證,方能將產品推上市場,因此醫材產業在專利商品化過程中,「專利」及「許可證」取得,缺一不可。專精「數位醫療影像器材」的案例公司,由一群光學與電子業菁英組成,於2010年成立,由交大創新育成中心孵育,走過艱辛的創業10年之路,以「數位五官鏡」在市場上立下穩定根基,成為美國數位五官鏡市場的領導品牌,多年來該公司產品多次榮獲國家精品獎、美國匹茲堡發明展金獎,在專利商品化上更以「主機、光學鏡頭模組以及其組成之數位診斷系統」及「透鏡模組及眼底相機」專利分別榮獲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國家發明創作獎-105年發明銀牌獎及109年發明金牌獎,顯示其專利商品化成果獲得各界肯定。在本次的訪談中,案例公司創業團隊大將—產品研發中心廖龍盛副總經理、品質認證中心許志祿副總經理跟我們暢談醫療器材產業的專利商品化成功之道,同時大方分享創業以來如何結合市場需求、醫材法規進行產品創新研發,且藉由專利與許可證的全球布局,證明公司技術實力,成功打造自有品牌、名列大廠最愛的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原廠委託設計代工)廠商名單之一,為公司開創多元的發展空間。 研發各階段精準對焦市場與法規需求,提高專利商品化成功機會案例公司早年以手持式「數位眼底鏡」—免散瞳眼底攝影機起家,多年來從眼科發展到五官鏡(眼、耳、皮膚、口腔、內視鏡等),有別於傳統檢查器械,案例公司之產品透過數位影像技術可真實記錄病患之檢查影像,並結合電子病歷、人工智慧等軟體技術,發展智慧疾病篩檢技術,輔助醫療團隊進行醫療診斷,成為預防醫學與健康管理的重要基礎。醫材產品的研究發展,為顧及商品的安全性,上市前需配合各國醫材法規要求,進行許可證申請,且需視情況進行臨床試驗,驗證安全、性能與臨床效益,方能在各地區上市銷售,達成專利商品化的目標。案例公司也與我們分享該公司在技術開發、產品設計上與專利布局的實務經驗:1.市場調查階段:需求蒐集案例公司表示,此階段主要在蒐集市場需求與進行市場規模調查,例如:與醫護人員接觸,瞭解或徵詢其在醫療診治過程中是否對相關醫療輔助工具有新的需求與想法,或操作上不便之處,作為產品發想之來源。以手持式眼底攝影機的開發為例,最初便是醫師提出希望可以有一手持式眼底攝影機的需求,方便醫師外出篩檢或巡房時,初步檢查病患的眼部疾病或手術後恢復狀況,再判斷是否需要進行更精密的檢查,因此促成該項產品的開發。2.技術可行性與臨床及法規評估階段:專利前案與臨床及法規調查當市場需求確定後,除了將醫護人員及病患臨床需求納入開發規格外,案例公司研發團隊也會展開專利前案搜尋,確認市場上該項技術發展、專利布局的現況,建立專利地圖,且從現有的專利中找尋想法,並思考如何發展更具新穎性、進步性的技術,創造產品的獨特性,使產品更具特色且可專利化,以便得以利用專利權對產品進行保護。此時,法規團隊也會搜尋欲銷售的各個重要市場區域之醫材認證法規、審評指引、臨床審理,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要求;或透過各國醫材管理專責機關,如:我國衛生福利部、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之醫材產品公告資料庫,搜尋同類產品之規格,進行技術比對,做為產品規格制訂之依據,讓產品創新發展時即以符合各銷售國家的法規要求,以使產品商品化之路更為順暢。3.工程樣機發展階段:專利申請布局此階段主要在將設計構想實體化,開發測試用的工程樣機,驗證研發規格之可實踐性、功能性、使用性等,同時也會將樣機提供醫師或醫護人員進行可用性測試,確認該項設計符合使用者需求後,並接續展開專利申請布局。在專利布局部分,案例公司設有「智財評估委員會」,發明人可就研發構想提出專利申請之提案,公司則召集技術部門、法規認證,業務與財務等各部門主管,進行專利申請審查,會中由發明人就該項技術進行報告,由委員會進行該項技術之專利可行性(如技術創新性、生產可能性、推廣可能性,不可替代性等)、市場價值性,布局區域等評估,規劃該項技術與產品之完整布局策略。4.設計驗證階段:產品驗證與許可證申請經歷上述三大階段後,技術發展方向、專利布局已初步發展完成,接續便進入設計驗證階段,此時會就產品性能、產品可靠性、法規符合性,臨床效益等開始進行大量測試,蒐集驗證數據,為申請許可證做準備,並展開試量產之籌備,得到各國許可證後,將產品推上市場。 「專利」是公司生存之鑰,高品質專利降低市場發展風險「專利是公司生存之鑰」案例公司兩位受訪副總不約而同地提到,「創造產品差異性」才能以專利做為屏障,提高自我保護力,同時也能降低他人進行技術迴避的可能性及不肖仿冒的風險,為公司創造最大的經營利潤。在專利布局上,案例公司相當用心,在技術發展時力求技術的差異化;在專利申請時則與長年合作之專利工程師團隊緊密配合,借重其多年來對公司技術之高掌握度,於專利範圍(Claims)用字遣詞上力求擴大保護權利範圍;在專利布局區域上,除於全球主要的醫材市場—美國、日本、歐洲等地布局外,也會依照業務規劃、代理商需求等,對有發展可能性之市場、製造地等區域進行專利申請,諸如:我國、中國大陸等地區。案例公司從創立開始,便積極申請專利保護技術與產品,而這些專利也在案例公司擴展業務時,發揮了極大效益。透過專利的布局,案例公司展現了公司的技術能量及對智慧財產權的重視,案例公司以該公司爭取國際醫材大廠的ODM訂單為例,該醫材大廠對於公司技術能量的評估,除了創新性的產品外,同時透過專利盤點的方式,分析該公司「專利在全球主要市場保護程度」,作為合作與否之關鍵指標。此外,在業務擴展過程中,專利也可降低公司技術被合作對象惡意剽竊、進行專利搶先申請的可能性,或競爭對手仿冒的風險,達到保護公司技術與產品的效用。擴展市場門道,「品牌」是成功商品化的致勝因子各式醫療行為本身都具有一定的風險性,為了降低醫療過程發生的風險,醫護團隊或病患多會選用具高知名度的醫材產品,因此在醫材市場上,「品牌」也是成功商品化重要的關鍵。案例公司多年來積極發展自有品牌,其中除了積極參與專業醫學展會與遠距醫療展會等,於會場上爭取專科醫師、國際代理商之認同,增加品牌、產品曝光度外,公司產品所提供之檢測內容,也曾因為專科醫師認為有其必要性,進而借重醫師公會之力成為我國健保給付之項目。除了累積醫護人員、醫療院所對品牌之信賴外,參加各式展會、競賽,展現技術能量、提高品牌曝光度,也是品牌經營的必要管道。過去,案例公司多次參與美國最大的國際發明展—匹茲堡發明展、我國的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國家發明創作獎、中華民國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的台灣精品獎等盛會或競賽,並屢屢獲得各項獎項之殊榮。透過上述競賽嶄露頭角,公司產品可以於展場、媒體上加強曝光,甚至在榮獲「台灣精品獎」後,與國貿局一同前往國外進行展覽,讓公司產品可以加強國外市場之行銷。透過參與國際性的展會,不僅讓案例公司品牌達到正面的宣傳效果,更是案例公司結識各地代理商的絕佳機會。案例公司表示,醫材產品銷售除了品牌需靠長期經營,贏得使用者信賴外,「代理商」也是產品拓展的重要關鍵,在醫材產業中不同代理商可以掌握的醫療體系、院所、地域各有不同,要擴大產品銷售通路,便需與眾多代理商建立關係。以案例公司來說,讓「數位五官鏡」成功打入美國市場的代理商便是在國際展會上認識並展開長期合作,日本ODM客戶則是工研院舉辦的日台企業媒合會上認識的。此外,在東南亞通路的擴展上,也是藉由已維持合作關係的代理商引薦該地區代理商而來,因此積極接觸不同管道,方能持續擴大銷售通路,讓產品加速於各地市場行銷。十年磨一劍,成功經驗傳承助創業家10年前以「數位醫療影像器材」產品切入利基市場的案例公司,在創業團隊的齊心協力下,該公司已在市場中站穩腳步。創業團隊回憶,在創業之初資源有限,同時需投入開發產品、布局專利、參展與開發市場、建立工廠、募資、進行臨床試驗、請醫生試用、申請政府經費及國家各種獎項等等事務,過程十分艱辛,因此他們也大方地分享創業經驗,希望幫助正在醫材產業創業之路上的有志之士們,克服經營難題,走向康莊的成功大道。以下為案例公司經驗分享:1.善用學研機構資源,解決營運難題案例公司在創業時,進駐交通大學創新育成中心,並由育成中心提供市場、法務、會計、專利等專業輔導,更在公司申請進入新竹科學園區與建置GMP[2]認證工廠、申請ISO 13485[3]時給予協助,讓公司順利建立生產基地與管理制度;此外,交通大學產學運籌中心也曾協助公司進行專利布局分析及數位五官鏡的市場調查,協助公司推動技術、市場之發展。因此,進入大專院校之育成中心,可讓新創企業加速獲取經營上的各方面資源,解決經營難題。 2.申請政府研發補助,降低開發風險新創公司在技術開發過程中,若能透過政府研發補助計畫之申請,取得研發經費上的補助,將可大幅降低技術投資之風險;案例公司產品發展之時,積極爭取各項研發補助,包括:SBIR(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RPC(醫材快速試製服務計畫)等計畫,其中與工研院合作申請的RPC計畫,更是順利完成第一代眼底攝影機產品的開發及商品化,使該產品成為工研院RPC計畫中的商品化亮點案例。同時,也藉由該次合作,讓案例公司與工研院建立合作關係,維持產學合作計畫、技術移轉等關係。3.引入財團法人輔導,提升專業法規、認證之專業醫材產業在工廠建立、國際管理規範建立、產品認證上均需遵循國際認證標準,但各項國際認證體系、各國醫材法規等均有其專業性,在創業過程中,案例公司與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以及財團法人醫藥工業技術發展中心維持密切的合作關係,由其輔導、提供各項法規認證與品質體系之專業資訊,讓產品認證規劃可以加速進行,進而加快商品化之進程。4.醫療院所的可用性測試與臨床試驗醫材產品於臨床場域進行實地測試,是產品開發的重要一環,案例公司也持續與台灣幾家醫學中心和地區醫院進行臨床試驗合作。5.進駐科學園區或生醫園區,吸引客戶與人才對於新創公司而言,公司與品牌知名度不高時,可將申請通過並進駐科學園區或生醫園區納入公司發展策略。若能通過入園審查並進駐,代表獲得政府對技術或產品的肯定,對於日後吸引客戶與人才,或與供應商合作,將有很大加分效果。「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與「交大產學運籌中心」提供的行政資源,讓案例公司於2011年順利進駐竹科,從此展開創業之旅。此外,在前文中也介紹到案例公司積極參與競賽、展覽等,提高市場曝光度,或利用各國醫材管理專責機構之醫材產品資料庫,蒐集產品資訊,加速產品設計之進行等作法,均值得目前仍在醫材產業創業奮鬥的團隊們加以學習參考。結語案例公司以眼底鏡、五官鏡等數位影像醫療器材進入醫材產業的利基市場,與傳統的檢測器材做出區隔,且將蒐集之影像透過人工智慧技術,作為疾病診斷、預防之利器。創業以來,該公司以專利證明技術實力,以自有品牌爭取市場認同,且結合產官學研的力量,本著的精神,日新又新,精益求精,持續開發有益於人類健康的創新醫材產品,其專利商品化經驗與實績,可作為醫材產業創業家們最佳的指引。受訪人:產品研發中心廖龍盛副總經理、品質認證中心許志祿副總經理 註: [1] https://www.itri.org.tw/ListStyle.aspx?DisplayStyle=18_content&SiteID=1&MmmID=1036452026061075714&MGID=620653235455163063[2] 藥品優良製造規範(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FOR MEDICINAL PRODUCTS)是指食物、藥品、醫療產品生產和品質管理的法規。世界衛生組織於1975年11月正式公布GMP標準,臺灣亦將之納入管制規範。[3] 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標準49
AANZFTA發布「智慧財產權商品化」教戰手冊
全球化的發展形成貿易、貨物、服務自由流通無疆界,多國間藉由簽署自由貿易協定,規範貨物、服務、投資及智慧財產權之相關議題,東協─澳洲─紐西蘭自由貿易區(ASEAN-Australia–New Zealand Free Trade Area, AANZFTA, 以下簡稱自貿區)自2009年簽訂成立,自貿區範圍包括東協10國與澳洲、紐西蘭共12國,涵蓋貨品貿易、投資、金融服務、電信、電子、商業、自然人移動、智慧財產權、競爭政策及經濟合作等章節[註1],規範締約國間的貨物、服務合作架構,形成區域組織間公平的競爭與創新,其中,跨域商務的自由和便捷性,突顯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且日益受重視,為加強智慧財產權重要性之宣導,並提升專利商品化之可行性,AANZFTA出版智慧財產權商品化教戰手冊(Handbook on IP Commercialization Strategies for Managing IPRS and Maximizing Value, 以下簡稱手冊) 旨在提供自貿區內的本國人或準備進入自貿區市場的外國人及在全球化競爭遭遇威脅的商界人士,尤其是中小企業主,藉由手冊內之實務作法,了解如何透過智慧財產權策略擬定、授權與聯盟,以及智慧財產權審計及評價,將智慧財產權商品化成功的機會極大化。 手冊內容共分為六大章節,第一章節為「智慧財產之商務應用」、第二章節「智慧財產權商品化程序」、第三章節「為商品化尋求支援服務」、第四章節「捍衛智慧財產權」、第五章節「成功個案」、第六章節「參考網站」,將可提供我國企業在智慧財產權商品化策略之借鏡參考,以下將介紹各章節之重點導讀。 一、智慧財產之商務應用智慧財產(IP)是人類精神活動成果,透過法律制度保護專屬權,包含有專利、商標、設計專利、著作權、地理標誌、營業秘密及域名等,用以阻止或限制他人在未經授權的狀況下盜用自己的無形資產,並可藉由智慧財產權(IPRs)授權予他人,獲取相對授權金。在全球化競爭、網路資訊普及的環境下,時下中小企業面臨了更多的挑戰,對手來自世界各地,客戶的選擇變得更多、期望也變得更高,而商品的生命週期降低、各國的法規也越來越嚴格,即使製造品質最好的產品、降低生產製造成本,甚至研擬新的行銷策略與售後服務,但接踵而來的是要如何確保他人不會剽竊自己的創意。對中小企業來說,若未有強健的執法體系以及缺乏對智慧財產權獲取、管理及商品化的專業知識,將降低中小企業取得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意願。再者取得的智慧財產權若只是鎖在櫃子裡,未善加利用,也是無用。由於智慧財產權具有無形資產中可擴展的特性,同一項智慧財產權可在不同的市場環境及不同的商業模式下適用,藉此可獲取顯著的投資回報,在在顯示強化智慧財產商品化能力刻不容緩。二、智慧財產權商品化 在商品化的過程中,因應不同階段分列A-F六大指引,提供選擇適切策略: A.商品化的首要任務1.市場分析:在智慧財產權商品化任務起始時,應進行市場分析,以了解產業競爭地位、機會/威脅以及優劣勢,可藉由SWOT分析[註2]、PESTL分析[註3]、競爭力模型(即波特五力分析)[註4]等工具,識別市場競爭強度,其中依據分析結果,將公司智慧財產權布局現況納入營運計畫書中,包含如何透過IPRs強化競爭力、藉由IPRs滿足需求以擴展目標客群以及藉由實施IPRs提升營收等。 2.IP盤點:透過外部專家顧問定期盤點IP清冊,藉由詳查上下游廠商、員工、客戶、財務與競爭對手,辨識企業所擁有的無形資產(不論是自有或源自第三方授權),包含專利、商標、營業秘密、設計專利、著作權、合約、廣宣、軟體程式、客戶資訊甚至域名等,明訂存取權限、關聯各IP歸屬產品,以快速確認公司整體價值,或進行無形資產投融資、確認潛在風險、檢視是否合於法律規範,並逐步調整適切的IP管理策略。3.IP評價:管理學之父-彼得杜拉克曾說「你無法管理你無法衡量的事物」,美國Ocean Tomo智慧財產商業銀行於2015年對標普500企業市值調查,顯示企業無形資產比重已超過85%[註5]。藉由量化IP經濟價值,企業可用以決策是否加碼投資、持續維護或授權轉讓,以創造更高價值,藉以積極排除競爭對手,進而擴大市場影響力。IP價值金融化更可用於財務報導、交易、訴訟、清算、投融資、併購以及稅務目的之使用,提升企業價值並降低經營風險。而IP評價手段可以分成下述兩方面:● 定性方式:透過不同面向,了解智慧財產權目前及未來之潛在價值,涵蓋範圍包含如:法律層面、技術研發階段、IP強度、市場分析、公司治理等項目。● 定量方式:選用成本法、市場法或收益法評估IP價值。在進行IP評價方法選擇時,應考量IP類型、目前發展階段、評價目的、取得之評價資料之可參考性、目前現況、市場環境、產業現況、相關影響係數、未來收益預估、使用年限及風險溢酬等因子,由於無形資產具有不確定之特性,亦可透過情境假設進行價值折溢價,以貼近真實價值。4.利用IPRs融資或集資:新創企業以無形資產為主,無法透過傳統有形資產(如土地、廠房、設備)獲取銀行融資,然金融機構及投資者已逐漸認知無形資產之知識價值,催生智慧財產權證券化之趨勢已然成形。新創型中小企業,可透過IPRs清單盤點、無侵權保證檢索結果、法律有效性證明、相關合作契約以及IPRs評價報告,彰顯未來經濟規模、市場潛力以及預期營收等以吸引金融機構目光,以增加投融資機會。 B.保護智慧財產權透過申請專利、註冊商標等可有效嚇阻他人未經授權使用自身IPRs,而非註冊性質的著作權、營業秘密或特殊技術知識(Know-how)則透過存取權限管制程序來保護自身權益。由於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為屬地主義,依據商品製造、販賣、使用、進口的國家,決策是否在多國註冊保護IPRs,為確保申請案符合新穎性,可利用線上平台進行前案檢索,此外,各國專利局也皆有免費諮詢服務;再者,因IPRs具有保護年限,因此權利人也應定期盤點並檢視IPRs之展延及維護費。且由於各國申請制度不一,跨國之申請可透過國際組織,如WIPO(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體系下的PCT(發明專利)、Madrid(商標)、Hague(設計專利)提出單一程序申請並進入各國實體審查;或區域性質組織,如OAPI(非洲智慧財產權組織)、EU(歐盟組織)提出申請,藉由單一窗口申請,不但可降低申請成本並簡化申請程序,相關申請事宜亦建議可透過具實務經驗的IP律師或代理人協助。 至於不需註冊之IPRs,如營業秘密及特殊技術知識(Know-how),對於企業來說其重要性不亞於專利或其他智慧財產權,其範圍涵蓋商業性資料(如客戶名單、銷售據點、商品售價、交易底價、成本分析等經營性質資訊)以及技術性資料(如方法、技術、製程及配方等);其保護要點在於「如何持續維持其秘密性」,保護手段包括:盤點何者為敏感性資訊、設定相關存取權限及管制程序、與員工簽屬智慧財產權歸屬與保密約定、離職員工簽訂競業禁止條款、訂定工作守則、獎懲措施及教育訓練與宣導活動等,來強化內部員工對於營業秘密保護之認同。而對於非屬公司之外部供應者包含組織委外與採購對象可採取簽署保密合約(NDA),甚至在交付的文件上保存錯誤暗碼,以證明洩密情事等,據以降低營業秘密外洩風險。 C.透過適性化的契約將獲利最大化IPRs商品化可透過不同類型的契約型態,獲取最大利益,契約的種類包含有保密協議、授權協議、技術轉讓協議、合資協議以及加盟協議:1.保密協議(NDA):在合作洽談時,免不了會揭露機敏資訊予合作方,務必事先簽署保密協議,以避免因揭露發明內容而致喪失新穎性,無法取得專利或因不具秘密性而失去營業秘密保護。2.授權協議:由於IPRs具有無形資產可擴展性的優點,可透過非專屬授權(多方授權)、專屬授權或獨家授權型態,授權第三方在特定區域、特定期間以特定目的使用其IPRs,權利人除可獲取極佳利潤,更可藉此擴展業務至其他國家,並在具監督及控制之權利下,可持續改進產品或服務,並獲取各地區之經銷實戰經驗。3.技術轉讓協議:較授權協議更為複雜,除需考量授權協議內應包含事項外,尚涵蓋技術議題,且若協議事項與產品有關,亦需包含商標及設計專利之授權。4.合資協議(Joint Venture):藉由合資關係,可與多個合作夥伴成立一獨立機構,彼此共享資產、風險、利潤及成敗,各階段注意事項包含:● 成立前: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簽署保密協議。● 談判時:既有智慧財產權轉讓或授權條件、創新產出與衍生的智慧財產之權利歸屬、營運模式及分潤機制。● 合資期間:監管有關合資合約中雙方所約定各自行使與智慧財產權有關之從屬與使用要求是否依約行使。● 合資結束時:評估合資效益,合資公司是否持續營運,若欲中止合資關係,其有形/無形資產之從屬。 5.加盟協議(Franchising):透過加盟協議,加盟者可在業主的輔導下快速複製其商業模式、依加盟規範使用其商譽與無形資產,而業主則可獲取權利金,在促成加盟關係前,雙方皆應進行盡職調查,以確保獲利目標可達成,加盟業主亦需強化監督管轄能力,以避免商譽減損之情事發生。 表1、各契約型態優點及缺點 協議類型優點缺點保密協議保護機敏資訊的基本方法,藉由保密協議以規範機敏資訊的使用時機及其限制僅在非法揭露營業秘密事實確認時才能獲得損賠,需透過民事訴訟確認違反協議事項,耗時又傷財授權協議是一具可控性且最常見的IPRs商品化獲利模式尤於可能會揭露營業秘密而招致合作方在授權協議到期後變成競爭對手。因此需留意權利金支付期間及條件技術轉讓協議同授權協議,可促進創新及業務之拓展需注意衍生智財之權利歸屬約定合資協議可透過合作方有形資產與無形資產之整合,以最少投資成本拓展業務需留意合資企業產出之新智慧財產權利歸屬約定加盟協議藉由將IPRs商品化以快速拓展業務及獲利業主需負監管責任,以避免因加盟主之缺失而造成減損 D.妥善管理智慧財產權 對IPRs來說,不用則廢(Use it or lose it),尤其適用於商標權,商標被「通用化(Genericization)」時,將使商標喪失識別性,例如:大家常常會用「我去Google一下」來取代「我去網路上搜尋一下」,若發生訴訟,可能遭致法院認定Google商標無法區分屬於特定企業的能力。解決方案可透過使用®、TM及©等符號,讓消費者知道IPRs已經有得到了適當的保護,並且務必定期監看市場,當發現自身IPRs受到侵害時,立刻訴諸法律行動。 E.電子商務環境下的IPRs議題由於網路世界無遠弗屆,為保障IPRs可在網際網路上延伸使用,讓商品或服務可擴展至全球各地。可透過註冊與商標、品牌、公司名稱或發明名稱相同的域名(Domain Names),來彰顯權利,若域名被不當搶註時,也可透過相關救濟程序來解決。其次,透過架設網站(Websites)來拓展知名度,為豐富網站內容,多會使用圖片、文字、音樂等素材,在IPRs之議題上,則需確認所取得之素材皆已獲得使用授權。若網站係以委外方式開發,也要與委外廠商確認著作權歸屬權益,並於網站上進行著作權聲明、確認是否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並載明隱私權政策等。另外,在網路上展示產品時,應注意尚未提出專利申請前,不要提前公開技術內容,以防止新穎性喪失,或揭露營業秘密內容而致秘密性滅失,且由於商標有屬地性,若商標在他國已有類似商標註冊,則商品銷售至該國時,則需留意是否有商標侵權疑慮等。 F.IPRs推廣智慧財產權推廣,可透過以下五大方向來實施:1.品牌:藉由商標、設計專利、地理標誌及域名,讓消費者對特定產品或服務產生正向的體驗,具以形成品牌信任度及忠誠度。2.行銷5P:善用行銷策略,強化5P-人(People)、產品(Product)、價格(Price)、通路(Place)及推廣(Promotion)策略,以提高購買意願。3.社群媒體行銷:透過社群媒體包含Facebook、Instagram、YouTube及其它如LINE、Telegram等,拓展知名度。4.廣告:包含報紙雜誌廣告、電視廣告、戶外廣告、名人業配或工商贊助、廣播廣告、社群媒體廣告、多媒體廣告、紙本郵寄、E-mail行銷等。5.產品包裝:產品外觀包裝是消費者接觸商品的第一眼印象,可藉由好的包裝策略來保護商品的儲存及配送、方便消費者易於使用、提高產品辨識度及品牌形象,以及提供產品資訊,如商品成分等等。可透過圖形、顏色、形狀大小、外觀及環保特性等來形塑,在IPRs上亦可透過註冊設計專利或立體商標等手段來保護。 圖 1、Public Domain資料庫技術檢索網頁 三、為商品化尋求支援服務依據以下順序,逐步履行IPRs商品化計畫:1. 盤點IPRs清冊並完成IPRs評價2. 取得完整IPRs保護權利(國內與國外)3. 簽署契約以加速IPRs商品化4. 主張IPRs權利上述各步驟皆仰賴不同領域專家協助,包含無形資產評價師、專利/商標事務所、具商事、智慧財產權及合約審核實務經驗的律師、以及具豐富IPRs訴訟經驗的律師。四、捍衛IPRs當IPRs遭仿冒或侵害時,捍衛IPRs的手段有:向智慧財產局提出異議或舉發,以又快又便宜的方式無效並撤銷對方的專利;透過提起民事訴訟或刑事訴訟,制裁仿冒者,以獲取損害賠償並嚇阻侵權行為;藉由邊境管制措施,針對疑似侵權物品向海關申請查扣,或者透過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ADR)來進行解決。五、個案於本章節中,也列舉5家不同屬性的個案,其產品涵蓋:電動多用途自行車、飾品、醫療設備、餐飲事業以及家居用品等,分別介紹各個案主要業務及市場、公司發展沿革,以及其對應之智權保護行動,包含配合品牌經營策略,強化專利、商標、設計專利布局、保護著作權紀錄及營業秘密清單與外部單位合作,拓展市場業務,呼應前述章節,提供實務之參考對應。 (一) UBCO(紐西蘭):電動多用途自行車2014年於紐西蘭國家技術及創新農業大會中,首次展示出2x2的電動多用途自行車原型車概念,之後Locus Research公司與此原型車之發明人成立UBCO品牌,開發此電動多用途自行車,此自行車主要用於協助大型農場的工作且具有安靜、能適應各種地形、輕巧、結構堅固等特點;於2015年產品正式發布後,再擴大業務範圍至更多國家(包含美國);2018年強化具有能連結電子設備功能,另與中國大陸建立合作夥伴關係,更甚至紐西蘭頒布該車可於一般道路行駛的法令;2019年此車的應用功能已擴及到旅遊、狩獵市場。UBCO所採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措施包括:產品及其各部分組件包括多個商標、工業設計及專利;為跨入國際市場,依馬德里議定書在多國申請商標;透過廣告、社群媒體等推行業務並吸引新投資者。此外,在產品設計上,將各部分組件獨立模組,並在所有產品製造國及銷售國布局專利及註冊商標;而公司也開發了一套可以在產品開發過程中(專利申請程序完成前),保護產品設計的監控系統,以防止侵權/被侵權。(二) ROYAL SELANGOR(馬來西亞):飾品ROYAL SELANGOR起源於1930年中國大陸的一家家族企業,原為一鉛錫廠,後來致力於製造中國風及歐洲風的擺飾品及工藝品;1968年其創建者在馬來西亞成立第一家商店"Selangor Pewter",1979年註冊"Royal Pewterer"商標,1993收購英國銀製造公司Comyns及其35000種設計;2002年收購加拿大Seagull Pewter公司。ROYAL SELANGOR所有的作品都受到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且公司與許多博物館及漫威漫畫合作。“ROYAL SELANGOR”已註冊為尼斯分類第6、14、21及20類的商標,且“ROYAL SELANGOR PEWTER 1885”亦是尼斯分類第14、20及21類的商標。(三) MERLIN MD(新加坡):醫療設備2002年由一群醫材設備的專家在新加坡成立MERLIN MD,該公司開發了Calibur Chant(或稱為XCalibur)的動脈瘤閉塞裝置,具有治療動脈瘤的功能,該設備裝置已發展在各種臨床領域中,並於外科手術市場中獲得相當好的回饋。MERLIN不但申請專利保護,也注重在商標及著作權,包括已在新加坡獲准20項專利、3項工業設計,另仍有6項專利申請中。且於日本、歐洲及美國也擁有3件、6件及9件專利。此外也對"Marlin"、”XCalibur”等符號也在數個國家註冊商標保護,合併這些智慧財產權為公司提供地理市場上的競爭優勢。(四) BREADTALK GROUP LIMITED (新加坡):餐飲事業2000年George Quek開發出創新的麵包配方並在新加坡開設第一家BreadTalk商店;於2003年在新加坡證交所上市,同時在印尼及上海開設特許經營;2004年至2007年除取得鼎泰豐授權開設餐廳外,另創立FoodRepublic品牌;2014年集團已遍及全球16個地區;2018年跨足茶飲品牌;2019年時集團已有BreadTalk、FoodRepublic、Toast Box、So、The Icing Room、Thyemoh chan等數個商標並於各地區註冊,集團研發團隊發明的配方均受到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五) PROPAGANDIST (泰國):居家用品1996年成立於泰國的PROPAGANDIST,以幽默的設計居家用品向用戶傳遞快樂,為使公司可跨足國際,除在USPTO註冊"Propagandist"商標,也在EUIPO註冊"Mr. P"商標;為了完整最大化智慧財產權保護,該公司擁有5個域名。公司在擴展到所有國家成功的關鍵在於擁有許多網路專家,可使公司避免侵犯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並對他人可能侵犯自身智慧財產權的行為迅速反應。六、參考網站介紹與IPRs有關之國際智慧財產權參考資源網站,包含ASEAN智慧財產權服務諮詢網站、專利商標檢索平台、重點國家智慧財產局網站以及WIPO PCT網站等資訊,提供可延伸資訊參考。七、結論 企業在進入市場之初,需評估企業競爭優劣勢,並透過智財布局提升公司經營價值,當企業能善用不同的智慧財產權策略保護研發成果,並透過與外部合作訂定更有利於企業之契約,將可為企業創造更大營收可能性。本手冊提供了多元之建議作法,引導中小企業在網路時代中,運用適當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商品,利用社群媒體、廣告等不同行銷模式,增強市場對商品的認知,成功達成商品化之目的。目前我國正加速進入「知識經濟」時代,藉由IPRs商品化之履行,將可保障獲利最大化之可能性,強健企業無形資產之穩健實力。 [註1] 雙邊自由貿易協定最新進展分析[註2] 維基百科-SWOT分析法[註3] 維基百科-PEST分析[註4] 維基百科-五力分析[註5] Ocean Tomo Releases 2015 Annual Study of Intangible Asset Market Value 參考來源: ● https://www.aseanip.org/Portals/0/Handbook-IP-Commercialization-Strategies-for-Managing-IPRs%20(2019).pdf●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營業秘密保護實務教戰手冊●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無形資產之評價準則● 天下文化-沒有資本的資本主義-無形經濟的崛起50
專利商品化必勝大招=創新求變+專利布局
全球健康風潮帶動自行車周邊配件產業蓬勃生氣,在競爭激烈的配件廠商環伺下,我國廠商憑藉著堅強的研發實力以及長期深耕完整專利布局,創造與眾不同的競爭力,得以在全球競爭市場中脫穎而出。案例公司打造的打氣筒自有品牌也在歐/美等多家國際賣場上架,自行車配件產業面臨消費者求新求變的需求以及微利競爭與抄襲威脅,案例公司藉由堅持原創、推陳出新的產品策略,顛覆打氣筒產業百年不變的僵化設計,讓案例公司的打氣筒產品成為車友熱愛的商品,更藉由完整的專利布局,維持產品優勢,讓其他競爭廠商望其項背。除研發製造打氣筒外,案例公司也積極生產各式自行車配件、運動器材及醫療器材,無論是在ODM或OEM,始終以「Be the Original—忠於原創,將理念轉化為真實」為信念,透過創新求變提升產品價值,以專利扼阻仿冒,讓公司持續成長茁壯,打造永續經營的利基。完整專利布局、結構拆分提高技術保護力「自行車打氣筒是一項簡單的機械結構,技術門檻不高!仿冒是司空見慣」訪談一開始王羅平董事長便開門見山的說道,完整的專利布局是自行車配件廠的重中之重。過去,公司草創時期因為對於專利觀念不足、資金也有限,因此並未對技術做好妥善的專利保護,使公司設計的打氣筒充嘴頭被競爭者大量仿冒,甚至成為現今中國大陸充嘴頭的工業標準。有著這樣的經驗,讓案例公司多年來,在全球布局了數百件專利,形成嚴密的專利保護網。「保護技術與商品,避免被人抄襲」的專利,已成為案例公司產品研發的標準防護配備,「專利商品化」激勵了技術研發,所有的產品創新、研發除了市場面考量外,案例公司也希望100%都實現商品化,讓概念具體轉化為商品,使各式研發都能為公司創造價值。案例公司在專利布局上,於創意發想之初,即著手擘劃專利布局,由公司智財部門先就研發構想及預計發展的技術範疇,進行專利前案檢索,若發現已有相似專利、或技術有疑慮,便會開始思索如何修改模具,尋求新的技術替代方案,避免踩踏到專利地雷。案例公司秉持著「專利前案檢索做得好,才不會讓研發做白工」的想法,戰戰兢兢地進行產品研發與專利保護。在研發各階段,藉由持續不斷地專利檢索,掌握最新競爭情報,一旦發現有侵權疑慮便會變更設計,並思索下一步的專利布局策略,以求研發成果獲得最適當的專利保護;甚至,在思索新技術或專利布局時,案例公司也會從競爭對手角度思考,針對可能被破解的技術,謀劃最佳的專利防護布局策略,並藉由與專利事務所充分溝通,以求在全球各地區都可以提出高品質的專利,讓產品銷售全球時可以維持高度競爭優勢,同時也扼阻不良業者侵害公司之技術與市場利益。為強化專利布局強度,案例公司採取「圍牆式」的專利布局策略[1],透過一系列相關專利申請與技術以封鎖競爭對手進行專利破解,影響商品銷售市場占有率。以案例公司近期研發的倒立機為例,在進行「夾角」之結構改良時,發現可以將該結構拆分成4件專利來進行布局,藉以更完整提高專利技術各面向的保護力;此外,也同時就不同技術的重要程度,規劃於不同市場及製造地區提出專利申請,以綿密的專利網達到保護技術與商品的目標。 『創新、突破、差異化』開啟市場新商機打氣筒發展歷史已逾百年,過去在打氣筒的商品上,各廠商大多僅在造型、把手、烤漆上進行變化,技術上少有創新突破,而案例公司進入打氣筒市場時,即進行功能及技術的改良,開始讓產品「豐富化」,開創打氣筒各式創新。由於打氣筒技術門檻較低,要在市場上獲得青睞,需要有全新的想法來吸引目光,打破消費者長年來對產品的刻板印象,開啟市場新商機。案例公司提及,打氣筒的結構主要由氣缸、活塞與風嘴頭所組成,不同輪胎的輪徑或規格的氣嘴各自不同,甚至充氣時風嘴頭要按壓多深才能順利充氣,都是消費者購買產品時的考量;為了便利消費者充氣,案例公司在「風嘴頭」、「氣嘴固鎖」上做了許多功能的變化,例如:在「風嘴頭」上出現可調氣量式、美式/法式/英式風嘴通用等多樣設計;在「風嘴頭鎖固」上則有八爪/六爪、旋轉式、撥桿式等不同固鎖設計;在「打氣筒形式」上又可分為直立式、攜帶式等;在「充氣方式」上則有手動、電充式等;在把手、打氣筒的「材質」上,也出現木頭、塑膠、五金合金等不同材質。案例公司透過不同的創意巧思及組合,創造與競爭者產品上的差異化,讓消費者能有更多的選擇性。在商品化的道路上,案例公司也提到「創新性」是最大的挑戰,是如何找到具市場潛力的商品開發且讓客戶買單。由於在產業上累積了30多年的技術與市場經驗,相較於新進入者,案例公司對於市場的敏銳度較高,因此在「創新」思考上,也較能觀測到市場的風向,配合市場需求進行發揮,較準確地切入市場需求,商品化成功的機會也更高。成功商品化的『致勝』因子案例公司30多年來在自行車配件、運動器材市場上不斷創造專利商品化的實績,總結多年來的商品化成敗經驗,案例公司認為企業規模、產業地位、製造實力、專利、市場穿透力、品牌等,都是影響商品化成功的因子。1.企業規模企業規模大小將決定研發資本可以投入的規模。以模具為例,企業若資本充裕,便可投入較多的資金進行模具開發,且可在研發過程中配合設計變更,不斷調整修改模具,讓研發順利向前推展;但對中小企業來說,可投入模具開發的資金有限,因此也相對地限制研發的空間及進行時程。2.產業地位企業在產業中的地位及在供應鏈中所扮演的角色,會直接影響到企業與外部合作的談判力,當企業在產業中具一定的發言權,相對地在技術、市場等協商合作上,便可取得較佳的優勢。換句話說,當企業規模較同業或客戶大、在專利布局上也較同業或客戶完整時,在合作談判上便能取得相對優勢,獲得他人信任,爭取較圓滿的結果。3.製造實力除強化創新研發能力外,也需兼顧製造實力,才能將各項研發構想轉化為實際產品。許多公司在將研發構想轉為產品量產的過程中,容易因為技術或成本上的考量,導致商品化計畫胎死腹中;此外,製造實力也同時表現在產品品質的管控能力,好的產品品質將直接影響商品在市場上的口碑、與客戶長期建立的信任合作關係,穩定的品質是形塑企業/產品品牌形象的重要一環。4.專利「專利」是保護公司技術、商品化的重要武器,以OEM業務為主的企業,在與供應鏈合作的過程中,若能善用專利保護技術,將可保障公司穩固長久經營的根基。尤其對具有「研發」實力的公司而言,在協助客戶進行技術改良、產品設計時,若有新穎技術產出時,需儘速提出專利申請,以保護技術,才能避免被合作對象剽竊技術、搶先申請專利,造成真正研發技術的公司沒有專利技術可以實施及製造產品,甚至發生客戶轉單或被控專利侵權等情事。5.市場穿透力市場穿透力是指對技術與市場的熟悉度,是否能掌握實際需求,並依據不同市場的特性,規劃新產品,並找尋適當的通路或策略合作夥伴,打入市場銷售商品與服務。例如:案例公司長期耕耘歐美市場、可充份掌握及監控相關產品之技術發展與歐美市場情報,因此在發想新產品及技術研發上,較能精準對焦、開發出可順利上市的產品技術。在市場面,為加速擴展海外市場,更藉由與國外供應鏈夥伴建立策略聯盟,以技術為核心共同研發、交互專利授權,讓國外合作夥伴負責當地市場的銷售,藉由運用自身的智財成果優勢,建立合作關係,成功擴展市場。6.品牌打造企業的自有品牌,累積品牌形象、取得市場認同,也是專利商品化中重要的一環。國內自行車配件廠商多屬OEM代工業者,只能賺取毛三到四(毛利率3%-4%),微薄的代工利潤,案例公司為追求高獲利,逐步改為以研發設計為主軸的ODM廠商,甚至創立自有品牌,並在品牌行銷上長時間地持續投入,累積品牌口碑,建立品牌印象及商譽。 每家公司在商品化時,公司條件各有不同,面對的挑戰也各不相同,要成功商品化則需「因時因地」找出應對策略。案例公司在自行車配件、運動器材市場發展多年,掌握企業規模、產業地位、製造實力、專利、市場穿透力、品牌等各面向的關鍵要素,並相互配合,才能在產業中擁有強悍的競爭優勢;王董事長也透露,目前公司正積極投入「濾水器」產業,面對新進市場,即使在技術上、製造上已胸有成竹,但對於市場端仍是陌生的,如何設定通路、價格等都還待定位,商品化之路也需投入充裕的資源,希冀藉由公司長期以來優異的研發設計能量與量產製造能力,複製「打氣筒」的成功經驗,開創案例公司於另一個產業的創新泉源。結語在產業發展老字號的案例公司,擁有一顆創新腦,長期以來堅持推陳出新,在技術發展時同步進行專利布局,創造技術商品化成功機會;也仿效國際商業公司之作法,積極創造專利新價值,透過定期盤點技術與專利,將目前未使用但仍具有市場潛力的專利重新活化運用、再造衍生價值,其結合技術與專利策略之作法,是產業專利商品化的典範。受訪人:王羅平 董事長 註: [1] 策略性專利布局:從企業專利策略到專利布局,107.08 智慧財產權月刊51
清華大學國際產學營運總中心
我國大專校院年度發明專利申請案件量名列前茅的清華大學,近五年除2018年位列第三外,其餘年度多位居大專校院之首,美國發明家學院(NAI)和智慧產權人協會(IPO)公布的全球學術機構獲美國專利核准件數百大排名報告中,清華大學亦多年上榜,2019年再度榮登全台大專校院首位。清華大學研發成果豐碩,緣起於校內師生創新創業風氣盛行,形成校園創業生態體系,並成立打造青年圓夢的「新創孵化器」,根據《天下》雜誌報導[1],該校透過校內智慧財產權技轉成立的新創公司,在2019年就高達16家,數量居國內大學之冠,除促使技術達成商品化目標外,更為產業注入革命性創新能量。目前新創公司團隊中,有成功以「3D腫瘤影像系統」打入市場,運用AI分析比傳統2D影像快10%的速度產出報告,找出癌變脈絡及病因,篩選最佳療程,為清華大學帶來衍生權利金收入,為「影像系統」成功商品化的實績。清華大學創校以理工領域專精,重視科學研究聞名國際,在技轉、產學合作上,有諸多知名企業慕名而來,在國際產學營運總中心(以下簡稱:國際產學中心)的運籌帷幄下,使校內充沛的研發能量,得以釋放至產業運用。本次優質技轉經驗分享案例,專訪研究發展處洪樂文副研發長及智財技轉組胡尚秀組長,探訪清華大學技轉與產學服務模式以及校內提升專利布局品質之作法,透過實際案例分享,感受校園內活絡創新創業之氛圍,也深刻體驗到前瞻科學研究重要成果,除嘉惠產業外,更可以透過師生創業,加速商品化運用,創造跨學科應用。多元化研發成果產業化最佳推手清華大學於1911年在北京創校,初名「清華學堂」,1928年改名「國立清華大學」,1956年於新竹重新建校,當時恰逢我國與美國簽訂「中美合作研究原子能和平用途協定」,我國政府指定由清華大學建立原子爐並投入相關研究,奠定清華大學成為我國原子科學研究先驅之基礎,使該校理工領域之科學研究成為學術界之領頭羊。隨著校務多元發展,清華大學除理、工、原子科學院外,相繼成立人文社會、生命科學、電機資訊、科技管理等學院,並在2016年與新竹教育大學合併,增設教育、藝術等學院,使校內各領域學科發展臻至完整,成為培育國內跨領域人才之搖籃。清華大學為推動、協調全校研究發展、促進產學及國際學術合作,並提升服務績效,1981年率國內大專校院之先,成立我國第一個研究發展行政單位—研究發展處,下轄各研究中心;2001年設立智財技轉組,負責校內專利管理、技術移轉與推廣等業務;2008年為加強技術移轉、產學合作等研究成果之產業化,成立產學合作辦公室,下轄產學企畫、智財技轉與創新育成服務;2010將產學合作辦公室更名為「產學合作營運總中心」,並升級至校內一級單位,強化研究發展與產學合作等,後續鑑於國際合作交流之業務成為產學合作之重點,在2018年更名為「國際產學營運總中心」。目前國際產學中心下設「產學企畫組」、「智財技轉組」、「創新育成中心」及「行政組」,在研究成果產業化之業務推展中,產學企畫組主要負責產業關係聯繫及校內研發成果之推廣,智財技轉組負責校內專利之管理及技轉推廣,創新育成中心專責育成輔導;行政組則協助產學及技轉合約之簽訂。在服務校內師生智財與技轉業務上,國際產學中心採取「一條龍」的服務模式,各學院由專人負責,再依據研發團隊之需求,整合中心之資源,提供給研發團隊最適切的服務,促進校內研發成果產業化之推展速度。國際產學中心也積極整合業界資源,先後引入台積電、聯發科、台達電、上銀、欣興等知名企業,與校內研發團隊合作成立聯合研發中心,共同開發先進技術;此外,也透過執行科技部研發成果萌芽計畫、價創計畫等,使校內學術研究成果衍生新創公司,促進科學到商業應用之連結,帶動「學術創業」,共創產學雙贏。圖 1、國際產學中心引領科技研發成果商業化 專利質量並重展現技術真價值清華大學長年來重視研發成果並藉由申請專利保護,除重視國內之專利申請外,該校在美國專利獲證數量也居於國內大學之首,累積驚人的智慧財產權能量,而清華大學如何打造兼顧質、量並重,又可為產業技術加值的專利資源庫呢?1.技術跨域顧問諮詢帶動技術高值化成長 國際產學中心表示,為鼓勵校內師生創新思考,推動研發成果商業化、高值化,使學校創新成果可為產業運用,自2012年成立「商業顧問諮詢委員會」,開啟跨技術領域教授對談,建立跨技術領域之技術發展與智財布局交融的機會。在互動過程中,研發團隊可就技術未來產業化之可能性、發展方向及專利布局凝聚共識,使技術及智財布局之發展做一完善之規劃,降低未來技術市場化之法律風險,同時也可提高技術之價值性。2.專利檢索中心專業檢索評估提高專利獲准率 為把關校內專利產出品質,早期校內研發團隊若提出專利申請案,國際產學中心會委請2家專利事務所進行前案檢索,評估專利之新穎性、進步性、產業利用性等專利可行性,若該案同時獲得2家事務所推薦,方能啟動專利申請作業;而為使專利申請評估更加嚴謹及專業,自2018年起,改委託財團法人專利檢索中心(以下簡稱:專利檢索中心)進行專利前案檢索,並依據該中心提供之檢索評估報告進行全球專利布局。 為提升專利提案申請便利性,校內師生可透過校內專利提案系統線上填寫專利提案申請表,闡明技術內容、技術特色及應用範圍,經國際產學中心交由專利檢索中心先行了解技術內容,並安排與研究團隊訪談技術細節,形成會議紀錄,若研發團隊確認無誤,即安排專利檢索中心進行專利前案檢索,最後做成檢索評估報告,評估報告包括該案之可專利性、商業價值、是否建議申請專利、以及布局國家之推薦等具體建議。 經專利檢索中心之專業評估,可確保在專利申請前,國際產學中心與研發團隊對於該技術之可專利性已有相當把握,可望提升專利獲准率;對於未獲推薦之技術,亦可提供研發團隊從檢索評估報告中,瞭解未獲推薦的原因、相似前案等,作為精進技術發展之參考。3.專利事務所評鑑考核確保專利品質 為強化專利說明書撰稿品質,確保技術範圍精準,國際產學中心發展一套專利事務所評鑑流程,藉由每年考核現有合作專利事務所,以選擇來年委案對象。其作法為:在每一專利申請案完成送件後,請研發團隊填寫「服務品質調查表」,對本次委案專利事務所進行評分,以掌握事務所之服務實況;並在年底召開專利事務所遴選會議,綜整評分結果,評選出可持續合作之專利事務所。除現有合作專利事務所外,研發團隊也可推薦該領域合適的專利事務所,由於學術研究屬於前瞻性技術,甚至可由研發團隊與事務所共同合作撰稿,以求專利說明書切中技術核心並可周全保護技術領域;但研發團隊自行委案的專利事務所,報價若超過學校預算經費,則由發明人(即研發團隊)自行負擔差額。4.校內提供專利檢索服務及布局知識 為使校內師生在專利布局上培養專業知識,並提升專利布局品質,國際產學中心自2019年引入商業專利檢索資料庫,在檢索資料庫導入初期,鑑於研發團隊對於檢索工具操作較不熟悉,研發團隊可向國際產學中心申請「專利檢索」服務,國際產學中心會指派專人,協助研發團隊進行各技術領域之專利檢索,並向各研發團隊報告各項檢索結果,在討論過程中,再依據研發團隊之想法與需求反覆調整及確認檢索方案,檢索分析結果可有利於研發團隊了解現有技術現況,並刺激技術創新之發想。透過專利技術檢索,國際產學中心也會協助研發團隊盤點既有專利清單,並進行專利技術分類、引用數、家族數、申請項數及剩餘年限等綜合指標,分析各專利強度分數,作為產業推廣之參考,提升未來專利授權之機會。待研發團隊完成技術發展並提出新專利提案申請後,國際產學中心也會由專人協助研發團隊進行專利校稿,參考暨有專利強度分數及布局內容,協助確認新專利申請範圍是否符合提案預期,使專利布局可完整實現。 因引入專利檢索資料庫實施成果佳,今年國際產學中心則透過教育訓練課程,邀請研發團隊參加專利檢索分析實作課程,讓研發團隊也可在必要時,依據技術發展主題,自主進行專利查詢與解析,過程中若需國際產學中心協助者,可隨時由專人與研發團隊進行溝通,使技術在進行專利申請之際,便可加入商業化運用之思維,提升技術價值。綜上,可知清華大學透過多元作法全面提升專利布局品質,這樣的布局成果也吸引日本大廠在發展技術之際,透過專利搜尋找到清華大學OLED相關領域之專利,在去年12月主動與清華大學聯繫,提出專利授權之需求;該案在今年年初雖因新冠肺炎疫情中斷談判,但在疫情稍稍平緩後,於今年5月重啟協商,而清華大學在技術移轉審查會中討論此案,認為該技術之技轉並不影響國內相關企業之技術發展,在7月與日本大廠簽訂技術授權合約,以非專屬授權模式完成專利授權,由此個案可知有品質的專利布局,也將成為技轉的關鍵因素。圖 2、多元輔導提升專利品質 結合內外資源,強化專利布局,建構防護網,提升競爭力清華大學之專利產出在各年度之全球專利申請件數均超過200件以上,迄今累積之專利量已近3500件,加上各年校內豐碩之研發成果,國際產學中心如何在眾多的專利與研發成果中,找出具商業潛力之技術,將之進行專利授權、技術移轉或產學合作等商業化運用,國際產學中心有其一套成熟之運作機制。在技術挑選與市場推廣上,國際產學中心主要透過校內外協作方式推動,在優質技術篩選上,清華大學之策略主要是在提高專利之布局品質與獲證率,使校內擁有充沛之智財彈藥庫;爾後,國際產學中心會配合產業技術發展趨勢,聚焦特定技術,盤點校內研發成果之利基點,找出合適之技術與專利,與發明人合作,於校內舉辦小型之技術媒合說明會,邀請該技術應用之目標客戶參與,讓發明人有機會與產業界面對面接觸,建立關係與信任,提升後續合作之機會。在技術推廣上,除透過各技術之發明人、國際產學中心技轉人員外,清華大學亦與科技部國際產學聯盟(GLORIA)夥伴學校/技轉人員及產業專家結盟,此外也透過政府輔導計畫團隊,例如:產學小聯盟計畫、研發成果萌芽計畫、價創計畫等進行技術成果之推廣與曝光。其中較特別的是國際產學中心也積極與國內外技術服務業者合作,將校內具亮點的技術對外推廣,或由具備不同技術專長之技術服務業者,借重其對於產業需求之敏銳度,擬定特定之技術主題,再由技術服務業者偕同技轉中心,於校內研發成果或專利中挑選出具推廣潛力之標的,尋求研發團隊意願,針對主題技術形成專利組合或技術包裹,參加國際技術交易展會,增加國際曝光度,提升技術媒合機會。在國際產學中心多年運作的經驗下,一件技轉案的成功合作,通常需經由多次的討論、不斷地進行技轉策略調整,這個過程短則數月,長則超過一年以上。以創下清華大學單件技轉金額最高的「有機發光二極體」專利包裹案為例,從挖掘校內優質技術開始至完成技術移轉,歷經近四年才完成,在此技轉案件推廣的過程中,前兩年國際產學中心透過與技術服務業者合作,尋找合適之廠商族群,惟部分廠商不符合學校的技轉政策—「強化國內專利布局與建構專利防護網,進而提升其產業競爭力」因而作罷,另一部分則是因合作之商業條件磋商不順而告吹。在不斷努力下,最終花費四年才與目前之技轉廠商完成簽約及技術移轉,為校內技轉史增添一佳績。創業大道引領師生圓夢想細看清華大學近年推動創新創業之作法,該校在鼓勵創新創業、孵育新創團隊之資源注入上,起步甚早。2008年清華大學便由校友設立清華企業家協會,提供相關資源讓有意創業之師生得到幫助;2015年成立校園創業社團(九又四分之三月台),舉辦各式創業工作坊或培訓活動;2016年清大復校60週年之際,清華企業家協會之校友捐贈1,000萬元作為創業基金(水木天使基金),正式設立創業車庫(NTHU Garage),成為孕育清大創新創業團隊的根據地,此後也從校友及EMBA中募集了企業導師(水木創業顧問),引領創新團隊將技術商品化。2017年創業車庫正式展開創新團隊選拔,第一屆團隊進駐,創業孵育服務正式啟動;次年,創業車庫移交國際產學中心繼續運作,藉由校內技轉、產學合作、法務等行政資源注入,讓創業推廣加速前進。近年清華大學積極營造創新創業生態圈(研發成果商品化計畫),校內師生、校友若有創新想法,學校透過一系列的輔導活動,讓這些創新創意可以轉化為具體之商品或服務,實踐商品化。在創業輔導中,針對學生、教師分別有不一樣之輔導途徑,使其得到較佳的輔導資源,提高創業成功機會。在學生創業之輔導中,學校利用創業社團的創意創新工作坊、辦理創新創意學程、教育部創業人才培育計畫等管道孕育創業團隊,當創業團隊中任一人為清華大學學生或校友時,便可檢具創新產品/服務構想、核心技術、目標市場規劃、營運模式、財務規劃、團隊說明等營運計畫,參與進入創新車庫之甄選,當團隊入駐創新車庫後,除有一創業空間可使用外,更可藉由企業導師、創業家媒合會、商品化顧問諮詢委員會、投資媒合會等,協助新創團隊搭建人脈、尋求資金、業師輔導,讓創業團隊可以強化經營能力,另外學校也透過創業實習、論壇、科技部 FITI 創新創業激勵計畫等途徑,讓創業團隊與市場鏈結,增加市場曝光度,並提供創投、加速器、政府輔導創業基金等讓創新團隊可以取得更多外部資源,提升創業成功率。在教師創業部分的輔導,則由國際產學中心協助教師完成產品/服務規劃、營運/市場/財務等企畫,籌組創業團隊,並引入萌芽、價創計畫等政府資源,讓創業團隊可以擁有資金進行市場驗證,同時也有產業顧問協助創業團隊協助提升新創團隊之營運能力,襄助其順利進行技術或專利之商品化。在這樣的生態圈下,當師生創立公司時,便會將原本於校園中發展的技術帶入產業,此時國際產學中心便會與新創公司透過技術移轉的方式,讓新創團隊可以將技術加以產業化;在此過程中,為了扶植團隊順利運作,校方抱持鼓勵的態度,於授權金付款期程、學校空間/設備使用等,給予較為彈性的條件,讓新創企業在創業初期獲得支持。目前,在創業車庫中,已有16個團隊持續運作中,其中由生物科技研究所研究生組成的創業團隊,其所發展的「三維影像資料庫建構」、「可保留影像特徵之預處理系統」及「浸潤式取像架構」專利及技術,在專利有效期間內,以超過1百萬美元之技轉金取得專屬授權,該團隊亦成功創立新創公司,以「3D腫瘤影像系統」打入市場[1],該系統能克服現在二維病理影像的不足,並以獨創技術之三維影像完整呈現腫瘤影像,協助醫師快速精準找出癌變脈絡及癌變原因,進而篩選出最佳療程,協助病患與家屬對抗病魔;此案,後續也將為清華大學帶來衍生權利金之收入,同時也規劃針對相關智慧財產權再授權與活化應用,讓學校與新創團隊攜手共創雙贏之局面。總結比鄰新竹科學園區的清華大學,長期以來與產業互動密切,校內科技發展卓越,在專利布局上也有相當傑出的成果,這些長期累積的優勢,為校內師生創新創業累積了充分的能量,同時該校創業實踐風氣興盛,提供各式孵育資源予新創企業,透過校內創業氛圍的營造,以及國際產學中心集結校內外資源大力推廣技術移轉下,我國產業將注入源源不絕之新動能,帶動產業創新發展,使我國創新能力在國際舞台上綻放光芒! 受訪人:研究發展處 洪樂文副研發長、智財技轉組 胡尚秀組長註:[1]https://www.cw.com.tw/article/5099939[2]https://www.digitimes.com.tw/iot/article.asp?cat=158&id=0000572887_68G92ZXA7WLXZ083ADKDT52
老藥廠走出專利商品化成功轉型經驗
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後,病毒快篩試劑及疫苗等已成為全球生技產業爭相發展的產品,誰能優先取得許可成功上市,便有機會成為市場的大贏家。在國內有多家廠商投入抗原快篩試劑的發展,案例公司與同業成立聯盟共同開發新冠肺炎快篩試劑,並在今年4月首次向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提出醫材專案製造許可,接著又在6月獲得中研院所開發的抗原快篩檢測裝置之非專屬授權,預期未來將布局國內外檢測試劑市場並量產上市,有此成果係源於該公司長期以來專注於研發技術之養成,並成功地推動技術專利商品化。生技醫藥產業之新藥研發期程長,藥證則是市場的通行證,從新藥開發到取得藥證上市往往需要10餘年的時間,較一般產業更需要完善專利布局及商品化策略。此次案例公司分享如何憑藉五大核心競爭力—「臨床試驗」、「法規」、「專利」、「國際授權」、「行銷」成功推動商品化的經驗。老藥廠投入新藥研發成功轉型案例公司是一家超過40年的老藥廠,後來投入前瞻性新藥產品開發,得以成功克服各種障礙並完成新藥專利技術的全球布局,可是經過一番長期的辛苦努力。案例公司自2001年起,先積極取得腎臟病新藥的核心成分-「醫藥級檸檬酸鐵」的全球獨家授權,以奠定新藥開發之穩固基礎,並強化「製劑」能力。後續分別於2005年、2007年[1],將新藥授權及再授權予美國及日本製藥大廠,由合作夥伴承擔海外臨床試驗及藥證申請的資金壓力。由於新藥的研發期程十分漫長,藥廠需要靠「專利」來保障資金收益,一旦新藥被批准上市,在專利權到期前,將可藉由新專利藥品的排他性,獲得市場高利潤的回收。因此,案例公司先於2012年啟動拿百磷(Nephoxil®)在國內的藥證申請,隔年(2013年)由合作夥伴分別於日本、美國提出Riona®及Auryxia® (分別為Nephoxil®在日本及美國的商品名稱)的藥證申請,於2014年取得上市許可,後續於2015年,也在國內取得上市許可,讓新藥拿百磷成功完成商品化。在新藥上市後,案例公司也成功自合作夥伴處取得技術授權金及一定年限內的藥品製造費。目前案例公司已在全球52個[2]國家/地區進行專利布局,全球專利件數已逾百件,使新藥拿百磷之專利布局更加完善,得以排除學名藥廠在未經案例公司同意下製造、販賣、使用、進口及販賣要約學名藥品。經過10餘年的努力,案例公司終於得以從傳統學名藥製造廠脫胎換骨,轉型成為布局全球之新藥廠商。五大核心競爭力,讓商品化動起來生技醫藥產業專利商品化過程涉及臨床驗證,投入資源龐大、期程長、時間難以掌握,這樣的條件對於專利布局及商品化而言充滿不確定性;而案例公司經過十幾年新藥上市的歷練,也為公司打造了新藥商品化五大核心競爭力—即「臨床試驗」、「法規」、「專利」、「國際授權」、「行銷」。案例公司表示,首先在「臨床試驗」上,公司必須憑藉著過去累積的經驗,選擇合適的臨床試驗地點、規模大小、試驗設計、評估指標等,以新冠肺炎抗原快篩試劑為例,國內新冠肺炎案例較少,便需要到國外進行臨床試驗,因此案例公司在快篩試劑的臨床試驗便選擇在美國及我國同時間進行。在「法規」面,則需熟悉醫療法規,例如:案例公司與同業共同合作開發的病毒抗原快篩試劑便是循我國藥事法第48-2條第1項第2款「因應緊急公共衛⽣情事之需要」進行緊急送件,希望透過專案核准爭取上市的時間。在「國際授權」上,從取得新藥的基礎技術到藥證申請、製造上市過程以合作授權模式,利用授權國外公司自不同市場創造營收;對於合作對象的選擇,案例公司表示在與外部單位合作前,會先行評估對方之財務是否健全、是否具備技術承接能力、通路能力等,以期技術授權後,早日達到商品化之目標。在「專利」布局上,案例公司智財部門特別重視與研發團隊密切溝通,以掌握研發進程,並依照技術難易度、市場潛力等規劃合適的布局策略;在「行銷」上,則會依據產品特性、涉及專業程度,選擇不同的行銷通路,例如:醫美領域的產品通常具備一定醫療效果,如果產品涉及的專業程度較高,一般民眾在家中進行使用/操作時,較難直接理解使用方式及清楚知悉其療效,案例公司便與醫師、美容師合作,由專業人員向消費者介紹及提供產品服務;而運動醫學類產品或者如美容微針貼片等產品,一般民眾較容易理解商品內容,也可自行使用/操作商品時,便會透過一般通路直接銷售。綜上,可知案例公司內部之研發、法規、智財、行銷團隊需高度密切合作,以在不同研發階段完成各項上市準備與智財布局,使研發成果有機會加速完成商品化,同時讓產品獲得較佳的智財權保護。扮演「生醫平台[3]」角色,不放過任何商品化機會由於生技產業所涉專業度高,從研發到商品化各環節分工縝密,如藉由各家業者之不同專長,可讓產業供應鏈獲得適當支撐。因此,為創造商品化機會,案例公司透過「生醫平台」展示各項實績,讓業界瞭解公司「商品化」的能力,開發各項合作方案之案源,挖掘更多具有發展潛力的技術,以促成商品化。長久以來,跨足西醫、檢測試劑、感染控制、保健品、醫美等多元領域的案例公司與生技相關之學研機構、醫療院所均已建立合作關係,也經常會接獲外部單位提案需求希望可以一同進行技術研發,通常在接獲外部提案後,公司會先進行市場調研,在確認該項技術有發展潛力後,利用技轉方式進行合作,促成技術商品化之進行。例如:案例公司與同業共同研發新冠肺炎抗原快篩試劑,接續又獲得中研院快篩試劑非專屬授權,便是不放過任何可能商品化機會的最佳寫照。案例公司多年來也觀察到,在產業中許多單位雖有探索新藥的技術能量,但是對於商品化卻是陌生的,例如:醫師可能瞭解到病患的需求,從中找到解決方案;或是研究機構發現新藥成分,但無法進行製劑開發,因此他們便會帶著解決方案或新發現,希望有機會與案例公司一同尋找技術解決方案及開發,因此當案例公司完成個案評估後,若認為是具有市場潛力的合適優質案源,合作雙方便會制訂分工,並討論利潤共享的機制,以創造雙贏的局面。重視技術價值,打造公司堅強之專利金鐘罩在生技產業中,產品種類可區分為藥品、醫材及美容產品三大類。而各類產品因其生命週期、產品價值有所不同,在專利布局策略上也會有所差異。在專利布局上,案例公司以「鑽戒」上之鑽石(diamond)、指環(ring)作為比喻,思考專利布局的方式。案例公司說明產品技術及價值對其專利布局策略的影響,並以技術可實現價值作為鑽石(diamond)、指環(ring)之區分依據。通常「鑽石」部分價值含量高,在技術上若屬於突破性創新商品者便是屬於鑽石等級的技術,此等級技術具有高度的投資價值,因此在專利布局時,布局件數及區域會較多、較深、較廣,例如:該公司指標腎臟病新藥Nephoxil®即屬此類技術創新商品,因為具市場發展可能性,布局國家遍及全球,甚至在某些小島國家,案例公司也前往該國進行專利申請;至於「指環」部分,則多屬於改良性創新商品,此類產品亦具有經濟價值,在布局上多會針對主要市場如:在我國、中國大陸,先行布局,至於美國或其餘國家則會再行思考是否有布局的必要。此外,案例公司提及即使屬於「鑽石」等級的技術,也會再區分細部等級,並進行合適的專利布局。在專利布局實務上,案例公司也與我們分享布局之思維與作法:1.與研發團隊建立默契,營造友善的專利申請環境生技領域之專利布局策略與一般產業具有差別性,由於技術涉及專業性較高,為了讓公司研發成果可以在合適的時間點提出申請,案例公司智財部門與研發團隊間始終保持相當緊密的關係,一來智財人員皆需具備生醫背景,可以充分理解研發人員的技術,並進行專業溝通;二來必須經常與研發團隊互動,除瞭解研發進程外,也會協助研發團隊於公司內部進行專利申請提案,如:幫助研發人員完成各項提案文件的整理,減低研發人員提出專利申請文件的困擾;最後再搭配專利獎勵制度,給予研發人員較同業高額的獎勵金,提升研發團隊對於創新研發與專利申請意願。2.搭配研發進程與專利法規延長專利保護期限藥品自研發到取得藥證上市的時間長,以多數國家發明專利法所定專利有效年限為20年而言,通常藥品類之技術在取得藥證後,所剩餘的專利年限已相當有限,為了延長專利效期,案例公司在專利申請上會搭配臨床試驗的進度,綜合考量該類技術從專利送件到取證需要的時間,評估合適的專利申請提出時間點,並運用美國臨時申請案、WIPO PCT、延續案、分割案等方式進行專利申請,透過上述申請機制延長專利保護期間。3.與專業的專利工程師合作,提高專利品質在專利申請上,案例公司為提高專利申請品質,在專利撰稿上,會考量承辦案件的生醫背景「專利工程師」是否合適,而非以所屬之專利事務所為主要考量。案例公司表示,在與外部專利工程師合作的初期,透過洽談來瞭解該工程師對技術的瞭解程度,以找到較為專業更加合適的專利工程師;另一方面,案例公司智財人員也會在與外部專利工程師說明提案技術內容前,先行確認欲布局的專利範圍(Claim)及布局國家/地區,並透過溝通討論,參考外部專利工程師給予之意見,制訂各項技術的專利申請範圍與策略。此外,案例公司在專利撰寫與申請上,也相當重視專利面臨訴訟時之攻防能力,並思考在訴訟中,法院對於專利範圍文字之解讀,故其美國專利申請案多委由美國當地律師、專利代理人進行撰稿,以求專利可以在訴訟中發揮最大效果。 結語案例公司在生技產業已是資深廠商,累積了臨床試驗、法規、專利、國際授權、行銷五大核心競爭能量,並成功轉型成為全球布局之專利新藥廠商;長年來,案例公司積極與外部單位合作,找出更多具高市場潛力的技術,推動商品化,朝「生醫平台」之路不斷前進。我們也期望透過此篇報導,分享生技產業在專利商品化上的實戰經驗,讓國內更多生技業者可以跟隨案例公司的腳步,朝全球市場邁進,讓我國醫療技術持續在國際舞台上綻放光芒,為世所矚目!受訪人:總經理特別助理丁爾昆、智財事務經理蔡德暘 註:[1] 參考資料:https://www.stockfeel.com.tw/%E5%AF%B6%E9%BD%A11760/[2] http://magazine.sina.com/bg/winmoney/719/20140605/1721124548.html[3] https://wiki.mbalib.com/zh-tw/%E5%B9%B3%E5%8F%B0%E7%BB%8F%E6%B5%8E53
EPO發布3D列印專利趨勢分析報告
世界經濟論壇創始人兼執行主席克勞斯.施瓦布(Klaus Schwab)在《第四次工業革命》一書中論及:「我們正處於以數位革命為基礎的第四次工業革命開端。」藉由整合物聯網、人工智慧、大數據和雲端運算技術,降低生產成本以提高生產效率及產值,開啟工業革命的發展進程,而3D列印則是新一波加速第四次工業革命的關鍵技術驅動力之一。3D列印又名積層製造(Additive Manufacturing, AM),其重要價值在於相較傳統製造工法,3D列印能夠在使用較少的資源之下,同時以更快速、更便宜、更輕易的方式建構出複雜形狀或是客製化的產品,這種優勢不但可以提高工業製造的效率,更可以幫助新創企業或是新技術,完成測試模型或是進行小量生產,更快達到技術商品化的目標。歐洲專利局(EPO)在2020年7月13~16日舉辦「Shaping tomorrow: 3D printing and its impact on IP」研討會,邀請產官學研專家一同分享3D列印的發展未來與趨勢,該研討會受COVID-19病毒影響以線上直播座談形式舉行,開幕首場由歐洲專利局醫療、生物技術和化學首席營運長Roberta Romano-Götsch主持,歐洲專利局主席António Campinos和歐盟智慧財產局執行主任Christian Archambeau共同與談,並邀請3D列印技術權威專家Chcuk Hull分享未來技術發展觀點,讓活動更受3D列印產業相關人員熱烈矚目。EPO透過此次機會發表「Patents and additive manufacturing-Trends in 3D printing technologies」(以下簡稱研究報告),該研究報告以歐洲專利資料庫進行全面性分析,揭露2000~2018年歐洲3D列印技術專利布局現況,從專利歷年趨勢、技術領域、重要申請人和重要申請國家等面向剖析,研究報告說明歐洲是全球3D列印技術發展重要樞紐,並揭示研究主要結論,如下說明:主要結論一、3D列印是成長最快速的技術之一,著重健康產業應用1980年代後期是3D列印技術崛起的關鍵時刻,被譽為3D列印之父的Chuck Hull發明立體光固化成型技術(StereoLithography Apparatus,SLA),並於1987開始進行商業化使用,使3D列印成為近年來快速發展的行業。研究報告所提供的3D列印技術歷年專利申請趨勢圖(圖1),從2000年至2018年間,專利申請件數從325件成長至4,072件,2015~2018年的專利申請年增率平均達到36%,相較於EPO同時期的整體專利申請年增率平均(3.5%),超出10倍以上。圖 1、3D列印技術歷年專利申請趨勢圖 3D列印技術屬於科技整合及多重領域的技術,以四大技術領域為基礎,包括技術應用領域(Application domains)-指3D列印技術應用產品、材料領域(Materials)-包括金屬、陶瓷等核心材料以及黏著劑等輔助材料、機器和程序領域(Machines and processes)-包括3D列印機和周邊相關器材技術產品、數位領域(Digital)-包括數位控制、製造監測等。從技術領域歷年趨勢分析圖(圖2)顯示,2014年起3D列印技術各技術領域專利申請件數開始蓬勃發展,自2014至2018的5年期間,技術應用領域申請件數急速成長,申請件數增加2倍,而同時期的材料領域和數位領域增加了240%及255%;此外,在2011年之前,機器和程序領域的發展大致穩定與材料領域呈現相同發展趨勢,到了2014年至2018年間,機器和程序領域的發展開始明顯超越材料領域,申請件數增加到1,755件,成長了約300%。圖 2、技術領域歷年趨勢分析圖 3D列印技術產業的技術應用領域非常廣泛,除了取代傳統的工業製造之外,大至數公尺的風力渦旋機,小至微米的細胞,均有其技術可延伸利用之處,EPO分析3D列印前八大產業技術應用領域分別為健康、能源、運輸、工業工具、電子產品、結構、消費性產品及食品,其中專利申請最踴躍的產業為健康產業,自2010年起即蟬聯歷年冠軍(圖3)。今年COVID-19病毒侵襲全球之際,醫療器材供應鏈受到疫情影響而斷鏈,唯3D列印技術幫助製造口罩、面罩及許多重要醫療器材,例如義大利廠商利用3D列印技術幫助生產維持病患生命的呼吸器閥門,成為最特殊的疫情英雄。圖 3、3D列印技術專利申請應用領域件數分析圖 主要結論二、多元化的申請人顯示3D列印技術影響各個產業從3D列印技術專利申請人件數分析圖(圖4)中顯示,2000年至2018年間,前25名申請人所申請的3D列印專利件數總和,約占申請總數的30%(約6,548件),其中共有11家美國企業、8家歐洲企業,專利申請件數前五大申請人依序分別為美國GENERAL ELECTRONIC、美國UNITED TECHNOLOGY、德國SIEMENS、美國HP及德國BASF。GENERAL ELECTRONIC積極發展3D列印製造,除於2016年砸下14億美金併購瑞典ARCAM和德國的SLM SOLUTIONS GROUP兩間金屬列印儀器製造商外,更成功研發利用3D列印製造引擎噴油嘴及金屬零件,以減輕重量並降低成本。此外,專利申請人除了純3D列印技術廠商,如STRATASYS、3D SYSTEMS和EOS等公司外,也有電子、化學、資訊、運輸等不同領域企業投入3D列印技術研發,申請人遍布各種產業,例如:運動用品大廠NIKE和ADIDAS位居消費性產品專利申請數量前兩名,NIKE和ADIDAS近年積極推動3D列印製鞋技術,不僅提升製鞋效率,更透過3D列印開發出功能性更強的運動鞋,例如ADIDAS推出的「極速工廠計畫」(Speedfactory),利用3D列印和自動化技術,將過去需要花費將近18個月的製造時間,縮短至1年之內,設計完成的運動鞋,甚至最快可在1天內交貨,未來將有望大幅降低勞力成本,同時可能對製鞋業帶來產業轉型衝擊。圖 4、2000年至2018年間前25大3D列印技術專利申請人件數分析圖 從3D列印技術專利申請人屬性分析(圖5)及3D列印技術各技術領域申請人占比(圖6)觀察,目前有66.6%的專利是由規模超過1,000人的大型企業所提出申請,幾乎領導3D列印各技術領域之發展;其次為不到1000名員工的企業占22%,其中個人發明家和小型企業(員工少於15人)占12%,以技術應用領域為主要發展,員工數介於15~1000人的企業占10%,以數位領域為主要發展;大學、醫院和公立研究機構占11.4%,主要為發展材料領域相關專利。圖 5、3D列印技術專利申請人屬性分析圖 圖 6、3D列印技術專利申請人屬性分析圖 主要結論三、歐洲是技術領頭羊歐洲國家於2010年至2018年間在歐洲專利局提交3D列印專利申請占申請總量的47.5%,共計7,863件,其中德國的表現居要,該國就貢獻了19.1%,共計3,155件;美國則占34.8%,共計5,747件。除了歐洲國家和美國外,日本在歐洲專利局3D列印技術布局也不容小覷,占9.2%,詳圖7。圖 7、2010年至2018年3D列印技術專利申請國分析圖 在研究報告中,亦採用相對技術優勢指標(Revealed technological advantage, RTA)進行評比,若RTA指數大於1,表示該國家/地區在特定產業技術具相對優勢,我國在3D列印技術的RTA指數位居第五名,根據EPO分析RTA大於1的歐洲國家有西班牙、比利時、英國、瑞士、德國和荷蘭等,不過若以歐洲專利聯盟成員國(EPC)來看,則僅有0.97,而國際間具有3D列印技術優勢的非歐洲國家則有以色列、美國、我國及澳大利亞。詳圖8。圖 8、3D列印技術相對技術優勢指標分析圖 從3D列印技術專利申請發明人所屬國籍占比(圖9)及發明人所屬國籍歷年3D列印技術專利申請件數趨勢(圖10)來看,來自美國和歐洲地區的發明人3D列印技術專利申請件數占整體五分之四,共計80.3%,從2014年起投入3D列印技術發明人的申請量開始明顯成長。從2014至2018年間歐洲發明人的專利申請件數增加了近2000件,成長率達220%;美國發明人的申請件數增加超過1400件,成長率達288%。日本是第三大發明人國家,占11.8%,來自世界其他國家的發明人總共約有7%,其中加拿大、以色列、韓國、澳大利亞及我國各有約1%,並且自2014年開始呈現積極成長的趨勢。 圖 9、3D列印技術專利申請發明人所屬國籍占比圖 圖 10、發明人所屬國籍歷年3D列印技術專利申請件數趨勢分析圖 綜上分析,3D列印正處於技術發展期,因其技術應用領域廣泛,在技術研發上呈現群雄爭霸的狀態,各領域的領導廠商希望透過3D列印技術鞏固產業地位,不過除了持續精進3D列印技術,已有許多申請人搶先布局下一個世代的機會,研究報告中進一步針對4D列印(4D printing)、生物列印(Bioprinting)以及陶瓷材料進行專題研究,指出這些領域將會是下一世代的重要技術機會。 4D列印技術4D列印是利用3D列印方式製造出三維物體,並隨著時間產生不同形狀、顏色或大小的變化,技術目前尚處於概念驗證(proof of concept)階段,然而自2013年以來專利申請量大幅成長,目前估計2020年4D列印技術全球市場價值將近1億美元,預測2025年將達5.4億美元,且可預期於10年內成為技術主流。生物列印3D列印應用於製造人體組織和器官,即稱為「生物列印」,根據市場調查,2019年全球生物列印機器和材料的交易金額達到6.51億美元,預計2024年將突破15億美元,未來技術成熟後,將有助於解決器官捐贈供需不均的問題,解決人類在醫療技術上長期以來無法突破的瓶頸,提升醫療效率,實現精準醫療的目標。陶瓷材料陶瓷是工業上的重要材料,良好的穩定性以及生物相容性等優點,讓陶瓷廣泛應用於航空、電子、半導體、汽車等高科技設備或醫療器材,像是牙冠、義肢等用途。不過與其他3D列印材料應用的市場規模相比,陶瓷材料的3D列印市場仍處於早期發展階段,2019年市場規模目前未達2億歐元,如何提升陶瓷3D列印的良率以及降低成本是尚待突破的技術門檻。 結論3D列印技術重新塑造了工業製造的規則,迫使製造業重新思考經營模式,來因應新的競爭型態與創新發明商品化之重力加速度,隨著3D列印技術逐漸成熟,估計未來將可占全球製造業5%或更多產值。透過EPO所發布的最新3D列印技術專利布局資訊,能夠幫助各產業領域進行研發投資評估或擬訂專利布局策略,掌握利用3D列印技術幫助產業升級、企業永續經營之機會。不過3D列印為產業帶來的便利性,卻也埋藏了智慧財產權訴訟的隱憂,3D列印機器能夠快速製造出產品,但製造者卻可能侵犯該產品原始設計者的智慧財產權,尤其3D列印是高度跨領域的技術,因此在技術研發或使用上必須更加注意智慧財產權的問題,現今市面上也越來越多小型3D列印機,提供個人或小量製造用途,因此不僅企業需注意智慧財產權問題,民眾在使用3D列印機製作產品之時,也需有智慧財產權的認知,以避免陷入侵權糾紛。有關EPO「Shaping tomorrow: 3D printing and its impact on IP」研討會線上影音,有興趣的民眾可至EPO網站上觀看,網址為https://www.epo.org/news-events/events/conferences/3d-printing/broadcast_fr.html。 參考來源:https://www.epo.org/news-events/news/2020/20200721.htmlhttps://www.epo.org/news-events/news/2020/20200713.htmlhttps://www.bloomberg.com/news/articles/2020-07-14/future-of-3d-printing-is-in-u-s-and-europe-patent-study-showshttps://innovationorigins.com/the-netherlands-listed-in-top-5-of-european-hub-for-innovative-3d-printing/https://pressreleases.responsesource.com/news/99844/uk-is-a-european-hub-for-innovation-in-d-printing/https://buzzorange.com/techorange/2020/03/17/3d-printed-valve/第四次工業革命 / 克勞斯.施瓦布(Klaus Schwab)著/遠見天下文化出版54
SpaceX載人火箭升空—NASA開放專利共享,帶動航太科技商品化
2020年上半年度航太科技界發生劃時代的重大事件,由SpaceX公司自主研發的火箭5月30日在美國甘迺迪太空中心發射升空,將2名太空人順利送進國際太空站,這是全球航太史上由商業公司載送太空人進入國際太空站的首例,象徵航太商業的時代正式來臨。SpaceX能有如此卓越的成績,除了該公司強大的研發能量,更重要的是有美國太空總署(National Aeronautics and Space Administration , NASA)積極推動航太科技加速技轉商業化策略的支持,SpaceX多年來加入NASA「商業軌道運輸服務[註1]」計畫(Commercial Orbital Transportation Services, COTS),透過NASA的專利技術移轉,共同成就這歷史性的一刻,也讓美國成為全球第一個成功扶植商業合作夥伴發射載人飛船以及衛星系統進入太空軌道的國家,揭開航太商用事業發展的序幕。 一、SpaceX與NASA技術合作,創造雙贏局面航太科技需要非常龐大的經費來支撐研發和火箭發射,過去多由美國和俄國等擁有強大經濟體的政府部門自行發展,為了降低整體成本,美國NASA率先推出改革,2004年推出COTS,其內容包括了四種技術服務類型[註2], A.外部貨物運送和處置、B.內部貨物運送和處置、C.內部貨物運用和返回及D.人員運輸。NASA透過COTS計畫向美國民營企業徵求能夠運輸貨物(Commercial Cargo Program)或人員(Commercial Crew Program)至國際太空站(ISS)的航太技術服務,鼓勵美國工業界發展往返於低地面軌道(Low-Earth Orbit)的人員運輸服務。透過此商業合作計畫,除了讓NASA可以更專注的集中在研發和製造深空(Deep Space)太空船或火箭,為美國納稅人節省一筆龐大的費用,創造更廣大的商業利益,更讓民眾對於太空旅行的夢想打開一扇希望之窗。SpaceX就是NASA的 COTS計畫初始合作企業之一,在2006年SpaceX與NASA簽署COTS計畫,合約中NASA授予SpaceX免權利金之非專屬授權,並提供各階段必要的研發經費,其中SpaceX於合約範圍內所產出的專利技術,也必須與NASA共享(美國國家航空暨太空法案Sec.305.[註3]),在2012年SpaceX成為第一家向國際航空站運送貨物的商業公司,2020年更達成運送人員至國際太空站的目標,顯示COTS計畫成功創造政府和企業雙贏的局面。 此次SpaceX火箭升空,讓SpaceX對於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策略,也受到各界的關注,從美國專利資料庫中發現,SpaceX自2002年成立之後,直到2016年才開始申請專利,根據創辦人Elon Musk的回應,SpaceX考量專利申請公開後,將會被競爭對手模仿或改製,為保持企業競爭力,因此重要技術大部分利用營業秘密來保護,像是與火箭製造相關的技術,迄今仍沒有申請專利[註4]。二、專利開放並降低技轉門檻,讓太空技術產品遍地開花NASA與SpaceX的成功,是科技上的一大成就,對普通人而言,雖然太空距離自己還是非常遙遠,但因NASA早在50年前就開始推動技轉、鼓勵新創,於2013年底更對外開放專利,成功推動許多技術商品化,像是製造記憶枕的記憶泡沫材料、寵物異味空氣過濾器、淨水器系統、穿戴式心律監護器等,這些日常隨處可見的產品,皆來自NASA的研發技術。專利的精神,是希望透過技術的公開與分享,促進科技進步、增進社會福祉,NASA的專利公開策略,正是專利商品化的最佳典範。NASA經過多年的商業技轉,已成功衍生(spin-off)出眾多的新創事業體,同時也創造出超過2,000多個商品,NASA成功將太空技術在地球上落地生根,這些商品化成功案例紀錄於「NASA SPINOFF」網站中,有興趣的民眾可以前往搜尋了解有哪些產品是源自於NASA技術,以下分享較為著名的四個案例提供參考。1.技轉案例一、擁有54年歷史的記憶泡沫記憶泡沫膠材是目前最廣為人知以及最受使用者認可的NASA技轉產品,它的起源可以回溯至1966年,被開發用來吸收衝擊,為太空艙座椅提供更好的保護和舒適性,以降低太空飛行的顛簸對太空人造成的傷害,1969年主要發明人之一的Charles Yost創立了Dynamic Systems公司,便將此項技術開始進行商品化,廣泛地應用於飛機座椅、醫療減壓墊等,直到現在經過不斷地改良,在寢具用品、汽機車座椅等,都可以看見記憶泡沫膠材的應用,甚至也成為現代藝術創作的媒材之一。2.技轉案例二、寵物異味空氣過濾器NASA在2016年公開徵求清潔空氣過濾器的技術,目標是應用在清除附著在太空人所穿著的太空衣上面的氨等毒素,而伊利諾伊州的一家公司成功研發出空氣過濾器可以去除氨,後續除了應用在太空服,更與寵物用品結合,像是貓砂盒或倉鼠籠等,去除寵物所產生的異味。3.技轉案例三、 淨水器系統水在太空中是珍貴的資源,NASA最初為阿波羅號(Apollo)研發的供水系統,利用銀離子技術用於淨化和軟化水,並且抑制過濾器中細菌的生長。如今,該技術已經深入每個家庭當中,成為家用淨水系統,該系統不僅可以淨化和軟化水,而且還可以去除令人討厭的味道和氣味。4.技轉案例四、穿戴式心律監護器NASA在2012年透過SBIR計畫由科學家Lino Velo及其所屬公司Linea發明能夠檢測太空人在不同時間下所面臨的壓力承受指標,而心律可作為壓力指標之一,因為當感受到害怕時,心律就會上升,後來Linea公司被Salutron公司併購,此研發成果被應用作為可穿戴式的健康監護器,幫助追蹤心律變化情況,可以隨時提醒使用者異常數據及目前所面臨的壓力情況。NASA太空技術任務局代理副局長Jim Reuter說:「太空技術正在持續改善地球上的生活。」NASA的太空計畫比想像中的要離家更近,因此為了讓民眾深入認識太空技術如何改變生活,NASA也建立了「家庭與城市」的教育網站(https://homeandcity.nasa.gov/),建立模擬城市,並且在模擬地圖上標示約130種衍生技術,讓使用者可以透過模擬空間探索最初為研究和探索太空而開發的NASA技術,認識這些已經遍佈在家中或是城市中的哪些角落,如何改善和保護人類的生活。 三、簡化技轉流程、扶植新創公司,提振產業經濟發展NASA為了鼓勵新創公司與個人發明家多多利用其對外開放的研發成果,於2013年底建立了快速授權平台,在NASA原有的技術移轉中心體制下,將特定技術歸類至「快速授權平台網站」,以非專屬授權(Nonexclusive License)或是技術評估授權(Evaluation License)兩種授權模式,採電子化申請流程的方式,申請者可在7天內獲得授權答覆,詳細介紹收錄於本網站2014年1月「NASA快速授權計畫[註5]」介紹商品化時事報導,有興趣的民眾可以前往回顧。目前NASA整合所有技術資源推動技術移轉計畫,架設了開放專利檢索資料庫,較過去的快速授權平台提供更全面性的技術授權服務,使用者可以在技術移轉計畫網站中搜索NASA的公開/核准專利、軟體、衍生技術以及Public Domain資料庫,NASA期望透過技術移轉計畫更廣泛地向大眾公開NASA技術,從而為其國家帶來最大化的技術收益,幫助創新育成以及新產品的開發,提升產業競爭優勢。 圖 1、Public Domain資料庫技術檢索網頁 對於發明人或企業最具誘因的莫非是Public Domain資料庫所提供的開放共享技術專利,使用方只要進入Public Domain資料庫輸入技術關鍵字,就會顯示相關可技轉之專利,若新創公司有意願進行技轉,將可獲得三年的免費授權,讓創業家可以減輕創業初期的資金與技術壓力,全心投入研發與市場的發展。想要在網站中申請技術移轉,NASA提供四大步驟指引[註6] ,步驟一:使用者必須先從NASA的技術資料庫中找到技術標的,步驟二:使用者只要在該技術說明或專利介紹頁面點選申請按鈕,就會進入NASA的自動技術授權申請系統(Automated Technology Licensing Application System,ATLAS)透過線上申請流程,引導申請人完成申請流程。圖 2、NASA技術授權流程 步驟三:設定授權合約,其中最主要為NASA之授權金,NASA對於新創企業所提出的新創授權類型不收取任何的簽約授權金(upfront fee),一般非專屬授權的簽約授權金通常在5,000美元到10,000美元之間,若是專屬授權則需依個案洽談,費用將會比非專屬授權高,簽約授權金將會隨著被授予不同的權利價值而有所變化(如圖3);為確保被授權人能夠確實著手進行商品化工作,在授權金中也包含每年一筆最低支付授權金(yearly minimum royalties),讓被授權人更有動力去實踐商品化。https://technology.nasa.gov/license圖 3、NASA技術簽約授權金 而於成功商品化產生利潤後,NASA收取的授權金比例(running royalty percentage),大多介於3%~7%之間,但依據產業類別、商品化利潤、技術成熟度、技術排他性等不同,收取的授權金比例亦盡不同,例如:航空業等利潤較高的行業授權金比例將可能高於利潤較低的環保產業,從圖 4可看到,可壓縮流體動力學建模的軟體授權金比例高達18%,;而製造金屬粉末的新方法則只有1%。最後步驟四:則依授權合約內容執行。https://technology.nasa.gov/license圖 4、授權合約之授權金比例範圍從NASA的技術授權策略,可以發現NASA對於新創企業提供非常友善的技術合作待遇,就像是在「NASA Startup」網站(https://technology.nasa.gov/startup)的標題所述「新創公司管理現金流的最佳方式,就是『抓緊你的錢』」,NASA特別在技術投資費用上給予新創公司相當大的優惠,像是免除簽約授權金、前3年免費授權、專利由美國政府維護和保護、NASA可以提供額外的技術人員和設備的支持等,將有助於新創公司大幅降低投資風險,提升商品化成功機率。五、結論NASA身為全球最大航太科技研發機構,投入鉅額創造出舉世聞名的非凡成果,不過從前述介紹的NASA各項技轉成就,可以發現NASA不斷努力想要突破各項技轉門檻,透過免費或是合理的授權金,並且無償開放重要專利技術與產業分享,站在產業公益立場帶動美國整體經濟發展,迄今累計的2千多例技轉商品,影響力不僅止於美國地區,更深入全球人的生活,足見NASA在推動技轉商品化的成功,值得各國相關推動技轉商品化之單位借鏡。 [註1] NASA商業軌道運輸服務[註2] COTS技術服務類型[註3] 美國國家航空暨太空法案[註4] SpaceX公司的智慧財產權成功經驗對我國航空航天產業的啟示[註5] 「NASA快速授權計畫」介紹[註6] NASA申請技轉四大步驟 參考來源:https://www.inverse.com/article/15272-nasa-releases-rocket-and-aircraft-patents-for-spacex-and-blue-origin-to-sink-teeth-intohttps://www.nasa.gov/sites/default/files/atoms/files/kennedy_space_center_overview.pdfhttps://www.nasa.gov/press-release/nasa-builds-on-investments-in-us-small-business-beneficial-technologieshttps://technology.nasa.gov/licensehttps://homeandcity.nasa.gov/https://spinoff.nasa.gov/https://technology.nasa.gov/55
「創新+專利」—自行車踏板永續經營再創新契機
我國是享譽國際的自行車王國,從車架、鏈條、踏板、座墊、輪胎到組車廠形成完整的供應鏈,在全球98個主要自行車進口國家中,其中58國自行車進口市占率我國占前3名,為全球自行車產業供應鏈中不可或缺的一環[註1]。我國自行車產業生態鏈體系聚落中臥虎藏龍,許多隱形冠軍藏身其中,且多以中小企業為主體,面臨全球化競爭,中小企業需要不斷的進行技術創新、研發升級轉型,建立差異化產品,以提升市場競爭力。案例公司是全球頗負盛名的自行車踏板大廠,創立迄今超過40年,在物聯網來襲的世代中,研發出智能功率計腳踏及搭配可模擬各地賽事訓練的虛擬智能騎行台,建立虛實整合之應用情境,藉由「堅持創新」與「重視智慧財產權」的理念,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仍能持續推出創新產品,並運用專利與商標及創建自有品牌,遏阻仿冒者快速侵蝕商機 ,讓案例公司奠定永續經營的根基,不但成為U-Bike指定選用踏板,也讓其與眾多車廠商建立緊密的合作夥伴關係,更多次獲國際自行車展創新設計獎。「堅持創新」化危機為轉機自行車產業多年來經歷數次產業興盛與沒落,在產業衝擊中,企業如何結合本身技術優勢及市場需求,開創新世代產品,成為企業存活的關鍵。我國自行車產業多為機械加工業者,企業規模普遍不大,因此若於研發投資上較無著墨,在面臨產業削價競爭的危機時,經常面臨束手無策,難以招架之困境,最後甚至黯然退出市場。案例公司創立以來,以研發、生產製造自行車踏板為主,一直以來由董事長親自帶領進行技術研發,案例公司認為「研發」是最大的競爭資本,因此案例公司不斷改良產品線,從傳統的踏板到追求踏板輕薄、具備功能性、再進階至生產競賽型踏板,及近期的電子踏板結合虛擬實境的騎行台。且自1984年開始,案例公司即提出專利申請及商標註冊,希冀藉由智慧財產權的保護,避免在短時間內遭遇不肖業者抄襲技術與商標,以延長產品在市場上的獲利時間。「智慧財產權」保護公司品牌及技術案例公司將創新研發視為命脈,並且重視智慧財產權,認為專利與商標同是公司生存的保命護身符,也是市場競爭的利器,「專利」更是案例公司爭取訂單的一大助力。案例公司表示,公司主力市場在歐美地區,而歐美客戶相當強調專利權,每次洽談合作時,第一個問題都是產品是否擁有專利保護,即便在國內,自行車大廠也會要求供應商供應的零組件需要具備專利,避免產品在全球市場銷售時,因為零組件之專利爭議,影響產品之市場銷售。因此在專利布局上,案例公司除於國內申請外,也會同時在產品製造地、進口地、銷售地及行銷地包含美國、歐洲、中國大陸等地區進行專利申請,讓客戶可放心的優先選擇與案例公司採購、簽訂合約。而當遭遇智慧財產權被侵權時,更可藉由完整的專利、商標保護網,讓案例公司採取積極的措施,主動出擊對侵權者提出警告或發起訴訟。2015年曾有不肖業者企圖仿冒案例公司所註冊商標的專利商品,並在網路平台上出售自行車零組件,案例公司對此先發出侵權警告信函,但侵權者並未進行改善,故案例公司旋即提起訴訟,最終該侵權業者敗訴並登報道歉,成功遏阻仿冒者侵害公司之商標及專利,避免侵權者生產劣質產品造成公司商品形象受損。「爭取政府資源」跨越技術瓶頸在面對中國大陸自行車產業的強烈削價競爭下,不願加入紅海競爭的案例公司,運用先進材料(如:碳纖維、碳合金等),發展更高端且具備特殊性能的踏板,在產品發展上,過去踏板只能發揮讓驅動腳踏車前進的功用,隨著科技進步,物聯網、大數據等技術日漸成熟,各項新科技帶來人類生活的極大便利,案例公司開始思索如何在踏板上運用這些新科技,並迎合消費者對健康與安全的需求,研發打造新世代的產品。由於案例公司之研發能量向來只專注在機械領域,如何尋找電子、電機、資訊軟體領域的資源或人才加入,共同發展新產品,成為技術發展的重大挑戰,為了提高專利商品化的成功機會,案例公司透過申請政府研發補助,成功取得SBIR、CITD之補助經費,讓公司更有信心投入研發,降低研發可能帶來的風險。透過政府計畫的補助,案例公司敢於從事新領域的研發,並引入智慧化生產設備,讓創新研發得以結合先進設備,投入踩踏功率踏板、電子踏板等專利技術,讓騎乘者在騎車時可以蒐集個人騎乘的出力功率,並將資料利用無線技術傳輸到手機APP或智慧型手錶上,讓這些數據透過圖表化呈現,騎乘者可以即時掌握自己的騎乘狀態,修正騎乘姿勢,提升運動或訓練的成效。為發展技術的附加價值,創造產品應用情境,案例公司更開發智能騎行台,透過Google地圖提供的路線、海拔資訊,利用APP結合實境資料,並透過騎行台之結構設計與APP程式作動,模擬全球各地的平地、丘陵、山路等地形,讓騎乘者彷彿置身全球各地之車道與風景中,完成騎遊世界各地的體驗,這項產品也成為自行車選手進行訓練的最佳利器。藉由案例公司長期累積的零組件生產技術為基礎,整合資訊技術,並搭配品牌形象,快速打開市場知名度,讓全球客戶紛紛前來尋求合作開發,讓案例公司走出微利競爭的困境。經歷數年的軟硬體整合,讓案例公司蛻變轉型,衝破傳統產業的束縛,創造產品差異化,藉以提高產品附加價值,維持公司在市場上的競爭力。高價值專利及商品化布局策略在研發階段,當研發構想產生後,研發團隊會先行試做,並進行產品驗證,當確認構想有機會轉化為產品,且有機會進行量產、創造生產價值時,即會進行專利申請及布局。「專利是否能商品化、帶來經濟價值」是案例公司決策是否申請專利的圭臬。在專利布局上,案例公司堅持不做投機性的專利,每一項專利都會與產品關連,帶來經濟收益,而且也希望專利都可以成為市場攻防的利器,一旦發生訴訟時,要能發揮保護公司技術的功效。在請專利事務撰稿前,即先要求就申請技術範圍進行專利前案檢索,並針對檢索結果與案例公司商討申請策略;若發現技術可能與他人專利重疊,公司會採取技術迴避,思考是否有其他替代性方案,避免形成技術侵權;若發現產業中尚無其他人投入該技術之發展,則會與專利事務所商討如何盡量擴大專利布局範圍,讓公司技術可以在該領域中形成一屏障,塑造公司技術之獨特性。對於專利撰稿品質案例公司也有高標準的要求,因此在專利事務所選擇上,會就其專業性、服務熱忱、撰稿品質等進行評估,因此40多年來案例公司也更換過數家事務所,直至目前合作之事務所,在整體服務水準上達到案例公司要求,公司才能放心地將專利申請、專利管理等事務交付予其處理。案例公司在與此專利事務所合作期間,專利事務所除了提供專利申請服務外,也會依據案例公司產品/技術領域,定期檢索專利公報中相關之專利資料,並傳送予案例公司,作為公司技術發展或專利布局規劃的參考;此外,由於案例公司長年來累積之專利申請數量已逾百件,但公司內部並未設置專利管理的專責單位,以往很難全面性掌握公司擁有專利之全貌,而在此家專利事務所的協助下,案例公司建立了專利清單,讓公司清楚掌握擁有的專利現況,作為各項技術開發時援引原有技術或規劃專利布局之重要參考資訊,透過專利清單,讓案例公司更全面性的掌握專利資產及布局策略。 結語因消費習慣及製造外移等大環境,侷限傳統產業獲利空間及轉型創新的意願,創立超過40年的案例公司身為全球大型自行車腳踏板生產商,由於對於「專利」的堅持,只能堅守「創新」一途,因此積累了厚實的無形資產實力,可以維持與國際自行車大廠的合作機會,藉由定期審視技術研發專利布局成果,讓公司可以開放心胸思考、聆聽市場聲音、擁抱新科技,為產品找到全新的應用,並創造新的附加價值,打破傳統產業的桎梏,藉由品牌行銷成功將專利技術商品化,成為傳統產業中的浴火重生的最佳典範。受訪人:陳忠義 董事長、呂明貴 協理 註[1] 2020台北國際自行車展規模大幅成長17% 完整詮釋自行車跨界生態圈56
USPTO啟動擴展創新中心,擴大創新生態圈,激發新發明
專利為何重要?因專利可以促進創新、保護發明,透過新的產品和服務提升社會福祉,並且提供發明人成長進步的動力,也是企業永續發展的基礎。美國以多元種族及自由民主的社會風氣,透過工業和文化上活躍的創新研發活動,奠定了全球經濟領導地位。然而依據USPTO 2019年《進步與潛力-美國專利女性發明家概況報告》指出,美國女性發明人在2016年的比例僅占12%,顯見女性發明人比例偏低,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局長Andrei Iancu表示:「要保持美國技術領先地位,必須在人口、地理和經濟上擴大我們的智慧財產權生態系統」,因此在今(2020)年3月24日USPTO正式發布「擴展創新中心」平台,旨在鼓勵婦女、少數民族、退伍軍人以及社會經濟相對弱勢者共同加入創新經濟。USPTO長期以來提供許多資源用以鼓勵發明及智權教育,此次透過「擴展創新中心」平台,鏈結各項專利知識、專利諮詢/輔導及教育資源,除了製作幫助創新者瞭解如何將創意轉化為專利權的「發明人工具包」、提供各式智財知識與輔導資源的整合性平台「發明人與企業家平台」、設立在各州為發明人與企業家提供服務的「專利商標資源中心」,以及支持各項「STEM智權教育計畫」鼓勵青少年發明家勇於創新、紮根智權知識,透過更有效率的資源整合,降低創新發明及專利申請門檻,藉此激發更多領域、年齡層的民眾加入創新生態圈。一、專利新手的起點-發明人工具包•網址:https://www.uspto.gov/initiatives/expanding-innovation/demystifying-patent-systemUSPTO將發明人必備的專利基本知識,利用簡潔易懂之圖文說明,讓專利新手能夠立刻瞭解美國專利申請類型(發明Utility、設計Design及植物Plant專利)、掌握專利申請流程以及如何研讀專利說明書等重要資訊,發明人工具包的內容簡要摘錄如下:發明人在提出專利申請之前,需先評估研發成果是否符合可專利標的(美國專利法第101條),包括:方法(Process)、製造物(Manufacture)、機械(Machine)以及物之組合(Composition of Matter),並具備技術新穎性(美國專利法第102、103條),另專利說明書須充分揭露相關資訊,使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可據以實施、並須提供該發明的最佳實施例、明確主張申請人所欲請求的專利範圍以及確定提出申請的技術符合所有可專利性的標準(符合美國專利法第112條)。發明人提出專利申請之後,可能會收到官方審查意見書(Office Action, OA),對專利請求項給予核駁意見,對於初次申請的發明人可能會感到驚慌失措,工具包提醒這不代表所申請專利案已被核駁,根據統計2019財政年度(2018/10/1~2019/9/30)美國申請案中,首次審查意見有84%接獲核駁意見,但最終有58%的案件獲得核准專利。專利審查人員會搜尋現有技術及審查說明書內容、權利範圍等是否符合規定,並視審查結果給予核駁意見,核駁程序有助於將可專利性定義清楚,常見的核駁意見,如所申請之專利已存在或是不符合新穎性等,發明人可透過申覆答辯解釋或修改申請內容等方式,不要因此放棄,即使最後仍遭到核駁,仍可透過提出請求繼續審查 (Request for Continued Examination, RCE)、訴願(Appeal)、或最終核駁答辯(After-final response)等方法爭取專利核准。圖 1、美國專利申請流程示意圖 二、智權一站式服務-發明人與企業家平台•網址:https://www.uspto.gov/learning-and-resources/inventors-entrepreneurs-resources•智權意識評估工具:https://ipassessment.uspto.gov/發明人工作包提供基礎的專利概念,然而發明人真正進入專利申請準備作業之時,需要更詳細、更專業的資源輔助,雖然USPTO官網具有智慧財產權完善的法規說明以及系統資源,但是資源分散造成發明人在資源搜索上費時又耗力,降低了專利申請的效率,因此USPTO針對發明人和企業家最常應用的智慧財產權服務,透過系統性的彙整建立「發明人與企業家平台」,將各項相關資源利用一站式服務頁面引導發明人快速找到所需資源,大幅提升智權服務普及性。發明人除了可以在「發明人與企業家平台」中輕鬆找到專利和商標詳細的法規說明、申請步驟及檢索系統,USPTO還提供了「智權意識評估工具」,引導發明人在回答評估問卷的過程當中,再次思考發明內容以及商品化目標,「智權意識評估工具」會在發明人完整填覆問卷項目之後,依據發明人的回答提供適切的智財布局建議,例如該技術應該申請的專利類型、是否需要申請商標或著作權等。若是發明人遇到智權詐欺和非法企業侵害權益,也可以在平台上找到發明人保護方法以及官方投訴管道。常見的智權詐欺方法如傳送假的繳納維護費用,即發明人如發現疑似具欺騙性質的訊息,可以向USPTO提出投訴,USPTO依《美國發明人保護法案》(American Inventors Protection Act of 1999)會將投訴案件轉發給被投訴對象以取得回應,並將投訴和回應內容公諸於網站;另建議發明人可至「專利維護專區」(https://www.uspto.gov/patents-maintaining-patent/maintain-your-patent)查詢專利目前的權利狀態以及維權繳納年費情形,或亦可向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提出投訴,FTC作為美國消費者保護機構,它可以針對發出詐欺訊息的相關企業或商業行為進行調查和起訴。圖 2、發明人與企業家平台 三、地區性便民智權服務-專利商標資源中心•網址:https://www.uspto.gov/learning-and-resources/support-centers/patent-and-trademark-resource-centers-ptrcs申請專利或註冊商標對於許多發明人而言是具有挑戰性的一項工作,因此USPTO指定具有專利和商標服務能量的圖書館為「專利商標資源中心」(Patent and Trademark Resource Centers, PTRC),這些被指定的圖書館必須要符合USPTO所規定的基本要求,包括:協助公眾有效利用專利和商標資源、提供免費的專利和商標諮詢服務、及智慧財產權相關課程等。PTRC對於發明人最大的幫助在於服務團隊受過專業的專利和商標知識訓練,可為民眾提供專利和商標問題解答或檢索查詢等人性化互動服務,在PTRC也可以免費使用審查人員檢索系統的公眾版本「PubWEST」和「PubEAST」,發明人可現場尋求服務團隊的指導與說明檢索系統的操作方法或是檢索結果,這對於缺乏智權實務經驗的獨立發明人有很大的幫助,目前美國共有83所PTRC,德州具有6所是PTRC最多的地區,其他在加州、紐約州、俄亥俄州各有5所,發明人可以至「PTRC地圖網站」查詢距離最近的圖書館。圖 3、專利商標資源中心服務據點分布圖 由於PTRC服務人員無法提供智權法律諮詢,若發明人有智權法律方面的疑惑,USPTO位於亞歷山大的總部以及在底特律、丹佛、聖荷西(矽谷)、達拉斯的分部均設有智權法律諮詢服務,或是可以至「發明人協助中心」(Inventors Assistance Center , IAC),由經驗豐富的前專利審查人員負責回答有關專利策略及審查程序等問題,發明人對於法規有任何問題,可至相關網站查詢鄰近服務據點獲得法律幫助。四、培養新世代發明家-支持STEM智權教育計畫•網址:https://www.invent.org/「STEM」一詞取自於 Science科學、Technology科技、Engineering工程以及Math數學4個英文字首所組成,為由美國白宮所提出的教育政策,以培育培養學生創新思考的習慣以及動手實作的能力為目標之一。USPTO支持數十項STEM教育計畫並負責提供智慧財產權知識教育,像是與美國非營利機構「國家發明家名人堂」(National Inventors Hall of Fame)合作,針對年輕學子規劃發明和智權相關活動。「國家發明家名人堂」成立任務旨在表揚對於人類、社會和經濟進步具有重大貢獻之工程師或發明家,透過弘揚發明人的創新精神與專利成果,感染更多創新者持續投入研發,同時也積極辦理各項創新發明教育活動及課程,培育國家未來的發明家,USPTO與該機構的合作計畫,像是發明營(Camp Invention),在美國約有1,600個據點,鼓勵孩子發揮好奇心,團隊合作動手實做,透過教育向下紮根,讓孩子在創新實作過程中擁有正確的智慧財產權觀念,另舉辦「大學發明家競賽」,匯集全美國最具創新的大學生,透過競賽鼓勵學生創新並為產業發掘優秀創新技術。其他的智權教育推廣計畫像是「國家暑期教師學院」(National Summer Teacher Institute),幫助教師增進發明和智權知識,並將所學帶回中、小學課堂教學,藉此提升美國發明能量及向下紮根智權教育,鼓勵學生成為下一代發明人;比較特別的是,為達到發明性別平等,USPTO與美國女童子軍組織共同合作「女童軍IP補強計畫」(Girl Scout IP patch),該計劃培養各年齡層的女孩具有發明家思維和智權知識,提升女孩對跨學科的興趣,特別是與STEM相關的智慧財產權的創建和保護。五、結論曾獲頒美國總統自由勳章的管理學大師-彼得.杜拉克(Peter Drucker)曾說:「創新是賦予資源創造財富的新能力」,從上述的說明可以看見USPTO積極保障所有美國人都有從事發明和保護技術的平等機會,不僅只是從人民、經濟或地理面擴散創新發明和智慧財產權的影響力,更透過教育向下紮根,培育年輕學子,布局國家未來競爭力,擴展創新中心平台除了是美國智權資源的集合,更是改變未來創新生態的起點,希冀透過美國專利局的推動,可以將其影響力擴散至更多國家,達成多元並蓄的全球創新生態圈願景。參考來源:•https://www.uspto.gov/blog/director/entry/uspto-launches-the-expanding-innovation57
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發中心
亞洲首艘載客運轉的複合動力渡輪—快樂號2017年1月啟航,讓風光明媚的高雄旗津碼頭不再充斥著嗆鼻的柴油味與引擎噪音,讓當地居民與遊客感受海洋的乾淨新鮮空氣。這艘綠色船舶正是經由財團法人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發中心(以下簡稱:船舶中心)技術移轉民間船舶機電業者共同完成的成果,且獲得《經濟學人(Economist)》及《MARINE LINK》專刊報導,使我國船舶設計、製造能力名揚海外,拓展國內船舶業者走入國際市場的契機,爭取相關船舶供應鏈業者國際訂單。綠色船舶的推動,除了旗津渡輪陸續改裝為油電混合或電力船外,在日月潭、翡翠水庫、石門水庫等水域執行任務的渡輪、公務船,也紛紛改用綠色能源作為動力,帶動這些綠色轉型的幕後功臣正是具備先進船舶與海事研發能力的「船舶中心」。40多年以來,船舶中心專注於海洋工程研發之專業設計及研發能力提升,協助我國船廠及相關船用裝備產業一同提高技術能量,同時在智慧財產權上,積極進行國際布局,建構產業堅強的智慧財產權防禦網。本次優質技轉經驗分享,專訪座落於紅樹林的船舶中心,訪談負責技轉業務的行政企劃處劉建宏副處長、海洋產業處陳聖樺副處長與企推管考組張歆甜組長,在訪談中我們了解到我國船舶產業的特性、優劣勢,以及船舶中心如何在技術與智慧財產權上協助著國內業者與國外船廠建立合作關係,讓業者能順利取得歐洲、東南亞之訂單,走向國際化經營。專業設計與技術服務,帶動我國船舶產業及海洋工程技術升級造船就像蓋房子一樣,建築師依據客戶需求繪製設計圖,營建公司依據設計圖建造房屋,再由室內設計師規劃室內空間,接續由裝潢公司完成室內裝潢。造船也是如此,由船舶設計師依據船東想法,繪製船舶設計圖,設計時還需要加上動力系統規劃,再由船廠依據設計圖採購相關裝備,進行各項裝備及系統整合並建造船舶,當建造完成後,還需經相關驗證及檢測,確保船舶性能穩定,始可安全行駛於水域之上。每一艘船舶都是獨一無二的,而船舶建造又是一項龐大的系統整合工程,船舶中心從規劃、設計、審圖、建造、試車驗證及研發成果商品化等過程皆全程參與,並在其中擔任穿針引線的角色,由於我國中小型船廠主要以造船為主,研發能量有限,船東多會尋求船舶中心協助,於設計階段,即委託船舶中心-「船舶產業處」進行船體、艤裝、電機、輪機等之設計,當設計圖完成後,船廠便可依據設計圖,於國內外尋找符合設計規格的機具或裝備進行造船。在造船過程中,船舶中心-「海洋產業處」則協助技術移轉與產研合作服務,針對船用裝備業者、造船業者、驗證業者面臨的技術難題提出解決方案,或是申請業界科專計畫,與業者一同進行技術突破,使產業技術升級;另一方面,蒐集國際船舶先進技術發展趨勢及情報,找尋適合我國發展之前瞻技術進行技術研發與專利布局。相關技術研發成果保護、管理與市場推廣,則由船舶中心-「行政企劃處」負責。綠色船舶跨領域合作,拓展全球市場以高雄旗津的快樂號來說,該渡輪原本採用柴油引擎作為動力,對於長期對港灣的環境造成污染,在全球倡導綠色運輸的趨勢下,船舶中心於2017年提出「250kW級船艇電力品質控制技術」科專計畫,進行國內外機電動力系統與零組件技術整合發展,並於研發完成後技轉予業者,成功將快樂號改裝為油電混合動力的渡輪,完成場域驗證,成為全亞洲第一艘綠色載客渡輪。由於機電動力系統除運用船舶中心的技術外,也使用來自不同國家的設備,因此在系統整合上面臨許多挑戰,而船舶中心則協助業者與設備商進行溝通,一一克服難關,催生油電混合渡輪的誕生。這項成果也在荷蘭船舶機電研討會上獲得最佳複合動力系統新人獎,讓國際看見我國的技術實力,同時也促成國外業者與我國業者簽訂產銷與技術合作協議。而快樂號的成功啟航,也帶動國內各河道、港灣引入電動船,為國內馬達及驅動系統、電力測試/設備、船舶能源控制器、電池系統、船廠等供應鏈業者帶來新商機,也更放大了船舶中心的技轉成果。上述這項機電動力整合控制技術,除了讓快樂號華麗變身為綠色船舶外,也成功運用在《AQUASENSE 33 Hybrid遊艇》之機電動力系統上,這艘遊艇是由船舶中心、國內機電業者和遊艇業者共同開發,透過專利授權方式,協助業者建立複合機電動力系統規劃、整合控制和能源管理等技術能量,讓原本從事電梯機電業者跨足船用裝備領域,也帶動我國遊艇廠商轉型升級具備油電混合遊艇建造能量,並將綠能遊艇成功外銷至海南島、軍艦島、濟州島等地。此項技術之專利布局,涵蓋我國、日本、韓國、美國、中國大陸等,透過實船的運用實績,讓素有遊艇製造王國美稱的臺灣,在開拓國際遊艇市場上注入一大利多,讓業者更快速地跨足全球市場。圖 1、船舶中心帶動產業技術升級、商品化流程 建立完整智財管理制度,提升專利品質、強化技術保護力船舶產業是勞力密集且封閉的產業,造船工藝多掌握在資深的造船師傅手中,產業鏈中各船廠較少進行專利布局,多以營業秘密對技術進行保護,各項設計圖則是以著作權形式保護。在面臨全球化競爭與國際市場拓展上,無疑隨時面臨高度專利訴訟風險中。在這樣的產業環境中,身兼扶植產業重任的船舶中心在技術發展時,相當重視專利布局與智慧財產權之管理,希望為產業預備好智慧財產權防護罩,使業者與船舶中心無後顧之憂。在知識經濟時代,智慧財產權已成為組織經營的關鍵因素,因此自2010年起船舶中心即開始建立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從研發成果管理、知識分享、智慧財產權申請、維護/放棄、評估、研發激勵、技術移轉、營業秘密等均有完善的管理措施,且於內部建置完整的專利管理資訊平台,完整紀錄每一件專利技術生命週期。同時,船舶中心也積極開設智財培訓課程,提升同仁智慧財產權保護觀念與相關專業知識,讓同仁在研發工作中,可以妥善進行智慧財產權保護,也讓與船舶中心合作的業者,無須擔憂合作機密外洩,提升產業對船舶中心的信任度。船舶中心近年對於專利布局相當積極,其專利主要布局於「船用裝備系統」相關技術,這樣的布局主要考量一艘船舶上裝載不計其數的裝備,而我國業者製造能力強,因此若有完整的「船用裝備系統」專利布局,再加上實船運用實績,將更有機會爭取國際訂單。以政府目前積極發展的國艦國造為例,我國國防船艦建造技術經過長期發展,已具備水面艦設計、組裝及驗證能量,但船艦之裝備系統部分,如輪機系統,電機系統及艤裝系統,國內自行研製之能力尚有不足,船舶中心配合國艦國造之造艦需求協助我國廠商投入船用裝備系統研發關鍵技術,同時媒合業者與國外大廠進行技術移轉、或建立產業合作吸引國外業者來台投資,透過船廠帶動船用裝備系統廠之採購策略,運用長期布局之專利,建立船用裝備系統業者實績,不但可讓船艦關鍵技術及設備在國內生根,更可擴大整體市場發展,打造國艦國造產業創新產業生態體系,此後無論是在產品輸出至國外或是我國船艦製造及後勤保養時,我國業者便有發展長才之機會。為了協助產業建構厚實的專利防護盾牌,船舶中心在專利布局上結合產業需求,發展出一套成熟的運作機制。其專利布局活動說明如下:1. 需求確認:蒐集國際技術發展趨勢及國內業者技術需求,作為新技術開發方向之參考,以提高船舶中心發展之技術後續產業利用機會。2. 專利地圖分析:由研發團隊與行政企劃處合作,進行全球相關技術專利之搜尋,並由研發團隊就檢索結果之專利,逐一進行專利篩選、閱讀及技術分類、功效分類,並製作技術功效矩陣圖,找出當前技術發展的熱門區域與技術缺口,並配合產業與市場發展趨勢進行整合分析,以尋求未來技術發展的方向。3. 技術研發:由船舶中心進行自主研發或與業者、大專校院進行技術合作。在此階段,船舶中心也會就國內設有海洋、船舶相關科系之大專校院針對新技術一同探討,並與經驗豐富的產業界進行技術交流,雙方合作進行開發或驗證,確認技術之可行性。4. 規劃專利布局:針對欲發展之技術由研發團隊與專利事務所顧問專利布局討論,專利事務所之顧問團隊會就船舶產業之國際法則或國際技術發展趨勢等,與研發團隊進行技術可應用領域討論,並規劃多元專利布局及確保技術之可實施性。5. 評審會議審議可專利性:當研發團隊就研發主題提出專利申請後,船舶中心內部會召開智慧財產權評議委員會,由技術提案人員進行技術內容、範圍之提報,再由委員就技術之屬性、市場價值、未來合適發展之市場區域等進行綜合考量,以確認提報之新技術是否進行專利申請及專利布局區域等。6. 定義專利權範圍:若技術確認需提出專利申請,則由研發團隊與專利事務所進行詳談,定義專利申請範圍,在此階段雙方會進行多次會談,討論技術內容與保護之範疇等,並調整專利保護範圍,提高專利獲准之比例。7. 專利申請:確定技術保護範疇後,船舶中心會正式委託專利事務所進行撰稿,並評估專利撰稿內容與中心欲保護的技術範疇是否吻合,且力求提高專利之撰稿品質,以使後續專利在產業利用時可以讓技轉廠商免受智慧財產權爭議之困擾。8. 專利維護管理:取得專利權後,則依據船舶中心專利維護評估作業流程,每年進行專利盤點,並就下年度需繳交年費之專利評估其運用性、使用頻率等,以確認持續進行專利維護之效益。9. 專利事務所評鑑:船舶中心每2年會進行專利事務所評鑑,透過問卷方式由研發人員就曾合作之專利事務所、專利工程師進行評分,評分內容包:含事務所/專利工程師之專業能力、配合度及服務時效、撰稿品質等,以掌握各家專利事務所之服務情形;並於評鑑結束後,與專利事務所進行溝通,使專利事務所可以持續秉持專業、積極的服務態度,為船舶中心提供高品質的服務。圖 2、船舶中心專利布局思維 船舶中心在專利品質的把關上,除了有嚴謹的產出方式外,在上述流程中,我們可看到專利事務所扮演的舉足輕重的角色。船舶中心表示,專利事務所是需要長期養成的,而且對於船舶中心而言專利事務所不僅是協助進行專利申請的角色,更重要的是要能提供顧問服務,協助船舶中心在專利布局時可以多方位思考產業需求,使專利布局更佳縝密;為了讓專利事務所可以更加瞭解船舶中心之技術,船舶中心目前也正與專利事務所商談進駐計畫,讓專利事務所顧問每週駐點2~3天,以參與研發團隊之研發,並適時提供布局建議。此外,船舶中心也希望專利事務所長期接觸船舶中心之技術,瞭解船舶中心技術發展策略,更希望有機會可以在專利事務所的協助下,找到前瞻技術之天使投資人,讓具市場價值的技術可以成立衍生公司,為船舶產業提供創新服務。藉由嚴密的專利布局作業,自2014年起,船舶中心專利品質及技轉比例大幅提升,以船舶電力推進系統來說,去(2019)年度研發成果投入效益比達到34.29%;此外,電能驅動相關專利高達80%。布局前瞻技術、善用既有技術優勢,領航國內業者跨入國際市場船舶中心在船舶技術發展上一直是國內的領頭羊,除電力品質控制、離岸風電相關技術外,近年船舶中心也積極布局自駕船相關技術,希望可為國內船舶產業在自駕船領域建立先行技術。船舶中心表示,自2年前即開始投入自駕感知技術之發展。自駕船技術發展主要借鏡自駕車技術,為探索自駕感知技術之竅門,船舶中心針對自駕感知技術進行全球專利搜尋,並由研發團隊逐篇閱讀專利,並進行專利篩選及分類,藉由分析我國業者之技術能量,規劃出適合國內發展之自駕船技術領域,選定自駕船技術研發方向,並進行全球專利布局。由於自駕船技術以歐美市場為主要競爭場域,因此在專利布局上也優先申請歐美國家專利,為業者前進歐美市場埋下種子。此外,各項核心技術也在中國大陸進行專利申請布局,以使業者將產品銷往對岸市場時,藉由船舶中心的技術移轉,可成為業者背後堅強的專利權後盾,降低侵權的風險。另一方面,我國之船舶技術相較於東南亞國家先進,因此船舶中心也帶領業者前往東南亞尋求商機,並成功協助國內業者將船舶銷售至東南亞,以島嶼眾多的印尼而言,他們最大的需求是30~50噸的小型漁船,我國製造漁船相關技術已相當成熟,國內業者在模具及FRP玻璃纖維船相關技術亦已開發成型,因此生產成本相對低廉、能創造的利潤更可加大,讓舊技術賦予新價值,藉由東南亞市場的成長,增加技術商品化之銷售額,甚至將既有技術也可持續下放至東南亞國家,這些合作將為未來長期合作建立開端,也為我國業者開創新市場的成功實績。總結我國造船工藝技術高、生產富有彈性、接單能力強,向來以「客製化」聞名全球,但國內船舶供應鏈業者體系不若其他產業龐大、複雜,船舶中心因應這樣的產業特性,以專業的設計能力、深且廣的技術服務與堅強的專利布局,持續陪伴船舶產業業者成長茁壯。船舶中心在技術、服務發展與智慧財產權布局上,均以契合產業需求為出發,且實地帶領業者突破技術困境,並將成功經驗置入實際場域,可謂是壯大我國船舶產業實力的最佳推手!受訪人:行政企劃處劉建宏副處長、海洋產業處陳聖樺副處長、企推管考組張歆甜組長58
「專利」是生醫新創公司的生存命脈!
在電影中才能看到的「手術機器人」先進醫療設備,在2018年我國已有廠商研發成功,並通過人體臨床試驗,首次於國內醫療院所完成腦部導航機器人手術。這部“Made in Taiwan”的「手術機器人」,運用人工智慧(AI)技術開發出外科手術專用的「自動導航系統」,可安全、精準地完成人體手術中難度較高的腦部外科手術,是智慧醫療重要里程碑,也讓我國高階醫材技術在全世界展現鋒芒!催生這部手術機器人的靈魂人物—陳階曉執行長,是一位醫師、醫學工程博士,從學生時期即積極投入專利申請,十多年來他已申請近百件專利;2011年更為圓創業夢,他換下醫師袍,參與國家實驗研究院的「史丹福醫療器材產品設計之人才培訓計畫(Stanford-Taiwan Biomedical Fellowship Program,以下簡稱STB計畫)」,前往美國矽谷接受醫療器材產品設計與商品化的實務訓練,歸國後他前後創辦了2家生物科技公司。在本次訪談中,陳執行長分享他的專利商品化及創業經驗,希望將這些經驗傳承給國內創業家,讓我國豐沛的創新力得以成功實踐為商品,在國際舞台上展現實力。「專利知識」結合「商業知識」是技術商品化成功的基石喜歡發掘問題、解決問題的陳執行長,早年在醫院擔任住院醫師時,即發現醫療器械有諸多可以改進的地方,但國內醫材廠商多為代理商,難以專業說服原廠進行問題改善。為了克服此問題,陳執行長進入成功大學攻讀醫學工程碩、博士課程,希望透過醫學、工程、材料、電子等跨領域的技術整合,可以解決臨床醫師所面臨的問題。陳執行長在就讀研究所期間,已經瞭解到專利對於技術保護的重要性。但他對於專利相關法規、專利商品化所知甚少,專利申請過程中若案件被核駁,他沒有任何應對策略進行抗辯,只能依循專利事務所提供的建議辦理,不瞭解專利領域遊戲規則的他,無法提出主張或捍衛權利範圍;另一方面,當時雖擁有醫學及工程專業知識,想將這些技術運用到醫療產業,以改善醫療器械的種種問題,卻不知如何下手找尋各項資源。直至2011年參與STB計畫後,才掌握到專利商品化的竅門;同時也在矽谷找到了合作夥伴及各項資源,得以順利回國創業。他在學生時代所繳交的專利學費及參與STB計畫所學,深刻瞭解到在專利申請及撰稿過程中,如何掌握要點,讓各項技術可以成功取得專利權,並將專利技術商品化,成為公司經營價值的基石。赴創業天堂矽谷取經,開啟創業之路「矽谷」的創業氛圍讓人人勇於作夢、也有許多資源可協助創業家圓夢,讓技術及專利得以商品化。在STB計畫中,除了有醫學人才參與外,也甄選不同領域的人才一同加入,受訓成員各自擁有不同的學識背景,如工程、生命科學、商務管理等,與在國內就讀時,僅與背景相似的同學共同學習極不相同;且校方也鼓勵各學院學生跨系所修習課程,讓學生們有機會與不同領域的人才互動、學習跨界思考;在教師安排上,則由具備產業實務經驗的教師授課,讓學生有機會更深入瞭解產業實務上的要訣。例如:擔任專利課程的授課教授是一位專利事務所的合夥人,也曾經成立新創公司,因此無論在專利或商業實務上都具有充足的專業與經驗,透過授課教授豐富產業實務經驗的傳授,不但認識了各國專利制度、專利布局實務、專利訴訟及商業化運用等,也從中省思於學生時代專利申請、核駁、答辯成功與否的原因,這樣的經驗讓他更知道未來申請專利時應該要如何處理,才能將技術完整保護。除了在專業知識上獲得大幅提升外,矽谷所提供的創業資源也是新創業者夢寐以求的。在校園內外充滿了新創團體、創新加速器,其中有甫萌芽的新創公司、也有發展成熟的公司,在這樣的環境下,不同技術領域、不同世代的創業家相互融合,進行經驗分享,生醫領域前輩也不吝嗇地分享他們的創業經驗,讓來自國內的受訓成員在商品化能力上獲得大幅成長。另外,當創新者有意將創意進行商品化時,矽谷也有不同的輔導資源與創業顧問提供協助,因此當新的創意產生時,便可以找到專家協助啟動「商品化」或「直接創業」,無論當下是否擁有相關資源,創業顧問都能以適當的方式教導創新者「如何去做」、「如何取得資源」,幫創新者跨越創業的瓶頸。而陳執行長也在這裡與同期的STB計畫成員,一同構思新產品,並在生醫前輩的協助下,找到相關資源,回到國內成立公司,讓優質的醫材技術得以落地應用,提升國內醫療品質。獨特專利布局思維,建造堅強技術防禦堡壘「專利是生醫新創公司的生存命脈!」陳執行長認為「專利」是生醫公司新創之初一切價值的來源。生醫產業與其他產業不同之處在於當創新想法產生後,除了進行開發,還需配合各國醫療法規的要求,完成各項臨床試驗,方能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將產品上市推廣;在此過程中,專利是技術能力的最佳證明,也是尋求資源、取得合作夥伴信賴的重要憑證,藉由專利的內容,投資者、客戶都可以瞭解公司的技術內涵,對公司的技術有信心,以致促成合作。案例公司以先前與國外廠商合作之經驗說明專利的重要性。曾有國外廠商對案例公司的產品與技術感到興趣,在合作過程中,國外廠商為確保這項技術於未來不會產生侵權糾紛,便要求案例公司提出專利侵權分析報告,證明技術無侵權之可能性;同時,該國外廠商也提出一件案例公司認為技術相關性不高的專利質疑案例公司技術無侵權保證,以作為談判籌碼;為了促成合作機會,案例公司直接果斷買下該專利權,避免侵權疑慮。從這一協商過程,案例公司深刻體認到「專利布局」對於公司經營的重要性,也讓案例公司之後在專利申請時更加審慎思考。矽谷的學習經驗,使案例公司發展出一套專利申請策略,讓技術在轉化為專利時,可以完整保護技術內容:1.以「美國臨時申請案」(Provisional Application)取得技術最早申請之時效 專利權有屬地性,要在各國擁有專利權,需分別向各國提出專利申請,但專利撰稿往往需花費較長時間,在先申請先取得權利,否則便可能被別人搶先申請,喪失技術新穎性。因此,案例公司在專利申請上,多以在美國提出「臨時申請案」搶先取得申請日,再於一年內提出正式申請案,並利用優先權於各國進行專利布局;在送交臨時專利請案時,案例公司也要求專利事務所在接到案例公司新的申請構想時,需在2週內完成初步的申請範圍定義及分析,並與案例公司進行確認,以便得迅速在美國提出臨時案之申請。2.多家專利事務所協同撰稿,提升專利布局品質 在專利撰稿上,案例公司也打破產業慣例,由2家以上專利事務所共同合作,完成同一申請案的多國布局。案例公司之專利申請通常以美國臨時申請案作為開端。在美國專利的撰寫上,主要委由自美國知名專利事務所返國開業的專利師協助撰寫。在臨時案送件後,有一年的緩衝時間讓案例公司進行技術開發,並清楚地確認技術內容,在正式送件時,可以明確地完成申請專利範圍的定義。當美國正式案撰稿完成後,則由另一家專利事務所協助將美國案翻譯為中文版,並於中國大陸申請專利,同時向WIPO遞交PCT專利申請文件,進行全球專利布局。而第二家專利事務所在進行中文版本撰稿時,除了進行翻譯外,也會就有疑義之處提出討論,釐清問題後再各自補強不同申請語系的專利權範圍,以強化專利保護品質。 至於開發時若發現有技術未能落入先前美國臨時申請案範圍時,案例公司則會另案提出專利申請,更完整進行專利布局。3.專利事務所協助進行專利管理,專業有保障 誠如陳執行長所說,專利是公司生存的命脈,因此布局上,除了由公司提出想法外,也會與專利事務所進行布局策略之研擬;此外,由於各國專利制度不同,對於專利送件申請、答辯、再審查、年費繳交等規定亦各有不同,因此在新創公司資源有限下,案例公司認為將專利事務全權委託大型專利事務所進行管理,是一項較佳的作法,主要因為此等專利事務所專業度高,可以適時針對各筆專利應處理事項主動通知公司,並督促公司依進度完成決策,於法定期限內完成應辦理事項。而專利事務所也會定期寄送專利清單,讓案例公司掌握各項專利申請、維護的動態,無須擔憂專利管理事宜。鏈結外部資源,加速專利商品化之前進依人體試驗管理辦法規定:「新藥品、新醫療器材於辦理查驗登記前,或醫療機構將新醫療技術,列入常規醫療處置項目前,應施行人體試驗研究」。因此案例公司於技術發展完成後,積極尋找可以配合進行臨床試驗的醫療院所,由於此技術主要運用於腦部手術,故鎖定我國東部醫院腦神經外科領域權威醫師為合作的人選。在與權威醫師、東部醫院醫療團隊和病患充分溝通,取得醫療團隊支持及病患信任後,2018年年底案例公司在東部醫院結合視覺定位系統、人工智能、機器人技術完成全球首例之「腦部導航機器人手術」,證明我國在醫療與醫材領域之先進技術與實力。而這次的合作成功經驗,也讓雙方建立默契,對未來將持續運用於細胞療法、細胞移植、晶片植入等精準手術,突破現有醫療方法之桎梏,開創嶄新的醫療模式。在技術與專利商品的過程中,所需投入資源不勝枚舉,除了上述的人體臨床試驗外,案例公司也充分鏈結運用高階醫材設備商所需的各項外部資源,解決商品化過程遭遇的難題。例如:在技術發展階段,國家實驗研究院提供檢測設備、動物實驗室等資源協助案例公司進行各項試驗;而工研院產科國際所也提供市場評估、產業動態等市場面資訊,使案例公司在市場評估時更準確掌握市場脈動,制訂市場發展策略。結語專利的價值在將之商品化,可協助產業技術提升並對人類生活有正面貢獻,若將專利束之高閣不予應用或只是為了申請而申請,這樣的專利充其量只是一張證書而已。早期陳執行長雖想將其專利應用至產業中,無奈不知如何去實踐它,透過參加了STB計畫後,結合專利與商業知識,將其專利商品化,更創辦了2家公司,成為STB計畫成功的代言人之一;運用專利保護的技術不該只是在實驗室中,也要將之成功商品化推廣,成為社會進步的動力。受訪人:陳階曉 執行長59
EPO調查報告揭示-中小企業於歐洲專利局審查中及已核准之專利,逾2/3專利進入商品化階段
歐洲專利局(EPO)在2019年11月發布「Market success for inventions-Patent commercialisation scoreboard: European SMEs」調查報告(以下簡稱本報告),本報告於2019年上半年進行調查,調查對象為38個成員國的中小企業(SMEs)所提出專利申請案(包括審查中及已核准案件)之公司內部人員,例如負責人、執行長、研發人員、IP經理或負責商品化之專業人員等,以分層隨機抽樣方式訪談,再以同一份問卷5種語言進行電腦輔助電話訪談(CATI),成功完成1,505份問卷,每份訪談聚焦於一件專利案,納入資料分析之樣本數共計1,441份。本報告指出歐洲中小企業,以專利保護其創新發明,其中已有超過三分之二的發明專利邁入商品化階段。本報告重點在調查歐洲中小企業專利商品化的現況,從中瞭解中小企業專利商品化實務情形及發現中小企業在專利商品化過程中所遭遇的難題,本報告指出,在邁入商品化階段的發明專利中,約半數係以與外部夥伴合作之方式達成,而最常見的合作型態是技術授權,其次為共同合作、建立衍生公司或交叉授權等模式,這些調查成果將可做為全球智慧財產權產業生態圈借鏡及經驗分享,希冀各國中小企業可藉此提升專利商品化成功機會,並進一步提供政府研擬相關輔導措施之參考。一、中小企業積極申請專利及維護專利權的動機本報告指出,歐洲專利局於2018年所受理的專利申請案中,每5件就有1件是由歐洲中小企業或個人發明人所提出,可見中小企業對於技術的革新與價值的創造具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力。中小企業在智慧財產權專業知識及資源相對不足的情形下,鼓勵其投入專利申請並持續維護專利有效性的主要誘因如下:「防止仿冒」、「提升企業聲譽」、「可自由營運 (FTO) (註1)」、「促成商業合作機會」、「授權」及「取得融資」等(如圖1)。承上,有83%的受訪企業認為「防止仿冒」是持續維護專利「非常重要」或「重要」的目的,其次為「提升企業聲譽」(69%)、「可自由營運(FTO)」(59%);有約半數的受訪企業認為利用專利進行技術交易獲取營運資金,也是維護專利有效性的重要目的,有53%的受訪企業認為「促成商業合作機會」為「非常重要」或「重要」的目的,有46%的受訪企業認為「授權」是「非常重要」或「重要」的目的;另外,有35%的受訪企業認為申請專利有助於中小企業「取得融資」,是「非常重要」或「重要」的目的,顯示透過專利取得企業營運資金,已成為中小企業爭取財務資源的途徑之一。圖 1、專利維護的動機 接著從圖 2,可進一步瞭解到歐洲專利申請人,就其重要核心技術進行專利申請時,有高達85%的申請案係以「產品」為專利保護標的,其中以純「產品導向」為專利保護標的者,占47%,以「同時包含產品、製程或方法」為專利保護標的者,則占38%;而以純「製程或方法」為專利保護標的者,僅占15%。若以專利對應的技術領域(註2)進行觀察,在「化學領域」中,有43%的申請案以「同時包含產品、製程或方法」為專利保護標的,有23%的申請案以純「製程或方法」之發明為專利保護標的,兩者合計有66%的占比,顯示化學領域之專利布局較其他技術領域而言,更著重於「製程或方法」;在「其他領域」(包含家具、遊戲器具、消費品或土木工程等)以及「機械工程」領域,專利保護標的側重在以純「產品導向」之發明為主,分別占有58%以及53%,相較於其他技術領域,上述兩項技術領域在純「產品導向」的布局均有超越5成之較高占比。圖 2、專利保護標的 另,本報告亦指出這些專利申請的技術發展目前所處階段,整體上有近8成的發明已進入「實施及營運階段」(參圖 3),適合推動商品化,僅21%的發明上仍處於「研究發展階段」,個別技術領域所處階段亦顯示相似比例。惟在總計中個別技術領域因其特性不同,在「研究發展階段」與「實施及營運階段」之占比上有些微差異,例如:「化學領域」及「電機領域」在研究發展階段之占比分別為26%及24%,稍高於其他技術領域。圖 3、發展階段 二、中小企業專利商品化之現況如前述,中小企業向歐洲專利局提出的專利申請案中(參圖 4),有三分之二(67%)投入商業運用,並進入商品化階段,其中「僅由中小企業自行實施」者約占三分之一(34%),「與外部合作夥伴合作實施」者亦約占三分之一(33%),兩者比例相當,由此可推論,歐洲中小企業經常藉由與外部單位合作進行專利商品化,即尋求與外部資源結盟,透過合作方式取得技術、財務、市場等資源,以促成技術開發及加速專利商品化發展。圖 4、申請的專利是否已商品化 在已進入商品化階段的專利發明中(參圖 5),由「中小企業自行實施」,如自行生產或使用專利技術於製造過程者,超過半數達51%,另「與外部合作者共同實施」,如與衍生公司(spin-off)進行研發合作、合資經營(joint venture) 者,占34%,「由外部合作者實施」,如交叉授權協議中授權或出售者,占15%。圖 5、商品化專利的實施態樣 從圖 6中,顯示中小企業專利商品化之合作模式,以「授權」、「共同營運」、「衍生新公司」、「交互授權」為主要合作的模式;其中以「授權」(62%)與「共同營運」(49%)為最常見的運用方式。圖 6、商品化專利的合作模式 在本報告中,也調查了「專利未實施商品化的原因」(參圖7),其中技術「仍在開發階段」(67%)、「仍在尋求商業機會」(64%)為最主要的原因,「缺乏資源」(32%)為第三大原因;其餘尚有「缺乏技術/人脈」(19%)、「商業潛力不足」(14%)、「缺乏智慧財產權保護」(8%)、「缺乏自由營運(FTO)」(5%)等原因,影響受訪企業專利商品化之進行。圖 7、專利未實施商品化的原因 另一方面,在專利商品化過程中,有64%的受訪中小企業回應「曾經使用或計畫使用專利恫嚇競爭者」,其目的在阻止潛在競爭者進入市場,或是為了從中尋求合作機會。中小企業運用「僅止於恫嚇」的行為少之又少(1%),主要因中小企業對他人進行恫嚇,也需投入費用進行侵權事證蒐集、商請律師撰寫警示信函、針對競爭對手之回應施予對應措施等事宜,因此若無法透過恫嚇手段帶來後續的商業利益或促成合作機會,對於中小企業而言,是得不償失的行為。圖 8、曾經使用或計畫使用專利恫嚇競爭者的目的 三、中小企業專利商品化及尋求合作夥伴之動機與挑戰中小企業在專利商品化時,除利用本身之技術外,亦相當積極整合外部資源加速專利商品化的推展,而且「與外部合作者共同實施」及「由外部合作者實施」約占專利商品化比例的一半(圖5),顯示中小企業專利商品化的過程中,整合外部資源已是不可或缺的關鍵。從圖 9中可進一步看出,尋求外部合作實施專利商品化的主要動機係為中小企業帶來最直接效益的「增加營收」(85%),其次是「進入新市場」(73%);此外,「聯合創新」(56%)以共同突破技術瓶頸或創新技術也是吸引中小企業合作的誘因;「委外製造」(42%)及「解決侵權問題」(32%)亦是促成外部合作的重要動機。圖 9、尋求外部合作的動機 從圖 10,已進行專利商品化之受訪企業表示,其現有外部合作夥伴類型以彼此已有商業往來的「客戶」(59%)為最主要合作夥伴;「供應商」(26%)居次;擁有豐富研究資源的「學研機構」(19%)名列第三。另外,「直接競爭者」(15%)、「關係企業」(15%)、「異業合作者」(10%)、「衍生公司」(6%)、「其他」(10%)亦是其合作的目標。圖 10、現有外部合作夥伴類型 承上,從圖 10可知重要的潛在合作對象類型有「客戶」、「供應商」、「學研機構」等,但分析指出對於受訪中小企業而言,在歐洲地區尋找外部合作夥伴確實是一項挑戰,有60%是合作夥伴主動接觸,受訪企業主動尋找時,主要透過哪些管道呢?從圖 11中可看到,受訪的中小企業尋找合作夥伴仍以企業主個人人脈為主,透過「個人人脈」(77%)及先前有往來的「業務合作夥伴」(67%)中尋求合適對象;而「商業展覽或會議」(49%)亦是常見的尋找合作對象管道;其餘另有透過「專利律師或法律事務所」(20%)、「經紀人或顧問」(17%)、「網路交易平台」(16%)以及「專利資料庫」(14%)等作為尋找合作對象的途徑。圖 11、尋找外部合作夥伴的管道 雖然與外部合作進行開發,可以運用外部資源,降低企業研發及商品化過程的風險,但企業間彼此發展之技術成熟度、技術專長、營運方向等皆不同,因此在進行外部合作的過程中,亦會面臨許多挑戰。這些挑戰中,受訪企業認為以「識別合適的合作夥伴」及「談判成本與複雜性」是最大的挑戰,受訪企業認為具有「顯著挑戰」及「挑戰」的合計比例分別占31%及30%。在「獲得諮詢顧問建議所需時間和成本」、「揭露關鍵資訊的必要性」及「產生新競爭者的風險」方面,受訪企業認為具有「顯著挑戰」及「挑戰」的合計比例分別占25%、24%及23%;在「智慧財產權保護不足」、「潛在合作夥伴缺乏興趣」方面,受訪企業認為具有「顯著挑戰」及「挑戰」的合計比例僅占13%。圖 12、外部合作所面臨的挑戰 最後,圖 13係就現有合作夥伴所在位置進行分析,在專利商品化的過程中,中小企業相當倚賴申請歐洲專利進行核心發明的保護,它們藉由申請歐洲專利加速取得在44個國家(含38個EPC締約國及簽有延伸協議的6個非EPC締約國)的專利保護力,因此在專利商品化的實施過程中,中小企業在選擇合作夥伴的地理位置時,56%會優先選擇位於「其他歐洲國家(任何其他歐洲專利公約締約國)」的合作夥伴及53%會選擇位於「相同國家」的合作夥伴;此外,與歐洲有緊密商業關係的「北美」(26%)及「亞洲」(13%),也是重要的合作地理區域之一,另於世界其他區域選擇夥伴者,占21%。圖 13、現有合作夥伴所在位置 四、中小企業對於未來持續進行商品化之規劃在本報告中,也針對受訪中小企業詢問其未來預計進行的有關專利商品化合作計畫,其中39%的中小企業表示,未來有計畫進行新的合作計畫或擴展目前已有的專利商品化合作計畫。又表示有計畫的企業中,約八成(31%)將規劃全新的合作計畫,進行新技術、商品及市場的發展,其餘約二成(8%)將擴展現有的合作計畫。(如圖 14)圖 14、未來預計進行的合作計畫 另外,就未來計畫合作的夥伴選擇上,從圖15中可知,「客戶」(32%)仍是受訪企業未來希望合作的首選,其次,則是技術/產品相同之「直接競爭者」(22%),「供應商」(15%)排列第三,其他依序為「關係企業」(9%)、「異業合作者」(7%)、「衍生公司」(3%)、「學研機構」(2%)及「其他」(11%)。圖 15、未來計畫合作的夥伴 當受訪企業被問到希望未來專利商品化合作夥伴所在的地理位置時,圖 16中可見受訪企業最希望的合作夥伴是位於「其他歐洲國家(任何其他歐洲專利公約締約國)」(68%),其次是位於「相同國家」(25%)的合作夥伴;而地理位置相對較遠的「北美」(18%)及「亞洲」(7%),受訪中小企業希望與其合作的意願,相較於圖 13該兩區現有合作夥伴的占比,有下降的狀況,推測除地理位置距離較遠的因素,尚可能因此兩地區在語言、文化上與歐洲也有所差異,因此歐洲中小企業在選擇合作夥伴時,較不會以此兩區域之對象為優先考量,除非在技術上有其不可取代性,方有機會形成合作關係。圖 16、希望未來專利商品化合作夥伴的首選所在地 五、結論透過EPO的調查報告可知,專利權幫助中小企業保護其發明,並透過授權或與外部合作夥伴進而得以將技術推進市場,成為一項有價值的資產,歐洲專利商品化之發展,部分來自於歐洲中小企業積極發展外部合作關係,藉由尋求外部夥伴的合作,跨越技術障礙,或藉由其在市場上、資金上的支援,為企業注入新能量,加速推動專利之商品化,使技術/產品得以走入國際市場。在外部合作夥伴類型,大多是中小企業目前已存在的合作夥伴,諸如:「客戶」、「供應商」;至於在合作夥伴的地理位置選擇上,中小企業主要以選擇地理位置較近的「其他歐洲國家(任何其他歐洲專利公約締約國)」為主,一來因為歐洲專利保護國家多達44個國家/區域,二來合作雙方地理位置、語言、文化相近,也是促成專利商品化合作的關鍵。另外,在專利商品化過程中,中小企業主要透過「授權」方式與外部夥伴建立合作關係,此等合作可為中小企業帶來新的營收、增加產品進入新市場等效益。因此,中小企業在調查中也表示願意持續進行專利商品化,且「其他歐洲國家(任何其他歐洲專利公約締約國)」仍是其合作對象優先選擇,但在潛在合作對象中,雖然仍以「客戶」為主,但第二選擇則為「直接競爭者」,在現有合作關係中排名第二的對象「供應商」則退居第三。歐洲專利局透過本調查,也提供了關於歐洲中小企業在專利商品化可能遭遇的瓶頸或挑戰,即中小企業很難從其現有的個人人脈或業務網絡之外尋找到希望合作的國際夥伴,歐洲專利局此調查報告或許可提供政策規畫者參考或規劃新的輔導或媒介措施,協助這些在歐洲智慧財產權生態系統扮演重要角色的中小企業,在面對未來挑戰時,仍得以充分將具有高市場潛力的專利成功商品化,並持續擴大創新的層面,活絡經濟發展,足資作為我國中小企業擬訂專利商品化策略參考。註1:可自由營運 (freedom-to-operate, FTO)係指公司在研發技術產品的研發產銷各階段均做好專利風險排查,並導入控管機制以便可以充分運用一項發明、產品或技術,而不會侵犯他人專利權。註2:本報告之技術領域係採用WIPO的五大技術領域分類,請參考https://www.wipo.int/export/sites/www/ipstats/en/statistics/patents/pdf/wipo_ipc_technology.pdf參考來源:•https://www.epo.org/news-issues/news/2019/20191104.html60
農業產業鏈服務經營技術輸出海外,布局全球!
本次專利商品化成功案例訪談,我們來到位於台南市歸仁區的一家科技農業公司(以下簡稱案例公司),案例公司自2016年起便與國際管理顧問公司攜手合作,打造結合農漁養殖、觀光的健康休閒農場,今(2019)年初更將觸角伸向新加坡,將其健康休閒農場之發展模式對外輸出至東協市場。依2018年專利申請件數統計,案例公司也是我國專利申請百大排行之一的廠商,名列95名。案例公司為了保護此等創新的商業模式並開拓全球市場,也向WIPO國際局透過PCT擬多國專利申請布局全球,讓這項農業產銷及觀光的新商業模式,不僅為各國農業與觀光產業帶來更高之經濟效益,也為我國農業技術輸出創造新典範。打造農業新產業鏈服務經營模式我國傳統農業、養殖業(以下統稱:農業),多以個人或家庭為單位進行生產,在人力、土地、設備及資金等方面之投入,無法如歐美國家發揮規模經濟效益,而且在市場通路上又需面對盤商抽成,使利潤收益降低,加上若遭逢天災或遇到市場機制失調,遭受之損失更為巨大。為了改變傳統農業的產銷模式,並為生產者帶來更穩定的收入,案例公司從育苗/育種、生產設備、食品加工、品牌建立、銷售通路等環節一一進行產業鏈技術發展與整合,並結合休閒觀光概念,讓原本低價的農作,透過加工、觀光等模式提升附加價值,為生產者創造穩定成長的經濟收入。以菇類栽種為例,案例公司從育種開始進行研發,發展自有的菌種,使其可有效控制菇類來源端之品質,也可提升作物產量與產出品質;接著,為提升食品安全、降低環境因素對作物所造成的影響,案例公司也從事各種相關生產設備的研發,並提供整套式的生產設備,讓農民可以將優質菌種透過案例公司提供之設備進行栽種,避免水質、土壤、空氣污染影響作物的安全性;之後,案例公司也收購與公司合作之農民所產出的農作物,協助其進行加工以提升農產品經濟價值,或協助其銷售,解決農民長期以來在配銷上遭遇的難題。「產業鏈服務」讓有意投入無毒農作的農民或民眾,即使在無農業專業知識、實務經驗及設備支援的背景下,都可以透過加盟模式,由案例公司提供種苗及生產設備,以標準化的生產流程,獲取一定之利潤,免去盤商抽成、天災、或供需失調等狀況造成的損失。對案例公司而言,透過此等加盟產銷的模式,可有效控管農產品之種植量,避免出現生產過剩的現象,讓農民的生產投入可以獲得合理的報酬;這樣的「產業鏈服務」,案例公司已成功地應用在菇蕈類、葉菜類、魚類之產銷上。至於健康休閒農場的投入,則是將上述概念加以延伸,結合國際管理顧問公司在國內之飯店經營及旅遊產業能量,在觀光區周邊建立大型商場、餐廳、菇菜魚觀光工廠及各種休閒娛樂設施,讓遊客在休憩時也可以認識農漁產品之生產,在當地享受無毒食品之料理,同時遊客也能用這些農作進行加工或DIY,加深對農業的認同。獨創技術應用多元化,成功打開市場大門在發展「產業鏈服務」的過程中,案例公司也善用智慧財產權進行技術的防禦,在菌種/苗種的培養上,案例公司透過營業秘密加以保護,在生產設備上則以專利進行保護,在產銷上則利用商標保護品牌。以下說明案例公司發展的技術,如何進行專利商品化:在專利布局策略上,案例公司主要保護的對象為相關生產設備及其技術,包括:氫氧超微氣泡技術、貨櫃型溫室、生產環境控制設備、育種設備、灌溉設備等相關技術。以「氫氧超微氣泡技術」為例,案例公司發展的氫氧超微氣泡技術產生的氣泡約為0.2微米(即200奈米),較人類頭髮直徑的80微米更為細小,而0.2微米的氣泡透過案例公司獨創的技術,可以將氫氣及氧氣同時包覆在氣泡中,讓超微細小的氣泡深入毛細孔和物品的孔隙中徹底去污,這樣的氣泡在水中運動時,可以破壞微生物、農藥及化學劑的結構,廣泛應用於物品清洗、水質淨化及空氣淨化等領域;故此技術不只應用在農業設備上,亦應用於廢棄物處理、空污設備甚或日本近期流行的氫浴設備等,如案例公司曾在臺南大型宮廟的金爐煙囪上安裝該技術設備,以減少廢氣排放。至於案例公司產出的設備,主要以「設計研發」的投入為主。此一概念主要是因為案例公司觀察到目前世界上的科技大廠,大多投資在微笑曲線的兩端—研發、行銷,以獲得較高利潤,至於附加價值較低的生產製造則是委外進行;因此案例公司將其設備之製造委外生產,但為保障技術之秘密性,採取拆分模式生產製造,即將同一設備的各零組件委由不同製造廠進行生產,最後再由另一組裝廠進行組裝,如此一來委外廠商難以掌握技術的全貌與關鍵,可保障案例公司之技術安全。在保障技術競爭優勢上,除採用拆分式的生產模式外,案例公司為降低成本並做多元領域應用,在機械結構上採取模組化設計,控制生產成本,因此若有不肖業者欲進行技術仿效,在生產成本上一時也難以有效降低,遑論以低價策略搶占市場。對此,案例公司表示,若有其他業者欲進入市場競爭,因無合理利潤,進入者便會減少,案例公司便可維持在市場上技術領先,同時繼續精進研發,拉大與其他業者之技術差距。全球專利布局,提高全球合作者之認同度對於維持技術獨特性,案例公司除在設計、生產上運用巧思提高競爭者市場進入障礙外,更重要的是積極進行全球性的專利布局。對於「專利」的取得,案例公司認為主要目的在保護公司技術,避免市場開發過程發生爭議;其次則是爭取客戶的支持,無論是對加盟者或是國際性的合作對象,取得專利的保護均可有效促成合作,尤其在國外發展健康休閒農場時,透過「技術入股」或「商業授權」的模式與當地業者合作,可為公司帶來源遠流長的收益。在專利布局上,案例公司於進行專利申請時,為降低外部撰稿人員不瞭解公司技術增加往返溝通的成本,因此,案例公司的專利申請均由公司高層親自撰稿,以確保專利說明書的內容可以真正保護其技術;另外,為提升專利送件效率,在國內的專利申請案,多是由公司自行送件;在國外布局上,方委託專利事務所代為處理。至於專利申請策略上,國內申請案採取「一案兩請」的方式,案例公司表示,新型專利在「做生意」上是相當有幫助的,產品要推入市場時獲證快速的新型專利可以讓客戶增加信心,促成合作的加速進行;至於真正有價值性的發明專利獲證後,案例公司則會放棄該發明專利對應的新型專利,以發明專利來增加案例公司之技術價值。另外,在專利審查的過程中,由於案例公司提出之專利都是跨領域技術的整合與實施,案例公司於專利送件後,若收到官方的審查意見,案例公司多會利用「面詢」管道,親赴專利專責機構與審查官溝通,講解技術內容與其應用之可能性,讓審查官進一步瞭解該項專利的新穎性、進步性及產業利用性,提高專利獲證的機會。以「氫氧超微氣泡技術」為例,僅在2018年一年就申請了9件專利,今年10月更在WIPO提交PCT專利國際申請案,未來也計畫在全球多個國家進行專利申請;另外,針對預期進行全球技術輸出的「貨櫃型溫室」、「導光及大功率LED植物燈併用系統」、「貨櫃型水力永動發電系統」等技術,案例公司亦就各技術之核心專利,同時在WIPO提出PCT專利國際申請,展開全球性的專利布局。結語案例公司長年以來在微笑曲線兩端的「研發」與「行銷」上,透過技術研發及專利布局,打造技術的競爭優勢,此外也利用「產業鏈服務」的一條龍產銷模式,打破傳統農業在生產經銷上的種種困境;為提高農業的經濟價值,案例公司攜手國際管理顧問公司合資發展健康休閒農場,讓農業與觀光結合,為農業生產者、農場附近在地產業帶來新經濟收入,繁榮地方的發展。這項健康休閒農場的商業模式,除於今年年初與新加坡公司完成簽約外,目前也與多個國家的合作者陸續完成簽約,並進入開發階段,而案例公司透過技術入股的方式,讓百分百MIT的技術輸出國外,並期望未來在專利的保護下,將此等合作模式在全球各地大放光芒!受訪人:楊境界 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