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專利舉發聽證之實證與探討
以聽證方式辦理專利舉發案件審查的特色在於,令兩造當事人於透明、公開的場合,藉由相互辯論、詢答的方式,透過三位以上審查人員,經由前述程序以合議審查方式共同決定舉發案件的審定內容。我國自107 年起推動專利舉發案件以聽證方式辦理相關審查之作業,截至去(113)年止,共辦理舉發聽證31 場次。本文除就該已辦理舉發聽證之場次,彙整分析相關數據供外界參酌外,並嘗試探討前述舉發聽證案件的辦理過程與結果,歸納、分析並檢討其中有關程序與實務內容,演繹後續可能的情境與作為,期許為爾後舉發聽證實施與改進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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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4-10-01
- 更新日期: 114-10-01
- 發布單位:專利行政企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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