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告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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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訂於114年1月起實施檢送原案為電子申請之修正、訂正或更正說明書時須進行轉檔,且若未轉檔將阻擋送件,為避免影響時效,請預為因應準備。
資訊室為推動專利電子申請修正數位化,本局訂於114年1月起實施原案以電子申請方式送件者,後續提交修正、訂正或更正說明書(無劃線本)時,須比照新申請案說明書先進行轉檔,若未以轉檔工具進行PDF轉檔,於使用E-SET送件時會加以阻擋,將影響送件時效性。統計顯示,本(113)年度6至10月間,電子申請案件之修正、訂正或更正說明書數位化比例達100%之事務所累計已有127家(詳見下表),由於相關作業即將全面實施,提醒各界提前做好準備。同時本局已將常見的轉檔失敗問題彙整至電子申請FAQ網頁的「常見錯誤排除方式」分類中,歡迎各界參考利用,如果使用電子送件服務遇到任何問題,請隨時洽詢本局電子申請客服專線:(02)81769009,或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62
從發明專利公開案件20年趨勢 看全球和我國化學領域專利技術發展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近20年全球發明專利前2大領域從化學領域移轉到電機工程,於我國化學領域每年成長4.6%高於電機工程領域2%2003年,全球PCT專利案件公開件數以化學領域(33,461件)領先,電機工程領域(30,616件)次之,隨著申請人專利布局移轉,2023年電機工程領域激增至105,437件,超越化學領域(58,102件);化學領域平均每年成長2.8%,低於電機工程領域(+6.4%)。我國(TIPO)部分,近20年電機工程領域公開案件數均穩居首位,2023年電機工程領域21,130件,高於化學領域13,677件。然而,化學領域平均每年成長4.6%,高於電機工程領域(+2.0%),不同於全球趨勢(圖1)。電機工程領域包含「半導體」、「運算科技」、「數位通訊」等技術領域。化學領域則涵蓋「藥物」(例如抗病毒藥物、治療或減緩症狀藥物)、「生物科技」(例如診斷方法、疫苗)、「高分子化學」(例如半導體的高分子半導體材料)、「表面處理」(例如半導體、鋼板、玻璃等的鍍膜)、「有機精密化學」(例如相關化妝製品,口紅及睫毛膏)等多個技術領域(表1)。近20年美國於全球化學領域發明專利公開案件穩居首位,日本在我國持續領先近20年美國於化學領域PCT發明專利公開件數穩居全球首位,每年超過12,100件。日本表現也不容小覷,從2003年約4,600件上升至2023年約9,700件,並在2022年前穩居第2。值得注意的中國大陸快速崛起,2023年以約10,200件上升至全球第2,南韓亦於2022年超越德國,2023年上升至約4,250件(圖2)。近20年日本於我國(TIPO)化學領域發明專利公開件數穩居第1,從2004年約1,900件上升至2023年約5,200件,我國與美國專利量先後排序第2,2023年分別上升至約2,100件、2,700件。中國大陸、南韓快速增長,2020年均超越德國,2023年分別上升至約1,300件、660件(圖3)。2023年美國於全球及我國「藥物」占比均高居第1,日本在我國「高分子化學」、「表面處理」、「有機精密化學」領先各國進一步觀察,2023年全球化學領域PCT發明專利公開案件最主要的技術領域內之「藥物」、「生物科技」,美國以占比38.3%~38.4%高居第1,中國大陸(19.7%~19.8%)排序第2,日本、南韓、德國占比則均低於9%,凸顯美國在全球的主導地位(圖4)。2023年我國化學領域發明專利公開案件最主要的技術領域,以「藥物」、「高分子化學」、「表面處理」、「有機精密化學」4項為大宗。在「藥物」領域以美國占比33.8%最高,其次為我國、中國大陸、日本,占比均約13.3%~16.5%。「高分子化學」(67.9%)、「表面處理」(45.8%)均以日本為最大宗,遠高於美國和我國。在「有機精密化學」,日本亦居於首位(27.3%),我國(25.9%)緊隨其後,中國大陸(14.6%)排序第3,顯示各國家(地區)在化學領域不同技術的競爭格局,美國在醫藥、日本在高分子化學、有機精密化學領先各國(圖5)。2023年全球化學領域前25大申請人涵蓋產業廣,我國前25大申請人分布在半導體材料等產業進一步分析,全球化學領域之專利申請人,是值得產業關注的目標。2023年,化學領域PCT專利公開案申請人,以德國巴地斯顏料化工廠(371件)居首,美國加州大學(328件)、法國萊雅(296件)次之。前25大申請人包括化工產業的巴地斯顏料化工廠和LG化學,全球美妝巨頭法國萊雅,日用品大廠聯合利華和花王,以及來自鋼鐵製造、電子材料、顯示器材料、特殊玻璃等產業的申請人與學研機構,其中10個來自日本,6個來自美國,2個來自中國大陸,顯示各國家(地區)於全球化學領域的布局各據其優勢持續奠基(圖6、表2)。2023年我國(TIPO)化學領域發明專利公開案申請人,以日本日東電工(255件)最高,其次為日本富士軟片(188件)、美國應材(179件)。前25大申請人分布在半導體材料、消費電子材料及顯示器材料等產業,其中來自日本的申請人占大多數,共17個,2個來自美國,2個來自中國大陸,我國申請人僅有工研院進入前25大(圖6、表3)。「≪2023年WIPO與TIPO受理發明專利申請趨勢比較分析─專題分析≫近二十年WIPO與TIPO發明專利技術領域成長趨勢分析」已置於智慧財產局專利主題網「研究報告」之「趨勢統計」下,歡迎各界參閱(https://topic.tipo.gov.tw/patents-tw/lp-979-101.html)。63
財團法人專利檢索中心完成二篇專利分析報告,歡迎各界參考
專利行政企劃組在淨零排放、數位轉型的趨勢下,鈉離子電池、5G與 AIoT成為全球科技競爭的焦點。本局委託財團法人專利檢索中心完成「5G與 AIoT 整合應用之專利布局分析」及「鈉離子電池專利技術分析」兩份專利分析報告。透過分析各國及各企業的專利布局,瞭解全球在相關技術研發上的競爭態勢,並找出臺灣產業在技術創新方面所面臨的挑戰與機會,以協助政府與企業制定更具針對性的科技發展策略,提升我國在全球價值鏈中的地位。 報告可連結至該中心索取,歡迎各界參考。64
本局「全球專利檢索系統」自113年11月22日起變更網址,歡迎舊雨新知多加利用。
資訊室為完善資訊安全防護及提升對外服務穩定性,本局自113年11月22日起變更「全球專利檢索系統」之服務網址為:https://tiponet.tipo.gov.tw/gpss/,舊版服務網址(https://gpss.tipo.gov.tw/)預計於本(113)年12月5日關閉,若需任何協助請洽詢本局資訊室(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謝謝。65
補充說明本局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第一章2.4.1.3.1節「界定發明之技術特徵不正確」之內容
專利爭議審查組現行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第一章第2.4.1.3.1節「界定發明之技術特徵不正確」一節列舉兩種不明確的情形,(1)「例如以封閉式連接詞界定之組成物,該組成物某一成分的上限值與其他成分的下限值之總和超過100%」,以及(2)「又例如以封閉式連接詞界定之組成物,該組成物某一成分的下限值與其他成分的上限值之總和低於100%」。其中所述「以封閉式連接詞界定」係配合所舉例子使用「由…所組成」之封閉式連接詞而加以說明,且此段文字係以「例如…」先為說明,因此,文義上為舉例說明,並非意指以開放式連接詞所界定之組成物無須判斷成分含量百分比是否不明確。有關開放式連接詞界定之組成物,其成分含量百分比是否明確之判斷原則:(a)請求項不論以「開放式」或「封閉式」連接詞界定之組成物,其某一成分的上限值與其他成分的下限值之總和超過100%時,皆不合理,導致請求項不明確。(b)請求項以「開放式」連接詞界定之組成物,其某一成分的下限值與其他成分的上限值之總和低於100%時,表示其尚可包含其他未記載於組成物之成分,可使含量總和達到100%,不會導致請求項不明確。66
114年發明專利案公開前審查暨分類作業委外案局網最新消息公告
專利行政企劃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為「114年發明專利案公開前審查暨分類作業委外案」業已於113年11月22日正式公告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test.pcc.gov.tw/pis/index.jsp)若針對投標方式、考試方式或工作內容有興趣者,歡迎隨時來電詢問。專利行政企劃組 楊小姐,電話:02-2376728667
本局智權知識連載漫畫《一人部門的IP日常手札》更新至第14話,歡迎各界至 產業專利知識平台閱覽!
資訊室為促進各界對智權知識與實務應用觀念之瞭解,本局以「中小企業智權管理」為主題製作連載漫畫系列《一人部門的IP日常手札》,將職場上的實務智權議題,化為輕鬆的日常職場劇,並自111年8月起正式出刊。《一人部門的IP日常手札》連載漫畫已更新至第14話,觀迎各界至本局本局產業專利知識平台(iPKM)閱覽或下載分享。本話大綱:新思精機眾人思索著反訴策略,並成功找到了比對侵權成功的對方產品。但是老闆不甘於此,想要藉由勝訴取得更多話語權,修復兩家公司之間的平衡關係。來到開庭日,本以為能在爭執過程中順利過關的新思精機,卻被晨栖電機抓住某個把柄而錯失勝機。但此時的英娜,卻接收到某個她並不了解其內涵的訊息,而其將成為推翻現況、把爭訟畫上句點的關鍵。正式對簿公堂,不成功便成仁的IP日常劇場第14話。68
本局已建置「高齡科技技術推廣平台」,並提供相關產業分析報告,歡迎各界多加利用。
資訊室為支持國內高齡科技產業關鍵技術研發,本局已建置「高齡科技技術推廣平台」並自即日起對外開放服務,該平台提供相關新聞、專利文獻、專家文章以及產業趨勢分析等資訊,以多元整合方式協助高齡科技產業快速有效地掌握技術趨勢及新知,進而強化研發創新能量,歡迎多加利用。其中產業趨勢分析資訊部分,本(113)年度本局以「高齡運動賦能」及「高齡食品」為範圍,完成下列4份產業分析報告,歡迎下載參考:高齡運動賦能趨勢分析報告:深入探討人口老化帶來的經濟挑戰和健康需求,展示了運動科技如何成為高齡者健康賦能的重要工具。AI運動復健平台專利布局分析報告:提供 AI 應用於運動復健相關技術的專利技術探勘和專利布局建議,了解各國以及我國的發展趨勢和產業應用需求,進而提供制定研發方向、技術發展規劃之建議。高齡食品趨勢分析報告:揭示了全球保健食品市場的最新動態,並提供國內外專利布局的洞察,以幫助企業制定技術開發與市場佈局策略。高齡食品之益生菌專利布局分析報告:詳細分析了益生菌在高齡健康管理中的潛力,透過專利數據提供技術發展和競爭戰略建議,幫助業界捕捉這一藍海商機。69
2024年第3季各國標準必要專利相關政策動態報導,歡迎各界參考!
專利審查二組隨著全球對標準必要專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 SEP)議題關注日益增加,各國的政策動態也在不斷演變。智慧局持續追蹤歐盟、世界智慧財產組織、英國及美國的SEP相關事件及政策動態,透過蒐集網路公開之SEP相關新聞訊息,分析整理製作標準必要專利動態調查報告,期能增進產業對涉及SEP議題之進一步理解,幫助產業把握主要市場的專利布局策略。英國智慧財產局(UKIPO)於2024年7月22日推出一站式標準必要專利資源中心(以下簡稱資源中心),彙整並提供標準必要專利(SEP)的綜合資訊。UKIPO設立此中心目的在於幫助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更了解標準必要專利生態系統及公平、合理和非歧視(FRAND)授權,提高生態系在定價和必要性方面的透明度,及提高爭議解決(包括仲裁和調解)的效率。本報告介紹資源中心及其所提供之資訊內容,供讀者對於資源中心能有初步認識,進而在面臨相關議題時,能迅速取得相關資源作為參考。資源中心所提供之資訊分成四大部分,在每一部分中分別記載當面對標準必要專利議題時,可能會遭遇的各種問題、相關詞彙,以及如何應對之指南。第一部分介紹標準必要專利於標準開發時所需遵守的標準發展組織(Standard Development Organization, SDO)之智慧財產權政策;第二部分介紹標準必要專利取得專利權後,在授權時須注意之原則;第三部分則在探討標準必要專利授權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時可尋求之解決及補救措施。第四部分為附加資源,包含英國標準必要專利判例、詞彙表與國外標準必要專利資訊連結。各部分之說明希望能幫助企業了解它們可能與標準必要專利生態系統的各個方面相互作用之處,以及如何更有自信的處理標準必要專利的相關問題。英國資源中心的推出為企業提供重要指引,有助於增進透明度並推動技術創新。儘管其在國際司法和未來立法方面的具體效果尚待觀察,但這是英國政府應對標準必要專利挑戰的關鍵一步。未來應持續追蹤該政府的政策動態,以便應對可能的立法變化。本報導旨在提供有關全球SEP相關政策動態之最新訊息,歡迎外界參考。如有任何關於本報導之詢問或進一步訊息,請聯繫:專利審查二組通訊審查科徐雨弘科長 (02)2376-7216;E-mail: [email protected]70
為強化說明書段落編號資料正確性,本局將自114年1月起阻擋不符合規則之案件,且為利因應準備,自18日起提供新電子申請系統2.6.2版更新程式,新增「說明書段落編號」檢核及提醒機制,歡迎下載安裝。
資訊室為使說明書之XML與PDF之段落編號一致,自明(114)年1月起轉檔工具(Html2Pdf)進行說明書轉檔時,將一併檢核說明書之「段落編號」是否符合編寫規則,若不符合則會阻擋轉檔。為利使用者預為因應準備,本局提供2.6.2版更新程式,於程式更新後說明書轉檔檢核出「段落編號」未依編寫規則時,會出現提示錯誤訊息,但仍可繼續轉檔,於114年1月後才會阻止轉檔。相關功能詳細更新內容請參考附件「更新內容」。為進行程式更新,請新電子申請系統(HTML2PDF/WORD增益集及E-SET)用戶,於113年11月18日起,開啟HTML2PDF與E-SET程式手動更新作業,或至智慧財產權e網通 [01案件申請]>>[下載新電子申請系統]下載安裝「HTML2PDF/WORD增益集 2.6.2版」與「E-SET 2.6.2版」新版程式。71
「專利年費手冊」,歡迎各界參考
專利行政企劃組為使民眾對於如何維持專利權更加瞭解,本局特別針對專利年費繳納時間、金額及如何繳納等民眾關注問題編撰「專利年費手冊」,內容淺顯易懂,並輔以相關操作視覺畫面,期待能對專利權人有所助益。72
本局重新編修完成「商標法逐條釋義」(113 年 10 月版),歡迎參考利用!
商標權組為因應商標法部分條文去(112)年 5 月 24 日修正公布,於本(113)年 5 月 1 日施行,相關子法「商標法施行細則」及「商標代理人登錄及管理辦法」同 時修訂實施,並參酌近三年新發布「混淆誤認之虞審查基準」、「識別性審查基準」、「聲明不專用審查基準」、「證明標章、團體標章及團體商標審查基準」 等審查基準修正要點,本局編修「商標法逐條釋義」以資參考。 此次修正並配合部分司法實務見解之變動,篩選具參考價值之司法判決及審 查實務見解,以增補逐條釋義之完整性,歡迎各界參考利用。73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即將於113年11月15日起受理114年度專利師職前訓練報名
專利行政企劃組專利師職前訓練報名日期:113年11月15日(五)至113年11月29日(五),詳情可至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網站(http://www.twpaa.org.tw/)查詢。74
113年11月份民眾電話詢問十大精選問題,歡迎各界參考利用
專利行政企劃組為擴大外界對專利程序相關諮詢問題的回應服務,本局每月精選外界洽詢客服的10大問題及說明,提供各界參考利用,歡迎查詢。如有其他專利相關問題,請電洽本局專利服務專線:(02)8176-9009,也可以透過本局文字智能客服小智(路徑:本局首頁>進入專利主題網>右下角小智圖示),找尋需要的資訊。本月精選問題如下,詳細答覆請參閱檔案附件:一、如何申請舉發,是否能用電子送件?需附的文件有哪些?二、如果我想要新增發明人,要如何辦理?三、如何申請優先權證明文件? 有沒有快速申請的方法四、新型專利專利權已經期滿消滅,還能不能申請新型技術報告?五、專利權授權登記要如何辦理?有無時間限制?六、我要申請設計專利,委任書可以後補嗎?七、原有兩個人共同申請的專利案,其中有一個人要放棄,要如何辦理?八、我要辦理透過銀行帳戶定期扣繳年費,如何申請?九、我的專利已經核准,是否可以申請延緩公告?十、專利申請人名稱在什麼情況之下要加註國別名?75
【重要通知】本局「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聽會舉辦地點改為本局18樓大禮堂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有關本局11月4日下午2時之「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聽會,因報名人數踴躍,故會議地點由本局19樓改為本局18樓大禮堂(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二段185號)。公聽會當天將不提供紙本資料,請與會者自行下載修正草案資料。76
113年11月號第311期智慧財產權月刊出版新訊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本月專題—化學類專利記載要件審查案例探討發明專利權範圍,以申請專利範圍為準;申請專利範圍之記載是否適切,對於專利權人權利之保護及相對於公眾利用上之限制,均具有重大意義。專利審查實務上對於記載要件有明確性要求,化學類之物或方法專利,不明確的表達或用語,更可能導致整體結構、性質的改變,產生不同之功能、用途,若依說明書之記載,並參酌申請時之通常知識,認定請求項不明確,亦可能導致請求項無法為說明書所支持,或導致申請專利之發明違反可據以實現要件。為避免申請專利範圍產生疑義,審查實務上對其記載要件之判斷,申請人及專利從業人員相當關心,值得深入探討。 詳細內容,請參閱下列相關連結本月專題文章:化學類專利記載要件審查案例探討專題一:化學類專利記載要件審查案例探討(上)——以請求項中使用商標或商品名稱為例(林峯州、鄭詠文、鍾文正)專題二:化學類專利記載要件審查案例探討(下)——以請求項表現方式為例(鄭詠文、林峯州、鍾文正)本月論述文章:論述:初探歐盟工藝品與工業產品地理標示保護法(趙化成)77
智慧局113年第3季智慧財產權趨勢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智慧局113年第3季智慧財產權趨勢一、專利商標整體申請趨勢113年第3季,我國受理申請3種專利案合計18,267件(發明專利12,739件、新型專利3,679件、設計1,849件),較上(112)年同期略減0.2%;其中,值得關注者為發明專利第3季近5年均朝微幅增加之趨勢。本國人3種專利件數占比為49%,外國人為51%;本國人件數較上年同期下降2%,外國人則上升2%(如圖1)。商標受理註冊申請23,304件(29,258類),較上年同期減少1%,其中,本國人占77%,外國人為23%。近2年第3季同期之申請件數均下降,今年減幅已收歛至1%(如圖2)。二、本國人專利申請概況(一)發明專利前十大申請人本國人發明專利申請4,857件,其中,企業為3,881件。發明專利前十大申請人,台積電申請331件位居第一,依序是友達99件、英業達94件、南亞科88件、群創84件、台達電81件、鴻海76件、聯電75件、瑞昱73件、及聯發科66件(如圖4)。值得關注者,台積電自105年第3季起,已連續9年排序第一,台達電件數則創下歷史新高,鴻海件數成長快速,顯示其專利布局企圖。(二)設計專利前五大申請人本國人設計專利申請790件,前五大申請人以唐虞16件位居第一,依序是長庚科大及顯昌眼鏡均為13件、宏碁及聯府塑膠均為12件(如圖5)。其中,顯昌眼鏡不僅排名為史上最佳,申請件數亦創新高。(三)學校發明專利前十大申請人我國學校發明專利申請462件,前十大申請人以成大32件排序第一,依序是清大29件、臺大28件、陽明交大27件、崑山科大23件、南開科大及屏科大均為21件、北科大18件、虎尾科大16件及北醫大14件(如表1)。(四)研究機構及國營事業發明專利申請人我國研究機構發明專利申請99件,前三大申請人為工研院42件、塑膠中心及資策會均為7件、精機中心6件(如表2)。我國國營事業發明專利申請26件,以臺銀9件最多。三、外國人專利申請概況(一)發明專利申請人國籍分析外國人發明專利申請7,882件,前五大國家(地區)以日本申請案3,058件居冠,依序為美國1,724件、中國大陸898件、南韓872件及德國252件(如圖3)。其中,南韓件數逐漸增加,顯示其愈來愈重視來我國專利布局。(二)發明專利前十大外國申請人發明專利前十大外國申請人中,美國應用材料申請254件,重返第一,其他依序是南韓三星電子222件、美國高通202件、南韓韓領及日本東京威力均為175件、日本日東電工101件、日本富士軟片91件、荷蘭ASML 90件、日本鎧俠83件及日本力森諾科71件(如圖4)。其中,應用材料及東京威力件數均創下歷史新高。(三)設計專利申請人國籍分析外國人設計專利申請1,059件,前五大國家(地區)以日本申請221件最多,依序為美國220件、中國大陸210件、德國83件及瑞士76件(如圖3)。其中,美國件數與日本並駕齊驅,中國大陸則緊追在後。(四)設計專利前五大外國申請人設計專利前五大外國申請人,以美國蘋果50件最多,依序是中國大陸北京石頭世紀科技及德國BMW均為40件、中國大陸明門幼童用品27件及美國福特環球科技25件(如圖5)。其中,蘋果再度居首,顯示其以設計保護新產品之策略,北京石頭世紀科技件數達到新高。四、商標註冊申請概況(一)商標申請註冊前十大本國申請人本國人商標註冊申請17,962件,前十大申請人,統一企業以236件排序第一,依序是寶湖宮天地堂106件、吳若梅103件、中華電信84件、國歡78件、萊禮生醫67件、國泰金融控股60件、國泰人壽55件、研能科技50件及遊戲橘子44件(如表3)。(二)本國人申請類別本國人申請前三大類別部分,依序是第35類(廣告、企業經營等)3,496件、第43類(餐廳、住宿等)1,629件、第30類(咖啡、茶及糕點等)1,481件(如圖7),顯示我國廠商商標申請多集中在企業經營、與民生消費相關的餐廳住宿服務及咖啡、糕點等商品類。(三)外國申請人國籍分析外國人商標註冊申請5,342件,前五大國家(地區),中國大陸1,472件最多,依序是日本837件、美國693件、南韓540件及香港317件(如圖6)。除美國外,其他4個國家(地區)的件數增加15%-47%不等。(四)商標申請註冊前十大外國申請人外國商標註冊前十大申請人,以香港圖藝數碼50件排序第一,依序是中國大陸北京石頭世紀科技44件、德國百靈佳殷格翰39件、開曼群島騰訊37件、日本靜鐵超市34件、新加坡星獅地產及中國大陸北京京東數智工業均為32件、法國拉奧里露28件、南韓LG生活健康及韓購均為24件(如表4)。(五)外國人申請類別外國人申請前三大類別部分,依序是第9類(電腦及科技產品等)985件、第35類(廣告、企業經營等)589件及第3類(化妝品、清潔劑等)579件(如圖8)。外國人在我國申請商標註冊保護,以第9類電腦及科技產品為重心。(六)產業別分析我國受理之商標申請以「農業食材」5,844件位居各產業之冠,其次是「健康醫事」4,810件、「商業金融」4,628件(如圖9)。前三大產業之商標申請,本國人集中在「農業食材」4,714件(如圖10),主要是餐廳及住宿之商標件數較多;外國人以「技術研究」1,514件最多(如圖11)。此外,本國人在「健康醫事」增加2%,外國人在「農業食材」增加22%,雙雙成長。備註:上述統計數據,其申請人及國籍排序以申請案之「第一申請人」為計算基礎。113年第3季統計已置於智慧財產局網站「季統計」下,歡迎各界參閱(https://www.tipo.gov.tw/tw/lp-167-1.html)。78
公告「發明及設計專利申請案申請延緩實體審查作業要點」,並自114年1月1日開始施行
專利爭議審查組為幫助專利申請人更全面且更加彈性地利用發明及設計專利,並利公司企業進行專利布局及專利商品化,本局將於明(114)年1月1日起施行新版之「發明及設計專利申請案申請延緩實體審查作業要點」,除現行已可提出申請的發明或設計專利初審之延緩實體審查方案外,新版要點的修訂重點包括:一、將原已施行之「發明專利申請案申請延緩實體審查作業方案」(104年3月23日公告)及「設計專利申請案申請延緩實體審查作業方案」(107年6月28日公告,112年9月1日另有修正)整併為單一要點。二、放寬再審查申請案於審查意見通知函送達前,可申請延緩實體審查。三、放寬分割申請案,亦可申請延緩實體審查。四、增列已申請優先審查者,為不得申請延緩實體審查之事由。本作業要點暨相關答客問及申請須知,請詳閱相關連結附件,或有任何問題請洽本局聯絡人:葉哲維 (02)2376-7638。79
2023年我國受理發明專利持續成長1.2%,WIPO受理PCT發明專利繼2009年首度轉為負成長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經濟部智慧局(TIPO)今日公布「2023年WIPO與TIPO受理發明專利申請趨勢比較分析」,2023年,WIPO受理PCT發明專利申請估計約272,600件,年減1.8%,終結連續13年的成長;反觀TIPO受理50,854件,年增1.2%(如圖1)。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是聯合國專責智慧財產保護的機構。申請人僅須透過PCT(專利合作條約)提出發明專利申請,指定在多個PCT締約國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准予專利權。2023年,WIPO與TIPO發明專利申請,分別以「運算科技」及「半導體」最多2023年,WIPO受理發明專利之技術領域以「運算科技」(10.2%)為最大宗,其次是「數位通訊」9.4%、「電子機械能源裝置」7.9%。TIPO以「半導體」占比15.0%最高,其次是「運算科技」9.1%、「電子機械能源裝置」6.1%(如圖2)。WIPO將發明專利區分為35個技術領域,其中「運算科技」包含AI、雲端計算等演算技術;「數位通訊」包含5G/6G通訊、衛星通訊等有線、無線及影像數位通訊;「電子機械能源裝置」涵蓋照明、基本電子元件、電能存儲系統、發電配電等裝置及技術;「半導體」包含半導體裝置、製程及技術。主要國家(地區)在WIPO布局技術領域中,中國大陸在「數位通訊」占比15.6%最高,美國於「運算科技」12.9%最多,日本(11.3%)及德國(11.8%)以「電子機械能源裝置」為最大宗,南韓則「電子機械能源裝置」及「數位通訊」並重(均11.2%)。我國、中國大陸、美國、日本、南韓在TIPO則均以「半導體」占比最高,占比12.5%~25.7%(如圖3)。2023年,全球PCT專利申請華為七連霸,TIPO專利申請台積電五稱冠2023年,WIPO發明專利公開案件前十大申請人,中國大陸華為以6,494件連續7年排序第1,其次是南韓三星電子(3,924件)、美國高通(3,410件)。我國(TIPO)部分,台積電以1,582件連續5年居冠,其次是美國應材(794件)、南韓三星電子(747件)、美國高通(695件)。WIPO與TIPO前十大申請人均包含南韓三星電子及美國高通(如圖4)。2023年,WIPO前十大申請人多在「數位通訊」積極布局,TIPO前十大則多以「半導體」最高2023年,WIPO前十大申請人之技術領域分布,中國大陸華為等6個申請人於「數位通訊」領域布局最為積極。其中,中國大陸華為在「數位通訊」占比41.8%,其次為「運算科技」22.7%和「電信」9.5%,合計占比74.0%(如圖5)。TIPO部分,台積電等6個申請人均以「半導體」為最大宗,並以台積電占比78.1%最高(如圖6)。比較南韓三星電子在WIPO布局以「數位通訊」最高,在TIPO則以「半導體」最高,布局重心明顯不同。美國高通在WIPO與TIPO均以「數位通訊」最高,布局差異較小(如圖5、圖6)。2023年,臺北-新竹地區申請人占本國人申請件數72.4%,臺北-新竹地區發明人在WIPO發明專利申請科技聚落排名第372023年,本國人在我國(TIPO)發明專利申請縣市,以新竹市4,842件居首,創歷年新高,其次為臺北市(3,058件)、新北市(2,989件)。臺北-新竹地區申請人合計占本國人申請件數比例72.4%(如圖7)。此外,根據WIPO近五年公布統計,臺北-新竹地區發明人均為WIPO發明專利申請科技聚落前50大,2019年~2023年排名第37(如表1)。「2023年WIPO與TIPO受理發明專利申請趨勢比較分析」已置於智慧財產局專利主題網「研究報告」之「趨勢統計」下,歡迎各界參閱(https://topic.tipo.gov.tw/patents-tw/lp-979-101.html)。80
本局新版「商標檢索系統」服務自即日起對外開放,具簡易及進階檢索方式,歡迎多加利用!
資訊室為提升本局「商標檢索系統」操作便利性並支援行動裝置瀏覽,本局已建置新版系統進行優化,將區分簡易檢索及進階檢索方式,以符合不同使用族群需求,同時新版系統亦提高檢索結果筆數至1,000筆,減少須反覆調整檢索條件進行限縮情況。同時舊版系統預計於明(114)年3月起關閉不再對外服務,歡迎多加使用新網址,若需任何協助,請洽詢商標檢索問題諮詢專線:(02)23767165、(02)23767166、(02)23767508、(02)23767571,謝謝。81
有關國內、外共同申請人之專利申請案,經本局審查發給專利審查意見通知函者,自即日起其申復期間為3個月。
專利爭議審查組一、緣因「113 年度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民眾反映有關國內、外共同申請人之專利申請案,本局所核發之專利審查意見通知函之申復期間,係以申請人申請書所載第一位申請人之國籍為準,如為本國籍,指定申復期間為2個月;如為外國籍,指定申復期間為3個月,爰建議共同申請人,其中一位為外國籍者,即應給予3 個月的申復期間,不應以申請人的順位而定。二、為符合申復期間之實際意義,給予申請人合理申復期間,本局已儘速完成增修資訊相關系統,將國內、外共同申請人之專利申請案申復期間均調整為3個月,並於即日起依循辦理。82
本局智權知識連載漫畫《一人部門的IP日常手札》更新至第13話,歡迎各界至產業專利知識平台閱覽!
資訊室為促進各界對智權知識與實務應用觀念之瞭解,本局以「中小企業智權管理」為主題製作連載漫畫系列《一人部門的IP日常手札》,將職場上的實務智權議題,化為輕鬆的日常職場劇,並自111年8月起正式出刊。《一人部門的IP日常手札》連載漫畫已更新至第13話,歡迎各界至本局產業專利知識平台(iPKM)閱覽或下載分享。本話大綱:晨栖電機證據保全效果拔群,新思精機陷入了不得不應訴的險境。原告證據充足且起訴目的不明朗的情況下,眾人為了擬定應訴策略陷入焦頭爛額之中。雖然有在嘗試進行讓專利無效化的作為,但這仍然無法扭轉訴訟的敗勢。此時魏律師端出一個險計,即將直面試探姜英娜,尋求能夠改變局勢的關鍵線索。攻防行動來回,滿腔情緒交纏的IP日常劇場第13話。83
史上最快 15天就發明再審查審查專利
專利爭議審查組本局於今(113)年9月1日起推出「發明專利再審查加速審查(AEPRe)」方案,針對初審核駁審定理由僅核駁部分請求項、部分請求項未核駁的案件,若申請人於再審查時以「刪除核駁請求項、將未核駁請求項改寫為獨立項」的方式進行修正,使專利範圍成為初審認定的核准範圍的再審查案,給予加速審查。智慧局表示,AEPRe方案剛開始試行就收到申請人提出申請書,目前第一件AEPRe加速審查的再審查案已經發出核准審定書。第一件AEPRe案件從申請人提出AEPRe加速審查申請至核准審定僅為15天,相較於一般再審查案件需要約10~13個月才能獲得審查結果,AEPRe之施行對於申請人的確有相當大之助益,有利於申請人快速取得專利。代理前述第一件AEPRe案件之高玉駿專利師表示,智慧局近年陸續推出提高審查品質及效率的新措施,讓代理人和申請人明顯感受到服務效能提升,非常肯定智慧局的用心,也很高興能透過AEPRe方案讓客戶的案子快速核准。高專利師表示,發明專利審查有初審及再審查二個階段,在初審階段被核駁時,申請人通常會嘗試對審查意見進行申復,努力爭取獲得最大的保護範圍,不過如果初審申復不成功而遭到核駁審定後,申請人在提出再審查時會重新考慮諸多的可能策略,如果申請人願意採用AEPRe方案為申請策略,不僅申請人受益於加速獲得審查結果,也使智慧局在再審查時能延續初審審查意見來減少審查負擔,可謂是雙贏。AEPRe方案、答客問及請求項修正例示請參見本局網頁:https://www.tipo.gov.tw/tw/cp-85-977635-e7dc7-1.html。AEPRe申請書、申請須知及填表範例請參見本局網站/專利主題網/申請表單網頁:https://www.tipo.gov.tw/patents-tw/lp-712-101-4-20.html。84
本局智慧財產權e網通,新增線上變更申請人之代表人功能,歡迎多加利用
專利行政企劃組為便利專利及商標案件申請人辦理變更事項,加速取得變更結果,及減少與行政機關間公文往返負擔,本局智慧財產權e網通擴大線上變更服務,新增線上辦理變更申請人之代表人功能。 新增前述功能後,申請人可在線上自行辦理變更之事項,包括: 1、 申請人之代表人中文姓名、英文姓名。 2、 申請人及代理人之中文地址、英文地址、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本項新功能自113年10月15日上線啟用,申請人或代理人登入本局智慧財產權e網通後,選擇「案件申請/線上變更」進行案件基本資料變更,不必等候可即時獲得變更結果。 如有操作問題,請洽本局e 網通客服專線:(02)81769009,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相關連結:智慧財產權e網通https://tiponet.tipo.gov.tw85
113年10月份民眾電話詢問十大精選問題,歡迎各界參考利用。
專利行政企劃組為了擴大外界對專利程序相關諮詢問題的回應服務,本局每月精選外界洽詢客服的10大精選問題及說明,並張貼於本局專利布告欄,以利外界參考利用,如有其他專利相關問題,請電洽本局專利服務專線:(02)8176-9009,也可以透過本局文字智能客服小智(路徑:本局首頁>進入專利主題網>右下角小智圖示),找尋需要的資訊。本月精選問題如下,詳細答覆請參閱檔案附件:一、 因颱風停班停課,如遇法定期間末日,應如何處理?二、 請問如果向中華民國申請專利,欲主張日本案之優先權,申請書中主張優先權事項應該如何填寫?三、 請問如果專利權為本國公司及外國公司共同擁有,本國公司符合專利年費減收資格,這樣專利年費可以減收嗎?四、 請問專利以外文本提出申請後,在補正中文本之前,可以修正外文本嗎?五、 專利以外文本提出申請後,可以隔日補送中文本嗎?應如何辦理補正?六、 專利以外文本提出申請後,申請規費應於申請時繳納還是補正中文本時繳納?七、 請問第一次申請設計專利,需要準備什麼東西?要如何知道有沒有跟我申請一樣的專利?審查時間需要多久?八、 本公司申請多項專利並已取得專利權,現在準備遷廠,請問變更地址要如何辦理?九、 申請案先前已經委任代理人(甲),現欲變更代理人為(乙),請問所附變更代理人委任書之申請人簽章需與前委任書一致嗎?另外有其他應注意事項嗎?十、 提出專利申請時,如果發明人不想公布姓名,該如何處理?如專利經核准後,專利證書是否會顯示發明人姓名?86
為推動專利電子申請修正數位化,114年1月起實施原案以電子送件者,檢送修正、訂正或更正說明書時須進行轉檔,請各界預為因應準備。
資訊室為了強化說明書數位資料的完整性,本局計畫自明(114)年1月起,對於原案以電子送件之案件,後續提交的修正、訂正或更正說明書,須比照新申請案說明書先進行轉檔。為順利推動此作業,本局已於去(112)年進行問卷調查並召開座談會,邀請各界共同研商具體可行的推動方式。根據座談會中各界提供的回饋意見及建議,本(113)年8月份已完成相關電子申請服務之擴增與改善,並將常見的轉檔失敗問題彙整至電子申請FAQ網頁的「常見錯誤排除方式」分類中,供各界參考利用。統計顯示,本(113)年度6至8月間,電子申請案件之修正、訂正或更正說明書數位化比例達100%之事務所累計已有99家(詳見下表)。由於相關作業即將於明(114)年1月全面實施,提醒各界提前做好準備,如果使用電子送件服務遇到任何問題,歡迎隨時洽詢本局電子申請客服專線:(02)81769009,或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87
本局「中華民國專利資訊檢索系統」自113年9月30日起變更網址,歡迎舊雨新知多加利用。
資訊室為完善資訊安全防護及提升對外服務穩定性,本局自113年9月30日起變更「中華民國專利資訊檢索系統」之服務網址為:https://tiponet.tipo.gov.tw/twpat/,舊版服務網址預計於本(113)年10月15日關閉,若需任何協助請洽詢本局資訊室(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謝謝。88
公告「商品與服務國際(尼斯)分類修正版本(尼斯第12-2025版)」
商標權組世界智慧財產組織(WIPO)針對尼斯協定商品及服務國際分類修訂至第12-2025版(Nice Classification, 12th Edition–Version 2025),並訂於明(114)年1月1日生效,經彙整完成「尼斯第12-2025版類別標題及注釋異動表」、「尼斯第12-2024版與第12-2025版商品及服務名稱異動對照表」、「尼斯分類第12-2025版商品及服務名稱中英對照及類似組群碼」資料,張貼於本局商標網頁「商品及服務相關資訊」項下「商品與服務國際(尼斯)分類修正版本」之「尼斯第12-2025版」,歡迎各界參考利用。89
113年10月號第310期智慧財產權月刊出版新訊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本月專題—著作權損害賠償之實證研究數位科技的快速演進,為數位格式著作的流通帶來前所未見的便利,但也伴隨著更大的著作權侵害風險。當著作財產權人依著作權法請求損害賠償時,其損害賠償計算方法,至關權利人可獲得損害賠償之數額,在司法實務上,法院如何決定損害賠償額,更是著作權人最關心的議題,掌握法院決定損害賠償額之見解,實有助於著作權人主張權利,深值研析。詳細內容,請參閱下列相關連結本月專題文章:著作權損害賠償之實證研究專題一:著作權損害賠償實證研究——以數位侵權行為為中心(上)(楊雅蘭)專題二:著作權損害賠償實證研究——以數位侵權行為為中心(下)(楊雅蘭)本月論述文章:論述:永續發展浪潮下的智慧財產權——過去、現況與未來趨勢(黃孝怡)90
本局「專利主題網」、「商標主題網」、「著作權主題網」及「智財活動通」等網站,自113年9月26日起變更網址,歡迎舊雨新知多加利用。
資訊室為完善資訊安全防護及提升對外服務穩定性,本局自本(113)年9月26日起調整下列網站之服務網址:「專利主題網」:https://www.tipo.gov.tw/patents-tw/「商標主題網」:https://www.tipo.gov.tw/trademarks-tw/「著作權主題網」:https://www.tipo.gov.tw/copyright-tw/「智財活動通」:https://www.tipo.gov.tw/act/舊版服務網址預計於本(113)年10月31日關閉,請改為使用新版網址,若需協助可洽詢本局資訊室(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謝謝。91
113/10/1起 商標電子申請案應填載代理人登錄字號
商標權組113/10/1起 商標電子申請案應填載代理人登錄字號1. 為便利電子申請系統自動查核代理人資格,自113年10月1日起,商標電子申請案如未填載代理人登錄字號,將無法使用電子申請系統送件。2. 具代理人資格但尚未完成登錄或備查者,僅得使用紙本送件方式送件,嗣後再行補正申請登錄或備查登錄。92
「全球半導體製程設備廢水處理及再生技術之專利趨勢研究」報告,歡迎各界參考!
專利審查二組為配合我國半導體產業邁向永續發展的遠景,本局發布「半導體製程設備廢水處理及再生技術之專利趨勢研究」之專案報告,分享具體案例,其深入探討該領域的專利發展和技術趨勢,可作為協助業界推動綠色轉型重要參考文獻。報告指出,全球有關廢水處理及水資源再生技術的專利申請量在過去20年間呈現顯著增長,反映了企業對永續發展與ESG(環境、社會、公司治理)議題的高度關注。透過廢水回收和水資源再生技術,全球半導體產業在水資源永續發展方面取得了明顯進展,而臺灣作為全球半導體相關零組件之主要生產國家,具備完善的產業鏈及技術基礎,相關研發與成果不亞於美、日及歐洲等先進國家,為我國實現2050淨零轉型目標提供了重要貢獻。93
本局智權知識連載漫畫《一人部門的IP日常手札》更新至第12話,歡迎各界至產業專利知識平台閱覽!
資訊室為促進各界對智權知識與實務應用觀念之瞭解,本局以「中小企業智權管理」為主題製作連載漫畫系列《一人部門的IP日常手札》,將職場上的實務智權議題,化為輕鬆的日常職場劇,並自111年8月起正式出刊。本(9)月份《一人部門的IP日常手札》連載漫畫已更新至第12話,歡迎各界至本局產業專利知識平台(iPKM)閱覽或下載分享。本話大綱:創新產品在展會受挫,晨栖電機的創新高度迎來了質疑。為了奪回技術龍頭地位博取股東會的信任,也為了揮別自己的過去,英娜奮而採取立即見效的手段—專利訴訟。來到證據保全的現場,即便一度受到秘書和法務團隊的反彈,英娜的執著仍讓訴訟攻防戰的齒輪開始轉動—不惜孤注一擲,肩負心魔前行的IP日常劇場第12話。94
113年9月份民眾電話詢問十大精選問題,歡迎各界參考利用
專利行政企劃組為了擴大外界對專利程序相關諮詢問題的回應服務,本局每月精選外界洽詢客服的10大精選問題及說明,並張貼於本局專利布告欄,以利外界參考利用,如有其他專利相關問題,請電洽本局專利服務專線:(02)8176-9009,也可以透過本局文字智能客服小智(路徑:本局首頁>進入專利主題網>右下角小智圖示),找尋需要的資訊。本月精選問題如下,詳細答覆請參閱檔案附件:一、如何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需要多久時間完成?二、國際優先權基礎案申請人及發明人,是否要與國內申請案一致?三、優先權證明文件可否用電子申請?如何辦理?四、年費繳納第10年還有減收嗎?繳費方式有哪些?五、我已繳納新型第10年年費,為何還收到消滅通知?六、年費收據遺失可以補發嗎?如何辦理?七、專利權讓與可否用一文多案號的方式辦理?讓與契約書可否一次列多個專利?八、提出專利申請案改請的時機為何?再審查期間可以提出改請嗎?九、申請人或發明人的姓名、名稱可以使用日、韓漢字或是簡體字嗎?需要另外申請嗎?十、提出專利案件時申請人有2位,之後欲改以1位提出申請,要如何處理?95
德國聯邦最高法院Klaus Bacher庭長及歐洲知名律師Dr. Heinz Goddar及Dr. Ute Kilger至本局演講
專利爭議審查組113年9月5日上午,智慧局很榮幸邀請到德國聯邦最高法院Klaus Bacher庭長、德國Boehmert & Boehmert專利法律事務所專利律師暨合夥人的Dr. Heinz Goddar及Dr. Ute Kilger蒞臨本局,就「德國聯邦最高法院DABUS案判決」、「歐盟SPC及SPC製造免責」及「歐盟AI法案2024」課題進行演講,透過三位專家精闢講解,本局同仁對德國、EPO與美國之發明人判斷異同、歐盟《醫藥品包裹》修法草案及歐盟2024年8月1日生效的《AI法案》有深入認識與學習。96
公告「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6章修正」英譯版
專利爭議審查組一、「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六章修正」,本局業已完成英譯版,該英譯版可協助國際智慧財產權界有關我國專利審查中可提出修正之時機,及如何評估可准予修正等情形的了解,提升對外國申請人的服務。 二、歡迎有興趣者至本局英文網站查詢。97
113年9月號第309期智慧財產權月刊出版新訊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本月專題—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新制對專利再審查及舉發案審查之影響及變革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新制已於112年8月30日施行,本次修法完備營業秘密保護,並建構更具專業、效能且符合國際潮流的智慧財產訴訟制度,係該法施行以來最大幅度的修正,修正重點中,為避免裁判歧異、促進審理效能及解決實務爭議等目的,新制規定修正專利民事及行政訴訟相關規定,因而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利再審查及舉發案審查實務運作會造成影響,此為影響各界所關心的專利實務,深值研析。詳細內容,請參閱下列相關連結本月專題文章: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新制對專利再審查及舉發案審查之影響及變革專題一: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新制對專利舉發案件審查之影響(劉正旭)專題二:由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新制論專利再審查及舉發精進措施(林希彥)本月論述文章:論述:從語言學方法研究美國抗體專利揭露要求——以Amgen Inc. v. Sanofi案為中心(杜振木)98
再審查開快車 發明專利再審查加速審查(AEPRe)於113年9月1日上路
專利爭議審查組一、「發明專利再審查加速審查(AEPRe)」方案將於113年9月1日實施,AEPRe係針對初審核駁審定理由僅核駁部分請求項、部分請求項未核駁的案件,於再審查時,申請人以「刪除核駁請求項、將未核駁請求項改寫為獨立項」的方式進行修正,給予加速審查的方案。AEPRe能利用初審審查結果來減少額外判斷時間及審查成本,增進再審查審查效能,且申請人可於6個月內收到再審查審查意見通知函或審定書,有助專利申請人加速取得專利,歡迎各界多加運用。二、AEPRe申請要件如下:(一)適格案件:發明專利再審查案,其初審核駁審定理由僅核駁部分請求項者。(二)申請時點:申請人應於本局程序審查通知「即將進行再審查函」送達起,至本局核發「第一次再審查審查意見通知函」之期間內,申請AEPRe。(三)修正內容:應依專利法第49條規定提出修正,且全部修正內容須符合以下態樣:刪除具有不准專利事由之請求項。單純將初審核駁審定理由無不准專利事由的附屬項,改寫為獨立項。 前述修正內容,得一併調整項號、依附關係及新增附屬項。 *備註:發明專利再審查加速審查方案(AEPRe)申請書、申請須知及填表範例請參見本局網站/專利主題網/申請表格。99
為瞭解我國綠商標註冊申請案件趨勢,延續2023年之「我國近十年綠商標產業之比較分析」,納入最新年度的統計數據並予研析,完成「我國綠商標產業布局分析」,歡迎參考利用。
商標權組本報告乃延續2023年之「我國近十年綠商標產業之比較分析」報告,今(2024)年再納入最新年度的統計數據並予研究,剖析我國綠商標產業最新現況,完成「我國綠商標產業布局分析」,提供業者作為綠色產業商標布局,因應國際氣候變遷及淨零排放策略之參考。參考歐盟綠商標統計方法,定義所謂「綠商標」並非就「商標圖樣」作探討,而是針對商標申請案所指定使用於尼斯分類之各類商品或服務名稱加以歸納,分析我國近十年綠商標在「能源產品」、「運輸」、「節約能源」、「再利用/回收利用」、「污染控制」、「廢棄物管理」、「農業」、「環保意識」、「氣候變遷」等9大類別之申請量、百分比、申請趨勢等分布情形。近十年來我國綠商標占所有商標申請總量的比例約14.49%,整體觀察,由前期(2014-2016年)平均13.00%,中期(2017-2020年)平均15.31%,一直到後期(2021-2023年)平均14.64%,雖後期較中期略為下降,惟整體長期來看,顯示產業在申請商標方面,對減碳、低碳及綠能相關意識逐漸重視。另按綠色產品九大類別群組之百分比分布狀況來看,前三大依序是「節約能源」、「污染控制」、「能源產品」,加總占綠商標申請量近八成,可見產業以該三大領域為重心。100
電話溝通配合遠距視訊面詢新措施9/1上路 專利審查打造友善貼心環境
專利爭議審查組一、本局將自今(113)年9月1日起試行「外審委員電話溝通及遠距視訊面詢優化方案」,發明專利申請人可以透過智慧局電話系統之三方電話會議功能,使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外審委員及本局承辦人員,即時溝通並交換意見;如有案情複雜或操作及展示之需要,亦得以遠距視訊面詢方式,直接與外審委員及本局承辦人員進行三邊的遠距視訊面詢,對於提升專利申請品質及審查效能都有助益,可謂雙贏的方案。二、相關內容請詳下方連結:101
預告「發明專利申請案申請延緩實體審查作業方案」修正草案
專利爭議審查組一、為便利申請人進行專利布局及專利商品化,修正「發明專利申請案申請延緩實體審查作業方案」,放寬申請案於再審查審查意見通知前,亦可申請延緩實體審查;刪除於初審、再審查申請分割不得申請延緩實體審查之限制;整併現行「設計專利申請案申請延緩實體審查作業方案」;並修正名稱為「發明及設計專利申請案申請延緩實體審查作業要點」。二、對於上開修正草案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案公告於本局網站「最新消息」(網址:https://www.tipo.gov.tw/tw/cp-85-977613-75051-1.html) 隔日起14日內,提供或洽詢:(一)承辦單位:智慧財產局專利爭議審查組(二)地址:臺北市辛亥路二段185號3樓(三)聯絡人及電話:葉哲維(02)2376-7638(四)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102
公告本局受理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申請核定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TMCA) 「衛星電視台之概括授權公開播送使用報酬率」暫付款案之核定結果。
著作權組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21日發文字號:智著字第11360013081號主旨:公告本局辦理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申請核定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TMCA) 「衛星電視台之概括授權公開播送使用報酬率」暫付款之核定結果。一、依據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26條第1項、第2項規定及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112年12月22日使用報酬率審議暨暫付款核定申請書辦理。二、本案之暫付款,核定如下:(一)音樂頻道:前一年度年廣告總收入+授權總收入=總額之0.055%為當年度使用報酬。(二)一般商業頻道(綜合性頻道):前一年度年廣告總收入+授權總收入=總額之0.033%為當年度使用報酬。(三)電影台、戲劇、卡通台:前一年度年廣告總收入+授權總收入=總額之0.0165%為當年度使用報酬。(四)新聞、體育頻道:前一年度年廣告總收入+授權總收入=總額之0.0055%為當年度使用報酬。103
配合新增「修正說明書頁首檢核」及「發明專利再審查加速審查申請書」,新電子申請系統將於113年9月2日起提供2.6.1版更新程式,歡迎下載安裝。
資訊室因應推動專利電子申請修正數位化座談會各界所回饋意見及建議,113年9月起本局將於收件後自動在修正說明書右上角壓印收件日期資訊,使用者送件時無須自行加註修正日期,同時Html2Pdf轉檔工具2.6.1版亦將提供「修正說明書頁首檢核」功能,協助檢查頁首內容是否為空白;另配合業務推動,本次一併新增「發明專利再審查加速審查」申請書,相關功能詳細更新內容請參考附件「更新內容」。為進行程式更新,請新電子申請系統(HTML2PDF/WORD增益集及E-SET)用戶,於113年9月2日起,開啟HTML2PDF與E-SET程式手動更新作業,或至智慧財產權e網通 [01案件申請]>>[下載新電子申請系統]下載安裝「HTML2PDF/WORD增益集 2.6.1版」與「E-SET 2.6.1版」新版程式。104
本局智權知識連載漫畫《一人部門的IP日常手札》更新至第11話,歡迎各界至產業專利知識平台閱覽!
資訊室為促進各界對智權知識與實務應用觀念之瞭解,本局以「中小企業智權管理」為主題製作連載漫畫系列《一人部門的IP日常手札》,將職場上的實務智權議題,化為輕鬆的日常職場劇,並自111年8月起正式出刊。本(8)月份《一人部門的IP日常手札》連載漫畫已更新至第11話,歡迎各界至本局產業專利知識平台(iPKM)閱覽或下載分享。本話大綱:產品銷售狀況如日中天的新思精機,正以為一帆風順之際,沒想到晨栖電機竟向小慧一行人捎來了警告信。眼見情況不妙,阿彥強行拖走驚慌苦惱的大家,找上一位戰績輝煌的律師;但這位律師可能不是他們想像中的救世主,將為小慧一行人狠狠上一堂課…法律問題浮出,面臨全新挑戰的IP日常劇場第11話。105
公告「辦理兩岸智慧財產權交流及協助產業創新活動-兩岸商標論壇」之補助資格條件及補助比率。
商標權組主旨:公告「辦理兩岸智慧財產權交流及協助產業創新活動-兩岸商標論壇」之補助資格條件及補助比率。依據: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第8條、第9條。公告事項:一、補助資格條件 (一)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全國性工商團體,具執行兩岸智慧財產權交流及擔任溝通平台工作之經驗。 (二)熟悉兩岸智慧財產權產業政策,能適時提出政府建言供政府參考,並具擔任產業界與兩岸政府溝通橋梁之能力。 (三)具備針對產業關切議題舉辦相關研討會、說明會之能力。 (四)具備發行、營運智慧財產權相關期刊及電子報,並提供國際及兩岸智慧財產資訊之經驗。 (五)具有完備之專案管理、財產管理、人事管理及內部稽核等制度。二、補助比率:本計畫補助1家,本局113年度核定之補助金額計新臺幣400,000元,受補助單位應自籌至少新臺幣100,000元,補助比例上限為80%。三、檢附本案計畫構想書及契約書範本各1份。有意願申請補助之全國性工商團體請於113年8月20日前函送工作計畫書一式5份至本局。106
2024年第2季各國標準必要專利相關政策動態報導,歡迎各界參考!
專利審查二組隨著全球對標準必要專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 SEP)議題關注日益增加,各國的政策動態也在不斷演變。智慧局持續追蹤歐盟、世界智慧財產組織、英國及美國的SEP相關事件及政策動態,透過蒐集網路公開之SEP相關新聞訊息,分析整理製作標準必要專利動態調查報告,期能增進產業對涉及SEP議題之進一步理解,幫助產業把握主要市場的專利布局策略。近期各國SEP相關政策之重要事項,簡要說明如下:(一)歐盟議會選舉後標準必要專利監管草案之進展 歐盟議會在今(2024)年2月所通過歐盟執委會新的標準必要專利監管草案,然歐盟議會6月適逢選舉,在該SEP監管草案未有定論的前提下,歐盟執委會內部市場總署(DG GROW)在今年7月11日於歐盟招標入口網站公布招標「標準必要專利(SEP)監管草案施行細則」,DG GROW將投入32萬歐元進行協助實施歐盟SEP法規的研究,其中包含技術標準應遵守設定的法規以及SEP必要性檢查。這個招標案目的在協助實施歐盟SEP法規的研究,並且將必要性檢查作為解決問題的萬靈丹。(二)WIPO公布「標準必要專利策略(2024-2026)」 WIPO的中期策略計畫(MTSP)在實施二年後,於今年4月發布了標準必要專利策略(2024-2026)(簡稱「SEP策略」),其制定WIPO在SEP領域的三年策略計畫。依據WIPO之MTSP使命,其中的“兼顧各方利益”在專利授權和實施中具有非常特殊的含義,因此SEP策略基於中立性、互補性及自願性三個核心原則,設定WIPO作為全球對話的論壇、知識和資料來源、友善協定的場地、及作為服務提供者為策略方向。(三)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及英國智慧財產局(UKIPO)簽署標準必要專利合作備忘錄 美國商務部智慧財產權副部長兼USPTO局長Kathi Vidal與UKIPO執行長Adam Williams 於6月3日簽署的合作備忘錄(Mou),雙方將就與SEP相關的事項進行合作,包括進行外部推廣活動(outreach activity)以提高利害關係人對SEP問題的認識。該協議自簽署之日起有效期五年。 本報告在2024年第2季觀察到各國及WIPO透過在政策上提供充分SEP資訊以改善資訊透明性問題,WIPO及UKIPO更具體在策略中提到設置SEP專頁,解決SEP的資訊分散問題,提供專業知識及資訊以協助需要的利害關係人充分理解關鍵性問題並降低爭議解決成本。歐盟SEP監管草案中則設置能力中心達到相同目的。另外一點值得注意的是,必要性檢查也是在各方政策文件中共同的部分,從過往訴訟案例以及歐盟與英國徵詢各界意見調查報告中對於必要性檢查方法上尚未有一致性,然此為SEP爭議問題的核心,隨著各國或國際組織的政策推進,可樂觀預見必要性檢查將有一套各方所能接受的規則。本報導旨在提供有關全球SEP相關政策動態之最新訊息,歡迎外界參考。如有任何關於本報導之詢問或進一步訊息,請聯繫:專利審查二組通訊審查科徐雨弘科長 (02)2376-7216;E-mail: [email protected]107
113年8月份民眾電話詢問十大精選問題,歡迎各界參考利用
專利行政企劃組為了擴大外界對專利程序相關諮詢問題的回應服務,本局每月精選外界洽詢客服的10大精選問題及說明,並張貼於本局專利布告欄,以利外界參考利用,如有其他專利相關問題,請電洽本局專利服務專線:(02)8176-9009,也可以透過本局文字智能客服小智(路徑:本局首頁>進入專利主題網>右下角小智圖示),找尋需要的資訊。本月精選問題如下,詳細答覆請參閱檔案附件:一、 請問發明人的英文姓名誤繕的話,要繳交證明文件和變更規費嗎?二、 已繳交領證費和第一年年費,因報帳期限需要,可以幫忙更改繳費收據日期嗎?三、 申請專利時有檢附英文摘要,想要減收800元規費,但忘了附上申請人的英文姓名,能再補交資料嗎?四、 請問如果要申請實體審查,要多久以內提出申請才行?如果是在期限內的最後一天才提出申請,但沒有馬上繳費可以嗎?五、 申請的專利核准了,要如何請領證書?繳費可以用什麼方式?能同時辦理變更公司代表人嗎?萬一不小心少繳領證規費該怎麼辦?六、 我是申請人,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跟委任書上的申請人地址不一樣可以嗎?七、 智慧局的權證查詢系統,有提供電子證書下載的功能,我可以自行下載專利證書嗎?八、 收到掛號郵寄的專利證書,打開後發現證書有折損情形,可以再核發一張新的證書嗎?九、 請問如何申請優先權證明文件?如果之後刪除了某一位發明人,請問申請的優先權證明文件資料會跟著更新嗎?十、 智慧局通知我要補正文件,說我的申請書漏蓋公司大小章,可以直接過來補蓋印章完成補正嗎?108
113年8月號第308期智慧財產權月刊出版新訊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本月專題—專利委任書及其應記載事項之研析專利申請過程具高度專業性,涉及規範及流程繁多且複雜,許多申請人會委由專業及經驗兼具的代理人代為辦理。委任代理人者,應檢附委任書,雖該委任書並無固定格式限制或規範要求,但實務上偶有因委任書內容文字或授權範圍不同解讀而產生爭議。本期深入探討,期降低申請錯誤、提高成功機率。 詳細內容,請參閱下列相關連結本月專題文章:專利委任書及其應記載事項之研析專題一:專利委任書及其應記載事項之研析(上)——以我國專利實務為例(吳琬如)專題二:專利委任書及其應記載事項之研析(下)——以專利五大局相關規定為例(李頤澤)本月論述文章:論述:迪士尼經典卡通人物給全球上了一堂著作權法課(林利芝)109
智慧局113年第2季智慧財產權趨勢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智慧局113年第2季智慧財產權趨勢一、專利商標整體申請趨勢 113年第2季,我國受理申請三種專利案合計17,683件,較上年同期增加2%;其中,發明專利11,988件、新型專利3,766件、設計1,929件。本國人三種專利件數占比為51%,外國人為49%。本國人較去(112)年同期降2%,外國人則上升6%,整體上升2%,近2年第2季同期之3種專利件數微幅上升(如圖1)。 商標受理註冊申請23,885件(29,387類),較上年同期增加3%,其中,本國人占77%,外國人為23%。近2年第2季同期之申請件數,今年已轉為正成長(如圖2)。 二、 本國人專利申請概況 (一) 發明專利前十大申請人本國人發明專利申請4,699件,其中,企業為3,734件。發明專利前十大申請人,台積電申請308件排名第一,依序是南亞科136件、友達114件、英業達90件、群創80件、宏碁74件、瑞昱70件、聯電65件、聯發科49件及台達電45件(如圖4)。台積電自106年第2季起,已連續8年排序第一。 (二) 設計專利前五大申請人本國人設計專利申請855件,前五大申請人以樹德科大22件排名第一,依序是聯府塑膠16件、仁寶15件、統亞14件、台達電及萬能科大均為13件(如圖5)。 (三) 學校發明專利前十大申請人我國學校發明專利申請436件,前十大申請人以勤益科大33件排序第一,依序是成大30件、臺大26件、清大19件、陽明交大18件、樹德科大16件、北醫15件、長庚科大及崑山科大均為14件、中興及中山大學均為13件(如表1)。 (四) 研究機構及國營事業發明專利申請人我國研究機構發明專利申請95件,前三大申請人為工研院36件、國原院11件、紡織所9件(如表2)。我國國營事業發明專利申請10件,以臺灣金控7件最多。 三、 外國人專利申請概況 (一) 發明專利前十大申請人外國人發明專利申請7,289件,前十大申請人中,美國應用材料申請208件,重返第一,其他依序是南韓三星電子202件、美國高通191件、日本東京威力128件、南韓韓領108件、日本斯克林及日東電工均為90件、日本信越化學73件、美國蘭姆研究69件及荷蘭ASML 67件(如圖4)。 (二) 發明專利申請人國籍分析發明專利申請前五大國家(地區),日本申請2,726件居冠,依序為美國1,696件、中國大陸864件、南韓677件及德國255件(如圖3)。其中,中國大陸及德國件數成長逾1成,成長快速。 (三) 設計專利前五大申請人外國人設計專利申請1,074件,前五大申請人以中國大陸浙江智馬達72件最多,依序是美國福特環球科技48件、德國BMW 34件、美國摩勒克斯及中國大陸明門幼童用品均為29件(如圖5)。其中,中國大陸浙江智馬達為首度進入前五大。 (四) 設計專利申請人國籍分析設計專利申請前五大國家(地區),日本申請248件最多,依序為美國234件、中國大陸223件、瑞士97件及德國75件(如圖3)。其中,美國件數於本季超越瑞士及中國大陸,躍居第2位。 四、 商標註冊申請概況 (一) 商標申請註冊前十大本國申請人本國商標註冊前十大申請人,山邊媽祖宮以131件排序第一,依序是遠雄巨蛋100件、夠電科技95件、蔡合旺事業及統一企業均為78件、高嘉佑54件、第一銀行及寶元紀生活均為50件、神通資訊44件、南一書局40件(如表3)。 (二) 本國人申請類別本國人申請前三大類別部分,依序是第35類(廣告、企業經營等)3,518件、第43類(餐廳、住宿等)1,779件、第30類(咖啡、茶及糕點等)1,631件(如圖6),顯示我國廠商商標申請多集中在企業經營,以及民生消費相關的餐廳住宿服務與咖啡、糕點等商品類。 (三) 商標申請註冊前十大外國申請人外國商標註冊前十大申請人,以英屬維京群島富爾康68件排序第一,依序是中國大陸 華為62件、中國大陸浙江卡游文化傳播33件、開曼群島騰訊控股32件、中國大陸浙江圖森定制家居及瑞士亞伯克隆畢及費曲均為30件、中國大陸南陽鴻豐電氣科技28件、新加坡藍色起源管理諮詢26件、香港初衣食午22件及日本資生堂21件(如表4)。 (四) 外國申請人國籍分析商標註冊申請前五大國家(地區),中國大陸1,528件最多,依序是日本905件、美國726件、南韓438件及香港344件(如圖3)。 (五) 外國人申請類別外國人申請前三大類別部分,依序是第9類(電腦及科技產品等)1,021件、第3類(化妝品、清潔劑等)及第35類(廣告、企業經營等)均為634件、第5類(藥品等)507件(如圖7)。其中,第9類電腦及科技產品,為外國人在我國申請商標註冊保護之大宗。 (六) 產業別分析我國受理之商標申請以「農業食材」6,172件位居各產業之冠,其次是「健康醫事」4,728件、「商業金融」4,661件(如圖8)。前三大產業之商標申請,本國人集中在「農業食材」5,096件(如圖9),主要是餐廳及住宿之商標件數較多;外國人以「技術研究」1,605件最多(如圖10)。此外,本、外國人在「健康醫事」件數雙雙成長,外國人「服飾配件」件數增加27%。 備註:上述統計數據,其申請人及國籍排序以申請案之「第一申請人」為計算基礎。 113年第2季統計已置於智慧財產局網站「季統計」下,歡迎各界參閱(https://www.tipo.gov.tw/tw/lp-167-1.html)。110
本局智慧財產權e網通「我的儀表板」服務介面自即日起改版更新,並新增專利及商標多項案件資訊下載,歡迎多加利用!
資訊室為提供主動式、個人化專屬訊息及正確即時的專利商標案件資訊,以輔助外界簡易快速掌握自有案件動態,本局前已於112年度對外開放「我的儀表板」服務,並逐步擴增各項功能,包括:以憑證進行電子公文簽收下載、費用繳納與收據下載、申請中及取得權利案件查詢等資訊,讓使用者不須安裝新電子申請系統(E-SET),即可於單一入口接收案件訊息。為持續優化服務,自今(113)年7月29日起「我的儀表板」介面進行改版更新,提升操作便利性,同時新增申請案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商標時序圖、專利/商標電子證書與公報等個人相關案件資訊,歡迎各界多加運用。111
「專利審查品質回饋」及「商標審查品質回饋」將於即日起下架,移至「局長信箱」單一窗口處理。
專利爭議審查組一、原智慧財產權e網通之「05支援Support」項下之「專利審查品質回饋」及「商標審查品質回饋」將於即日起下架,移至「局長信箱」單一窗口處理。二、有關專利、商標審查品質個案或通案性之建議事宜,請至本局首頁/認識我們/聯絡我們之「機關信箱」下方「檔案下載」下載「專利審查品質回饋意見表」或「商標審查品質回饋意見表」檔案使用,填寫完畢後,請傳送「局長信箱([email protected])」,本局將依「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局長電子信箱信件處理作業程序」處理。112
為檢視「專利舉發案件聽證作業要點」法規修正之英譯內容品質,公告徵詢外界意見。
專利爭議審查組主旨:為檢視「專利舉發案件聽證作業要點」法規修正之英譯內容品質,公告徵詢外界意見。依據:經濟部112年7月27日經法字第11209401240號函、113年1月19日經法字第11310400300號函。公告事項:一、公告機關: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二、「專利舉發案件聽證作業要點」法規修正之英譯內容如附件。如對翻譯用語或品質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本局全球資訊網站次日起 14 日內提供意見。三、本案聯繫窗口為專利爭議審查組(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113
113年7月份民眾電話詢問十大精選問題,歡迎各界參考利用
專利行政企劃組為了擴大外界對專利程序相關諮詢問題的回應服務,本局每月精選外界洽詢客服的10大精選問題及說明,並張貼於本局專利布告欄,以利外界參考利用,如有其他專利相關問題,請電洽本局專利服務專線:(02)8176-9009,也可以透過本局文字智能客服小智(路徑:本局首頁>進入專利主題網>典籍右下角小智圖示),找尋需要的資訊。本月精選問題如下,詳細答覆請參閱檔案附件:一、何時可申請設計專利延緩實體審查?可以延後多久?二、讓與證明文件可以使用影本嗎?三、專利證書可以申請英文版的嗎?需要費用嗎?四、假如年費續繳是用郵政劃撥的方式,收據會寄到哪裡?如果用網路轉帳,會收得到收據嗎?五、多繳的專利年費想申請退費或扣抵下一年年費,應該如何辦理?六、已領取電子專利證書,可以再申請紙本嗎?其形式會跟正本一樣嗎?七、外國申請人變更中譯名,有沒有需要什麼證明文件跟規費?八、請問有申請專利並主張國際優先權,但優先權證明文件後補的話,期限是多久?九、若我不服設計不予專利之初審或是再審審定,我可以如何救濟?另不服新型審查結果,可以提出再審查嗎?十、什麼時候可以提出面詢申請?規費必須在申請時就繳納嗎?以及面詢後多久可以收到後續通知?114
電子申請系統訂於113年7月2日 (二)上午7時30分至8時30分進行改版作業,本局電子申請與電子送達將暫停服務。
資訊室配合電子申請系統預計於113年7月2日(二)上午7時30分至8時30分進行改版作業,屆時電子申請與電子送達服務將暫停,並於同日上午8時30分恢復服務。本次改版內容主要包含「商品服務名稱更新、專利商標圖檔小幫手新增Times New Roman與Arial字型、以及新增114年1月實施修正說明書需轉檔提醒」,詳細更新內容請參考附件「更新內容」。新電子申請系統版本更新:新電子申請系統(HTML2PDF/WORD增益集及E-SET)用戶,請於113年7月2日至7月16日期間,開啟HTML2PDF與E-SET程式執行自動更新作業,或至智慧財產權e網通 [01案件申請]>>[下載新電子申請系統]下載安裝「HTML2PDF/WORD增益集 2.6.0版」與「E-SET 2.6.0版」新版程式,原「HTML2PDF/WORD增益集2.5.2版」與「E-SET 2.5.2版」於113年7月17日起將不再適用於電子收件。商品服務名稱更新:商品服務名稱異動於113年7月1日起實施並發布更新,如您於113年7月2日至7月16日期間尚未更新電子申請系統為2.5.2版,需送商標電子申請案件,請於申請前開啟HTML2PDF與E-SET程式,執行「商品服務名稱」自動更新作業 (請參考附件-版本升級及安裝說明)。115
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1章、第3章、第11章、第14章,第五篇舉發審查第1章,並自中華民國113年7月1日生效。
專利爭議審查組一、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1章、第3章、第11章、第14章,第五篇舉發審查第1章,並自中華民國113年7月1日生效。二、附發布令、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1章、第3章、第11章、第14章,第五篇舉發審查第1章、基準各章修正重點說明及基準各章修正對照表。116
112年智慧財產局英文年報已經發行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智慧局112年成果豐碩,讓英文年報報您知!117
113年7月號第307期智慧財產權月刊出版新訊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本月專題—植物品種權與商標權之取得與保護 我國為加強保護農糧作物新品種,保障育種者權益及鼓勵研發新品種,已建立完善之植物品種權制度,權利人可向農業部申請植物品種權以維護自身權益,亦可透過專利、商標及營業秘密等制度,為種苗業者提供更周全的保護。關於商標保護議題,常遇到註冊商標可否作為品種名稱申請植物品種權、植物品種名稱可否申請商標註冊等問題,值得深入探討研析。詳細內容,請參閱下列相關連結本月專題文章:植物品種權與商標權之取得與保護專題一:我國植物品種權保護現況及展望(賴冠如)專題二:有關植物品種名稱之商標註冊申請實務(林詩音)本月論述文章:論述:智慧財產民事事件查證報告書之開示及閱覽(蔡惠如)118
2024.01版國際專利分類相關資料登載本局網頁
專利行政企劃組2024.01版國際專利分類相關資料已登載本局網頁,自113年8月1日起之新申請案本局將依新版(2024.01)國際專利分類予以分類,爰專利公報自113年8月1日起、發明公開公報自113年10月16日起以新版(2024.01)國際專利分類刊登。相關連結網站:國際專利分類(2024.01版)[首頁 > 專利 > 國際專利分類 > 國際專利分類(2024.01版)]119
「2024新南向智慧財產國際研討會」齊聚七國專家,助益產業開拓市場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2024新南向智慧財產國際研討會」於113年6月18日(星期二)至19日(星期三)上午,在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舉辦,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廖承威局長、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林宗宏理事長、亞洲代理人協會台灣總會(APAA Taiwan Group)祁明輝副理事長擔任致詞貴賓。本次研討會邀請印度、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及越南共計7個國家的智慧局官方代表及專利代理業界菁英擔任講師,深入解析當地國專利法制的最新發展及實務趨勢。6月18日上午,第一場由印度的講師開場,介紹印度專利法在過去10年經過9次修法的重點,為了鼓勵中小及新創企業(包括外國企業)提出專利申請,印度專利局給予符合資格的中小及新創企業高達80%規費減免(一般企業:1萬盧布,中小企業:2000盧布)。可以申請加速審查、提供電子申請並簡化專利優先權文件之提交,如延誤專利申請程序官方指定期間,可以付費而確保權益的寬限期。該局並執行「新創企業智慧財產保護計畫(SIPP)」,執行成效良好,大幅增加新創企業的專利申請案。第二場由印尼的講師介紹目前印尼專利局已全面採用電子申請,一般審查時程是4-6年,但如透過與日、韓之PPH合作,可縮短至2-3年,透過東協專利審查合作計畫(ASPEC),對加速審查時程亦有所助益。在印尼,專利侵權有民刑事責任,但因發明侵權訴訟案1年僅5-10件,法官處理案件經驗少,如同時符合發明及設計,以設計專利侵權請求救濟,會比發明專利更快判斷侵權,也就是說外觀設計更能有效獲得保護。6月18日下午,第三場由馬來西亞的講師說明該國2022年的修法重點,特別聚焦該國在2022年6月30日加入布達佩斯條約後對微生物寄存的相關規定,申請人如在布達佩斯條約會員國之國際寄存機構寄存,即可免除在國內之微生物寄存義務,且申請人須在申請前完成寄存並在申請後16個月內完成寄存文件之補正。請求加速審查管道包括PPH、EEP、ASPEC,其中EEP是指有侵權事實或之虞就可請求,申請人須說明具體原因供專利局考量。第四場由菲律賓的講師簡報,菲律賓智慧局透過IP政策激勵國家的創新發展,菲律賓的發明專利審查期間長,可申請PPH及ASPEC以加速審查,約14個月即可審結。菲律賓專利局為提升專利品質採取許多改善措施,包括建立審查人員進修課程系統(LMS)、品質評估回饋(PQRS)、審查意見書範本、3級品質檢核,以及「品質管理系統(QMS)」。第五場由新加坡的講師簡報,該國致力營造友善的IP經商環境,IPOS(新加坡智慧局)負責專利商標的審查業務,申請人可以中英文提出申請、檢索,新加坡已加入GPPH連結全球與東協各國,申請人可利用各種加速審查機制早日獲得審查結果。新加坡推動2030智財策略,將新加坡定位成為建立全球IP紛爭解決中心,於2015年成立亞洲唯一的國際商業法庭,被侵權人可以向商業法庭提出侵權損害賠償、專利有效性、禁制令等,並可在1.2年至2年內審結,該法院之法官兼具IT及IP專業背景,有助於快速解決爭議。此外,新加坡也有完善的仲裁與調解制度,仲裁人或調解員具有豐富的國際經驗,可以快速解決爭端。6月19日上午,第六場由泰國的講師分享2022年專利法修法草案重點,包括:發明專利請求實體審查期間縮短為申請日後3年內、增加核准前公開制度等機制;並因應準備加入海牙協定,導入衍生設計及部分設計、設計專利保護期間延長為15年等;另外,配合TRIPS 31bis導入醫藥品強制授權、WIPO遺傳資源相關規定,可望在2024年底完成修法程序。在泰國專利實務方面,小發明(petty patent)保護期間最長為10年,保護標的包括物品及方法,相較發明專利審查期間達5-10年,小發明因不審查進步性,審查期間僅需1-3年,實務上申請人多運用小發明快速取得專利保護。第七場由越南的講師分享越南2022年專利法修正,包括增訂有關擬制喪失新穎性之要件規定、增訂有關利用遺傳資源或相關的傳統知識之發明需檢附揭露來源文件之規定、增訂第三方意見之處理原則、增訂任何第三方可對授予保護之權利在公告後9個月內提出異議,增訂在專利審查過程中,可參考國外對應案的檢索和審查結果之規定,以及增訂有關不予權利保護之核駁規定及有關專利無效的相關規定。東南亞國家及印度普遍面臨專利審查時程長及積案問題,透過近年專利法修法盼能改善專利審查流程效率及提升審查品質。本局廖承威局長表示,我國十年前也曾經面臨審查時程長及積案的問題,TIPO的審查時程已從47個月縮短到目前14個月,可以分享專利積案清理之經驗,也願意與各國洽簽PPH共同協助減輕各專利局審案的壓力。本次研討會吸引來自產、官、學界等逾210人參與,並與東南亞各國及印度專家進行充分的意見交換及經驗交流,會場互動熱烈。智慧財產局、專利師公會及亞洲專利代理人協會台灣總會期盼透過此次的法制介紹及實務分析,協助各界對東南亞及印度的專利制度及司法實務有更全面的瞭解,同時作為臺灣企業申請專利及布局市場之參考。智慧局在此特別感謝專利師公會及亞洲專利代理人協會台灣總會的經費支持與分工合辦,才能圓滿此次研討會,讓各國專家、產業界齊聚一堂,共創更好的產業發展。120
公告更新商標申請註冊指定使用之商品及服務名稱 暨檢索參考資料異動內容
商標權組因應「商品與服務國際(尼斯)分類」第12-2024版修正,商標申請註冊指定使用之商品/服務名稱,總計增修114項、刪除49項,另增刪修35項組群/小類組名稱或備註事項(詳如附表)。 以上異動將自113年7月1日起實施。商標電子申請系統建置之「指定使用商品/服務類別及名稱」將同步更新(有關系統資料正式更新時程,請以本局資訊室公告為準)。申請人如欲運用「快軌機制」,且於113年7月1日後透過商標電子申請系統申請註冊者,請下載最新異動內容,以避免申請書記載之指定使用商品/服務名稱與電子申請系統建置內容不同,而無法符合「快軌機制」條件及享有減收規費之優惠。 自即日起,「商標申請註冊指定使用之商品/服務名稱(異動後新版本)」之全部類別文檔,可於商標檢索系統/布林資料查詢「3.商品及服務名稱分類查詢」下載,歡迎各界參考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