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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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戰略計畫及智慧財產支援措施」報告
資料服務組本報告透過爬梳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2020年智慧財產行動計畫、歐盟智慧財產局(EUIPO)2025年戰略計畫,以及歐洲專利局(EPO)2023年戰略計畫中,與中小企業有關之目標與政策,進一步彙整出歐盟地區對中小企業的智慧財產支援措施,並摘譯上開局處所發布的中小企業智慧財產調查研究與報告,一覽歐洲中小企業的智慧財產使用情形。 綜整歐盟現行與未來的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支援措施,概述如下:一、現行措施(一)中小企業資金(The Ideas Powered for business SME Fund,簡稱SME Fund):提供歐盟中小企業資金補助,範圍含括專利、商標及設計之申請、領證等費用補貼、IP掃描(IP Scan)補貼。(二)IP補助券(IP vouchers):財源來自SME Fund,補助中小企業(1)IP相關活動:如IP掃描,以及商標、設計基本註冊費用,以及(2)專利相關活動:如專利申請、檢索費用。(三)IP補助券下的IP掃描:由IP專家協助中小企業研擬IP策略,SME fund可補助中小企業90%的諮詢費用。(四)Horizon IP 掃描(Horizon IP Scan):由IP專家免費提供參與Horizon Europe計畫的中小企業相關IP支援,尤其是在共同研究與創新計畫中,如何與合作夥伴管理與利用其IP。(五)IP服務臺(IP Helpdesk):為歐洲、中國大陸、歐洲、印度、拉丁美洲、東南亞和非洲等六個區域的歐盟中小企業分別設立服務台,提供免費IP支援,包括IP管理、保護與實務。(六)Ideas Powered for business專頁:提供中小企業一站式取得IP相關資源的網頁,包括透過互動式網頁協助中小企業判斷應採取哪些IP保護行動,以可視化地圖呈現歐洲地區國家級和地方層級提供法律、融資、貿易等IP支援的服務據點,並提供線上課程及各類IP資訊。(七)EPO官網「中小企業」專區:專區提供的IP資源包括:歐洲中小企業及大學衍生企業有效利用IP的創新個案、高科技成長企業的技術商品化成功案例,以及IP專家於podcast分享IP應用於企業營運之經驗。(八)PATLIB:EPO在歐盟成員國境內設置超過300個據點(地方服務中心),免費提供中小企業專利資訊、策略諮詢以及技轉實務建議。(九)專利知識週(Patent Knowledge Week):EPO每年舉辦一次的大型線上活動,旨在促進專利資訊的散布,並讓參與者學習如何取得和創造專利知識。(十)歐洲中小企業日(European SME days):每年秋天舉辦一次,旨在推廣歐洲的企業家精神,提供企業家有關歐盟、國家層級、地方上的支援和資訊,鼓勵人們創業,並藉此提升中小企業的IP意識。(十一)InvestEU計畫的中小企業窗口(SME window):由歐盟執委會支援由歐洲投資基金(EIF)執行的單一整合保證機構,也提供中小企業融資管道,協助企業利用民間融資例如天使投資人、家族辦公室、創投資金、退休基金、保險公司等。二、未來措施(一)歐洲IP資訊中心(European IP Information Centre):提供中小企業一站式獲取IP申請流程及其相關服務(例如域名保護之申請、公司名稱註冊)的所有相關資訊。(二)建構完善IP鑑價制度:歐盟執委會將與金融社群討論IP鑑價如何幫助金融機構更好地將中小企業的智慧資產納入考量,並計畫以現有銀行保證機制為基礎,協助中小企業更有效利用該機制。 詳細報告內容請參附件。 - 2
美國專利商標局發布癌症登月加速審查試行計畫
資料服務組為進一步加速健康與醫學領域的創新,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發布了聯邦公報通知(Federal Register Notice),揭示一項新計畫:癌症登月加速審查試行計畫。 本計畫自2023年2月1日啟動,針對一系列用以預防癌症和癌症死亡的技術進行加速審查,藉此支援拜登總統的癌症登月目標。專利申請案所涉技術若符合申請條件,將提前進行審查(符合優先審查狀態)。USPTO的這項試行計畫,將於2025年1月31日止受理申請1,000件。 美國商務部副部長Don Graves表示,身為一位癌症倖存者,很榮幸聯邦機構合力重啟這項計畫。為達成拜登總統終結癌症的目標,很大程度須仰賴創新者和研究者開發新興技術並對其進行專利布局,而癌症登月加速審查試行計畫有助於加速此項進程。 美國商務部副部長兼USPTO局長Kathi Vidal指出,拜登總統預計透過更新癌症登月措施,於25年內降低50%的癌症死亡率,而癌症預防與治療領域的創新,可望達成此目標。USPTO這項全新且投入大量經費的試行計畫,能協助加速關鍵技術的專利申請,藉此為市場帶來新的解決方案,並徹底終結癌症。 本計畫將取代USPTO的「癌症免疫治療試行計畫(Cancer Immunotherapy Pilot Program)」。該計畫於2016年首次實施,為癌症免疫治療相關的專利申請案提供快速審查,並於2023年1月31日結束。 - 3
G7智慧財產局發布聯合聲明:加強合作以支持創新及打擊仿冒和盜版
資料服務組2022年12月G7國家(美國、加拿大、法國、德國、英國、義大利和日本)的智慧財產局以及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 (WIPO)於線上會議討論關於智慧財產的國際間合作。 G7於會後發表聯合聲明,表示未來將加強國際間合作,以讓大眾認知到「智慧財產」在面對各項全球社會挑戰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亦發揮了重要的功能,而一個有效能的國際智慧財產制度,將激起全球的創新及創造力,並承諾將建構打擊仿冒及盜版的共同策略。 建構正向的智慧財產文化G7提出建構正向的智慧財產文化的方向:G7國家將進行合作,提高人們認識及了解「智慧財產」在面對社會挑戰(如公共衛生、氣候變遷和永續發展目標等)所發揮的功能及扮演了重要角色。持續與WIPO密切合作,促進大眾更加理解智慧財產及其帶來的益處,也確保有一個運作完善的全球智慧財產框架,推動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加強國際間交流及合作,支持自願和共同商定的技術轉讓條款,並提高公眾對智慧財產能產生正面影響的認識。 建構打擊仿冒及盜版的共同策略指出「仿冒品」及「盜版」問題,是目前全球共通的現象,因此,需要更有效的措施及共同協力,以面對這樣的問題。 仿冒品可能會危及消費者的健康、安全、損害創作者的權利、損害智慧財產權人的聲譽,仿冒的猖獗也會促進各種犯罪活動的進行,例如販毒、洗錢和恐怖主義等活動。 COVID-19 相關的仿冒商品激增,如檢測試劑、防護裝備和疫苗,顯現了仿冒者在短時間內,就可以順應時勢來創造新的仿冒商品。 為遏止此類犯罪行為,可透過現有的多邊論壇,例如WIPO的執法諮詢委員會 (Advisory Committee on Enforcement,ACE),加強審視和改進反仿冒策略,並深化共同合作。同時也鼓勵利害關係人,包括消費者和中介商,參與打擊智慧財產侵權者,共同確保仿冒商不會利用新科技的發展和跨境貿易執法的複雜性,而使得起訴更加困難。 - 4
歐盟執委會與歐盟智慧財產局聯合研究:2021年歐盟查扣仿冒品數量增加31%
資料服務組111年12月16日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海關總署(DG TAXUD) 和歐盟智慧財產局(EUIPO)發布聯合研究報告「歐盟智慧財產權執法:2021年歐盟邊境和歐盟內部市場執法結果」,該報告係基於警方、海關和市場監督部門於2021年提供的數據。 聯合研究報告指出,2021年歐盟共查扣了8,600萬件仿冒品,數量比2020年增加了近31%,然而查扣的仿冒品估計價值與2020年相比,卻下降了約3%,約19億歐元。 以整個歐盟被查扣的商品類別而言,被查扣數量最多的五種商品類別,分別是包裝材料、香菸、標籤、服裝和玩具,這些類別占所有商品的53%以上。 10 個成員國(義大利、德國、荷蘭、法國、羅馬尼亞、葡萄牙、西班牙、比利時、馬爾他和匈牙利)占了2021年歐盟查扣仿冒品總數的97%。義大利在被查扣商品數量及商品估計價值皆排序首位,且占比相當高,其占被查扣商品數量的39%以上,而按商品估計價值計,則占被查扣商品估計價值的41%以上。 歐盟邊境查扣2021年海關在歐盟邊境查扣的侵害智慧財產權商品數量和估計價值均高於2020年。雖然這些商品的價值與2020年相比僅增長了4%,但查扣的商品數量在2021年增長了56%。 歐盟內部市場查扣就內部市場而言,警方和市場監督部門查獲的仿冒品比2020年多(增幅超過16%)。然而,由於大多數被查獲的仿冒品,屬於較低價類別的商品,因此歐盟內部市場查扣商品的估計總價值呈現下降的情形。 仿冒品來源國及運送模式與往年一樣,中國大陸仍然是2021年送達歐盟仿冒品的最主要來源國,其次來源國為土耳其(被查扣最多的是服裝)和香港(被查扣最多的是標籤、吊牌和貼紙)。 2021年是COVID-19 大流行的第二年,郵包遞送、快遞和航空運輸仍然是最主要的仿冒商品運送方式。 這份聯合研究報告旨在提供有用的訊息,以支持對歐盟智慧財產權侵權的分析和促進執法單位制定適當的反制措施,這些數據也有助於相關單位充分地了解問題的範圍和程度,並且也為歐盟決策者提供數據,以制定基於實證的政策及執行重點。 - 5
日本經濟產業省(METI):將致力於下一代半導體的設計和製造基礎
資料服務組日本經濟產業省(Ministry of Economy, Trade and Industry,簡稱METI)於2022年11月11日表示,日本將在2020年代後半,致力於下一代半導體的設計和製造基礎。METI已發布為下一代半導體設立新研究與發展組織的概述,該組織將被命名為尖端半導體科技中心(the Leading-edge Semiconductor Technology Center,簡稱LSTC)。此外,Rapidus公司被選派參與建立未來半導體製造基礎的研發專案。下一代半導體是一項核心技術,主要帶來的創新包括量子科技和AI。與研究機構和海外產業進行合作的同時,日本學術界和產業界將聯手,朝強化日本半導體相關產業競爭力的目標努力。新研究與發展組織對下一代半導體的研究2022年5月,日本與美國在日美商業暨產業夥伴關係(Japan-US Commercial and Industrial Partnership,簡稱JUCIP)第一次部長級會議中,簽署半導體合作基本原則。為達成協議裡日美合作研究的目的,METI於本(2022)年7月決定成立一間新的研究與發展組織,旨在結合來自日本國內與海外的智慧,投入下一代半導體的研究。METI目前已發布該組織的概述,該組織名為尖端半導體科技中心(the Leading-edge Semiconductor Technology Center,簡稱LSTC)。LSTC預計於2022年底啟用。為建立未來半導體製造基礎所進行的研發專案執行者METI身為「強化後5G資訊與通訊系統基礎建設」研發專案的一員,公開招募民間參與日本第二項研發新措施「發展製造尖端半導體的技術」。在審核所有申請人資料後,METI最後選定Rapidus公司作為該專案的執行者。 - 6
智慧財產與元宇宙
資料服務組一、元宇宙並不是一個全新的概念「元宇宙」一詞最早出現在作家Neal Stephenson於1992年出版的科幻小說《潰雪(Snow Crash)》中。元宇宙與我們現今生活的某些部分息息相關。以遊戲產業來說,2003年發布的虛擬世界平台「第二人生(Second Life)」,便是早期應用元宇宙的其中一個例子。透過使用虛擬化身(avators),玩家可在虛擬遊戲世界中經營第二人生。與傳統電子遊戲不同,玩家在「第二人生」並非針對特定任務或闖關目標進行互動:他們僅「存在」於平台上,並與其他玩家的虛擬化身建立關係。過去幾年,元宇宙的概念已產生重大變革,且其發展速度明顯加快。這些都要歸功於最新的科技發展,包括區塊鏈、普遍可取得的加密貨幣,數位資產使用非同質化代幣(non-fungible tokens,簡稱NFTs)等。NFT最為人熟知的是,它是一種數位憑證,能證明一項數位資產(例如短片)來源,並與數位資產本身產生區別。傳統且廣為人知的品牌也透過元宇宙找到新機會,藉此連結既有和潛在的新客群。舉例來說,時尚品牌例如Gucci(透過Vault專案)正在對同時已在元宇宙和Roblox遊戲平台販售的NFT和數位服裝進行試驗。元宇宙也與娛樂有關。由於COVID-19疫情期間實施封城,亦無法舉辦大型實體活動(音樂產業中音樂家與表演者的主要收入來源),藝術家找到新的方式與粉絲進行連結。2020年,Travis Scott成為第一位在流行電玩遊戲Fortnite中舉辦演唱會的饒舌歌手。將近2,800萬玩家參與這場盛會。此一參與人數,可能是任何類似場域所難以企及的。二、元宇宙裡的智慧財產:新策略與舊問題智慧財產不只與現實世界相關,也與元宇宙相關,且與元宇宙的關係可能更為密切。在歐洲,含有「元宇宙」一詞的商標已被成功註冊,包括向歐盟智慧財產局(EUIPO)註冊的商標。這些商標多以第9類商品及服務為主,包含電腦軟體。在2021年末,最著名的案例就是Facebook進行品牌再造,更名為「Meta」,旨在表明其核心事業將進一步轉向發展元宇宙。新商標「Meta」在全球若干國家均有註冊,包含歐盟。元宇宙也進一步引發智慧財產保護相關,以及特定活動是否能由智慧財產權人主導等重要議題的討論。近期奢侈品品牌愛馬仕(Hermès)對一位製造和販賣「MetaBirkins」的數位藝術家採取法律行動。「MetaBirkins」是以NFT創作的虛擬手提包系列商品,未經知名實體柏金包品牌愛馬仕的授權而開發。另一項議題是購買NFT虛擬資產,究竟購得何種性質的財產?由於NFT虛擬資產銷售金額能達數百萬美元,這項議題須加以關注。就像是Twitter創辦人Jack Dorsey據說以將近300萬美元賣出第一則推文NFT;音樂家Grimes以600萬美元出售其數位藝術系列作品。以智慧財產的觀點來說,NFT數位藝術作品的買主是否取得該藝術作品的著作權?如果有人購買一件未取得原始著作權人授權而產製的NFT藝術作品,且該藝術作品冒充真貨,這時該怎麼辦?這樣的案例是否在其他類似情境也適用,亦即將其視為購買贗品藝術?三、智慧財產法律是否須提出新的解決方案?隨著元宇宙已帶來諸多問題,自然會進一步思考新的解決方案加以因應。重要的是,智慧財產法律本身便不斷被科技發展所挑戰。試想一下科技的出現諸如印刷機、影印機、數位電腦與網路,以及所有呈現在法院和立法者眼前之複雜議題。現行智慧財產原則和法律條文,所具備順應科技發展之整體能力,已成為智慧財產歷史發展的常態。換言之,智慧財產法律,並不是每次都有必要提出新的解決方案。我們是否能透過檢視現行法律架構,來回應元宇宙所衍生的議題?這個問題的答案可能不太樂觀,因現實世界法律未必能全然套用在虛擬世界。 - 7
EPO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單一專利制度過渡措施
資料服務組EPO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歐洲單一專利制度的過渡措施,以配合單一專利法院(Unified Patent Court,簡稱UPC)執行期程。歐洲單一專利制度預計於2023年6月1日上路,專利申請人自2023年1月1日起,可提前申請單一效力請求,並請求延緩發布歐洲專利核准決定。該過渡措施旨在協助申請人,儘早針對取得單一專利保護進行安排。依據歐洲專利公約(European Patent Convention,以下簡稱EPC)第71條(3),針對已進入核准程序最後階段的歐洲專利申請案,EPO於核准專利前,會先發出「專利核准決定(Intention to GRAnt,簡稱IGRA)」,請申請人決定要以哪一專利文本作為專利核准之依據。申請人應於收到前述通知後4個月內(不可展延),繳納領證及公告所需費用,並以EPO的另外兩種官方語言提交申請專利範圍翻譯本。若申請人於此期間內繳納規費並提交翻譯文件,視為已同意將此專利文本作為核准依據。兩項過渡措施說明如下:一、提前申請單一效力此項過渡措施讓申請人能在歐洲單一專利制度施行前,向EPO請求單一效力保護。若該項請求符合所有申請條件,一旦歐洲單一專利制度開始施行, EPO便可為其註冊單一效力,並與申請人溝通單一效力的註冊日期。但若條件不符,EPO會請申請人補正或直接駁回請求。在單一專利制度施行後,申請人會在核准專利公告於歐洲專利公報(European Patent Bulletin)後的幾天內,收到請求單一效力的結果通知。提前請求單一效力必須於2023年1月1日以後提出申請,且須為符合EPC第71條(3)已進入核准程序最後階段的歐洲專利申請案。該項請求建議採用線上申請,但也可親自遞送紙本、郵寄或傳真。二、申請延後發布歐洲專利核准決定此項過渡措施讓申請人依EPC第71條(3)收到EPO的專利核准決定後,且在函復EPO擬作為核准依據的專利文本之前,可申請延後發布歐洲專利核准決定,使該專利能受到單一專利制度保護,避免在制度施行之前便已核准專利,或在過渡期錯過取得單一專利的機會。申請人提出請求後,EPO將會延後發布歐洲專利核准決定,如此一來,核准公告將在歐洲單一專利制度施行後立即發布。這將使歐洲專利可受到單一專利保護。EPO將自2023年1月1日起受理延後發布歐洲專利核准決定的請求。這項請求必須依照EPO的指定格式(Form 2025)提出申請,且須於單一專利制度正式施行前(2023年5月31日)為之。 - 8
WIPO發布「綠色技術手冊」,聚焦於氣候變遷調適
資料服務組WIPO於2022年11月10日發布首版「綠色技術手冊(Green Technology Book)」,為確保創新、技術和智慧財產(IP)能在最前線對抗氣候變遷,聚焦於氣候變遷調適,並揭櫫氣候變遷調適措施與減緩措施同等重要。綠色技術手冊是由WIPO與其夥伴—氣候技術中心與網絡(Climate Technology Center and Network,簡稱CTCN)以及埃及科學研究與技術學院(Egyptian Academy of Scientific Research and Technology,簡稱ASTR)合力完成。該手冊於2022年在埃及舉辦的第27屆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P27)上首次發表,內容涵蓋氣候變遷調適技術。這類技術旨在減少面對氣候的脆弱度,並提升抵禦氣候衝擊的韌性,尤其是開發中國家,氣候變遷對他們影響甚鉅。首次發行的綠色技術手冊聚焦於三個受氣候變遷影響最為顯著的領域:農業與林業、水域與海岸地區、城市。本手冊是一本實務指南,呈現200件目前可用且仍在發展中的尖端技術,並以WIPO GREEN平台的內容為基礎。該平台將來自世界各地的綠色技術提供者與尋求環境友善解決方案的人們連結起來。綠色技術手冊的主要發現:長期以來,氣候變遷調適的投入程度往往不如減緩措施(為中止全球氣候變遷所做的各項努力);但對多數國家而言,尤其是開發中國家,氣候變遷調適的對策和投入能產生最大的直接影響。創新的調適技術已然存在,且市場上已出現新一代技術。然而,目前仍迫切需要透過政治驅動力和獲取資金的管道,藉此執行並擴充這些解決方案。各國面對氣候變遷的脆弱度大相逕庭。儘管市場上已存在各種調適技術,但那些最需要的國家未必均能取得此類技術。值得注意的是,進行技術移轉前,應留意當地的環境與脈絡。在地創新生態系統的支援能協助降低這項風險。目前多數人仍傾向於採用硬工程(hard-engineered)工具來對抗氣候變遷所帶來的影響,例如防波堤、海堤等用來保護海岸的硬性材料或結構。不過以自然為本的解決方案(nature-based solutions)不斷攀升,並能為打擊氣候變遷提供無憾選擇(no-regret options,註1);舉例來說,復育紅樹林、保護或重建珊瑚礁除了能保護海岸,也能使生態系復甦。資料(data)與數位化(digitalization)在調適技術的發展上日益重要,但須透過支持與培訓來確保最需要的人取得這些技術。根據專利資料,在諸多重要領域,例如防洪系統和生物科技的氣候變遷議題處理上所開發的技術創新,大多來自中國大陸、日本和美國。專利資訊不一定總能反映在地的創新,而更傾向於呈現先進調適技術的成果。許多以自然為本的解決方案和低科技的選項源自當地人和原住民的知識,也能提供最可行的解決方案。提升這些解決方案的能見度,能增加工具的多樣性,讓這些工具也能適用於其他環境。註1:本手冊所稱「無憾選擇(no-regret options)」指被設計用來解決氣候變遷問題的方案。即便氣候變遷所帶來的影響不如預期來得嚴重,這類方案都能帶來效益。 - 9
100件最著名的英國IP判決加入WIPO全球資料庫
資料服務組英國加入WIPO Lex-Judgments智慧財產判決資料庫,全球用戶將能透過該資料庫查閱英國法院最著名的IP判決,且該資料庫會定期更新。為了強化並讓更多人瞭解法院在IP案例上的決策過程,WIPO Lex-Judgments資料庫,除了讓公眾更容易取得全球各該管轄範圍的司法判決相關資訊,也協助釐清在相同IP問題上,各國作法的趨同性或差異,進一步成為研究和政策發展的有力工具,並提供律師有價值的資源。這項由UKIPO與英國國家檔案局(The National Archives)簽署的協議,讓WIPO資料庫的資料源涵蓋範圍擴增至28個司法管轄區,並收錄超過1,000筆可免費取得的司法判決,使法官、律師、學生及其他人更加瞭解重要IP議題的最新法學發展。 - 10
EPO與UPC簽署資料交換協議
資料服務組歐洲專利局(EPO)與單一專利法院 (Unified Patent Court, UPC) 就兩者之間的資料交換簽署了協議。*單一專利係指透過向EPO提交一次申請,可以在歐盟成員國獲得相同的專利保護,使專利權人的發明保護更加容易且有效節省成本,而UPC是一個國際法院,對EPO所核准的專利相關的侵權和撤銷訴訟具有管轄權。該協議對於以下兩項提供了法律依據,包含EPO及UPC間的專利資料(EPO's European Patent Register and UPC's Register)可進行交換、以及EPO對UPC的培訓框架,提供一些實際執行面的支持。同時,也成為建立UPC使用者友善訴訟案件管理系統的重要因素。EPO主席António Campinos和 UPC上訴法院院長 Klaus Grabinski在布魯塞爾舉行的單一專利制度高峰會議,並簽署本協議,該會議由比利時政府、歐洲專利局和歐盟執委會聯合舉辦。UPC是執行典型歐洲專利和單一專利的專門法院,UPC將審理EPO所核准的專利有效性及相關的侵權訴訟,該協議也將隨著單一專利法院協議(UPC Agreement)生效而開始運作,預計將於2023年 6月1日生效。 - 11
UKIPO:智慧財產權保護「保留既有的歐盟法」指引
資料服務組英國政府於2022年9月22日提出了「保留既有的歐盟法(撤銷和改革)法案」,法案於2022年10月25日進行了二讀,並於2022年11月通過下議院委員會階段。*保留既有歐盟法:英國國會在2018年6月20日通過『脫離歐盟法』(European Union Withdrawal Act 2018)(以下簡稱『脫歐法』),『脫歐法』第6條第7項明定『保留既有的歐盟法』,係指在脫歐日或在脫歐日後生效的法律仍然繼續或形成英國國內法的一部分。該法案的目的是使這些還保留在英國法律規章中的歐盟法律,能更容易被修正、廢除或替代,以減輕英國企業因受限這些法律所產生的障礙或成本,而「保留既有的歐盟法」也將在 2023 年12月31日結束在英國的特殊地位,該法案還將使英國法院更容易從保留既有歐盟判例法中脫離。英國政府已承諾英國將遵守所有國際義務,包括北愛爾蘭議定書、脫歐協議和其他國際條約中包含的義務。與IP相關的法規該法案將對所有智慧財產權產生影響,包含了商標、設計、著作權、專利、補充保護證書 (SPC) 和商業秘密的保護和執法,在此,英國智慧財產局 (UKIPO) 列出了 70 項可能屬於該法案範圍的智慧財產權 (IP) 相關法規,待進一步地確認後,這個數字可能還會再改變。許多智慧財產權領域與其他政府部門和機構的政策是相互依存的,其中包括藥品監管、電子商務、地理標示(GI)、競爭法和海關法規,UKIPO 正在與這些部門和機構合作,以確保彼此間的聯繫。IP先例在智慧財產權制度中,有大量來自歐盟或源於歐洲的判例法先例,這些判例法可說是智慧財產權的根基,對於智慧財產權的運作至關重要,例如「商標」的定義即來自判例。UKIPO將透過編撰相關先例,轉化及整合判例法而成為正式法規,以確保智慧財產權的框架可以持續地運作。UKIPO策略UKIPO認識到「穩定性」以及「確定性」對於智慧財產權領域的重要性,對於「保留既有的歐盟法」做出相關決定時,這兩項將是政府的重要考量因素。政府必須決定,在日落條款的範圍內,這些「保留既有的歐盟法」的相關法規應否要讓其失效、要保留、要替換或修正,也必須要考慮有利於創新和IP成長的改革方案。UKIPO認為,2023年底的最後期限,將使他們按著步驟了解即將帶來的變化,並且就部長們需要做出的決定,向部長們提供建議,利用法案中的權力來實踐這些決定。與相關人員合作英國被公認係擁有最好的智慧財產權制度的國家之一,並且因為擁有這樣強而有力的智慧財產權系統,支持了許多科學、創新和商業成功的案例,英國智慧財產權在許多方面都與國際接軌、支持國際貿易。UKIPO表示,希望能及時並準確地向利害關係人提供訊息,在可能的情況下請利害關係人能夠參與,並對未來預定時程中欲實現的目標,保持公開透明。此外,UKIPO表示,發布這樣的清單是為了確保利害關係人能夠獲得最新的進展。 - 12
《世界智慧財產權指標》: 2021年創歷史新高,亞洲成長迅速
資料服務組世界財產權組織(WIPO)發布《世界智慧財產權指標(WIPI)》顯示,在COVID-19疫情下,全球智慧財產權申請仍有強勢成長的趨勢,與以往的經濟蕭條情況背道而馳,並且在2021年達到新高。 發明專利在2021年,全球發明者共提交340萬件專利申請,比去年增長了 3.6%,其中亞洲部分受理的申請案占全球所有申請量的67.6%。 可觀察到某些國家/地區的專利申請有強勁的成長,例如:中國大陸(+5.5%)、韓國 (+2.5%) 和印度 (+5.5%),推動了2021年全球專利申請的增長,也促使亞洲的申請量超過全球申請量三分之二的門檻;相對的,有些國家2021年專利申請縮減,包括美國(-1.2%)、日本 (-1.7%)及德國(-3.9%)。 商標2021年大多數國家/地區的商標申請活動都有所增加,2021年全球約有1390萬件商標申請案,涵蓋了1,810萬類的商品及服務,比2020年成長5.5%。 工業設計2021年全球有120萬件工業設計申請,包含了150 萬項設計,項數增長了9.2%。中國大陸受理805,710件工業設計申請,占全球總數的53.2%,緊隨其後的是EUIPO(117,049件)、英國(74,781件)、韓國(69,248件)和土耳其(65,924件)。由於英國脫歐,英國IP局在2021年收到的工業設計申請量是2020年的 2.3 倍,使其成為 2021 年工業設計申請第三大活躍的IP局。 植物品種2021年全球植物品種申請約25,340 件,比2020年增長12%。中國大陸收到植物品種申請11,195 件,占全球總數的 44.2%。緊隨其後的是歐盟 (3,480件)和美國(1,902件)、烏克蘭(944件)和荷蘭(836件)。 地理標示(GI)GI是用於具有特定地理來源,且因源於該地理來源的品質或聲譽的產品標示,例如用於起司的格律耶爾(Gruyère)或用於烈酒的龍舌蘭酒。報告統計了93個國家和地區的數據,2021年共有 63,600 件受保護的GI。 中國大陸(9,052件)的有效GI數量最多,其次是匈牙利(7,743件)、捷克(6,272件)、斯洛伐克(6,112件)和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6,087件)。歐盟國家取得高排序,是因為通過歐盟區域體系生效的5,076件GI,在歐盟每個成員國都有效。表格 2020年及2021年智慧財產權申請量及成長率智慧財產權申請2020年2021年成長率發明專利(件)3,281,9003,401,1003.6%商標(指定類別)17,193,80018,145,1005.5%工業設計(項數)1,387,8001,515,2009.2%植物品種(件)22,62025,34012.0%資料來源: https://www.wipo.int/pressroom/en/articles/2022/article_0013.html - 13
EPO推出「清潔能源平台」提供綠色技術最新資訊
資料服務組歐洲專利局(EPO)配合聯合國氣候變遷會議,於2022年11月發布了60項以「清潔能源」為中心的智慧專利檢索式,旨在幫助創新及發明者在未來三十年內,能為全球經濟減碳做出貢獻,而推出清潔能源平台,提供綠色技術最新的發展資訊。 EPO表示,其作為提供世界技術訊息的領導者,希望提供專業知識給更多的民眾,來深化其對「永續發展」的承諾,而 EPO 專家所創建的「即用型檢索式」,將加速專利訊息成為專利知識的轉化過程,以幫助研究人員、企業家和決策者實現巴黎協定(Paris Agreement)、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U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及歐洲綠色新政(European Green Deal)氣候目標。 將持續的推動目前清潔能源平台提供的檢索式,先涵蓋以下三個關鍵領域,未來將不斷更新及增加。 一、 能源供應方面:提供了對離岸風電和智慧太陽能系統等領域的最新見解。二、 碳密集產業的解決方案:包括鋼鐵生產和水泥產業。三、 致能技術(enabling technologies)的研究:涉及使用電解槽生產綠色氫氣和優化儲能技術等領域。 智慧專利檢索式可以在 EPO 的Espacenet免費線上專利檢索界面操作運用。Espacenet資料庫包含來自全球100多個智慧財產機構的1.4 億多筆專利資料,方便使用者接觸這些智慧檢索的結果。 - 14
WIPO發布2022年綠色技術手冊
資料服務組WIPO於2022年11月10日發布第一版「綠色技術手冊(Green Technology Book)」,由WIPO與其夥伴—氣候技術中心與網絡(Climate Technology Center and Network,簡稱CTCN)以及埃及科學研究與技術學院(Egyptian Academy of Scientific Research and Technology,簡稱ASTR)合力完成,揭示目前已開發以及可利用的氣候變遷調適技術。一、技術在氣候變遷調適中的角色氣候變遷調適旨在提升抵禦氣候衝擊的韌性以及減少面對氣候的脆弱度。氣候變遷所帶來的衝擊往往難以預測,且其影響擴及各個層面。這不僅涉及我們如何保護自身免於受極端事件影響,也包含如何去適應氣候變遷對全球多數人生活逐漸帶來的改變。氣候變遷影響我們如何種植作物、畜牧、用水,與海洋共存,以及都市計畫等等。此外,由於許多自然生態系統正面臨威脅,若要避免生態系統崩壞以及大量物種滅絕,便須積極支援。各國均面臨氣候變遷的衝擊,尤以開發中國家受影響最大。這可能是因為低度開發國家所擁有應對氣候變遷的手段十分有限,又或者是地理環境因素,例如部分小島國家。再者,由於多數開發中國家,並非二氧化碳的主要排放者,「減緩」氣候變遷的行動對他們來說,遠不及「調適」措施來得重要。綠色創新和技術為氣候變遷提供了解決方案。然而,這不能僅靠權宜之計和少數幾個突破性解決方案,而應發展和應用數以千計用以處理不同複雜程度問題的解決方案。深信創新和技術可解決一切的觀念,也可能是錯的,因為實際上並非如此,技術無法替代諸多生產和消費方式這類基本且必要的改變。第一版綠色技術手冊,作為WIPO最新一本指標型刊物,旨在展示許多目前已開發,以及可利用的氣候變遷調適技術。該手冊聚焦於三大領域:農業與林業、水域與海岸地區以及城市。藉由呈現各領域的具體技術,協助其他人面臨不同氣候變遷挑戰時,得以尋求和發展解決方案。這是一本實用指南,手冊中列舉超過200項目前可用的以及仍在研發中的技術。WIPO GREEN資料庫也能找到更多解決方案。技術提供者可自行上傳解決方案,持續擴充WIPO GREEN資料庫中的內容。二、調適技術可供利用但非易於取得儘管有很多以技術為基礎的解決方案,但面對各式各樣的氣候變遷挑戰,它們不一定能立即解決問題。就政策性支持與資金挹注而言,調適技術通常不如減緩技術。然而,調適技術正逐漸受到重視。若干機構的資金和支援便聚焦於調適技術。隨著越來越多評估投資調適技術收益及其影響的方法被發展出來,私部門也開始加入這項行列。在投資方面有顯著成長的領域為農業技術。許多國家已準備好並開始執行具體的氣候變遷調適計畫。分配給調適措施的氣候資金日益增加,儘管仍不及減緩措施所獲得的資金。值得注意的是,許多被歸類於調適的技術也具備減緩的特徵,恰好在現有的二分法下,將「調適」和「減緩」技術進行連結。以自然為本的解決方案(Nature-based solutions)—利用或強化自然工法藉此防洪等—已有所進展;其中的許多解決方案被稱為「無憾(no-regret)」的選擇,例如復育紅樹林、保護或重建珊瑚礁,可以在保護海岸的同時,也恢復生態系統。不論氣候變遷所帶來的實際影響為何,這類方案都能帶來效益。若以專利進行分析,可發現少數已開發國家主導調適技術的創新。目前已出現調適技術向開發中國家移轉的情形,但移轉幅度遠不及減緩技術。這並不足為奇,因為相比調適技術所採用的解決方案十分多樣且技術複雜度較低,用於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減緩技術,多為非常先進的技術。然而,這並不表示移轉調適技術的意願缺乏,更重要的是,調適技術的創新,正不斷成長。解決方案是從創新生態系統裡所產生的,該系統受到多種因素影響,舉凡教育、市場規模與成熟度,以及法治。創新生態系統提供發明人開發、融資、宣傳、行銷、保護以及從創新中獲益的條件。智慧財產權是創新生態系統的基石。大量的創新資訊能透過專利制度取得。在若干對外公開的專利資料庫中也能檢索到技術知識。這使得一項發明能在專利已獲准的國家中進行授權使用,在尚未獲准專利的國家中自由使用,並進一步發展成可申請專利的發明。三、綠色技術手冊的專題領域本手冊聚焦於三個受氣候變遷影響最為顯著的領域:農業與林業、水域與海岸地區以及城市。本手冊找到能提供解決方案的創新案例,並透過列舉藉以呈現解決方案的可能性,以及還可採取哪些措施。手冊中所羅列的技術可區分為三大類:已驗證技術(Proven technologies):已存在一段時間且已經過充分驗證的技術。前沿技術(Frontier technologies):全新且未經充分驗證,但已可供利用的技術。地平線技術(Horizon technologies):已發展出新概念的技術,且預計在幾年內進入市場的未來解決方案,也就是即將適用於真實世界且可供利用的技術。(一)氣候智慧型農業與林業氣候變遷對農業與林業帶來明顯的衝擊,影響層面包括作物產期改變、高溫與水資源減少、洪水、土壤鹽度的變化以及創造有利害蟲生存的條件。為因應這些風險,優化且精密的做法正取得重大發展。這包括利用遠端和田間感測數據,提供環境詳細資訊以及監測動植物的需求。這項資訊能協助引導各種機械,分配精準劑量的除草劑或水,藉此減少此類產品潛在的有害使用,節省資源且有助於在變遷環境中優化生產。這類技術中有許多技術最適用於那些能取得設備投資資金的大型企業。然而,其他先進技術可能不需要如此大規模的投資。舉例來說,透過利用幾乎隨處可見的行動裝置,高階資料和控制技術可在較小規模且資源較匱乏的環境中發揮作用。此外,技術的簡單改良也能產生重大影響,例如,農民能藉由省水來降低面對氣候變遷影響的脆弱度。許多來自「氣候智慧型農業(climate-smart agriculture)」此一廣泛概念的實務做法和技術,為減緩和調適氣候變遷均帶來好處。改良物種藉此面對變化多端的氣候,是另一個活躍的創新領域。但若所採用的方法涉及基因改造,則可能備受爭議。(二)水資源保護與海岸保護水資源是生命賴以為生的基礎。氣候變遷會造成水資源過剩或短缺。海平面上升、劇烈暴風雨和洪水,以及海水入侵,逐漸成為沿海社區所面臨的共同課題。隨著海水酸化與暖化,用於海洋生態系統保育的諸多強化和創新方法,也應運而生。許多重要的創新有助於節省水資源,並監測儲水的品質和狀態。遠端和田間感測器在引導其他技術上扮演重要角色,例如調節用水。改良雨水貯留系統和儲水槽能提供旱季所需用水。在若干國家,隨著對大型海水淡化工廠的需求漸增,也帶動創新往高效率和低成本發展。水處理和高階的分配網絡控制技術,與部分創新技術進行結合,藉此有效地省水。為因應瞬間流量過大,在防洪設備、以自然為本的雨水儲存和預警系統方面,已出現重大創新。海岸地區特別容易受氣候變遷影響,因為此處人口密集且為重要經濟發展區域,故影響甚鉅。水與泥沙運動的先進模型可找出最適合的保護措施,舉凡人工養灘、堤壩或其他硬性和軟性的保護結構。以自然為本的解決方案還包括保育紅樹林、珊瑚及其他類型珊瑚礁,這些都屬於「無憾(no-regret)」的選擇,為人類與海洋生態系統帶來諸多好處。(三)氣候調適城市與都市計畫近年來極端氣候事件在在顯示,全球人口非常容易受到氣候變遷的影響,因此需要新思維,尤其是新的創新。熱浪、大雨、洪水、風暴、海平面上升已對全球人口造成巨大衝擊,並影響了城市預算。改善都市計畫能提供一些解決方案。舉例而言,納入綠色基礎建設諸如雨水排水設施、將地下停車場和路網暫時作為水庫使用,能減少城市面對大雨的脆弱度。新材料與綠建築設計有助於減緩熱浪衝擊,並減少多數城市所面臨的熱島效應。綠化城市景觀也提供諸多選擇。這可幫助增加地表水滲透、減少高溫、提供遮蔭並生產糧食。四、調適技術在全球的進展手冊中不同來源的解決方案,除了提供寶貴的經驗,也提供了以下建議。(一)有諸多調適技術可供利用任一種氣候變遷的挑戰,幾乎均能找到可用的技術解決方案。儘管它們不一定能完全解決問題,也可能不易操作或使用成本高,但這類創新的規模和多樣性不容小覷。確保所有人都有辦法取得各種解決方案,尤其是那些最需要相關技術的國家,將是未來的一大挑戰。(二)對「硬技術」的偏見一般而言,以「硬結構為本的解決方案(hard structure-based solutions)」,例如防波堤、海堤等用來保護海岸的硬性材料或結構,往往較「以自然為本的解決方案」為多。然而,本手冊揭示了這樣的技術全景正產生變化—「以自然為本的解決方案」正逐漸受到關注。(三)減緩技術與調適技術之間的分野已不再明顯由於越來越多技術能同時有效用於減緩和調適氣候變遷,在發展技術和解決方案時,對技術進行概念上的二分,就實務層面而言已沒那麼重要。減緩和調適措施對於處理氣候變遷議題來說,均是不可或缺的。(四)減緩技術被優先使用,但對調適技術的資金挹注正在成長不論是在創新程度、技術解決方案、資金挹注,還是關注度方面,減緩技術都比調適技術略勝一籌。不過,兩者的資金挹注均持續增加。由於調適技術的效益較難量化,這往往阻卻私部門對該技術的投資。因此,讓調適專案變得更容易測量,有助於增加對調適技術的投資。但衡量指標應避免過度簡化,或將其貨幣化致使未能處理脆弱度的問題。(五)針對特定情境應用技術能避免調適不良為調適措施進行規劃是一項複雜的工作。調適囊括了多樣化的需求,也存在諸多未知和不確定性。因此,為了避免調適不良,在實行措施之前對風險、成本和效益進行完整分析十分重要。其中一種方法便是使用和改善現有的主流保護工具,例如環境及社會影響評估(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Impact Assessments)。無論是簡單或是複雜的解決方案都有其存在的必要。在許多情境裡,低成本且簡單的技術可能在最初會是最合適且可行的方案。但尖端技術,例如衛星影像和高階感測器數據,除了能透過行動裝置發揮作用,協助人們提前做好準備或免於遭受嚴重損失,也能幫助近乎即時追蹤氣候事件的發展和影響。尖端技術的利用並非已開發國家的專利,該技術也能為低收入國家帶來變革性的影響。此外,如果一項技術能在解決重要議題的同時,也具備經濟可行性,那麼該技術的發展會相當迅速。(六)調適技術的專利集中於少數已開發國家根據專利資料,在諸多重要領域,例如防洪系統和生物科技的氣候變遷議題處理上所開發的技術創新,大多來自中國大陸、日本和美國;換言之,調適技術主要來自少數已開發國家。然而,對調適技術的需求顯然並不僅限於開發中國家。全球都需要對氣候變遷進行調適,尤其是開發中國家,除了迫切需要這類調適技術,也需要多樣的解決方案。值得注意的是,專利資訊不一定總能反映在地的創新,而更傾向於呈現先進調適技術的成果。利用公開和全球通用管道檢索相關資料時,來自開發中國家的解決方案通常較不那麼顯而易見。這並不意味著創新並未發生,而是這類解決方案多半較為簡單、較不那麼商業導向,且是依據在地環境和脈絡進行開發。許多以自然為本的解決方案和低科技的選項源自當地人和原住民的知識,同樣能提供最可行的解決方案。因此,增加來自開發中國家解決方案的能見度,以及該類解決方案在開發中國家與其他國家之間的技術移轉是有必要的。(七)支援創新生態系統支援創新生態系統不僅對產生創新很重要,對取得、採用、調適和進一步發展創新亦然。例如專利制度便能產生大量可公開取得的技術資訊。支援創新生態系統很大程度可歸結於促進所有能讓人類想像力和創造力蓬勃發展的因素,並在人們將想法發展成實務上可行且可銷往市場的解決方案等方面提供支持。2022年綠色技術手冊旨在激勵所有需要解決方案以應對氣候變遷的人。它也可能為其他相關需求者提供有價值的資源,進一步帶來啟發。WIPO將不斷擴充手冊內容,並計畫每年更新一次。每次更新出版的手冊也將含括更多WIPO GREEN資料庫使用者上傳的全新解決方案。 - 15
智慧財產為歐盟帶來近8,200萬個就業機會
資料服務組由歐洲專利局(EPO)及歐盟智慧財產局(EUIPO)於2022年10月共同發布的最新版《歐盟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與經濟績效》(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tensive industries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 in the European Union)報告指出,2017年至2019年間,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為歐盟創造29.7%的就業機會。這意味著歐盟有超過6,100萬人,直接受雇於這類運用專利、商標、設計專利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的產業;而為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提供產品及服務的行業也創造近2,000萬個工作機會,總計為歐盟帶來8,200萬個(占總就業人口的39.4%)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就業機會。為了評估智慧財產對歐盟經濟的影響,本研究報告均定期更新。報告指出,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在2017年至2019年間的產值為6.4兆歐元,占歐盟GDP的比率超過47%。歐盟與全球其他地區的大多數貿易也來自這類產業,並創造出2,240億歐元的貿易順差。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也促進歐盟成員國間的內部貿易(intra-EU trade),這也是本報告首次採用這項指標進行分析。報告顯示,超過75%的歐盟內部貿易係來自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該產業也是創造歐盟跨境就業機會的主要推手。歐盟各成員國總計創造近700萬個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跨境工作機會。報告也指出,80.5%的歐盟進口與80.1%的歐盟出口,歸功於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報告顯示,密集使用專利、商標、設計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的產業所支付的薪資,明顯高於其他產業(高出41%)。根據該份報告的研究結果,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裡每位員工的附加價值,比歐盟經濟體中的其他產業來得高。相較非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平均週薪為597歐元,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平均週薪達840歐元。其中,設計密集型產業的薪資比非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高出34%;商標密集型產業高出40%;著作權密集型產業高出49%,專利密集型產業則高出65%。表 1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對經濟的影響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的貢獻(歐盟27國)2013年研究(2008-2010)2016年研究(2011-2013)2019年研究(2014-2016)2022年研究(2017-2019)就業率(直接)28.6%28.5%28.9%29.7%GDP46.2%46.1%46.2%47.1%產品及服務出口76.7%78.4%79.1%80.1%資料來源:EPO (https://www.epo.org/news-events/news/2022/20221011.html)歐洲永續發展的動力報告指出,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積極發展氣候變遷減緩技術(Climate change mitigation technologies,簡稱CCMTs),綠色商標也成為促進歐洲經濟繁榮的關鍵。近年來,CCMTs和綠色商標對經濟的影響力正持續擴大,在2017年至2019年間,為歐盟創造9.3%的就業率,並貢獻歐盟GDP的14%。整體而言,2019年每十件由歐盟企業或發明人提出申請的歐洲專利申請案,便有一件與CCMTs相關,旨在減少或避免溫室氣體排放。2021年歐盟企業的綠色商標申請件數占所有歐盟商標申請案的比率,與前述CCMTs占比相近。 - 16
星載傳感(Space-borne sensing )在綠色應用領域正興起
資料服務組歐洲專利局(EPO)、歐洲太空總署(European Space Agency,ESA)和歐洲太空政策研究所(European Space Policy Institute,ESPI)聯合發布最新研究顯示,在星載傳感(Space-borne sensing )和綠色應用領域的專利申請數量(2001年-2021年)快速地增加。星載傳感是指「傳感器被放置在大氣層外的衛星上」,而遙感探測(remote sensing)可以廣義地定義為「透過遠程設備收集有關區域或現象的數據及資料」。遙感探測通常係藉由太空衛星進行偵測,其可揭示長期的環境變化趨勢、偵測非法活動、監測工、農業生產,並為國家安全提供預先警示。這項研究強調了星載傳感是作為有效實施「綠色政策」和「綠色目標」不可或缺的工具,其範圍從遙感探測數據的應用到減緩氣候變化、預測天氣、檢測污染、保護生物多樣性和監測環境。全球專利申請統計數據的分析,主要有以下趨勢:與 2001 年相比,2020 年星載傳感在綠色應用的專利申請增加了 1800%(全球所有技術領域的專利申請增長400%)。圖 1 與2001年相較之各領域專利家族成長曲線 資料來源:https://www.epo.org/news-events/news/2022/20221006.html中國大陸申請人提交的專利申請數量最多(主要是國內),而美國申請人在國際申請中領先。大多數的專利申請案是與訊號處理(軟體而非硬體)有關。歐洲的專利申請停滯不前,而大部分申請來自法國、德國和英國。星載傳感技術在「聯合國2030永續發展目標」議程方面也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透過持續追蹤與專利相關的10個選定的永續發展目標(SDGs),這個研究也提供了一個指標,表明「創新與發明」是如何幫助社會實現這些目標。圖 2 對永續發展目標的貢獻程度資料來源:https://www.epo.org/news-events/news/2022/20221006.html美國在國際上的申請專利家族,對於達成SDGs提供了創新性的貢獻。此外,持續的公共和私人投資的推動下,廣泛使用星載傳感來面對重大社會挑戰,將持續推動未來專利申請案的增長。 - 17
UKIPO發布:人工智慧專利申請審查指南
資料服務組指南規範英國智慧財產局 (UKIPO)在審查人工智慧 (AI) 發明專利申請的做法,指南包含了兩個部分:1.指南(The Guidance)英國政府為回應對人工智慧和智慧財產權的重視呼籲,委託UKIPO 發布此更強化的人工智慧發明專利申請審查指南,包含了有關1977年《專利法》中不予專利的規定,並且簡要地闡釋關於人工智慧發明的充分揭露要求。因而,這部分規定了審查人工智慧專利申請案的法律架構、使用人工智慧以及UKIPO如何適用這有關人工智慧申請的法律架構指南。此外,該指南提供了一附加文件,包含了人工智慧發明的各種情境。每個情境都簡要描述一項人工智慧發明,並對該人工智慧發明評估(不具拘束性),該評估係在示範如何檢視該發明是否為不予專利的發明。2.情境(The Scenarios)這部分提供一系列的發明專利說明書的實際解說,而每一個情境都包含了UKIPO如何適用這個指南的簡要分析。(1)內容包含人工智慧 (AI) 或機器學習 (ML) 的發明的“情境”。這些情境係在配合審查人工智慧發明專利的指南。該指南主要係與1977年《專利法》第 1條(2)項中規定人工智慧發明不予專利之款項有關。(2)UKIPO認為所有技術領域的人工智慧發明都可能獲得專利,而本文件中的情境,旨在反應和說明在廣泛不同技術領域下皆有可能有人工智慧發明的適用。(3)每個情境都包含了該人工智慧發明的實施及專利請求項及範圍的案例說明。每個情境也都包含一個簡化的評估,闡述了UKIPO如何根據第1條(2)項評估該人工智慧發明。(4)為免生疑問,特別強調本指南並不是一個法源,且對於情境中的可專利性的意見僅供參考,並不具拘束力。(5)情境的設計僅關注不予專利的問題,因此在此假設申請專利之發明(claimed invention)是具備新穎性且非顯而易見性(進步性)且每個情境案例都是已充分揭露。 - 18
歐盟及中國大陸聯合發布網路犯罪及營業秘密保護指南
資料服務組歐盟執委會智慧財產服務台(European IP Helpdesk)以及中國大陸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服務台(China IP SME Helpdesk)於2022年9月再次共同推出聯合指南,本次指南聚焦於歐盟以及中國大陸的網路安全以及營業秘密保護。指南提供歐盟中小企業營業秘密保障相關的資安風險概況,亦提供中小企業有效的策略以防堵潛在的網路犯罪以及網路竊盜智慧財產權發生時的應對措施及法律追索(recourse)。新數位科技及網路已經成為企業發展、通訊以及創新的必要工具,然而當科技高度的效率化,增加了人們的依賴性,同時帶來了網路犯罪的的猖獗。指引提到,網路入侵竊取營業秘密對於中小企業來說是影響甚鉅的,特別是當重要的資訊被盜取時,中小企業很有可能就因此失去他們的創新或是經營點子。 - 19
紐西蘭智慧財產局(IPONZ)更新商標實務指南
資料服務組紐西蘭智慧財產局(IPONZ)更新商標實務指南,確認有關該局如何審酌商標在先使用(prior use),以及闡明該局如何審酌像是「提供一個網站(providing a website)」之類術語的變革。紐西蘭智慧財產局日前更新該局實務指南如下: 先使用商標事證引用紐西蘭智慧財產局更新修正先使用事證引用的實務指南,以反映該局對於商標在先使用事證的審酌方式。紐西蘭智慧財產局商標審查官目前審查實務,將就商標申請案是否存在特殊狀況,會參酌其提交之商標在先使用的有關文件及證據進行判定。改變之前審查實務,商標審查官不會將企圖證明有先前使用事實的文件,納入審查考量的做法。 電腦服務類附錄及一般類附錄紐西蘭智慧財產局修訂了電腦服務類附錄的商標實務指南。這些新增及修訂的指南闡明商標審查官會怎麼樣審定在商品與服務規範中的「提供網站」項目(或類似項目)。修訂目的,是為了與當前尼斯分類(NICE classifications)以及國際間使用此服務項目的處理方式,保持一致性。 紐西蘭智慧財產局也對一般分類附錄的實務指南,進行類似的更新。 - 20
EPO程序與規範網頁新增關於WIPO ST.26標準序列表的常見問題
資料服務組歐洲專利局(EPO)在其程序與規範網頁新增關於序列表常見問題,對於在 2022年7月1日或之後以序列表ST.26標準提交的分割申請案,闡釋實務做法,同時,針對2022年7月1日之前提交的申請,也提供依據EPC第71條(3)核准通知函的相關補充資訊。 節錄2則常見問題: WIPO ST.26標準是否適用於分割申請案(divisional application)?答案:是。在歐洲專利公約(EPC)法律架構下,分割申請案是一件獨立的申請案,其程序要求取決於提出申請之日期所適用的規定。因此,任何在2022年7月1日或之後提出公開核甘酸或氨基酸序列(四個或四個以上氨基酸、十個或十個以上核甘酸)的分割申請案,必須包含一個符合WIPO ST.26標準的序列表。序列表可以在申請日之後提交,在這種情況下,不會成為申請公開的部分。 序列表是申請文件一部分,歐洲專利局如何以TXT或XML格式提供標準化的序列表通知(根據歐洲專利公約第71條(3)的核准通知函)?若申請者已啟用EPO電子信箱服務(Mailbox),在依歐洲專利公約第71條(3)發出的核准通知函中,將有一個以TXT格式或XML格式載述構成的序列表。若申請者未啟用前述服務,在依歐洲專利公約第71條(3)發出的核准通知函中,將有一個連結以供下載TXT格式或XML格式序列表。 更多相關常見問題,請參照歐洲專利局網站。 - 21
EPO發布《單一專利施行各國國內配套措施》手冊
資料服務組歐洲專利局(EPO)發布《單一專利施行各國國內配套措施》(National measures accompany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Unitary Patent)手冊,概述正式簽署單一專利法院協議(Agreement on a Unified Patent Court,簡稱UPCA)的各參與成員國實施單一專利時採取的最重要相關國內措施。該手冊HTML版已在EPO網頁上架,仿效《與EPC有關之國家法規(National law relating to the EPC)》,讓民眾能夠輕鬆地依國別檢索相關資訊。目前《單一專利施行各國國內配套措施》手冊PDF版本還在準備中,歐洲專利局將隨後發布提供。 單一專利(Unitary Patent,簡稱UP)及單一專利法院(Unified Patent Court,簡稱UPC)是單一專利制度是補充並強化現有集中式歐洲專利核准制度的基石。單一專利架構的地域範圍,未來將涵蓋25個已加入創立單一專利保護加強合作的歐盟成員國。想要被納入單一專利架構,成員國不僅要參與這項加強合作,另外在註冊單一專利時,還要正式簽署單一專利法院協議(UPCA)。單一專利機制將於2023年春季生效,預計在此新制度開始運作時,至少有17個國家完成相關程序。 此機制是建立在歐洲專利局根據歐洲專利公約(EPC)規定授予專利的基礎上,所以專利核准前階段(pre-grant phase)的機制沒有任何改變。未來取得歐洲專利後,專利所有人將可要求單一效力(unitary effect),從而獲得單一專利,在多達25個歐盟成員國獲得一致性專利保護。 本文編譯自歐洲專利局2022年9月28日《單一專利相關之各國國內措施》新聞稿及其提供之相關連結文章。 - 22
WIPO發布2022年全球創新指數
資料服務組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2022年9月29日發布2022年全球創新指數(Global Innovation Index,下稱GII),瑞士、美國、瑞典、英國及荷蘭依序排名全世界最具創新力前五名經濟體,中國大陸排名第11,印度及土耳其皆首次進入前40名,也持續有出色的表現。2022年GII創新指數顯示,2021年全球研發支出最高的前幾大企業增加將近10%的研發支出,高於COVID-19疫情爆發前。研發支出增長的主要四個產業:資通訊硬體與機電設備、軟體與資通訊服務、製藥與生技及建築與工業金屬。2021年創業投資(VC)交易爆增46%,拉丁美洲、加勒比海及非洲地區出現最強勢的創投成長。而2022年因緊縮的貨幣政策及受風險資本的影響,導致創業投資減速,較顯黯淡。 2022年全球創新指數著眼創新驅動成長(innovation-driven growth)的創新浪潮新焦點:數位時代(Digital Age):以超級運算、人工智慧與自動化為基礎,幾乎對所有科學研究部門與領域有廣泛的生產力影響。深度科學(Deep Science):以生物科技、奈米科技、新材料與其他科學的突破為基礎,在健康、食品、環境與移動(Mobility)等重要領域,引發突破性的創新變革。 - 23
EUIPO:逾93%註冊IPR的中小企業在業務上獲利
資料服務組第三版歐盟中小企業智慧財產評核指標(Intellectual Property SME Scoreboard) (下稱評核指標),透過數據呈現2022年度中小企業如何保護其創新以及創造力。評核指標係歐盟智慧財產局(EUIPO)一個指標性的研究,由歐盟智慧財產侵權觀察辦公室(European Observatory on Infringemen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下稱觀察辦公室)於2022年9月28日發布。評核指標中顯示,只有10%的歐盟中小企業擁有註冊的智慧財產權,例如國家或歐盟的註冊商標、設計及專利。 評核指標也指出,幾近全部(93%)擁有註冊智慧財產權的中小企業,表示註冊智慧財產權帶給他們業務上的正面影響,包含認為企業名譽以及企業形象得到了改善(60%)、提供更好的智慧財產權保護(58 %)及有更好的事業遠景與展望(48%)。 為何註冊智慧財產權很重要從評核指標數據,再次印證智慧財產權註冊的正面影響。資料顯示,大約三分之一(36%)擁有智慧財產權的中小企業表示,他們透過註冊智慧財產權獲得了經濟收益。而檢視沒有註冊的因素時,中小企業表示,主要原因是未見到註冊智慧財產權的附加效益(35%),其他原因則包含:認為自己的智慧資產創新性尚不足以註冊(20%)、缺乏註冊知識(19%)或不符註冊要件(19%)。 智慧財產權侵權該評核指標亦關注智慧財產權的侵權問題,以及中小企業如何應對這些侵權問題。報告發現,在擁有智慧財產權的中小企業中,有15%的中小企業曾遭遇侵權問題,導致營業額損失以及名譽上的損害。而十個中有九個中小企業,曾採取相關措施捍衛他們的智慧財產權。 提供中小企業的支援中小企業占了歐盟所有企業的99%,其受雇員工約有一億人,肩負起超過一半的歐盟國內生產毛額(GDP)。儘管受到新冠肺炎的嚴重影響,中小企業對各經濟層面及創新的推動至關重要。 EUIPO、歐洲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歐盟的國家及地區智慧財產局,發起一系列支持歐盟中小企業在智慧財產權領域發展的新措施,包含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自疫情爆發以來至今仍持續在運行。這些措施提供中小企業在商標、設計及專利申請,以及個別化智慧財產權支援(又稱IP掃描)方面的資金挹注。從2021年1月起,已超過三萬間歐盟企業申請相關的措施。 - 24
CIPO:預先公告即將更新的專利局實務手冊MOPOP
資料服務組加拿大智慧財產局(CIPO)預先公告更新版的「專利局實務手冊(Manual of Patent Office Practice,MOPOP)」,該實務手冊將於2022年10月3日施行。 CIPO表示已更新專利局實務手冊(MOPOP)許多相關的章節,以保持與新修正的專利法施行細則一致,包含的修正指南如下: 1.簡化審查流程的新機制。2.申請人與專利權人保護新措施。3.其他管理措施及若干雜項修正。 除預告內容之外,CIPO也提供新舊修正對照,如有任何相關問題,請參考網站上最新的問與答。 - 25
WIPO對話第六屆會議:聚焦於智慧財產、前沿科技及人工智慧
資料服務組WIPO對話第六屆會議—「前沿科技—人工智慧(AI)發明」於2022年9月21日及22日舉行,除了有來自創新者和IP專業人士的觀點與故事,也會談及全球各智慧財產局所面臨的狀況,旨在分享資訊並建立AI發明的專利審查實務、工具和指南。本次會議討論議題包含:市場趨勢為何? 這些趨勢該如何轉化專利申請?AI究竟有多自主,AI在發明過程扮演何種角色或發揮什麼作用?這會為智慧財產制度帶來哪些問題?各智慧財產局如何支援AI發明人?AI逐漸成為一項通用技術,不僅具備開啟一項科學新領域的潛力,為我們生活的各個面向和經濟帶來劇變,也徹底改變我們的商業模式,並引領創新和創造朝向新的方向發展。在這一令人感到振奮的新時代,確保我們現有的智慧財產制度能持續促進創新,是讓世界各地的所有人受惠於經濟成長潛力的關鍵因素。然而,AI發明給當前專利制度帶來諸多挑戰。為了提供更好的保護並體現專利的全部價值,必須有一個及時、透明且易懂的專利核准標準,讓市場中的參與者得以完全仰賴這些標準。瞭解創新者所面臨的不確定性,以及各智慧財產局思考如何更好的支持AI創新,對於掌控AI的經濟潛力來說至關重要。 - 26
TMview商標檢索系統新增EUIPO內部圖像檢索功能
資料服務組2022年7月,EUIPO將內部圖像檢索功能納入TMview商標檢索系統,進一步增強這個旗艦工具的效能。這個圖像檢索包含在歐盟各國智慧財產局提出申請的商標,讓使用者能夠將圖像跟在這些國家申請在案的商標進行自動比較。這項新增功能讓加入的智慧財產局能在各自的檢索系統中,透過一個應用程式介面服務(API)來使用這個圖像檢索功能。目前這個圖像檢索服務僅對歐盟智慧財產網路(European Uni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Network,簡稱EUIPN)中的各智慧財產局開放利用,不過,EUIPO計劃要在2023年前,推行至所有加入TMview的智慧財產局。這項突破不僅有助於參與的智慧財產局提升效率及降低成本,也將進一步增強彼此的緊密合作關係。這項新增功能是EUIPO數位轉型計畫(特別是數位演進計畫,Digital Evolution Programme)的一部分,歸屬於EUIPO的2025年戰略計畫(Strategic Plan 2025)中戰略驅動因素3(Strategic Driver 3)的目標3.2範疇:隨著數位時代逐步發展。TMview商標檢索系統是世界最大的免費線上商標資料庫,現在使用起來更加簡單!EUIPO邀請用戶使用TMview商標檢索系統,體驗新的圖像檢索功能。 - 27
阿利坎特電子報(Alicante News):手工藝及工業產品地理標示
資料服務組歐盟智慧財產局(EUIPO)2022年9月號阿利坎特電子報「Alicante News」,聚焦於手工藝及工業產品如何透過地理標示(GIs)進行保護,以及近期在歐盟層級的立法發展。本期內容提供有關歐盟設計會談(DesignEuropa Talks)的相關資訊。該會談是為期一天活動,旨在擴展歐盟設計獎(DesignEuropa Awards)的社群。歐盟設計獎每兩年舉辦一次,由EUIPO從歐盟註冊設計(Registered Community Design,簡稱RCD)所有人中選出在設計和設計管理領域表現傑出的設計。其他主題還包括EUIPO針對申請案包含虛擬商品和非同質化代幣(non-fungible tokens,簡稱NFT)相關用語在尼斯商品分類的歸屬類別因應對策,以及進入EUIPO上訴委員會(Grand Board)之前對「Iceland」案的首次口頭聽證(oral hearing)。 - 28
EPO公布第22版《歐洲專利指南—如何取得歐洲專利》
資料服務組歐洲專利局(EPO)近日公布了最新版本的「歐洲專利指南(European Patent Guide)」(下稱指南),旨在提供發明人、企業及其代表人申請程序的簡要說明,包括如何申請歐洲專利,以及讓申請各階段得以順利進行的實務建議。內容描述第22版指南,是依2007年12月13日修正施行的歐洲專利公約(EPC 2000)為基礎進行更新,並附錄相關參考書目、文章與規則。讀者如欲進一步瞭解相關資訊,可查閱「歐洲專利審查基準(Guidelines for Examination in the European Patent Office)」,該基準可提供有關核准程序每一階段,以及EPO實務的詳細介紹。可用格式EPO已將第22版《歐洲專利指南—如何取得歐洲專利》公告於官網,除提供EPO三種官方語言版本,讀者也能以HTML和PDF格式進行瀏覽和下載。HTML版本適用於線上瀏覽,而PDF版本則提供離線瀏覽,並包含全文檢索功能。此外,指南內容也在EPO的數位學習平台提供瀏覽。 - 29
USPTO成為WIPO GREEN國際綠色技術交流平台合作夥伴
資料服務組美國專利商標局(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簡稱USPTO)成為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簡稱 WIPO)全球綠色技術交流平台WIPO GREEN計畫的合作夥伴。繼巴西、加拿大、智利、丹麥、法國、日本、黎巴嫩、摩洛哥、葡萄牙及瑞士等10個智慧財產局後,USPTO於2022年起也成為WIPO GREEN合作夥伴。WIPO GREEN計畫是WIPO於2013年建立起的公私合作夥伴關係,此計畫的145個國際合作夥伴包含重要的科技公司、智慧財產局、企業集團、研究機構及非政府組織。這個合作夥伴關係提供一個技術交流的網路平台,串聯環境友善技術供應者與需求者,並籌辦各種強調綠色技術可利用性的加速專案計畫、研討會及國際性活動。美國商務部副部長兼USPTO局長Kathi Vidal表示,藉由成為WIPO GREEN合作夥伴,USPTO一同努力幫助全世界的企業、社群及個人鑑識創新的綠色技術、並找出誰在製造及銷售這些綠色技術,同時強調這是用以應對全球氣候變遷的挑戰的關鍵工具,有助於履行美國總統拜登的承諾,參與支持與氣候相關的技術和投資的國際努力。USPTO對WIPO GREEN的貢獻包含USPTO本身因應全球氣候變遷的挑戰而制定的新措施,例如:USPTO減緩氣候變遷試行計畫(Climate Change Mitigation Pilot Program):針對涉及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創新技術專利申請案進行加速審查(參照USPTO發布減緩氣候變遷試行計畫,相關連結3);即將公布的USPTO人道專利獎(Patents for Humanity):清潔能源技術獎競賽是USPTO非常成功的人道專利獎競賽之著重綠色科技版(參照USPTO人道專利獎網頁,相關連結4)。 - 30
EPO確認專利請求項與說明書一致之審查基準修正方向
資料服務組2022年6月23日,歐洲專利局(EPO)舉辦專家研討會,確認專利審查基準F-IV, 4.3 (iii)專利請求項與說明書內容一致實務做法之未來調整修正方向,依歐洲專利公約(European Patent Convention,簡稱EPC)第84條規定,專利說明書中記載的內容必須與專利請求項修正範圍(amended claims)一致,以確保法律明確性,並避免公告說明書內容與專利請求項用詞有衝突。與會者有使用者代表、上訴委員會成員以及資歷豐富的EPO審查員與律師,共同討論得出以上修正說明書內容的法律及實務結論。並將2022年版《審查基準》所解釋的實務做法與最近的判例法相比較,也以分組會議方式,針對不同技術領域所面對的挑戰,同步討論說明書內容調整修正的最佳實務做法。EPC第84條要求,申請專利請求項範圍必須有說明書支持。凡此意謂著申請專利範圍請求項與揭露發明實施方式的說明書內容,如有任何衝突不一致之處,皆須刪除,就如2022年T1024/18、T121/20、T2293/18、T2766/17及T1516/20判決中所述。前述關於EPC第84條的理解,符合EPC第69條第1項規定。有關國家階段審理程序的申請專利範圍解釋,依EPC第69條第1項規定,也須將說明書內容納入考量。亦即,如果專利請求項與說明書或圖式有不一致之處,在進入EPO程序之前,已先行刪除,申請專利範圍即可避免有解釋上的歧異。因此,符合EPC第84條規定,旨在確保國家階段核准後程序(national post-grant proceedings)的法律明確性。此次研討會的討論結果,將據以修正《審查基準》的相關章節,例如,提出更妥善的定義解釋什麼情況可能被視為不一致、衝突或矛盾,或增加說明示例。編寫修正文本時,將諮詢歐洲專利局常設顧問委員會《審查基準》工作小組(SACEPO Working Party on the Guidelines)的意見。EPO將繼續關注涉及專利說明書內容調整修正的案例及有關類似權利請求字句(claim-like clauses)—的判例發展。 - 31
EPO法律上訴委員會決議:AI不得作為專利申請案發明人
資料服務組歐洲專利局(EPO)法律上訴委員會(Legal Board of Appeal)於2022年7月5日發布J8/20案的決議理由書。2021年12月21日公開聽證程序終結,EPO法律上訴委員會即宣布該會決議駁回本案的上訴,維持EPO收件組(Receiving Section)拒絕EP18275163專利申請案的決議。在該專利申請案的申請書上,申請人將人工智慧系統DABUS指定為發明人。EPO法律上訴委員會也駁回同案的備位請求(auxiliary request),根據此項備位請求的聲明,系爭申請案中沒有任何人可被鑑別為發明人,就只有一位自然人被指「擁有歐洲專利的權利,憑藉的身分是人工智慧系統DABUS的所有者及創造者。」聽證程序結束之後,系爭案件申請人收到發文日期標示為2022年1月31日的通知信函,得知該案由於申請者未付費而被視作已撤回。該申請人據此遞件請求繼續處理(request for further processing),EPO審查部門2022年4月6日同意此項請求,因此,EPO法律上訴委員會公開發布本案決議書。背景依據歐洲專利公約(European Patent Convention,簡稱EPC)第81條規定,專利申請須指定發明人。另按照EPC第60條第1項規定,歐洲專利之權利屬於專利發明人或其權利繼受人。J8/20案的問題是關於歐洲專利申請者提出申請時,是否能夠指定不具法律行為能力(legal capacity)的人工智慧機器為發明人。該案申請人指定人工智慧系統DABUS為發明人,向EPO在內數個不同專利專責機關提出專利申請,主張申請案中的發明是由DABUS自主創作。依EPC第8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9條第1項規定,指定發明人(designation of the inventor)是提出專利申請時必須履行的形式要件。此項形式要件會在申請案件進入實質審查之前,進行獨立審查,續行申請案標的是否符合可專利性要件(requirements of patentability)之審查時,不會將此形式要件納入考量。關鍵考量2021年12月21日公開聽證程序結束,EPO法律上訴委員會駁回系爭案件的上訴,並口頭說明下列決議原因:依據EPC規定,發明人必須為具有法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基於此項理由,駁回本案主要請求(main request)。關於本案備位請求,依EPC第81條規定,應聲明歐洲專利的權利來源,且必須符合EPC第60條第1項規定。EPO有權限評判申請人依EPC第81條規定所作之聲明,對其所述的情況是否符合EPC第60條第1項之規定。 - 32
首屆WIPO全球獎獲獎者來自中國大陸、日本、荷蘭及新加坡
資料服務組來自中國大陸、日本、荷蘭及新加坡的中小企業為WIPO新全球獎計畫的首屆獲獎者,該計畫旨在表彰利用智慧財產(IP)於國內外產生積極影響的傑出企業和個人。關於WIPO全球獎計畫基於WIPO使命的全球獎計畫,旨在確保全球能透過智慧財產權支援來自世界各地創新和創造力,並造福所有人。這些由評審團選出的獎項,旨在表彰和支持那些擁有促進發展和改善人類生活之技能的企業或個人。獲獎者將獲得量身打造的指導計畫,幫助他們利用IP擴展事業,並以其他形式的支持和贊助,促使他們獲得資金和企業成長。在2022年7月14日至22日WIPO成員國大會期間舉行頒獎典禮,總幹事鄧鴻森(Daren Tang)頒獎給五位獲獎者的代表(按字母順序):荷蘭的Hydraloop、新加坡的Lucence、中國大陸的蘇州瑞派寧(Raycan)和芯龍光電(Shylon),以及總部位於日本的Splink。首屆WIPO全球獎係由七位知名評審委員,從來自世界各地橫跨62個國家/地區的272份參賽作品中選出獲獎者。獎項目的在表彰基於智慧財產權的創新商業解決方案,而這些解決方案促進了經濟、社會和文化的進步。首屆全球獎旨在表彰構成全球經濟支柱的中小型企業,未來幾年並將著重關注於青年和女性。WIPO總幹事鄧鴻森表示,從早期癌症檢測、節能燈、水循環利用,到失智症診斷和增強醫學成像,首屆WIPO全球獎的獲獎者都在努力建設一個更美好的世界。如今,獲獎的五家中小企業將取得WIPO的支持,進一步幫助其事業成長與發展。2022年WIPO全球獎獲獎者關於 Hydraloop-荷蘭Hydraloop是一間屢獲殊榮的企業,主要設計和生產分散式、消費者友善、可連接物聯網、小巧及可擴增灰水之回收產品,供住宅和商業房地產使用,藉此節省多達45%的用水量。Hydraloop在全球擁有超過120位合作夥伴,且其合作夥伴網絡遍及全球50多個國家。Hydraloop總部位於荷蘭,在美國和中東設有辦事處,並在加拿大和澳大利亞設有代表處。關於Lucence-新加坡Lucence是一家精準腫瘤學公司,致力於為癌症照護提供清晰的資訊。Lucence主要從事超靈敏的液體活檢測試,為醫生及其患者提供改善生活的資訊,以實現早期檢測和有效治療。Lucence總部位於美國帕洛阿爾托(Palo Alto),透過位於美國和新加坡的兩間CLIA認證實驗室提供量身打造的個人化癌症照護服務。關於蘇州瑞派寧(RAYCAN)-中國大陸蘇州瑞派寧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09年,專門從事輻射偵測和成像設備的研發和生產。憑藉自主研發的新型數位採樣技術,蘇州瑞派寧成為全數位輻射偵測與成像技術的領導者。該公司已在美國、德國、日本等國家申請並獲得百餘項專利。關於芯龍光電(SHYLON)-中國大陸芯龍光電於2010年在上海成立,專門從事建築照明,採用全LED技術,致力於戶外照明的設計、生產和行銷。芯龍光電凝聚「一個品牌、全球市場、超高光學架構、Zoomneo色彩演算法、Anecast雷射投影」的戰略優勢,被中國大陸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可為「2021年科技先進型中小企業」。關於Splink-日本Splink公司正在開發可同時嘉惠病人和健康者的人工智慧軟體,透過協助醫生與結合數據和現場專家的力量,一起診斷早期失智症和其他神經退化性疾病。該公司提供醫院、醫療AI產品,例如用於腦部檢查的「Brain Life Imaging」和提供神經科醫生使用的「Braineer」。 - 33
UKIPO加入WIPO的全球品牌資料庫
資料服務組2022年7月18日於瑞士日內瓦舉辦的WIPO成員國大會中,英國智慧財產局(UKIPO)與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簽署了UKIPO加入WIPO全球品牌資料庫的合作協議,英國約300萬件商標將被納入WIPO的全球品牌資料庫。全球品牌資料庫是由WIPO提供的一項免費線上資源,整合將近71個國家和國際的資料集於單一平台,提供外界取得超過5,000萬筆資料。WIPO全球品牌資料庫可利用品牌、分類、國家、企業或日期進行檢索,也可透過上傳圖片進行檢索。該資料庫同時也蘊藏原產地名稱和紋章的資訊、在不同國家受到保護的旗幟與國徽,以及名稱、縮寫與國際組織標誌。此資料庫是為了提升效率和使用便利性而設計。全球各地的企業在註冊商標時,可以先利用此資料庫來檢視是否已有相同商標或近似商標存在。有意註冊商標者,可在遞送商標申請案前,先於全球品牌資料庫進行檢索,或瀏覽讓他們感興趣的潛在市場既存商標。已註冊的300萬件英國商標,將納入WIPO全球品牌資料庫,日後任何人皆能在該資料庫檢索到英國的已註冊商標,以避免不知情下侵害商標權的情形發生。UKIPO局長Tim Moss表示,我們很開心能與WIPO合作,進一步支持英國的品牌,並嘉惠全球所有的IP使用者。將超過300萬件的已註冊英國商標納入WIPO全球品牌資料庫的作法,能協助企業更有信心地扶植公司品牌。透過提供額外的保護,該資料庫也能降低商標被侵害的可能性,使英國商標權人感到安心。WIPO總幹事鄧鴻森表示,英國商標能納入WIPO全球品牌資料庫,不僅大為提升該資料庫的價值,對全世界的使用者來說可謂邁出重要的一步,尤其是對想要在多國遞交商標新申請案的企業。新協議也為兩局間加強技術合作鋪路,包括利用機器學習來提升IP相關程序的效率。備註:使用者可從馬德里體系以及各國家/地區開放使用的資料庫進行商標檢索。WIPO的馬德里監視器(Madrid Monitor)是通往馬德里體系的門戶,讓使用者可不斷更新商標資訊。關於英國商標的完整資訊均可於英國政府網站(GOV.UK)查詢,包括檢視品牌是否已有近似商標存在,以及查找商標權人。 - 34
USPTO與WIPO攜手合作以促進標準必要專利(SEPs)之爭端解決
資料服務組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與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於2022年7月20日達成協議,決定共同致力於促進標準必要專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簡稱SEPs)之爭端解決。標準必要專利係指在特定技術標準下已被宣告為必要的專利。標準設定的部分流程,專利權人應在公平、合理、無歧視(FRAND)的條件下,進行標準必要專利之授權。標準涉及現代生活的所有面向,包含視訊壓縮、無線通信技術、電腦連線標準、汽車科技等等。美國商務部副部長兼USPTO局長Kathi Vidal表示,國際標準及對這些標準是必要之專利,在推動強大的國家與全球經濟方面至關重要。USPTO與WIPO的合作,也凸顯了USPTO的觀點—標準必要專利政策是一項具國際重要性的國際議題。本項協議將利用USPTO與WIPO的既有資源,支持提升標準必要專利授權效率,並協助解決與這類標準相關的爭議。本週,於瑞士日內瓦舉行的WIPO成員國大會期間,USPTO局長Kathi Vidal與WIPO總幹事鄧鴻森在一場會議中,簽署了瞭解備忘錄,自簽署之日起五年內有效。協議條款:透過利用WIPO仲裁暨調解中心(WIPO Arbitration and Mediation Center)和USPTO的既有資源,合作展開有助於提升標準必要專利爭端解決之效率與有效性的活動。透過USPTO與WIPO的共同合作計畫,向利害關係人推廣WIPO仲裁暨調解中心所提供的服務,促進各界對該單位的認識。USPTO局長Kathi Vidal表示,我們很感謝WIPO鄧總幹事與WIPO在這項重要領域所做的努力。我們很期待未來合作成功,也希望利害關係人的參與,藉此確保我們所建構的爭端解決機制能促使所有創新者(包括中、小型企業)一同參與和實施標準。」WIPO總幹事鄧鴻森則提到:「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簡稱ADR)一再地在有效率且及時解決商業糾紛方面展現其價值。過去幾年裡,WIPO仲裁暨調解中心一直致力於解決標準必要專利的相關爭議,而與USPTO的全新合作是一項令人振奮的進展,這將能提升標準實施的效率。」 - 35
JPO發布綠色轉型(GX)技術分類專利清單(GXTI)
資料服務組日本特許廳(JPO)發布綠色轉型技術分類專利清單(Green Transformation Technologies Inventory, GXTI),概述了與綠色轉型(GX)技術相關之專利技術,並展示GX技術之分類與對應類別之專利檢索式,以利公眾檢索包含GX技術的專利文件。JPO期望GXTI成為公眾利用專利資訊進行GX技術分析,揭露氣候變化相關資訊的工具。GXTI創建背景2021年6月《日本公司治理準則》修訂後,主要市場上市公司,應提高揭露對氣候變化相關資訊的質與量。在此背景下,為了幫助企業等對氣候變化相關資訊提供證據的說明,因此JPO創建了概述綠色轉型(GX)專利技術分類清單,公布各類別專利檢索式,並命名為“GXTI”(綠色轉型技術分類清單)。GTXI對於GX技術如何進行分類以及如何在專利文件中檢索出特定的GX技術,提供了示例。例如,透過GXTI,可以顯示各企業在每個GX技術類別中的專利申請數量,藉以客觀說明企業在GX技術方面的優勢。另透過GXTI每個GX技術類別同業間的比較,也有助於制定業務策略及專利戰略。GXTI及專利檢索式該技術分類清單是由6名對GX技術有深入了解的外部專家組成的研究小組,經過兩次討論(2022年1月6日和4月6日)所創建。此外,連結到各技術類別的專利檢索式,是由JPO審查部各領域的專利審查官所編寫。GXTI的專利檢索式,不僅可以檢索日本專利文獻,也可檢索全球專利文獻,同時可以分析每個技術類別對應的公司或其他公司的專利數量。GXTI的未來計畫JPO計劃利用GXTI調查每個國家的GXTI技術類別專利申請趨勢,並發掘及宣傳日本具優勢領域的證據資訊。未來的這份調查報告,除了將日本與其他國家在GX技術的占比與轉變可視化外,並可供企業使用GXTI進行專利分析時作為分析方法的參考。該報告預計在2023年4月或5月發布。此外,調查進展亦將在2022財年期間隨時發布。GXTI包含非GX的技術JPO計劃選定約5到10個值得注意的技術主題,例如「數據中心的節能」、「二氧化碳排放交易相關的發明」等,這些主題雖不屬於GXTI層次結構的一部分,未來仍計劃將與專利檢索式一起發布。國際發展JPO準備進行國際提案,並與美國、歐洲、中國、韓國智慧財產局及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就GXTI有效利用及改善進行討論。如有必要,JPO亦將重新審視及修改GXTI。 - 36
JPO發布人工智慧科技運用行動計畫(2022-2026版)
資料服務組2017年,日本特許廳(JPO)發布「人工智慧(AI)科技運用行動計畫(下稱AI行動計畫)」,規劃一項有效運用AI科技提升JPO行政工作效能及品質的6年期計畫(至2022年)。此後,JPO每年修訂AI行動計畫,並進行推廣。JPO迄今的行動計畫措施已開發多項工具,例如外國專利文件的自動化專利分類工具、專利文件重新排序工具及商標圖像檢索工具,並提供給審查人員試用,藉此提升JPO行政工作效能及品質。有鑑於JPO近來的改變及AI科技的急速發展,JPO在2021年進行一項研究計畫(AI Research Project)(以下簡稱AI研究計畫),探討後續5年如何將AI有效運用在JPO的工作上。JPO參考AI研究計畫的結果及外部專家的意見,制定出新版的AI行動計畫(2022-2026版)(列於相關連結)。JPO將按照新版AI行動計畫(2022-2026版),繼續加強AI科技的運用以追求最大成效,並爭取外部合作,包含8大工作項目:專利分類(Patent Classification)先前專利技術檢索(Prior Art Search):概念檢索(Concept Search)及重新排序專利文件(Re-ranking Patent Documents)等先前專利技術檢索(Prior Art Search):進階檢索(Advanced Search)專利審查管理(Patent Examination Management)先前圖形商標檢索(Search for Prior Graphic Trademarks):商標圖像檢索(Trademark Image Search)先前文字商標檢索(Search for Prior Character Trademarks)指定商品及服務檢索(Search for Designated Goods and Services)先前設計檢索(Prior Design Search):設計專利之圖像檢索(Image Search for Designs) - 37
世界五大專利局(IP5)針對永續性加強合作
資料服務組世界五大專利局(IP5)局長於2022年6月9日透過視訊會議舉行第15次年會。今(2022)年會議由歐洲專利局(EPO)主辦,主要聚焦於將永續性議題列入IP5局議程,並強化專利制度為全球創新者提供更好的支援。會議討論主題包含各局去年合作的成果。除了聚焦於EPO如何落實全球通知系統,藉此涵蓋IP5局的專利申請歷程,並檢視IP5局推動新興技術(NET)與AI藍圖之準備工作。此一藍圖旨在透過使用新興技術與AI技術來提升IP5局的內部作業流程,除能增進專利審查實務中的資訊透明,亦能確認申請案之法律狀態。此外,會議中也討論了整合全球專利流程的幾個重要議題,以及可被接受的專利圖式特徵之最新發展。其中「IP5局安全格式(IP5 safe format)」的出版被視為達到重要里程碑。另一方面,會中也更新了幾項措施,包括優化IP5局合作之運作效率、簡化審查程序以及決策流程。最後,會議中針對IP5局PCT國際申請案合作檢索及審查(PCT Collaborative Search & Examination)試行計畫進行初步評估,並展示評估階段延長的詳細情形。針對會議結果,五大局皆同意重新考慮將永續性納入IP5局的願景,並建立IP5局永續工作小組,以利在這項重要議程中協調各局之行動。慶祝IP5局及IP5產業合作10周年2022年6月8日召開的IP5局局長與IP5地區產業代表會議之後,緊接在2022年6月9日舉行IP5局年會。與會者在6月8日會議中,慶祝產業加入十周年,並針對IP的影響以及產業在推動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簡稱SDGs)上所扮演之角色進行意見交流。五大局及產業除了關注在可負擔的潔淨能源領域(SDGs第7和第9項)所提出的創新解決方案及產業付出的努力,也強調智慧財產在處理全球社會經濟挑戰的潛力。此外,與會者也同意強化夥伴關係,藉此邁向永續願景(SDGs第17項)。五大局與產業合作的傳統,自2012年6月首次舉辦IP5局局長與IP5產業會議之後開始出現,本次會議更進一步促成了此項合作的發展。與會者在2022年6月8日會議中,強調過去十年,IP5產業會議除協助確保申請人的意見可被聽見,也確保IP5局的共同計畫和新措施是從使用者的觀點出發。針對IP5局新措施的未來焦點及使用者的期待,也在會議中被討論。EPO發布一部紀念影片,強調過去十年IP5局的主要成就。該影片對IP5局的共同聲明進行了補充,而共同聲明則提及專利分類、資訊科技、工作共享與品質、專利審查實務的協調與統計等方面的使用者效益。與會的產業代表來自:美國智慧財產權法律協會(Americ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Association,AIPLA)、歐洲企業組織BusinessEurope、智慧財產權人協會(Intellectual Property Owners Association)、日本智慧財產權協會(Jap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Association)、韓國智慧財產協會(Korea Intellectual Property Association)以及中國大陸專利保護協會(Patent Protection Association)。下一次的IP5局局長會議將於2023年由USPTO主辦。 - 38
USPTO發布減緩氣候變遷試行計畫
資料服務組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近期發布了「減緩氣候變遷試行計畫(Climate Change Mitigation Pilot Program)」,針對那些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發明專利申請案進行加速審查。在此計畫下,申請案若涉及溫室氣體減量之技術均可提出申請,符合條件的專利申請案會在 USPTO 發出首次審查意見通知(通常是第一次實體審查)之前,提前進行審查(獲准優先審查)。對於符合條件的申請案而言,申請人無需另外繳納規費,也不必滿足加速審查計畫下的其他申請條件。USPTO 的這項試行計畫,將於 2023 年 6 月 5 日止受理申請 1,000 件。這項計畫呼應美國政府於 2021 年 1 月 27 日所頒布的第 14008 號行政命令,也顯現 USPTO 在保障未來擁有公平經濟環境、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以及減輕氣候變遷影響之推動,不遺餘力。申請要件申請專利範圍須包含至少一項透過溫室氣體減量來減緩氣候變遷之技術。申請案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非連續發明專利之非臨時申請案(Non-continuing original utility nonprovisional applications)(2)非臨時申請案(以下簡稱正式案)根據美國專利法 35 U.S.C. 120、121、365(c) 或 386(c) 條文,僅可主張一件先申請正式案或指定美國之國際申請案的優先權。註:申請案依 35 U.S.C. 119(e) 主張一件或多件在先申請的臨時申請案之優先權,或依 35 U.S.C. 119(a) 至 (d) 或 (f) 主張一件或多件國外申請案之國外優先權,並不影響本計畫的申請資格。申請案或進入國家階段之國際申請案必須透過「專利中心(Patent Center)」進行電子申請,且專利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及摘要須以 DOCX 格式遞交。想進一步了解如何以 DOCX 格式提出申請,可考慮參加 DOCX 教育訓練之線上研討會,或訪問 DOCX 資訊網頁。申請人就申請案或依 35 U.S.C. 371 進入美國國家階段之國際申請案,必須自申請日起 30 日內,或進入美國國家階段之 30 日內,提出特別審查程序之請求(petition to make special)。根據 37 CFR 1.102(d) ,透過本計畫申請特別審查之請求,無須繳納額外費用。欲參與本計畫的申請人,必須檢附 PTO/SB/457 表單— 一份包含請求及必要聲明的文件。該表單必須透過「專利中心」進行電子申請。申請限制:任一發明人或共同發明人就正式案向本計畫提出特別審查程序請求之申請件數不得超過五件。所有關於本計畫的申請資格與條件均揭露於 2022 年美國聯邦政府公報中。如何申請:填寫並簽署 PTO/SB/457 表單儲存 PTO/SB/457 表單並上傳至「專利中心」上傳 PTO/SB/457 表單時,在「專利中心」頁面選擇「申請減緩氣候變遷試行計畫(Petition for Climate Change Mitigation Pilot)」的文件說明(在Petition目錄項下),確保檔案被及時上傳且正常處理。 - 39
失落的環節:區塊鏈技術如何保護智慧財產擁有者及消費者
資料服務組以下摘自EUIPO網站2022/06/21報導〈The missing link: How blockchain technology can help protect IP owners and consumers〉:作者:Eleonora Rosati(註)從家用錄影系統、CD、網路、電子商務、虛擬助理,到加密貨幣,每隔幾年,新興科技便會為我們的生活帶來巨變,並使國家與地域間的聯繫更加緊密。就智慧財產(以下簡稱IP)而言,科技發展不僅能提供智慧財產權擁有者運用其資產的新方法,並讓消費者得以採用新模式取得其資產;相對地,新科技也造就新形態的IP侵權,並為IP保護與執法帶來新的挑戰。隨著市場與經濟的全球化,仿冒日益猖獗。諸多案例也顯示出,買到贗品和仿冒品對個人健康(例如藥品及化妝品)、安全(例如兒童玩具或汽車配件)與環境(例如殺蟲劑或化學製品)可能帶來風險。EUIPO近期發布的一篇研究指出,大部分的仿冒品(約占60%)是透過網路購買,且這些來自第三方國家的「危險假貨」主要銷往美國與歐盟。我們該如何解決這項問題,並降低有害產品進入、流通於歐盟市場的情形?以下提供幾點解決之道: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的追蹤溯源解決方案之效益追蹤溯源解決方案讓當事人可以得知產品所在位置及其擁有者。若是加入區塊鏈技術,便能擁有一套相當不錯的工具,藉以同時保護權利擁有者與消費者。簡言之,區塊鏈就像一本共享且永恆的數位圖書(稱為「帳本」),可以在多方交易時,讓所有人取得交易紀錄。任何人想要變更帳本上的資料,必須獲得所有人的同意。否則,帳本將無法再被其他網路接受。分散式的追蹤溯源解決方案相比傳統集中管理且獨立的系統,明顯有更多優點。對入門者而言,它比傳統系統更能提供安全、敏捷且具成本效益的結構,特別是在管理供應鏈與真實性等方面。因此,EUIPO偕同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不斷探究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的追蹤溯源解決方案用於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可能性。歐盟反仿冒區塊鏈黑客松論壇及區塊鏈黑客松基礎建設競賽EUIPO與歐盟執委會的其中一項共同努力成果,便是成立反仿冒區塊鏈黑客松論壇(Anti-Counterfeiting Blockathon Forum)。該論壇自2018年歐盟區塊鏈黑客松競賽之後成立,旨在鼓勵歐盟境內正品流通與提供正品證明,並打擊仿冒,希望集結人民與組織的力量藉此開發出反仿冒的基礎建設。以下為與基礎建設相關之訊息:2022年3月,EUIPO從所有參賽者中,選拔出ELSA為反仿冒區塊鏈黑客松基礎建設競賽(Anti-Counterfeiting Blockathon Infrastructure contest)的贏家。由設計師與數位建築師所共築,ELSA這項計畫是一區塊鏈基礎建設的設計,主要目的是保證能取得產品資訊以及產品在供應鏈中的歷程紀錄,藉此遏止仿冒品的製造與流通。這套系統會要求EUIPO認證權利持有者的身分,然後提供權利持有者一組數位的反仿冒數位標籤。這組標籤可透過QR碼或其他序列化技術以安置在產品上。ELSA其中一位成員Thomas Rossi表示,供應鏈利害關係人之間缺乏信任,一直是我們想解決的問題。這項計畫的主要特色在於,它是一個開放原始碼軟體,因此它可自由取得、修改與重新發送。這意味著它不僅容易使用,且能透過更新基礎軟體來持續增進效能。Thomas強調,未來ELSA開放原始碼的特性將能進一步讓公眾發展出此一區塊鏈基礎建設設計的其他功能,以提供更廣泛的使用。綜合解決方案綜上所述,供應鏈與資料管理在未來所呈現出的樣貌,很可能是由技術解決方案、政策與法律發展所拼湊而成。追蹤溯源解決方案已明確地展現出它的潛力,也確實取得重要成果。對於任何重大活動而言,這很可能只是個開端:區塊鏈技術無疑地將能應用於幾個具發展潛力的領域,包括數位文憑,或是打造循環經濟的產品。除了技術解決方案,法律發展也必須納入考量。舉例來說,歐盟的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草案旨在規範線下違法的事情,在網路上同樣也構成違法,希望能藉此約束網路行動者(包含線上市集)更加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這項歐盟法規提案已在2022年春天達成一項政治協議,法案最終條文不久將獲得採納。結論:未來的IP執法,將同時仰賴科技與法律的力量,藉此強化對國際商務與電子商務領域,以及供應鏈利害關係人的信任。註:Eleonora Rosati是一名義大利律師,專攻著作權、商標、時尚及網路法。Eleonora Rosati博士是斯德哥爾摩大學智慧財產法的教授,同時也是該校智慧財產與市場法學院的院長,以及歐洲智慧財產法法學碩士學位之共同院長。她是鴻鵠律師事務所(Bird & Bird)的顧問,並著有多篇IP議題相關文章和書籍。 - 40
EPO揭曉2022年「歐洲發明人獎」
資料服務組歐洲專利局(EPO)於2022年6月21日發布歐洲發明人獎的得主。來自世界各地的觀眾透過數位直播的方式參與這場盛事,並與來自比利時、巴西、加拿大、愛沙尼亞、法國、匈牙利、西班牙、瑞士、英國以及美國的得獎人共襄盛舉。這些得獎人是由各技術領域翹楚的專家所組成之獨立評審委員會所選出。EPO也頒發首屆「青年發明人(Young Inventors)獎」,來表揚年輕的發明者。摩納哥親王阿爾貝二世(His Serene Highness Albert II, Sovereign Prince of Monaco)在典禮中致詞表示,2022年的「歐洲發明人獎」為觀眾帶來幾項驚喜,包括「青年發明人獎」由兩名得獎人並列第一,Katalin Karikó則獲得終身成就獎的殊榮。EPO局長António Campinos表示,這次頒獎典禮所表揚的發明,在創新的廣度及深度方面均讓人驚艷。「歐洲發明人獎」的得獎人為所有人照亮未來的路。在他們投入時間、精力、資源,以及傾注所有獨創力和創造力的同時,所展現的是韌性、敏捷以及堅毅的精神。2022年「歐洲發明人獎」得獎名單如下:產業類得獎者:Jaan Leis、Mati Arulepp和Anti Perkson(愛沙尼亞)發明:用於超級電容器的優質碳基材料專利號:EP2616564B1, EP2978003B1, EP2633532B1愛沙尼亞科學家Jaan Leis、Mati Arulepp和Anti Perkson優化一種名為彎曲石墨烯的材料,並用於超級電容器的電極,為產業及電動車提供快速充電及持久能源。研究類得獎者:Claude Grison(法國)發明:利用植物萃取金屬以淨化受汙染土壤專利號:EP2504096B1研究者Claude Grison發明出一種利用植物從礦區周邊受汙染的土壤中萃取出金屬元素的方法,並用這些金屬元素當作「生態催化劑(ecocatalysts)」,為化學、製藥及化妝品業合成新的分子。非EPO成員獎得獎者:Donald Sadoway(加拿大/美國)發明:用於儲存再生能源的液態金屬電池專利號:EP2973837B1化學家Donald Sadoway開發出一款用於儲存太陽能及風能的液態金屬電池。這款電池在充電循環次數超過5000次的情形下,仍能保有原始電池容量的99%。此外,電池本身以在地的原材料所構成,提供了一項符合成本效益的長期儲能解決方案。中小企業(SME)獎得獎者:Madiha Derouazi、Elodie Belnoue及其團隊(瑞士、法國)發明:用於治療癌症的治療性疫苗平台專利號:EP3270957B1, EP3270955B1, EP2895499B1Madiha Derouazi、Elodie Belnoue與其團隊創立一個全新的醫療平台,用於開發治療癌症的疫苗,藉此幫助免疫系統辨識並摧毀病人體內的癌細胞。終身成就獎得獎者:Katalin Karikó(匈牙利/美國)發明:用於救命疫苗及療法之改良訊息核糖核酸(mRNA)專利號:EP2578685B1, EP2510099B1, EP3112467B1, EP3287525B1來自匈牙利的生化學家Katalin Karikó研發一種改良訊息核糖核酸(mRNA)的方法,藉此安全地應用於人體。這為該方法應用於COVID-19治療,以及癌症、心臟病之前瞻性療法奠定基礎。人氣獎得獎者:Elena García Armada(西班牙)發明:全球第一支為孩童打造的適應性機械外骨骼專利號:EP3225363B1, EP3009240B1西班牙教授Elena García研發一種供輪椅孩童使用的適應性機械外骨骼。此一外骨骼能協助在肌肉復健治療期間的孩童行走,除了提升孩童健康福祉,也能延長其預期壽命。人氣獎是一特別獎項,由公眾於2022年5月17日至頒獎典禮開始前對決賽者進行投票。在本次人氣獎投票中,EPO收到投給13名決賽者,共計約2萬3,000張選票。青年發明人獎在經過評審幾輪投票後均無法選出優勝者的情況下,EPO決定採取特殊措施,並宣布兩人並列第一名。每位冠軍得獎人將獲得2萬歐元的現金,亞軍則可獲得1萬歐元。冠軍得獎者:Victor Dewulf(比利時)和Peter Hedley(英國)發明:人工智慧(AI)驅動之廢棄物管理從最初的技術原型僅利用大型垃圾桶廢棄物與從eBay網站買來的踏板進行操作,Victor Dewulf和Peter Hedley研發出一款由AI進行辨識和分類的系統,幫助廢棄物管理機構快速且精準地分類垃圾,藉以確保更多垃圾被回收。冠軍得獎者:Erin Smith(美國)發明:AI為新巴金森氏症(Parkinson's)患者提供早期照護受到罹患巴金森氏症演員Michael J. Fox的Youtube影片啟發,美國學生Erin Smith開發出一款以AI驅動的應用程式(app),透過影片片段對巴金森氏症進行早期偵測,藉此提早介入治療以延緩病情惡化。亞軍得獎者:Rafaella de Bona Gonçalves(巴西)發明:用於對抗月經貧窮的可生物分解衛生護墊及棉條為解決普遍月經貧窮的問題,Rafaella de Bona Gonçalves利用可生物分解的纖維,例如巴西當地容易取得的香蕉收成後廢棄物,為該國弱勢群體研發出可生物分解的生理用品。若無法收看頒獎典禮的現場直播,可透過以下連結https://inventoraward.epo.org/index觀看典禮當天的錄製影片。2023年「歐洲發明人獎」將於西班牙瓦倫西亞(Valencia)舉辦,現已開放公開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