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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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邊境查緝近2億英鎊仿冒品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2023年聖誕節前夕,英國邊境查獲近100萬件仿冒品,價值近2億英鎊,密集查緝行動,共查獲價值超過17萬英鎊的電子產品。 Rivean行動(Operation Rivean)是英國邊境部隊針對仿冒電子產品發起的一項聯合行動,自2023年11月20日開始持續3週,目標是防止仿冒電子產品作為聖誕禮物運往英國。 本次行動中,邊境部隊共查獲250件仿冒的Dyson頭髮護理產品,包括Dyson Supersonic吹風機和多功能造型器(Airwrap multi-styler),以正品零售價估算價值超過98,000英鎊;另查獲120件仿冒的GHD美髮工具,價值31,980英鎊,以及640件沒有品牌的直髮器。此外,還查獲了8,880件仿冒的歐樂B (Oral B)和飛利浦(Philips) Sonicare電動牙刷頭,價值超過42,000 英鎊,這些產品均不符合健康和安全法規標準,存在安全風險。 英國智慧財產局(UKIPO)表示,根據估計98%的仿冒電子產品未通過產品安全測試,代表這些仿冒品很可能會損壞其他財產、構成消防安全風險,並對消費者及其家人造成傷害。2023年總計有2,000多件個別扣押,從市場上清除近100萬件仿冒品,價值近2億英鎊,其中包括單週即查緝價值超過50萬英鎊的仿冒蘋果(Apple)、三星(Samsung)和 PlayStation 產品。 一旦物品被扣留,邊境部隊的專業貿易團隊會與品牌擁有者合作,以確定物品是否為正品。如果是仿冒品,物品通常會被銷毀,權利人可決定是否要對進口商提起自訴。 無論是仿冒品的製造過程,還是在製造過程中遭受剝削的個人,都極可能違反健康和安全法律。犯罪分子不擇手段的謀取不當利潤,往往以犧牲消費者、環境、合法企業和經濟為代價,甚至違背他人意願,犧牲那些為他們工作的人。 - 22
歐盟智慧財產局啟動新的智慧財產爭議調解中心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歐盟智慧財產局(EUIPO)局長João Negrão於2023年11月22日正式啟動了具開創性的—智慧財產爭議調解中心。該調解中心將免費為智慧財產爭議,提供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簡稱ADR)服務。 EUIPO局長在啟動調解中心時表示:「調解中心的成立是支持人民和企業有效管理其智慧財產權的重要一步,並有助於在發生爭議時,避免歷經費用高昂、不可預測的訴訟程序。有42%的歐盟商標申請來自非歐盟公司,跨境爭議變得越來越普遍,這突顯出這個全球性並具有成本效益的爭議解決服務的需求。」 一、 調解中心設立背景 EUIPO調解中心建構在10多年成功調解及調處智慧財產爭議的經驗,並擁有豐富經驗的調解員和案件經理組成的專業團隊,提供廣泛的ADR服務,並依當事人的利益,協助當事人達成有效並且較和睦的協議。 《歐盟商標條例》委託EUIPO設立調解中心,旨在透過雙方協議,友好地解決有關歐盟商標和歐盟共同體設計的爭議。 ADR服務提供給參與上訴審之多方程序(inter partes procedure)的當事人。而中小企業還可以在初審程序中(異議、撤銷和設計無效),請求ADR程序,這項服務會在2024年至2025年逐漸擴大至所有的當事人。 調解中心的目標是向使用者提供補充性、自願性、保密且易於使用的爭議解決方案,以便發生智慧財產爭議時,選擇最適當的途徑。 二、 提供之服務 調解中心的服務宗旨在滿足各類智慧財產爭議當事人的不同需求,包含調解(Mediation)、調處(Conciliation)及專家裁決(Expert determination)。 ADR 服務對當事人免費,並且可以提供完全線上的服務。調解程序可以使用官方的五種語言進行,以及隨著多種語言調解員的增加,也可使用越來越多的其他歐盟國家的語言進行ADR。 調解中心提供的所有服務均遵循相同的基本原則:1. 調解員、調處員、專家和案件管理者的中立和公正性。2. 過程的保密性以及當事人的自願參與。 (一)調解(Mediation) 調解使雙方在調解員的協助下,能夠在EUIPO前達成友好的爭議和解。 調解員的角色是展開整個流程,並協助各方達成自願且雙方滿意的解決方案。調解員是中立、公正的,且並無權解決案件。調解員的職責不是提供法律建議、提出解決方案、代表任何一方或對案件的對錯作出裁決。達成和解是雙方自願的,且調解內容必須經雙方同意。 雖然調解服務適用於EUIPO審理的爭議(即與歐盟商標和註冊共同體設計相關),但「進行調解的全部範圍」由當事人依意願確定,因此可能包括其他智慧財產權(例如著作權、網域名稱、專利)或雙方之間其他未解決的爭議。 (二)調處(Conciliation) 調處是調處員針對EUIPO懸而未決的爭議,提出可能的實質解決方案,以協助各方達成和解。 如果雙方同意透過調處解決爭議,調處員將負責指導整個過程,並提出解決爭議的提議方案。此類提案將與各方進行討論、磋商和調整,各方始終都可自由選擇接受或拒絕所提議的解決方案。 與調解一樣,調處員是中立、公正的,且無權解決案件。和解須是雙方自願的,條款必須經當事人的同意。 調處員是EUIPO待決爭議案件的報告員(rapporteur)或審查員,即使調處未使雙方達成和解,他們也將繼續擔任該案件的原角色。透過選擇進行調處,雙方也同意不對調處員參與有關該爭議的任何未決定或未來的決定提出異議。 (三)專家裁決(Expert determination) 專家裁決是一項允許爭議各方指定專家,就法律、商業或技術問題提供意見的服務。在調解或調處的情況下,各方可能會面臨談判過程的阻礙,在這樣的情形下,當事人可以就具體問題徵求專家意見,這有助於達成和解。 調解中心擁有EUIPO合格專家名單,這些專家可以對調解中心處理的ADR 案件有關智慧財產部分,做出專家裁決,雙方也可以同意指定相關領域的其他專家。 (四)ADR案件管理與斡旋 調解中心的案件管理團隊,負責處理民眾請求之ADR服務,他們管理ADR 進行的程序和行政方面,包括提出合適調解員,直至ADR結束。 案件管理團隊也向當事人提供各種ADR服務相關的指南和資訊,幫助當事人們選擇最合適的方式,以和平地解決爭議。調解中心透過斡旋,促進各方之間的初步聯繫,最終聯合提交調解或調處請求 (五)線上ADR平台 由於大多數的調解都是以遠端進行,調解中心引入了線上ADR平台,以有效管理和支持爭議解決流程。 該平台讓調解員和當事人在調解會議前、調解期間,都能在安全、保密的環境中進行互動。當事人還可以檢視其ADR案件的狀態、存取和上傳相關文件、安排會議以及與調解中心聯繫。 (六)會議設施 若雙方希望進行面對面調解,EUIPO調解中心在阿利坎特的EUIPO總部和布魯塞爾的EUIPO聯絡處,設有專門的調解會議室,這些會議室可滿足調解流程的需求,並提供混合會議功能和用於單獨會議的分組討論室。 三、調解中心之運作 爭議各方當事人可以單方面或共同使用相應的申請表向調解中心申請ADR服務,現提供的範本並不是強制性的,任何以書面形式明確表達之請求,都能據以啟動該流程。要啟動ADR流程,雙方必須同意。 (一)可以請求ADR服務的條件 1.爭議必須涉及歐盟商標和/或已註冊共同體設計 ADR的服務必須是涉及EUIPO註冊的智慧財產權。然而,各方可以在 ADR程序中納入其他智慧財產權的爭議(例如著作權、網域名稱和專利)或雙方之間任何其他相關的未決爭議。 2.對於EUIPO初步核准審定及商標/設計註冊提起爭議之初審當事人間程序(僅適用於中小企業): (1)異議(Oppositions)(2)撤銷(Cancellations)(3)設計無效(Design invalidities) 在上述程序中,當事人可以在程序對抗部分開始後,隨時提出ADR請求。該服務目前僅適用於中小企業,並將於2024年和2025年逐步擴展到所有用戶。 3.對EUIPO初審決定不服之上訴審當事人間程序:當事人可以在提出上訴後,隨時提出ADR之請求。 (二)費用 當事人選擇EUIPO提供之ADR服務時,除了當事人於程序中已支付的費用外,無需向EUIPO支付額外的費用(請參閱EUTM費用和RCD費用表,以了解有關異議、撤銷、無效和上訴程序費用的資訊)。 如果會議是在線上或在阿利坎特的EUIPO總部進行,該服務是免費的。但如果在布魯塞爾的EUIPO場地進行調解,則將收取一次性的費用1200歐元(約新臺幣40,800元),用於支付EUIPO調解員的差旅和住宿費用。 四、從請求到爭議解決之流程 調解(Mediation)和調處(conciliation)流程類似,但有兩個主要區別:在調處程序中,報告員(rapporteur)或審查員會擔任調處員,而且無需特別協議。 該流程可分成以下五個主要步驟。 (一)啟動ADR(Initiation) 1.單方提出請求已經成為EUIPO程序的當事人,可以提出調解或調處請求。調解中心的案件管理團隊將審查該請求的可受理性,並聯絡其他當事人以通知告此請求並確認是否同意啟動調解。 2.聯合請求調解中心收到爭議雙方共同提出的調解或調處請求後,將對案件是否可受理來進行審查,如果審查有效,將進行流程。 3.提議負責EUIPO待決爭議案件的報告員或案件審查員,可以建議當事人考慮調解或調處,不過只有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才會啟動,因ADR程序在所有情況下都是自願的。 (二)爭議程序中止 如果雙方同意進行調解/調處,EUIPO將暫停相關案件之前未決的爭議程序,直至ADR程序結束。 (三)選任調解員 調解中心會推薦調解員,並請當事人指定調解員,並發送須由當事人和調解員簽署的調解協議範本。此步驟不適用於調處程序,因為在調處程序中,報告員或審查員始終是調處員,因此無需簽署特殊協議。 (四)調解/調處階段 在與當事人會面之前,調解員可以要求當事人發送案件的簡要說明以及各自的立場。調處的準備工作則簡易許多,因調處員已經熟悉案件的細節(報告員或審查員就是調處員),因此,當事人很少需要額外提供資訊或撰寫摘要。 在會議進行前,雙方必須在調解員/調處員的指導下確定以下事項,必要時,須得到調解中心案件管理團隊的支援:1.調解/調處會議的授權參與者和各方代表的姓名。2.會議時間表。3.會議地點(線上、阿利坎特EUIPO總部或布魯塞爾EUIPO聯絡處)。 (五)結案 調解員/調處員將正式向各方確認流程結束,並將結果通知調解中心。調解中心隨後通知相關案件,以解除爭議程序的中止狀態,並通知當事人。主要爭議程序將恢復,因此雙方可能需要根據結果採取後續行動,以確保和解條款在EUIPO能夠實施。 調解與調處之流程簡圖五、調解/調處期間會發生之情況調解員/調處員將引導會議,其特點是彈性且嚴格保密。調解員/調處員可以單獨聯繫當事人或其代表舉行初步會議,說明該流程的內容,包含流程將如何開始、調解員/調處員和當事人的角色,並回答問題。 有一點非常重要的是,各方皆須由有權(能夠代表公司或企業)做出決定的人代表,也建議各方在整個調解或調處過程中,有法律顧問的協助。典型的調解/調處有以下步驟: (一)開始 調解員/調處員介紹會議的詳細細節,通常會先要求各方陳述案件及總結其立場,並在調解員或調處員的協助下,起草一份要討論的問題清單。 (二)調查和協商 調查時,會進行一連串的會議,在這些會議期間,調解員/調處員會穿插與各當事方的單獨會議及與雙方的聯合會議。單獨會議中,所交換的資訊如未經提供資訊的一方的授權,不得向另一方揭露。當雙方準備好從廣泛的想法,轉向具體的和解條款時,談判和協商就會開始。在此階段,將確定可能達成協議的主要內容。 (三)結案調解或調處可能有以下兩種可能的結果: 1. 達成和解協議:協議必須是雙方滿意、雙方都能接受且可持續的。和解協議將由雙方起草並簽署。 2.未達成和解協議:在這種情況下,雙方可以選擇另一個ADR 程序或回到主要EUIPO程序或法院程序。 六、適合選擇調解服務的十個理由EUIPO列出十個適合在爭議中選擇調解的理由: (一)爭議仍處於衝突的早期階段 如果在爭議的早期階段就考慮調解,對於解決爭議可能會特別地有效。然而,即使是在爭議較後期的階段,調解仍然可能是最佳的解決方案,因當事人們可能想避免投入更多的資源、時間和精力在法院訴訟程序或其他的對抗訴訟程序中。 (二)爭議案件複雜或涉及多個司法管轄權 例如:1.雙方或多方當事人皆來自不同的國家。2.同樣的當事人間,存在多項爭議或紛爭。3.爭議涉及多項智慧財產權(如歐盟商標、國家商標、註冊設計或未註冊的設計、著作權、專利等)。4.第三方(尚未進入爭議的當事人)需要參加。 (三)法院就爭議所為之判決,將難以執行 如果主管當局所做的決定,在執行上是有困難的,在這樣的案件中,調解途徑也可能是適當的選擇。通常係有關於沒有足夠資產或資源來執行未來法院判決內容的情況,或者可能必須在不熟悉的司法管轄區(例如歐盟外)執行的情況。 (四)爭議案件中,其他當事人和您擁有或可能擁有併存的智慧財產權 調解也適用在雙方的智慧財產權有併存或可能併存的情形,這可能是因為爭議各方,在不同的業務領域或地區感興趣而產生。 (五)當您需要一個量身定制的模式的時候 當爭議涉及情感層面和個人因素,而需要量身定制和彈性的模式時,調解是個適當的選擇。例如,在涉及家族企業或前商業夥伴的案件中,調解就顯得相當有價值。在這樣的案件中,擁有豐富經驗的調解員,可以以非對抗方式,引導各方找出具有彈性又對各方都有利的解決方案。 (六)您與另一方當事人,正在或計畫從事商業投資 如果您有意願保留現有的業務關係或建立新的業務關係,調解是一種非常適當的爭議解決機制。 (七)當保密性對您很重要時 保密是調解過程的基石。與訴訟程序相當不同的是,調解程序中所有與調解相關的資訊,例如調解請求、當事人之間的討論內容及調解結果,均受到嚴格保密,並且不能在法院、仲裁或其他正式程序中使用,除非您和另一方當事人有其他的協議。 (八)想維護商業聲譽 調解是便捷的爭議解決機制,可避免與業務合作夥伴、競爭對手、有關當局等發生公開的衝突及產生不必要的緊張關係,而可以保護聲譽。 (九)當事人間存在語言隔閡 在使用語言方面,調解程序比傳統訴訟更具彈性。在正式的對抗訴訟中,使用特定的語言,通常受嚴格的程序規則來決定。但在調解中,當事人們可以就此過程中使用的共同語言達成一致。調解員也可以用當事人各方的語言溝通。 (十)想快速解決爭議 調解可以像您和另一方希望的具高效率,因為當事人們主導整個流程。 - 23
2022年歐盟查扣8,600萬件、總價值超過20億歐元的仿冒品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2023年11月歐盟智慧財產局(EUIPO)和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稅務暨海關總署(DG TAXUD)聯合發布研究報告「歐盟智慧財產權執法:2022年歐盟邊境和內部市場的執法結果」,該報告是基於歐盟成員國的警察、海關和市場監督部門於2022年提供的數據。 聯合研究報告指出,2022年歐盟(歐盟邊境和內部市場)查扣了約8,600萬件仿冒品,這些被查扣的仿冒品估計價值超過20億歐元,金額比2021年增加約3%。 以整個歐盟查扣的物品數量而言,被查扣最多的五種物品為遊戲、包裝材料、玩具、香菸和錄製CD/DVD,這些物品占有標示物品的72%以上。侵權者試圖以廉價的包裝材料與有價值但無品牌的智慧財產侵權商品分開運送,並且在歐盟境內組裝以規避查緝。 歐盟邊境查扣 2022年在歐盟邊境被查扣的物品數量比2021年減少了43%,但因為具國內零售價值較高的物品被查扣的數量比前一年多,使得被查扣的總商品價值較前一年增加了11%。 歐盟內部市場查扣 在內部市場查扣方面,2022年由警方和市場監督部門查獲的仿冒品數量比2021年更多(增幅近26%),但由於被查扣的物品有很高比例屬於較便宜的商品類別,因此這些被查扣的商品總價值有所下降。 10個成員國(義大利、法國、荷蘭、保加利亞、德國、立陶宛、西班牙、匈牙利、希臘和葡萄牙)占2022年歐盟查扣仿冒品總數的96%以上。 以數量而言,義大利占仿冒品總數的一半以上;若以商品估計價值計算,義大利占查扣仿冒品總估計價值的33%以上。 仿冒品來源國及運送模式 與往年一樣,中國大陸仍然是2022年送達歐盟仿冒品的主要來源國,其次是土耳其(被查扣最多的類別是服裝)和香港(被查扣最多的類別是手機配件)。2022年,以登記案件的數量來看,郵包遞送和快遞仍然是仿冒品最大宗的運輸方式。 這份聯合研究報告旨在提供有用的訊息,以支持歐盟智慧財產權侵權的分析及執法單位制定適當的反制措施,因為這些數據可以讓相關單位,更充分了解問題的範圍和程度,也為歐盟決策者提供數據,訂定基於實證的政策及執行重點。 - 24
EPO推出AI平台提供CPC分類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歐洲專利局(EPO)於2023年11月7日推出人工智慧(AI)自動分類平台,可以輕鬆地在廣泛的合作專利分類(Cooperative Patent Classification,CPC)中,找到合適的分類名稱。 使用者利用此AI平台輸入英語、法語或德語的文字敘述,即可在不到一秒的時間內預測回傳適當的CPC分類,讓CPC分類系統更易於使用。 CPC是EPO和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於十多年前,共同開發的專利分類系統,目前已被38個國家或地區專利局用於分類。CPC擁有超過25萬個分類號,現今大部分的專利,都被索引到該分類模式中,因此適當地使用這些分類號可以大幅提高專利檢索的準確性。 系統預期的CPC分類號(CPC symbols)會與各隸屬階層一起顯示在CPC分類表中。點擊建議的分類號後,使用者將被連結帶至Espacenet,以搜尋相應分類的文件。 此外,進階設定讓使用者能調整所設定的信賴區間,並顯示預期分類號的調整日期。 - 25
EPO讓碳捕捉與封存技術的檢索變得更加容易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歐洲專利局(EPO)於2023年12月4日發布有關碳捕捉與封存技術(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 CCS)的檢索新訊,內容提到釋放碳捕捉與封存技術的潛力已成為全球應對氣候變遷的優先事項,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準備推出突破性的淨零工業碳管理戰略(Net-zero industrial carbon management strategy),該戰略目的在引導歐盟於2050年達到氣候中和,為工業碳管理提供戰略願景。為支持該戰略的進程,EPO對潔淨能源平台(Clean Energy platform)進行更新,並透過新增主題CCS技術進一步擴展該平台。潔淨能源平台自2022年11月首次推出,EPO專利審查員和資料分析師已在該平台內編譯了近70個資料集,涵蓋離岸風電、智慧太陽能系統、優化儲能技術以及碳密集型產業(如鋼鐵和水泥製造)解決方案等多種技術。近期推出的 Deep Tech Finder 也新增了一個篩選器(filter),可進一步就國家別、成長階段、產業別及專利技術領域提供篩選功能,以顯示出已做好投資準備且有在EPO申請 CCS 專利技術的歐洲新創公司。下圖為1998-2022年間CCS技術相關的國際專利家族申請趨勢,可看出近期該技術領域專利申請呈現成長趨勢。 - 26
《2023年世界智慧財產權指標報告》發明專利申請量創歷史新高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2023年11月6日發布《世界智慧財產權指標2023》(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dicators 2023,WIPI)。在印度和中國大陸發明者的推動下,2022年全球發明專利申請量創歷史新高,但不穩定的經濟前景影響了智慧財產權的成長趨勢。2023年世界智慧財產權指標(WIPI)年度報告指出,2022年全球發明專利申請共計346萬件,連續三年成長(圖3),但全球商標和工業設計的申請量則呈現下滑。2022年發明專利申請數量最多者為中國大陸,其次為美國、日本、韓國和德國。中國大國發明者提交的發明專利申請量仍占全球總量的近半數,但成長率已連續二年下滑,自2021年的6.8%下降至2022年的3.1%;於此同時,2022年印度居民的專利申請量成長31.6%,已連續十一年維持成長,在前十大申請人中沒有其他國家可以比擬。由於2020-2021年間COVID-19大流行,加速了工作和生活模式的轉變,刺激新商品和服務進入市場,商標指定類別申請量出現非比尋常的成長後,2022年衰退14.5%(圖4)。工業設計申請活動也同樣地,在連續四年的成長後,2022年衰退2.1%(圖5)。大部分智慧財產權(IPR)申請活動發生在亞洲,延續了長期以來的趨勢,全球專利、商標和工業設計的申請活動,亞洲分別占67.9%、67.8%和70.3%(圖6)。表1.2021年及2022年智慧財產權申請量及成長率智慧財產權申請量2021年2022年成長率發明專利(件)3,400,5003,457,400+1.7%商標(類數)18,182,30015,543,300-14.5%工業設計(項數)1,513,8001,482,600-2.1%植物品種(件)25,20027,260+8.2%資料來源: https://www.wipo.int/pressroom/en/articles/2023/article_0013.html#_footnote1專利2022年全球發明專利申請成長的主要動力,來自中國大陸和印度專利申請量的大幅成長。2022年中國大陸申請人於中國大陸內外共提交約158萬件發明專利申請(圖7);緊追在後的是美國(505,539件)、日本(405,361件)、韓國(272,315件)和德國(155,896件)。2022年發明專利申請量高於2021年者為中國大陸(+3.1%)、韓國(+1.9%)和美國(+1.1%);反之,2022年發明專利申請量較2021年減少者為德國(-4.8%)和日本(-1.6%)。發明專利申請量排名前二十大中,有13個國家呈現成長,增幅最大的是印度(+31.6%),其次為瑞士(+6.1%)、中國大陸(+3.1%)、奧地利(+2.5%)和英國(+2.5%)。中國大陸和印度整體成長的主要動力來自於其居民申請量的大幅成長,而奧地利、瑞士和英國整體成長的原因,則是來自非居民申請量的強勁成長。2021年全球專利申請中,最熱門的技術領域為運算科技,占全球總量的11.1%,其次是電子機械(6.4%)、測量(5.8%)、醫療技術(5.2%)和數位通訊(4.9%)。排名前15名的技術領域中,化學工程(+11.4%)、運算科技(+11%)和資訊管理方法(+13.7%)是2011-2021年期間呈雙位數成長的技術領域。商標2022年全球商標申請共約1,180萬件,涵蓋1,550萬類。2022年商標類別數申請量減少14.5%(圖8),這是自2009年以來首次出現衰退。雖然受COVID-19大流行造成的波動,對於商標申請仍然看好未來長期趨勢。商標指定類別數申請量以中國大陸約770萬類申請最多(圖9);其次是美國(945,571類)、土耳其(482,567類)、德國(479,334類)和印度(467,918類)。2022年全球商標申請量下降的原因,源自於前二十大來源地中有14個國家申請量下降,其中更有多個國家的降幅超過10%。雖然中國大陸仍是申請量最大的來源地,但中國大陸內外申請量卻減少了近21%。此外,前五大來源地中,德國(-14.2%)和美國(-8.9%)的申請量也大幅減少。商標申請量排名前二十大國家中,大多數國家呈現衰退,僅有6個國家呈現成長,且有雙位數成長者分別為俄羅斯(+11.8%)、土耳其(+13.2%)和印尼(+16.3%)等3個國家。土耳其於國內外申請量成長比例相近,而印尼和俄羅斯的高成長率完全來自其等國人申請量的大幅成長,足以抵消國外申請量的大幅下降。巴西、印度和越南的成長動能則與土耳其相似,由國內外的申請所推動的整體成長。在全球商標申請中亞洲具主導地位,占總量的67.8%,與10年前(2012年)的47.7%相比,有可觀的成長,此趨勢導致其他五個區域的整體占比下降。2022年歐洲占全球總量的16.2%,其次是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區,占6.8%,北美洲占5.9%,非洲占1.8%和大洋洲占1.3%。2022年非居民申請案最多的產業類別為研究與技術領域,占22%全球非居民商標申請量,其次是健康醫事(13%)、服飾配件(11.9%)及休閒教育(10.9%),緊追在後的為商業服務(10.5%)、農業(9%)和家用設備(8%)。相較之下,化學(3.1%)、建築(5.5%)和交通運輸(6.2%)相關產業的占比最少。據估算,全球152個智慧財產局的有效商標註冊數量約8,250萬件,較2021年成長9.4%(圖10)。2022年中國大陸的有效商標註冊數量再次居首位,共計約4,270萬件,其次是美國約310萬件,印度約290萬件。工業設計2022年全球工業設計申請量約110萬件,其中包含約150萬項外觀設計,與2021年相比減少2.1%(圖11)。以設計項數計算,2022年中國大陸申請人提交的外觀設計申請項數最多,共計841,164項(圖12);其次是土耳其(80,559項)、德國(70,346項)、美國(67,349項)和韓國(62,014項)。前五大國家的工業設計申請量占全球四分之三(75.6%),前五大國家合計的占比在過去十年成長4.6%,主要推動力是受中國大陸申請人申請量快速成長。排名前二十大的國家中,只有5個國家的設計項數在2022年成長。土耳其(+31.4%)的成長幅度最大,全球排名上升3位。緊追在後的是巴西(+11.3%)、印度(+9.5%)、義大利(+7.1%)和瑞士(+3.6%)。排名前二十大以外的中低收入經濟體中,保加利亞(+69%)、摩洛哥(+28.4%)和印尼(+20.4%)在2022年的成長率特別高。2022年亞洲占全球外觀設計申請總量的70.3%,其次是歐洲(22.4%)和北美洲(4.4%),非洲、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以及大洋洲的合計占比為2.9%,低於十年前的3.4%。2012年到2022年同期的外觀設計數量,北美洲(+5.5%)和亞洲(+2.1%)是平均成長最大的兩個地區。2022年全球有效工業設計註冊約580萬件,與2021年相比成長8.8%。中國大陸的有效工業設計註冊數量達280萬件,成長9.7%,占2022年全球總量的近一半(49%)。緊追在後的是韓國(406,009件)、美國(389,540件)、歐盟(296,912件)和日本(270,073件)。2022年全球工業設計申請中占比最大的產業類別為家具及居家用品(17.2%)、紡織品及配件(15.6%)、工具及機械(12.4%)及電器及照明(9.1%),合計4個類別的比例占全球的54.3%。植物品種2022年全球植物品種申請量約27,260件,較2021年成長8.2%,連續七年成長(圖13)。中國大陸申請人提交的植物品種申請件數最多,共計12,357件,占全球的45.3%;其次是荷蘭(2,874件)、美國(2,120件)、英國(1,657件)和法國(1,167件)。排名前五大的來源地中,在2021年至2022年期間植物品種申請量中國大陸(+16.9%)、英國(+377.5%)和法國(+9.9%)出現大幅成長,而荷蘭(-10.6 %)和美國(-23.6%)申請量則明顯下滑。地理標示(GI)GI是用於具有特定地理來源,且因源於該地理來源的品質或聲譽的產品標示,例如用於起司的格律耶爾(Gruyère)乳酪或用於烈酒的龍舌蘭(Tequila)。來自91個國家和地區主管局統計數據顯示,2022年約有58,400件GI受保護。2022年中國大陸(9,571件)的有效GI數量最多,其次是匈牙利(7,843件)、德國(7,386件)和捷克(6,383件)。歐盟國家取得高排序,是因為通過歐盟區域體系生效的5,176件GI,其效力及於歐盟每個成員國。2022年,與「葡萄酒和烈酒」相關的有效GI占全球總量的一半(50.7%),農產品和食品占43.1%,手工藝品占4.2%。 - 27
EPO發布有關拯救生命的mRNA技術專利分析報告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2023年10月25日歐洲專利局(EPO)發布最新訊息核糖核酸(messenger RNA, mRNA)專利分析報告,報告總結了mRNA疫苗領域的專利分析結果,在COVID-19大流行期間,mRNA疫苗挽救了數百萬人的生命。報告顯示,mRNA疫苗領域是mRNA 技術中一個特別活躍的子領域,早在COVID-19大流行開始之前,mRNA疫苗領域的發明數量就倍數成長,且其成長速度在過去十年明顯高於其他技術領域。 今年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是由成功研發COVID-19的mRNA疫苗的兩位科學家:Katalin Karikó和Drew Weissman共同獲得,Katalin Karikó也獲得了2022年歐洲發明家獎的終身成就獎,這份mRNA專利分析報告是在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揭曉後發布,凸顯了該份報告的時事性。 該報告利用公開的專利資訊,概述mRNA疫苗領域的重要專利趨勢,重點摘要如下:雖然mRNA疫苗是因為COVID-19疫情而受到關注,但相關專利申請早在1990年代就逐漸增加。該領域提出的專利申請多透過PCT (Patent Convention Treaty) 國際申請案,以及向美國、歐洲、澳洲、加拿大、中國大陸及日本等專利局提出申請。PCT國際申請案高於平均水準,顯示出大眾對於該技術及跨國商業化策略所帶來的經濟利益抱有高度期待。美國、歐洲及中國大陸的企業及大專院校在此領域是最活躍的申請人。歐洲申請人投入此領域的百分比甚至高過其他新興科技領域,如量子科技。上圖為最早公開日落在1990年至2021年間的國際專利家族 (International Patent Family, IPF)統計。灰色長條為mRNA疫苗的IPF,紅色折線為所有技術領域的IPF。所有技術領域的IPF穩定持續增加,mRNA疫苗的IPF則在近年大幅增加。隨著社會應對病毒、細菌、瘧疾和癌症等全球性挑戰,mRNA技術(尤其是 mRNA疫苗)在未來幾年將持續發展。 - 28
2023年全球創新指數(GII)指出台北-新竹名列全球第27名科技聚落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2023年9月27日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發布全球創新指數(GII)報告,發布的第一周下載量就超過120,000次,全球有超過1,700篇文章對GII進行報導。WIPO也舉行了發布會,為今年GII主題「面對不確定性的創新」發表評論,創新格局好壞參半,新興技術持續提供重大機會,而另一方面,地緣政治及經濟動盪、高通膨加上揮之不去的高利率,正阻礙全球成長和創新。 發布會中介紹GII報告,重點摘要如下: 根據全球創新追蹤報告指出,全球創新融資環境惡化,科學出版物和國際專利申請量雖有些疲軟,但仍持續成長。技術進步持續推動電腦效率的新突破,再生能源變得更便宜,DNA定序成本進一步下降,這些都為全球發展開闢新的機會。 前5名領先的科技聚落均位於亞洲,東京-橫濱(日本)再次居首,其次為深圳-香港-廣州(中國大陸和香港),首爾(南韓),北京(中國大陸),上海-蘇州(中國大陸)。前100名科技聚落中,東南亞、東亞和大洋洲有37個,其中24個在中國大陸,首次超過美國(21個),許多科技聚落也位在歐洲(29個)和北美洲(25個)。台北-新竹是進入前100名的科技聚落,全球排名第27。 2023年GII排名結果發現:瑞士、瑞典、美國、英國和新加坡是2023年全球最具創新力的經濟體。 排名前25名中歐洲占了16名。拉丁美洲擁有最多獨角獸公司(unicorn company)的中等收入經濟體,包括阿根廷、智利、哥倫比亞、厄瓜多和墨西哥。一些中等收入經濟體的排名持續上升,顯現韌性,如中國大陸、土耳其、印度、越南、菲律賓、印尼和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等。印度、摩爾多瓦共和國和越南的GDP連續13年高於預期,持續為紀錄保持者。美國有651家獨角獸公司位居榜首,中國大陸和印度緊追在後。過去十年幾家成為獨角獸的新創公司,如SpaceX、北京字節跳動(TikTok)及OpenAI等已成為各自產業的巨頭。 - 29
歐盟委員會建議對先進半導體、人工智慧、量子、生物技術等關鍵技術進行風險評估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歐盟委員會通過了關於歐盟經濟安全之關鍵技術領域的建議(Recommendation on critical technology areas for the EU's economic security,下稱Recommendation),以便與成員國進行進一步的風險評估。該Recommendation源自於《歐盟經濟安全戰略聯合通訊》,該通訊為歐盟的經濟安全制定全面性的戰略方針。本次的Recommendation與該全面性戰略方針中四類風險之一的評估有關,稱為「技術風險和技術洩漏」。風險評估是客觀的,現階段無法預測其結果或任何後續措施。在本Recommendation中,委員會提出了十個關鍵技術領域的清單,而這些關鍵技術領域是依據以下標準挑選:1.技術本質的能耐和轉型:該技術在提升產業領域、軍事能力之表現、效率及改變的潛力及相關程度。 2.民用與軍用整合的風險:這些技術與民用和軍事領域的相關程度及該技術推動這兩個領域發展的潛力,以及使用這些技術在破壞和平與安全的風險。 3.技術被用於侵害人權的風險:技術潛在被濫用於侵犯人權,包括限制基本自由的風險。 與成員國進行集體風險評估 在十個關鍵技術領域中,該Recommendation確認了四個被認為最有可能與技術安全和技術洩漏之最具敏感性並且有直接風險的技術領域: 1.先進半導體技術(微電子、光子學、高頻晶片、半導體製程設備)。 2.AI技術(高效能運算、雲端運算與邊緣運算、資料分析、電腦視覺、語言處理、物體辨識)。 3.量子技術(量子計算、量子密碼學、量子通訊、量子感測和雷達)。 4.生物技術(基因改造技術、新基因組技術、基因驅動、合成生物學)。 委員會將與成員國合作,透過適當的專家論壇啟動對上述四個技術領域進行集體風險評估及進行公開的對話。這些技術領域,並可能會在2024年春季之前,提出進一步風險評估及相應措施。 本Recommendation內容不會預先判斷風險評估的結果,只有當風險等級和性質進行詳細集體評估而得的結果,才能作為進一步討論是否需要採取任何準確和相應的措施來促進、合作或保護這些技術領域。 - 30
EUIPO-EPO研究:商標和專利提高新創公司獲取資金的能力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歐盟智慧財產局(EUIPO)和歐洲專利局(EPO)新聯合研究發現,智慧財產權是歐洲新創公司成功的重要因素。該研究發現,平均而言在初始種子(initial seed)期或早期成長(early growth)期之前申請商標和專利權的新創公司,可成功獲取的可能性高出10.2倍。 平均而言,有29%的歐盟新創公司已申請智慧財產權,不同產業間存在顯著差異。生物科技是目前智慧財產最密集的產業,有65%的新創公司使用專利或註冊商標。其他智慧財產密集產業,還包括科學與工程(有25%專利使用者和38%商標使用者)、醫療保健(20%專利使用者和40%商標使用者)和製造業(20%專利使用者和36%的商標使用者)。 芬蘭和法國新創公司在使用智慧財產權方面,處於領先地位 歐盟不同國家在智慧財產權的利用上,有顯著差異。芬蘭和法國有高達42%的新創公司有申請智慧財產權,占最高比例,其次為德國(40%)、奧地利 (40%)、義大利 (39%)、挪威 (37%)、瑞典 (34%)、丹麥 (34%)、瑞士 (32%) 和捷克(31%)。這些國家的公司也最傾向於提出商標和專利之申請,在奧地利、瑞士、法國和北歐國家的新創公司,更甚而有將這兩種智慧財產權綁在一起的情況。 無形資產對新創公司的重要性 擁有歐洲專利和歐盟商標權的新創公司具有更佳的優勢,其在早期階段獲取資金的比率超過擁有國家智慧財產權的五倍(擁有歐盟商標權獲取資金可能性高出6.1倍,擁有歐洲專利則高出5.3倍)。 「深度技術」新創公司在研發突破性技術時,通常會面臨相當大的挑戰,因為需要大量投資和較長的前置時間,這類新創公司特別可以從專利和商標中受益,吸引耐心的投資者。 歐盟智慧財產局執行長表示,無形資產代表了現今企業絕大部分的價值,正規的智慧財產權例如商標,不僅是投資無形資產的法律保障,也是確保獲取資金和合作的關鍵。 生物科技是智慧財產最密集的產業 生物科技是專利和商標最密集的領域,有近半的歐洲生物科技新創公司申請了一項或兩項智慧財產權。其中有48%的公司已申請專利,47%的公司已申請商標,同時有申請專利及商標達到31%,是比例最高的領域。 新創公司擁有智慧財產權比率第二高的產業是科學與工程(16%),其中該產業的新創公司有38%申請了商標,25%的公司申請了專利。 在醫療保健和製造業的情形類似,各有30%的公司申請了專利或商標。 成長中的新創公司展現智慧財產的強化 研究指出,隨著新創公司的成長,它們利用智慧財產權的情形便隨之強化,特別是歐盟IP的使用不斷成長。 在種子期融資階段,有10%的新創公司申請了專利,在早期成長期申請專利的新創公司比率增加到28%,在後期階段(late-stage rounds)增加到44%。商標的使用也有類似的現象,從種子期階段的28%開始,至後期階段則上升到72%。 - 31
IP世界裡的芭比娃娃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芭比(Barbie)是自誕生以來就風靡全球的偶像娃娃,擄獲了數百萬人的心。多年來,Barbie已經從一個單純的玩偶轉變為好萊塢明星,在流行文化中,留下深刻的Barbie印記。 Barbie專利 Barbie是由美泰兒(Mattel)公司共同創辦人Ruth Handler發明的,Barbie誕生於1961年,當時第一個Barbie娃娃原型獲得了專利,隨後其又獲得了更多專利,其中的一項包括腰部鉸接式關節專利,展現了Barbie不斷創新和發展。 Barbie商標 Barbie的品牌取得23件歐盟註冊商標的保護,包含Barbie的品牌名稱和不同版本的經典標識,甚至Barbie的男朋友肯尼(KEN)也有取得商標保護。 若沒有智慧財產的保護,Barbie非凡的大銀幕之旅就不可能實現。從商標、專利、設計和著作權觀之,Barbie娃娃的品牌已經建構了廣泛而強大的智慧財產組合:現今的Barbie不僅僅是一個娃娃,它是一個智慧財產成功的故事。 此外,Barbie的影響力不僅止於玩偶和服飾,她帶來了芭比娃娃造型的時尚潮流,被稱為「Barbiecore」,Mattel公司也註冊該名稱,以確保與Barbie品牌相關聯的名稱也受到保護。 Barbie的存在遠遠超出了實體玩具的範圍,該品牌也註冊一系列包含「Barbie」一詞的多個網域名稱,確保了強大網路影響力。 Mattel公司保護Barbie的智慧財產權Mattel公司涉入了無數關於Barbie智慧財產權法律爭訟,最近的一起是有關Barbie娃娃頭部的設計。然而,Mattel公司成功地保留了這些權利,並致力於保護Barbie的傳承。近年來,Mattel公司更透過授權、商品銷售交易以及品牌合作,來利用Barbie的智慧財產權,這些方式也使得Barbie品牌擴展到了各種產品和體驗領域,讓Barbie的影響力繼續蓬勃發展。 Barbie從一個簡單的時尚娃娃演變為一個智慧財產巨擘,證明了智慧財產在當今世界的重要性。Barbie的成功展現了有效的智慧財產策略,可以將玩具轉變為不朽的文化經典,是創造力和智慧財產保護相輔相成的成功典範。 - 32
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PATENTSCOPE免費檢索系統新增IEEE所提供近500萬份非專利文獻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與出版商IEEE合作,現在可以透過PATENTSCOPE免費檢索系統,檢索IEEE所提供近500萬份免費的非專利文獻 (non-patent literature,NPL)。將NPL納入專利檢索策略,有助於補足資訊的差距,因NPL可提供尚未取得專利或目前不在專利涵蓋範圍內,但仍與現行技術相關的創新見解,以便更廣泛地掌握技術的全貌,並提高全面識別相關先前技術(prior art)的可能性。 PATENTSCOPE主要特色和優點: ˙全面的檢索:NPL的書目資料和全文內容,可以於PATENTSCOPE搜尋功能進行全面檢索,包括獨立的NPL檢索勾選欄位。 ˙IPC整合:內部開發的WIPO演算法將IPC資訊分派給NPL文章,增強分類之功能和可觸及性。 ˙整合的結果:NPL內容與專利資料將一起無縫地整合到檢索的結果中,並依照檢索的關聯性強度進行排序。 ˙翻譯工具:WIPO Translate功能可以協助翻譯NPL文章,易於理解不同語言的文章。 - 33
2023歐盟設計大獎(DesignEuropa Awards)獲獎作品揭曉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2023年度歐盟設計大獎(DesignEuropa Awards)於德國柏林AXICA會議中心舉行頒獎,設計、創意和創新為該獎項的焦點,此一盛會吸引了來自歐洲各地的設計者、智慧財產律師和創意專業人員,共襄盛舉。 從來自歐洲各地的數百份參賽作品,選出中小企業獎(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Award)及產業獎(Industry Award)兩項傑出的設計外,也頒發了終身成就獎(The Lifetime Achievement Award)。 中小企業獎:RemigoOne船用電動舷外發動機RemigoOne榮獲小型新興企業獎,RemigoOne是一款船用電動舷外發動機,是相當卓越的設計產品。該發動機由設計師Ajda Bertok為斯洛維尼亞公司-Remigo所設計,重量輕而易於運輸和操作使用,即使對於沒有航海知識的人也可輕鬆駕駛,RemigoOne在斯洛維尼亞製造,適用於重量不超過1500公斤的所有類型船隻。其以創新和永續性為設計理念,並以其輕巧且使用者友善的設計、淨零排放引擎以及產品背後的創新技術,為評審團帶來深刻的印象。 產業獎:Smeg全自動濃縮咖啡機在產業獎中,由知名義大利品牌-Smeg憑藉其「全自動濃縮咖啡機」奪下冠軍。 這款從豆到杯(bean-to-cup)的咖啡機,是由Vittorio Bertazzoni、Matteo Bazzicalupo和Raffaella Mangiarotti等人所設計,可以簡單、直觀的方式,專業地製備各種咖啡飲品。 Smeg咖啡機在兼具永續性科技與Smeg的美學線條下,直接研磨咖啡豆,無需使用膠囊,最大限度地減少浪費,評審團對於該咖啡機簡單、低調、時尚且輕巧的設計表示讚揚。此外,它的多功能性和低環境影響也受到關注。 終身成就獎:Maria Benktzon,首位女性獲得終身成就獎 瑞典設計家Maria Benktzon發表了激勵人心的演講,強調了她透過設計改變世界的願望。事實上,她的設計重點是將美學敏銳性帶入日常生活用品中,為所有人創造更好的環境。 Maria Benktzon從小就沉浸在身障人士所面臨的困難中,以開發包容性設計,她的設計創作從廚房用品到個人衛生用具,提高了這些物品的可及性和功能性,同時也使世界變得更加包容。Maria Benktzon是這個時代真正的夢想家,也是第一位獲得終身成就獎的女性。 - 34
第13屆日本-東協IPO局長會議,就加強日本-東協智慧財產合作達成協議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2023年9月6日,日本特許廳(JPO)與東協(ASEAN)會員國智慧財產局在新加坡舉行第13次日本-東協智慧財產局局長會議。本次會議是在新加坡智慧財產局主辦的智慧財產權活動「IP WEEK」期間舉行。 本次會議上,JPO和ASEAN智慧財產局就《2023-2024年日本-東協智慧財產權行動計畫》達成協議。此外,東協和東亞經濟研究所(ERIA)與各ASEAN智慧財產局進行合作,發布新興技術專利審查實施和專利資訊應用最終研究報告,ERIA也推出了一項將於2023年啟動的新調查。 2023年日本-東協智慧財產權行動計畫摘要ERIA進行新研究,包括卓越技術專利審查實施研究及品牌研究。舉辦第四屆日本-東協專利專家會議,分享新興技術領域專利審查指南的發展以及專利翻譯問題。支持東協成員國加入國際申請系統(馬德里議定書/海牙協定)及其運作。促進人力資源發展和審查實施管理的合作。促進智慧財產權商業化合作及提高智慧財產權意識。為東協IP學院提供培訓。 ERIA最終研究報告和新研究的介紹ERIA發布新興技術專利審查實施(第二期)和專利資訊應用的最終研究報告。 新興技術專利審查實施(第二期)的內容將在今年舉行的第四屆日本-東協專利專家會議上使用,本次專家會議的討論預期將促進東協國家在人工智慧和物聯網相關發明上,專利審查實施的相互瞭解和協調。 此外,ERIA也介紹了新研究,如藥品卓越技術專利審查實施研究和從今年開始進行的品牌研究。 配合日本-東協智慧財產局局長會議,JPO也與寮國、新加坡、泰國舉辦雙邊會議,確認持續推動雙邊合作。 - 35
3D列印專利近十年是所有技術領域的八倍成長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歐洲專利局(EPO)於2023年9月19日發布《積層製造的創新趨勢》報告,研究顯示2013年至2020年間,3D列印技術的國際專利家族(International Patent Families,簡稱IPF)年平均成長率為26.3%,較同時期所有技術領域的年平均成長率為3.3%,幾乎高出8倍。我國工研院是唯一進入前十大的研究機構。 3D列印市場也變得更加多元,雖然以前的主要參與者是老牌工程公司,但現在也出現許多新創公司和專業積層製造公司。自2001年以來,全球3D列印技術的IPF申請超過 50,000件。 美國、歐洲和日本公司居領先地位歐洲和美國在全球3D列印創新競爭中處於領先地位。在2001年至2020年間提交的積層製造相關IPF中,美國提交的IPF最多,占39.8%。其次為歐洲(共39個EPO成員國),占32.9%,合計前述兩地區的3D列印發明約占全球近四分之三。日本在所有3D列印IPF中占13.9%,中國大陸和韓國分別占3.7%和3.1%。歐洲地區中以德國居首,占歐洲地區IPF的41%,其次為法國,占12%。 前20大申請人中以美國、歐洲及日本公司為大宗,前三名皆為美國公司分別為奇異公司(General Electric)、雷神技術公司(Raytheon Technologies)及惠普科技(HP),第四名為西門子(Siemens)公司是歐洲最大申請人,擁近1000件IPF。雖然3D列印技術主要由大型公司主導,但積層製造創新生態系統仍由多家專業的3D列印公司及新創公司組成。在積層製造創新研究機構前十名中,歐洲占了四名。 研究單位的角色大學及研究機構也對3D列印創新有重要的貢獻。大學及研究機構所提出的3D列印IPF占所有IPF的12%,幾乎為其在其他技術領域IPF所占比例(7%)的2倍。 前10大研究機構申請人中,有5家為美國的研究機構,位居第一的為德國Fraunhofer Gesellschaft,擁有221件IPF。此外,臺灣的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是唯一進入前10名的亞洲研究機構。 3D列印顛覆越來越多技術領域2001年至2020年間,約有五分之一的3D列印技術相關IPF屬於健康和醫療領域(共10,000件IPF),由於積層製造技術特別適合客製患者特定的植入物及解剖模型,大學、研究機構及醫院在專利申請人中的比例高於平均值。在第二大技術領域為交通運輸,積層製造可用於改善產品開發和大量生產,過去十年約有7,000件IPF。 積層製造市場經歷強勁成長,根據Wohlers Associates估計,該產業收入自2016年的60億美元增至2022年的180億美元(161.7億歐元),成長了三倍。在疫情期間,3D列印幫助企業轉向本地生產,減少對國際供應鏈的依賴,預估到2028年,市場規模可能超過500億美元。 - 36
歐洲議會批准歐盟工藝品和工業產品地理標示的新法規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2023年9月12日歐洲議會受現有農產品地理標示規則啟發,批准了為保護工藝品和工業產品地理標示(GI)為目的的新歐盟規則。 新規則將保護的範圍擴大到當地知名的非食品類的產品,例如蕾絲、玻璃、天然寶石、珠寶或瓷器,保護範圍涵蓋歐盟和全球。 新制度已於5月獲得歐洲議會同意,以616票贊成、9票反對、6票棄權,幾乎一致性的通過,該法規的主要目標是調和不同的國家制度、提升消費者認知,並增強生產者的競爭力。 該立法預計將進行常規的兩階段註冊,由國家層級開始,進入到歐盟層級時,由歐盟智慧財產局(EUIPO)對申請進行審查。成員國可以選擇是否申請國家註冊程序,若請求免除國家註冊程序的情況下,EUIPO將負責整個程序。成員國將有一年的時間,可決定哪些已在國家層級受到保護的地理標示,也應在歐盟層級進行註冊和保護而通知執委會和EUIPO。 新法規將在歐盟官方公報發布二十天後生效,並計劃從該生效日兩年後施行。 - 37
世界智慧財產組織推出商品及服務分類小幫手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世界智慧財產組織(WIPO)新推出了商品和服務小幫手(Goods and Services Assistant),該項工具可幫助商標申請人及代理人在申請過程中,以不同語言選取適切的商品及服務名稱及其相關尼斯分類。 由於商品及服務名稱界定了註冊商標的保護範圍,因此對於商標保護,其扮演著關鍵角色。如果名稱的範疇過於廣泛,商標申請可能會因與既有的註冊商標近似而產生混淆誤認,因而被駁回申請。商品及服務名稱若選擇不當,例如名稱不被商標主管機關接受或是分類錯誤時,將造成申請延誤及產生額外的費用。 WIPO的商品和服務小幫手是以WIPO全球品牌資料庫中,最大量的商標資料產出的統計數據為基礎。發布時所涵蓋的資料來源國,包括澳洲、加拿大、歐盟智慧財產局(EUIPO)、法國、德國、印度、義大利、日本、馬來西亞、馬德里體系、紐西蘭、韓國、新加坡、西班牙、瑞士、英國及美國。 該商品和服務分類小幫手,提供三種類型使用者友善性的檢索介面: 一、精準(Exact)檢索 將呈現輸入的精準關鍵詞,作為其商品及服務名稱之一的商標統計數據。 二、字串(String)檢索 檢索結果列表將包含所有關於該檢索字串可推薦的商品及服務名稱;例如輸入「sushi」,則檢索到的詞語會包括「sushi rolling mats」;如果您輸入「solut」,檢索結果則包括「dispute resolution services」。 三、語意(Semantic)檢索 輸入關鍵字後系統將列出語意相似的推薦類別名稱,並依相似度遞減排序;例如輸入「sushi」,結果顯示包括芥末、海鮮等及其語意的相似度。 使用字串檢索和語意檢索,可以尋找可能的名稱,而精準檢索則有助於評估系統提供的名稱之可接受程度。 使用字串檢索時,可以使用簡單的檢索語法來替代子字串(使用布林檢索Boolean OR)和組合子字串(布林檢索Boolean AND),以及指定詞首或詞尾。 結果列表會呈現包含尼斯分類資訊及商品和服務名稱被使用的次數,點擊該名稱,將顯示近年來各IP局接受該名稱次數的圖表。 點選「在全球數據庫中檢索」按鈕,可以列出過去使用過該所選商品和服務名稱的商標之詳細資訊。 此外,亦提供翻譯功能,以便找到值得推薦的翻譯名稱。 - 38
英國智慧財產局發布2023年至2024年計畫藍圖
資料服務組英國智慧財產局(UKIPO)於2023年4月25日發布2023年至2024年工作計畫,揭櫫三大工作願景: 一、提供卓越智慧財產服務旨在提供全面客戶導向的服務,讓各項服務便於顧客使用、採用全球領先標準,並因應客戶未來需求進行調整。 二、打造全球一流的智慧財產環境確保英國的IP制度能支援與激勵創新者,使創新者與社會大眾無論在國內、外,均能充分發揮創意。 三、建立良善工作環境UKIPO將員工視為達成上述願景的重要資產,因此期能為員工打造最佳工作環境,確保員工價值受到重視,使員工具備足夠能力與資源,藉此提供更貼近客戶、利害關係人需求的服務。 為達成三大工作願景,UKIPO於2023年至2024年的重點業務將聚焦於以下項目:提供UKIPO的核心智慧財產權核准服務在One IPO轉型計畫底下,持續修正UKIPO提供服務的方式在保留既有的歐盟法(Retained EU Law)和貿易談判中,尋求能為英國經濟帶來利益的智慧財產架構評估跨域合作的可行性以支援創新中小企業發揮其智慧財產資產最大價值發展策略性人力規劃能力以建立組織最適規模與型態,並具備能力與空間以達成長期目標對UKIPO現行組織文化進行評估,並規劃未來文化藍圖確立願景並發展策略 - 39
數位健康革命:利用智慧財產以實現公平獲取與創新
資料服務組WIPO於2023年8月4日發布一則報導,揭櫫智慧財產在數位健康(Digital Health)領域之重要性。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定義,數位健康指利用數位科技和數據,以促進健康成果、改善健康系統績效,並使個人有能力就其健康福祉做出完善的決策。數位健康涵蓋範圍擴及行動健康應用程式、穿戴式裝置、遠距醫療、電子健康紀錄,以及人工智慧(AI)。 智慧財產進一步鞏固了數位健康。它在保護科學家與創業家創新的同時,也讓使用者更容易取得這些數位健康的創新服務。無論是一套用於遠端病患監測的創新軟體演算法,或是一套提供個人健身計畫和健康追蹤服務的行動應用程式,智慧財產均能支援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簡稱SDG),包括目標3「健康與福祉」,以及目標9「產業、創新及基礎建設」。 儘管數位健康產品多半包含可申請專利之部分,例如化學、電子或機械元件,不過保護技術元件卻是一大挑戰。在部分地區,為資料分析方法取得專利權可能會耗費大量時間,導致創新者選擇利用營業秘密保護來捍衛其數位健康發明。此一方法不僅能確保機密性,也能因應科技快速變遷,以及數位健康企業動態變遷的本質。此外,針對數位健康軟體、資料庫或文件進行保護,可避免這些有價值資產未經授權使用。 數據是數位健康之骨幹。數位照護產品頻繁蒐集與儲存病患資訊,並將資訊傳輸給照護專家或醫院。保護這類個資與隱私的風險逐漸增加。智慧財產可在各類智慧財產法律架構下,保護病患健康數據,包含病史和診斷結果。數位權利管理技術是這方面的重要工具。 目前WIPO帶領成員國與利害關係人就數位健康相關主題進行討論,包括AI與智慧財產政策的對話(例如IP與前沿技術對話),透過舉辦論壇,討論前沿技術對所有智慧財產政策的影響,藉此縮短這類快速發展領域的落差。 促成公平獲取數位健康之措施還包括Open COVID Pledge承諾授權計畫。該計畫鼓勵機構在疫情期間免費提供其專利與著作權,讓接觸者追蹤應用程式和其他數位健康工具能在全球被有效地利用。此外,它提供一個平臺,使開發者可對外提供智慧財產、知識和數據平臺,確保全人類更迅速、公平獲取COVID-19健康產品(包括數位工具)。 - 40
東協與世界智慧財產組織聯合推出一站式智財資訊平臺-ASEAN IP Register
資料服務組東協(ASEAN)與世界智慧財產組織(WIPO)於8月20日共同推出了東協智財註冊平台(ASE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IP) Register)。 東協智財註冊平台是由縝密的訊息交換系統所支持運作,為一站式(one-stop)的智慧財產資訊平臺,納入WIPO所提供的十個東協成員國的最新智慧財產數據。它將提供一個單一平台來訪問完整的東協智慧財產數據,以便利害關係人進行專利、商標和設計檢索。 根據2022年WIPO的統計數據,東協的智慧財產申請量出現了令人矚目的成長。2012年至2022年間,即使面臨新冠肺炎(COVID-19)大流行的挑戰,專利和工業設計申請量,仍分別飆升了70%和80%;同時,商標申請量也增長了110%。因此,2023年WIPO全球創新指數預測,東協領先品牌的市場價值,將大幅成長至2500億美元以上,強而有力地呈現東協無形資產價值的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