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e教室
- 41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經營使用商標,一方於婚姻關係結束後持續善意使用於營業行為,難認存在主觀犯罪故意。
- 42商標權人就註冊之圖案或文字倘不具有著作財產權,則所為之任何變更均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
- 43臉書照片是否為商標之使用,得依其呈現位置、標示方式以及所占整體數量比例考量
- 44實際使用於乳酸菌商品,不得作為有使用於中西藥品之事證
- 45文字涉及植物品種名稱之識別性認定
- 46商品依據法令於包裝上標示「品名」,是否構成商標使用之判斷
- 47兩商標近似程度低,就混淆誤認之虞必備的兩個要素已欠缺其中一項
- 48單純數字「101」於購物中心等服務有後天識別性
- 49商標法第30 條第1 項第12 款所規定仿襲意圖之認定
- 50已下架售完之商品網頁,所留存的圖樣紀錄是否構成商標使用?
- 51以他人註冊商標中之文字作為關鍵字廣告是否為商標使用之行為?
- 52商標權如遭人虛偽移轉,依法得請求塗銷移轉登記
- 53網路頁面日期資料具有不確性,倘藉由事後操作更改,不得作為商標先使用之證據
- 54受商標法保護著名「藝名」之人於爭議案處分後死亡,原處分合法性不受影響
- 55商標文字縱未聲明不專用,識別性仍得依市場上商業交易習慣加以判斷
- 56商標使用於具體下位概念商品,認定有使用於上位概念商品及同性質商品
- 57商標之註冊有無違法事由,其事實狀態之判斷基準時點為「核准註冊時」
- 58商標法第63條第1項第2款之正當事由,不包括商標權人基於自身因素考量未使用商標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