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e教室
- 1副廠零件標示原廠商標是否構成指示性合理使用?
- 2非車輛製造業界周知之特定車種動力底盤設計藍圖及其相關商業資料,採取合理保密措施者,屬營業秘密
- 3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可以參酌之知識,不限於本國法規,尚可包括國際規範
- 4是否可以把在前公司任職時完成的作品,放在履歷表並上網集結為作品集呢?
- 5專利行政訴訟中法院依職權調查事實,得判斷該發明是否合於專利進步性要件,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
- 6可以從國外買專輯回國嗎?
- 7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1款後段所稱之著名商標,其著名程度無須解釋為超越相關消費者而達一般消費者普遍知悉之程度
- 8公司未依人力、財力,以社會通常所可能之方法或技術,以不易被任意接觸之方式予以控管機密資訊,難認已盡合理保護措施
- 9使用他人註冊之商圈、地標名稱,是否為描述建案地理位置之合理使用?
- 10將前公司營業秘密技術使用於申請專利之相關文件,侵害前公司營業秘密
- 11使用AI聊天機器人ChatGPT生成內容為商業加值利用會有著作權問題嗎?
- 12判斷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通常知識者是否有動機能結合複數引證之技術內容時,原則上係綜合考量「技術領域之關連性」、「所欲解決問題之共通性」、「功能及作用之共通性」及「教示或建議」等事項
- 13審查產業利用性時,應考量發明之本質或說明書中記載該發明可供產業上利用之方式
- 14二商標間近似程度及混淆誤認之虞相關因素之認定
- 15可以販售正版的二手書籍嗎?
- 16員工為加班之目的,使用經公司核准之隨身碟,重製業務上得閱覽存取之營業秘密,不構成「未經授權而重製營業秘密罪」
- 17系爭商標申請註冊有其自身緣由及歷史沿革,非意圖仿襲之認定
- 18在婚宴中使用音樂,是否應取得授權呢?
- 19所謂「反向教示」,係指相關引證中已明確記載或實質隱含有關排除申請專利之發明的教示或建議
- 20種苗原種非業界所知悉,且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保密措施者,為營業秘密